第六章 社会主义诉求与最后的追问

第一节 关于社会主义的博弈论构想

人类社会具有社会主义的未来,这是分析马克思主义的统一性之所在,是其统一的政治承诺,也是其最后的诉求。在对社会主义这一共同目标的构想上,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者一贯地采取了理性选择的、博弈论的视角。

分析马克思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范式上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体现在方法论上,也体现在对社会主义的态度问题上。罗默说,“这种统一(分析马克思主义的统一)是方法论上的和实际上的”[1],其中的“实际上的”就是指“对社会主义的态度问题上的”,更详细地表达为“实际上的统一围绕于这样一种主张:资本主义是一种剥削的和不公正的制度,事实上以更为平等的方式组织社会是可行的,这样组织起来的社会将更公正”。[2]无论分析马克思主义呈现出来的理论多么多样化,他们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论证社会主义社会的可行性,即分析马克思主义者趋向于同意马克思主义的目标,而只是对达成此目标的途径给出了纠正或补充,用罗默的话说,就是把社会主义目标科学化,“它(即分析马克思主义)将使某些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原则——如果它们是正确的——并入到标准的社会科学中。其中一个原则或许就是人类社会具有社会主义的未来。”[3]

罗默承认,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原则之一就是人类社会具有社会主义的未来,并宣称要用社会科学的标准为这一原则建立现实基础,使之不仅是一种理想的乃至空想的理念,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值得人们去奋斗的目标:人类社会具有社会主义的未来!这包括两个方面,对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和对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构想,而且这些都要是科学的。前几章的剥削主题就是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者对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的批评,这种批评不是空泛的说教式的伦理道德批评,而是用精确的自然科学工具描述论证的;对资本主义不平等的超越也不是振臂一呼的豪情,而是关涉个人与整体、利益与名誉、领导与成员等众多因素的理性选择过程,分析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提供了阶级斗争的微观机制。

在对未来社会主义的构想上,同样体现“可行性”的原则,这种社会主义要超越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平等建立平等主义。更多的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者似乎只是一个客观的社会科学家,他们只是要在理论上证明平等主义、社会主义的可行性。罗默说:“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必须具有两种身份:既是一个客观的社会科学家,又是一个平等主义的赞同者。”[4]这里除了对实现平等之社会主义社会的构想之外,还涉及对“平等”、“公正”等社会主义伦理概念的阐述。市场社会主义是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者对未来社会的基本构想,分配平等主义则是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基本内容。

一、市场社会主义

市场社会主义(Market Socialiam),“是一种经济体制的理论概念,在这种经济体制中,生产资料公有或集体所有,而资源配置则遵循市场规律”。(见美国《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一般说来,市场社会主义是一种试图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的理论,它不同于市场资本主义,也不同于计划社会主义。总之,市场社会主义的计划,主要针对两个问题,即“如何拯救无效率的当代社会主义?”和“如何超越不公平的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体制中引入市场机制,它采用的是前一意义上的市场社会主义概念,它立足的是目前的社会主义社会;而资本主义国家的学者们用市场社会主义概念表达了在当前有效率的市场机制上引入公平机制的问题,它立足的是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分析马克思主义者用它表示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构想。

学界对这一概念有多种不同的阐释和论证,大致说来可分为几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30年代,波兰经济学家兰格最早系统阐述了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兰格认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之下没有真正的市场,但可以通过中央计划来模拟市场,并根据所模拟市场反应出来的信息配置资源,同样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第二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苏联、东欧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在推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应用并发展了这一理论,代表是南斯拉夫的霍尔瓦特、波兰的布鲁斯等,他们主张在计划经济的框架内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苏东社会主义的失败促使人们反思历史,对市场社会主义的理论的可行性进行新的论证,提出了各种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同时,西方左翼学者在总结苏东社会主义失败的教训的基础上,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其主要内容是论证市场社会主义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走向社会主义的唯一可行的途径。其中,影响较大的是英国学者戴维·米勒的“合作制的市场社会主义”,美国学者戴维·施韦卡特的“经济民主的市场社会主义”,以及美国学者约翰·罗默主张的“以平等主义为目标的市场社会主义”;米勒指出市场是组织经济活动的一种手段,社会主义需要市场;施韦卡特指出市场不应被等同于资本主义,而市场社会主义是一种在经济上更可行并远比资本主义更可取的社会形式。

