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快乐

人生之享受包括许多东西:我们自己的享受,家庭生活的享受,树、花、云、弯曲的河流、瀑布和大自然形形色色的享受,此外又有诗歌、艺术、沉思、友情、谈话、读书的享受,后者这些享受都是心灵交流的不同表现。有

些享受是显而易见的,如食物的享受,欢乐的社交会或家庭团聚,天气晴朗的春日的野游。有些享受是较不明显的,如诗歌、艺术和沉思的享受。我觉得不能够把这两类的享受分为物质的和精神的,一来因为我不相信这种区别,二来因为我要作这种分类时总是不知适从。当我看见一群男女老幼在举行一个欢乐的野宴时,我怎么说得出在他们的欢乐中哪一部分是物质的,哪一部分是精神的呢?我看见一个孩子在草地上跳跃着,另一个孩子用雏菊在编造一只小花圈,他们的母亲手中拿着一块夹肉面包,叔父在咬一口多汁的红苹果,父亲仰卧在地上眺望着天上的浮云,祖父口中含着烟斗。也许有人在开留声机,远远传来音乐的声音和波涛的吼声。在这些欢乐之中,哪一种是物质的,哪一种是精神的呢?享受一块夹肉面包和享受周遭的景色(后者就是我们所谓诗歌),其差异是否可以很容易地分别出来呢?音乐的享受, 我们称之为艺术,吸烟斗,我们称之为物质的享受。可是我们能够说前者是比后者更高尚的欢乐吗?所以,在我看来,这种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欢乐的区别是混乱的,莫明其妙的,不真实的。我疑心这分类是根据一种错误的哲学理论,把灵和肉严加区别,同时是我们对真正的欢乐没有做过更深刻更直接的研究。

难道我的假定太过分了,拿人生的正当目的这个未决定的问题来做论据吗?我始终认为生活的目的就是生活的真享受。我用“目的”这个名词时有点犹豫。人生这种生活的真享受的目的,大抵不是一种有意的目的,而是一种对人生的自然态度。“目的”这个名词含着企图和努力的意义。人生于世, 所碰到的问题不是他应该以什么做目的,应该怎样实现这个目的,而是要怎么利用此生,利用天赋给他的五六十年的光阴。他应该调整他的生活,使他能够在生活中获得最大的快乐,这种答案跟如何度周末的答案一样地实际, 不像形而上学的问题,如人生在宇宙的计划中有什么神秘的目的之类,那么只可以作抽象而渺茫的答案。

反之,我觉得哲学家在企图解决人生的目的这个问题时,是假定人生必有一种目的的。西方思想家之所以把这个问题看得那么重要,无疑地是因为受了神学的影响。我想我们对于计划和目的这一方面假定得太过分了。人们企图答复这个问题,为这个问题而争论,给这个问题弄得迷惑不解,这正可以证明这种工夫是徒然的、不必要的。如果人生有目的或计划的话,这种目的或计划应该不会这么令人困惑、这么渺茫、这么难于发现。

这问题可以分做两问题:第一是关于神灵的目的,是上帝替人类所决定的目的;第二是关于人类的目的,是人类自己所决定的目的。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不想加以讨论,因为我们认为所谓上帝所想的东西,事实上都是我们自己心中的思想;那是我们想象会存在上帝心中的思想。然而要用人类的智能来猜测神灵的智能,确实是很困难的。我们这种推想的结果常常使上帝做我们军中保卫旗帜的军曹,使他和我们一样地充满着爱国狂;我们认为上帝对世界或欧洲绝对不会有什么“神灵目的”或“定数”,只有对我们的祖国才有“神灵目的”或“定数”。我相信德国纳粹党人心目中的上帝一定也带着人生的快乐 - 图1字的臂章。这个上帝始终在我们这一边,不会在他们那一边。可是世界上抱着这种观念的民族也不仅日耳曼人而已。

至于第二个问题,争论点不是人生的目的是什么,而是人生的目的应该是什么;所以这是一个实际的而不是形而上学的问题,对于“人生的目的应

该是什么”这个问题,人人都可以有他自己的观念和价值标准。我们为这问题而争论,便是这个缘故,因为我们彼此的价值标准都是不同的。以我自己而论,我的观念是比较实际,而且比较不抽象的。我以为人生不一定有目的或意义。惠特曼说:“我这样做一个人已经够了。”我现在活着——而且也许可以再活几十年——人类的生命存在着,那也已经够了。用这种眼光看起来,这个问题便变得非常简单,答案也只有一个了。人生的目的除了享受人生之外,还有什么呢?