二、罗默论社会主义

在社会主义的构想中,通常关涉一系列问题——历史、文化、意识形态、政治运动、意识和心理等等。而罗默都没有直接地论述这些问题,当然,罗默并不是认为这些问题不重要,而仅仅是因为视角的不同,作为一个经济学家,他主要关心的是生产、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由此,他接受那种关于个人理性的说法,即利益最大化。而且,罗默认为,从在当代社会科学中为社会主义观点而斗争的视点来看,这一直是一种有用的策略。即使人们把个人假定为经济人,社会主义也是可取的。即在个人理性假定下,社会主义的可行性仍可得到证明。

罗默对社会主义的构想如下:“所谓市场社会主义,我指的是大多数物品包括劳动通过价格系统来分配,企业利润在居民中非常公平地进行分配的各种各样的经济安排。关键的问题是通过什么机制才能实现利润的这种分配,同时又不至于在效率方面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5]罗默对市场社会主义给予了新的论证。

1.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平等主义

为什么要把平等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目标呢?罗默认为,传统的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谴责是以对剥削的谴责为基础的,而这样的谴责基于一个自我所有制度的命题,即一个人用其劳动生产的财富按正当理由应属于个人。它发问的是,是只有那些生产财富的人才有正当权利得到财富呢,还是每个人都应该得到财富?如果从自我所有制的命题出发,那结论只能是前者,但这一命题与现代自由主义原理如出一辙。实际上,社会主义的目标是每个人都应该得到财富。[6]

罗默对社会主义的基本把握是平等。在《在自由中丧失: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导论》中,它运用社会选择理论的数学方法对社会主义的理性模式进行审视,得出的结论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必须要做到效用的严格均等。[7]

罗默的平等主义包括社会成员在自我实现和福利、政治影响及社会地位几个方面的机会平等,而机会平等就是要求对那些由于自身无法控制的因素形成不利条件的人给予补偿。

罗默提出了导致社会主义严格均等的四大原则。[8]罗默的社会主义的核心要求是效用均等,导出效用均等的四大原则是帕累托最优、有限私有制、低生产者保护和技术不变原则,这四种原则都是分配原则。设想一种经济E,它拥有足够质和量的劳动资源、适宜的资源和生产技术。其中的分配原则用R表示,以此实现对个人工作和消费的配置。(1)帕累托最优化原则指,存在一种经济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每个人的效用最大化,如果不降低他人的效用,谁的效用也甭想提高。它表明一种公正的原则,即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一个人和更多人可以获利;换句话说,在一个公正的社会里,一个人的效用的增加如果不以他人的利益受损为代价,是不会受到阻碍的。(2)有限私有制原则指,生产产品较多的人获取的效用至少要比生产产品较少的人多一些。。这个原则指明了有限的权利,它表明,谁生产,所有权就归谁。其结果是:产量一样多的工人一定要获得一样的效用;产量不同收获也不同;产量高的人报酬也高等等。每个人应当精确地获取它的边际生产力。(3)低生产者保护指,保护低生产者,使之不因为高产量的人的能力受到伤害。其结果是,高生产者绝对不能得到超过他们对总产量额外贡献的部分,这在社会主义看来是一个好的结果,而资本主义的不公正正在于违背了这一原则,允许资本家获取了多于其贡献的成果。(4)技术不变原则指,有两种生产环境E和E,其区别仅是前者的生产技术得到提高(至少没下降)。也就是说,同样的投入,至少要有同样的产出。那么,一个在E环境中工作的人,获得的效用至少要和E环境中一样多。技术不变原则禁止技术提高而造成效用上的损失,即人人必须获利。

但德鲁·克里斯蒂批判性指出,罗默的技术不变原则与微观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定相违背,即微观经济学认为在人们之间进行效用水平的比较是不可能的。如果罗默的效用可以均等,它就一定是可比的。而且,罗默的原则避开了政治经济学的一个中心问题,即激励与动机问题。避开这个问题,罗默就避开了真实世界,忽视了罗尔斯有影响力的分配原理。按照罗默的原则建立起的社会主义,一定是“一个灰色的毫无生机的世界”,这个世界没有自由、缺乏创造力和多样性。罗默在社会主义的构想中,过于强调效用和分配,导致了其理论的无效性。[9]

2.市场社会主义是达到社会主义平等目标的最佳途径

公有制可以保证社会公正,而市场机制可以维持经济效率,故市场社会主义是达到社会主义平等目标的最佳途径。

公有制与社会主义没有必然联系。既然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平等主义,那么所有制形式的选择只是一种手段,考察一种经济体制或财产关系的依据是它提供平等主义的能力。可见,只要能提供平等主义,这种所有制就是可接受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的选择可以多样化。

市场体制与社会制度的性质没有直接关系。资本主义在经济增长方面确定的成功同私有制无必然关联,而是市场机制的作用,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失败的原因也不在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而是因为它取消了市场。

3.市场社会主义的模式可以是多样的,“证券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是罗默提出的一种可行方案

罗默在1994年出版的《社会主义的未来》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证券的社会主义模式,试图“通过利用某些资本主义成功的微观机制,设计出与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一样运行得有效率的社会主义机制”。在这种模式中有四个“法人”行为者:成年公民、公有公司、共同基金和国库。

证券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具有五个基本特征:其一,国家的所有公司的全部股票都被重新分配,以便从一开始就给每个成年公民一份按人头计算的股份,一份股份的有价证券使他们有权获得一份有股票的公司的红利。这种股票可以交易但不能出售,这样富人就不可能收购穷人的股票并获得对经济利益的控制。第二,所有的银行都是国有化的,这些银行从私人储蓄所那里集聚资金,并向企业发放贷款,其运营的原则和资本主义银行没有什么区别。第三,公司的经理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的董事会决定的,后者由公司借以获得资金的主要银行的代表组成,他们是企业工人的代表也是股票持有者的代表。第四,政府保证有重大意义的投资计划,运用不同的利率去鼓励或阻止某些特殊的投资。第五,允许资本主义企业的存在,即由个人创办的企业。但这种企业一旦达到一定规模,或一旦企业的创办者辞世,就得实行国有化(予以赔偿的),它占有的股票要重新分配给一般公众。

罗默的证券社会主义模式实质上是利用资本主义成功的微观机制以解决效率问题,同时改变资本主义的财产关系和分配关系以解决平等问题,从而达到效率和平等的圆满的结合。但是,罗默模型既保留了利润最大化原则,也保留了资本主义企业的劳资供求关系,没有从根本上触动资本主义企业的内部结构,并且原封不动地保留了资本主义企业的决策结构、劳资雇佣关系及其运行目标。罗默自己也认为,他的方案针对的是财产收入的平等分配,是一种在短期内起作用的东西。

三、社会主义与市场之间关系的博弈分析

市场社会主义的核心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与市场之间关系的博弈分析如下。

博弈论是既适用于经济学领域又适用于政治学领域的有效分析工具。我们探究社会主义和市场的辩证关系,借助博弈分析有助于揭示二者之间的内在逻辑,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问题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核心问题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机制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制度所承载的基于个性的共性的核心价值,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的和本质所在,而市场机制借以经济运行的自主性、平等性和有效性来实现资源配置、价值创造最大化的运行方式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手段。

根据博弈论的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

在宏观经济体系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前提。这一前提包括以社会主义宪法为核心的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贯穿完善市场体系基本规则的社会规范体系,它构成了市场主体都必须遵从的制度基础。即这一前提对任何市场的契约行为都具有约束力。这样,社会主义的宏观层面就通过合作性博弈达到一种宏观均衡。这种宏观均衡的具体化就是:行为主体的市场对等性、产品和服务市场的有序运行以及政府、厂商、个人(公众)的三维互动的良性合作性博弈状态。也就是说,在宏观层面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实现的是共性的要求,而且是基于个性的共性,要达到的是宏观合作性博弈及其均衡状态。

在微观经济活动中,从行为动机看,市场行为中唯一有约束力的协议是自我实施的协议。市场行为主体都谋取自我利益的最大化,只是存在着谋求公共利益最大化或追求企业、个人利润最大化的类型区别。从而在市场行为主体之间经过互动、调适形成以自我实现为基础的非合作性博弈状态,达到一种微观均衡,即纳什均衡。换言之,在微观层面上,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实现的是个性的要求,又必然需要共性的保障,目标模式是非合作性博弈及其均衡状态。

这种宏观均衡与微观均衡之间具有根深蒂固的内在一体化要求。这种内在要求源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导引和驱动,以及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系统模式维持和市场资源配置的支持和承载。其中社会主义是目的,系统模式维持和市场资源配置是手段。这种内在要求也决定了目的和手段的统一性、合理性和规律性的目标诉求。

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就是宏观均衡和微观均衡的统一。市场行为的前提是市场主体的市场对等性。市场行为植根于产品和服务市场的有序运行。市场行为良性运行需要政府、厂商、个人(公众)三维互动。实践中应避免宏观面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以及微观面的当事人行为异化。而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可以实现由国家体系向世界体系的逻辑延伸,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世界体系的目标模式就是宏观合作性博弈与微观非合作性博弈的双重体系,是宏观均衡与微观均衡统一的双重均衡。进而言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社会主义与市场之间关系的目标模式的核心就是目的与手段的辩证统一以及公平与效率的兼顾并重。

四、社会主义的伦理观:平等与公正

公正、公平、正义、平等具有类似的意思,表达了一种利益分配关系。关于机会平等、收入平等以及平等与效率的关系,自由主义、功利主义、罗尔斯主义、分析马克思主义以及平均主义等都提出了不同的主张:自由主义认为的权利就是平等,功利主义基于效用考量的收入平等,罗尔斯的互惠性平等,分配马克思主义者罗默、柯亨发展了罗尔斯的正义论而提出的包容收入平等的机会平等主张,平均主义的绝对平等观。

社会主义与公平的关联更为紧密,社会主义的目标和根本原则就是消灭剥削和不公正,真正做到人人平等、共同富裕。公正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延续,其关键是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目标。

罗尔斯的正义论为分析马克思主义的分配正义观奠定了思想基础。罗尔斯正义论为平等正义论开辟了新天地。与马克思认为正义社会是无冲突的、和谐的社会不同,罗尔斯指出正义社会是存在利益冲突的社会。其正义观体现为基本的两个正义原则:一是平等地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二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如财富和权力的不平等,只要其结果能给每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小受惠的社会成员带来利益的补偿,那么这种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就是正义的。

罗尔斯把经济上的正义概括为“分配正义”,即通过相对简单、明确的公共正义原则对基本结构加以有效调解,使基本结构保证公民的自由和独立,并且不断缓和这些方面的不平等倾向,如社会地位和财富,发挥政治影响的能力,以及利用可得到的机会的能力,这样就形成了背景正义。在背景正义的框架内,只要公民处于能对自己的事务负责的位置并且在保证适当程度平等的社会条件下能够相互达成公平的协议,那么就应该将大部分事情交给公民和团体自己来处理。以上就是以纯粹程序的正义来解决分配正义的设想。

分配正义的原则,包括正义分配原则,即“所有的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与财富、自尊的基础——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对其中的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的分配合乎每个人的利益”[10];以及差别原则,即社会境况较好者的待遇得到了改善而社会最小受惠者的境况也得到改善。

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以机会的公平平等来补充形式的机会平等,同时要求自然天赋分配上的不平等要满足差别原则的要求,具有平等主义倾向。这种正义观成为分析马克思主义者构建社会主义平等公正观的理论背景。

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是平等主义,其中涉及对“平等”概念的理解。而分析马克思主义者提出了与马克思不同的社会主义平等观,其直接理论背景是罗尔斯的分配正义论。分析马克思主义者在新的正义观下批评资本主义的不平等,建立未来平等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因而也有人把分析马克思主义称为分配马克思主义,其核心是追求效益分配的平等。

分析马克思主义者罗默提出了一个机会平等模型:影响人们行为的因素分为环境和努力,环境是影响人们行为但人们无需承担责任的因素,努力体现人们的偏好和现在;此外存在第三方即政府,它利用手中控制的资源控制环境,保证人们等量努力获得等量回报。用公式表示为:vi=v(ei, Ct(i), Xt(i)),其中vi表示行为目标,如收入、能力和教育水平;ei表示个人努力;t(i)表示个人所属的社会群体;Ct(i)是个人所属群体面临的环境;Xt(i)是政府对个人i所属群体的补偿。政府通过对财产权、继承权、家庭背景、性别、种族等人们非自愿选择而又不得不面对的环境的控制,特别是对不利者的补偿,人们享有完全平等的机会,由于机会完全平等,人们的收入差距仅仅取决于各自的努力程度,彼此之间的收入差距自然很小。

第二节 归属问题: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自“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这一名称产生之日起,这一学派就面临着一个归属问题:“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同样,我们这里所主要谈论的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也不得不面对类似的拷问:“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可以肯定的是,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如果“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在外延上包含于“马克思主义”,那么,“马克思主义”的身份便能自然地传递至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因而,对前一问题的回答将同样适用于后一问题。

在对这个归属问题进行正面的回答之前,让我们对这个问题本身进行分析:从概念上说,所问的是分析的(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是否具有种属关系,即个别和一般的关系,前者是否为后者的一个特例。可见,归根结底,问题的核心在于,分析的(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是否具有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因而,我们被引向了另一个问题: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什么,一种马克思主义研究必须具备什么样的特征才能称为马克思主义?显然,在原来的问题上特质疑、否定态度者会认为,分析的(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并不具有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因而不具备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特例的条件。

可见,对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的澄清将有利于我们的讨论。但显然,学界对此有许多争论。有人认为,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马克思主义的实质不在理论而在方法;也有人把马克思主义的实质整理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还有人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把马克思主义等同于历史唯物主义,等等。在我看来,这些提法都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论证,只是关注的角度和重心的差异。在这个问题上,我赞同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罗默的观点:“马克思工作的核心是其历史唯物主义。”[11]另一位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柯亨也持有相同的观点,在作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产生标志的《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中,柯亨鲜明地提出了其研究宗旨,即为历史唯物主义进行辩护。罗默和柯亨的观点是具有洞见性的。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一种历史观,这种历史观以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基础,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其基本观点是:人类社会的历史是按其内在固有规律从低级社会形态向高级社会形态不断过渡的过程。所以,马克思的“社会形态更替说”就是在坚持一种历史观上的唯物论和辩证法。只不过,马克思主义除了关注这个历史观的一般问题,更关心资本主义制度这个时代问题,它重点批判的是资本主义制度,认为有更好的社会形态可以取而代之,随之产生的就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基于以上理解,以及我们业已研究的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的具体理论,可以合理地认为,分析的(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具备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特征,因而属于马克思主义的范畴。进一步的论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首先,分析的(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宗旨是提供一种可行的社会主义方案。和其他非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一样,它们乃被称为“马克思主义”。它们都试图在社会主义者信仰的框架内,运用社会科学最先进的方法来研究社会主义的本质及通向社会主义的可行性道路。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其他的马克思主义者一样都在为构建一种科学的社会主义而努力,在坚持马克思理论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共同信念上,他们都是马克思主义的。

罗默在主编的《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一书中说到,在我们这个时代,社会主义的胜利表现得盛衰无常,而说资本主义必然衰败的断言则令人将信将疑。这种现象无疑是对从19世纪继承下来的马克思主义的严重挑战。回应这种挑战有多种方式,其中一种方式就是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方式,他们承认马克思主义是19世纪的社会科学,按照现代科学的标准,它必然具有一定的粗糙性,但是其总体上的合理性也是不能否定的。正如“人们不会因为一件好工具在某些场合失灵,而把它扔掉,尤其在没有发现更好的工具的情况下”。[12]罗默认为,当今马克思主义者的最伟大的任务是建构一种当代社会主义理论,这种理论必须包括对当代资本主义的弊端和不公正作出的解释,并设计出一套能消除这些缺陷的可行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蓝图。以罗默为代表的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正是朝此方向而努力的。

其次,从研究内容来看,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是要为马克思主义提供合适的微观理论基础,建构一种社会主义的行动方案。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了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几个基本问题。其一,剥削问题。在个体行为层面,它们用博弈论或理性选择理论重新定义剥削概念,重构剥削理论,并藉此提供了一种批判资本主义的可行方式。其二,阶级问题。它们用博弈论的工具分析了阶级意识的形成问题,并为阶级斗争构建一个博弈结构。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斗争是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直接动力。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恰恰从个体行动的层面为阶级斗争的可行性提供了一种说明。其三,社会主义问题。同样是用博弈论的工具,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者提出了未来社会的诸多构想。例如,罗默对市场社会主义是一种可行的社会主义的观点作了一系列新的论证。但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眼中,社会主义只是一种更公正、更平等、消除异化的更优的社会形态,是任何一个现实世界的人,包括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和现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都欢迎和不可能拒绝的。这种观点消除了资本主义的不平等性、不可克服的矛盾性等道德因素的指责,将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看成是社会发展的当然趋势,一种向更优的社会形态发展的趋势。

这些问题本身都是典型的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从批判资本主义,由资向社的过渡,最后到对社会主义的蓝图设计,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者虽然采取了不同于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但确确实实地构建了一套社会主义的行动纲领。其特征是:这是一种基于个体行动的社会主义理论,从人类社会的宏观规律中提炼出了个体的社会性行动,凸显了个体在社会进程中的地位。

第三,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广泛地分享着一般的马克思主义所拥有的核心的规范取向。怀特就曾指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受自己的信奉的自由、平等和人类尊严等价值的激励,他们对民主社会主义的某些思想持赞同态度,后者乃是实现这些价值的制度手段。在这些价值和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所探讨和争论的理论的议程之间的联系把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固定在马克思主义的传统之中。[13]

可见,分析的(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的确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态度。这种新理论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修正、改变是存在的,但都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工程中的一部分,最终是为人类社会如何实现更平等、公正的社会主义社会进行论证。

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与传统马克思主义的差异仅仅在于研究方法论之上。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者所不满意的是以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上的整体主义方法论,他们希望用现代西方社会科学的全部惯例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检验和重新论证,即以个体主义方法论和理性选择理论为基础,还原马克思主义宏观理论背后的微观机制,恢复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地位。

显然,分析的(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在方法论上的特殊性,并不能构成取消其马克思主义身份的充足理由。相反,这恰好说明它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方法论补充。正如柯亨所描述的:“分析前的马克思主义正如早期的化学一样,早期的化学还没有从更为根本的分子水平上去认识事物的构成。指出盐是由钠和氯构成的一回事,而指出为什么盐是由钠和氯组成的、以及它们是怎么样组成的是另一回事,同样,指出资本主义必将被社会主义所取代,并没有说明个人的行为怎样才能导致那样的结果。”[14]因此,我们既不能把分析的(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视为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的取代,也不能完全否定其理论贡献。博弈论的马克思主义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注入了新活力,它是马克思主义在现代西方人文和社会科学视域下的一种新发展。

[1]段忠桥编译:《社会主义及其未来——约翰·罗默访谈录》,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02年第1期,第70—79页。

[2]段忠桥编译:《社会主义及其未来——约翰·罗默访谈录》,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02年第1期第70—79页。

[3]同上。

[4][美]约翰·罗默:《社会主义的未来》,余文烈等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7年版。

[5]中央编译局世界社会主义研究所:《当代国外社会主义:理论与模式》,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299。

[6]郁夫:《罗默“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评析》,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04年第3期,第73—76页。

[7][美]约翰·E.罗默:《在自由中丧失: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导论》,段忠桥、刘磊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63—189页。

[8]德鲁·克里斯蒂:《罗默的经济哲学和形式主义的危害》,载《分析马克思主义新论》,第211页。

[9]德鲁·克里斯蒂:《罗默的经济哲学和形式主义的危害》,载《分析马克思主义新论》,第211页。

[10]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8页。

[11]John E.Roemer, A General Theory of Exploitation and Class,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2:24.

[12]约翰·罗默:《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剑桥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页。

[13]E.O.Wright, What is Analytical Marxism?Terrell Carver and Paul Thomas edited, Rational Choice Marxism, MacMillan press, 1995.

[14]魏小萍:《分析马克思主义怎样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访G.A.柯亨教授》,载《哲学动态》, 1995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