这个快乐的问题是一切无宗教的哲学家所注意的重大问题,可是基督教的思想家都完全置之不问,这是很奇怪的事情。神学家所烦虑的重大问题, 并不是人类的快乐,而是人类的“拯救”——“拯救”真是一个悲惨的名词。这个名词在我听来很觉刺耳,因为我在中国天天听见人家在谈“救国”。大家都想要“救”中国。这种言论使人有一种在快要沉没的船上的感觉,一种万事俱休的感觉,大家都在想生的最好方法。基督教——有人称之为“两个没落的世界(希腊和罗马)的最后叹息”——今日还保存着这种特质,因为它还在为拯救的问题而烦虑着,人们为离此尘世而得救的问题烦虑着,结果把生活的问题也忘掉了。人类如果没有濒于灭亡的感觉,何必为得救的问题那么忧心呢?神学家那么注意拯救的问题,那么不注意快乐的问题,所以他们对于将来,只能告诉我们说有一个渺茫的天堂;当我们问道:我们在那边要做什么呢,我们在天堂要怎样得到快乐呢,他们只能给我们一些很渺茫的观念,如唱诗,穿白衣裳之类。穆罕默德至少还用醇酒,多汁的水果,和黑发、大眼、多情的少女,替我们画了一帧将来快乐的景象,这是我们这些俗人所能了解的。如果神学家不把天堂的景象弄得更生动,更近情理,那么我们真不想牺牲这个尘世的生活,而到天堂里去。有人说:“今日一只蛋比明日一只鸡更好。”至少当我们在计划怎样过暑假的生活的时候,我们也要花些工夫去探悉我们所要去的地方。如果旅行社对这个问题答得非常含糊,我是不想去的;我在原来的地方过假期好了。我们在天堂里要奋斗吗?要努力吗?(我敢说那些相信进步和努力的人一定要奋斗不息,努力不息的)可是当我们已经十全十美的时候,我们要怎样努力,怎样进步呢?或者,我们在天堂里可以过着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无忧无虑的日子吗?如果是这样的话, 我们在这尘世上学过游手好闲的生活,比为将来永生生活做准备,岂不更好?

如果我们必须有一个宇宙观的话,让我们忘掉自己,不要把我们的宇宙观限制于人类生活的范围之内。让我们把宇宙观扩大一些,把整个世界—— 石、树和动物——的目的都包括进去。宇宙间有一个计划(“计划”一词, 和“目的”一样,也是我所不欢喜的名词)——我的意思是说,宇宙间有一个模型;我们对于这整个宇宙,可以先有一种观念——虽然这个观念不是最后固定不移的观念——然后在这个宇宙里占据我们应该占的地位。这种关于大自然的观念,关于我们在大自然中的地位的观念,必须很自然,因为我们生时是大自然的重要部分,死后也是回返大自然去的。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和历史都给我们许多良好的材料,使我们可以造成一个相当良好的观念

(如果我们不作草率的推断)。如果在宇宙的目的这个更广大的观念中,人类所占据的地位稍微减少其重要性,那也是不要紧的。他占据着一个地位, 那已经够了,他只要和周遭自然的环境和谐相处,对于人生本身便能够造成一个实用而合理的观念。

在旧书铺里买回来维尼(Vigny)的《诗人日记》,信手翻开,就看见有

趣的一条。他说,在法语里,“喜乐”(bonheur)这个名词是“好”和“钟点”两字拼成,可见好事多磨,只是个把钟头的玩意儿。我们联想到我们本国话的说法,也同样的意味深隽,譬如快活或快乐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乐事的飘忽难留,极清楚地指示出来。所以我们又慨叹说:“欢娱嫌夜短!” 因为人在高兴地时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无聊,愈觉得日脚像跛了似的, 走得特别慢。德语的沉闷(Langeweile)一字,据字面上直译,就是“长时间”的意思。《西游记》里小猴子对孙行者说:“天上一日,下界一年。” 这种神话,确反映着人类的心理。天上比人间舒服欢乐。所以神仙活得快, 人间一年在天上只当一日过。从此类推,地狱里比人世间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难度。段成式《酉阳杂俎》就说:“鬼言三年,人间三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过来说,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岁死, 只能算是短命夭折。所以,做神仙也并不值得,在凡间已经三十年做了一世的人,在天上还是个初满月的小孩。但是这种“天算”,也有占便宜的地方; 譬如戴君孚《广异记》载崔参军捉狐妖,“以桃枝决五下”,长孙无忌嫌罚讨得太轻,崔答:“五下是人间五百下,殊非小刑。”可见卖老祝寿等等, 在地上最为相宜,而刑罚呢,应该到天上去受。

“永远快乐”这句话,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快乐的决不会永久;我们说永远快乐,正好像说四方的圆形、静止的动作同样的自相矛盾。在高兴的时候,我们的生命加添了迅速,增进了油滑。像浮士德那样,我们空对瞬息即逝的时间喊着说:“逗留一会儿罢!你太美了!” 那有什么用?你要永久,你该向痛苦里去找。不讲别的,只要一个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约不来的下午,或者一课沉闷的听讲——这许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尝到什么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这里, 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

快乐在人生里,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更像跑狗场里引诱狗赛跑的电兔子。几分钟或者几天的快乐赚我们活了一世,忍受着许多痛苦。我们希望它来,希望它留,希望它再来——这三句话概括了整个人类努力的历史。在我们追求和等候的时候,生命又不知不觉地偷渡过去。也许我们只是时间消费的筹码,活了一世不过是为那一世的岁月充当殉葬品,根本不会享到快乐。但是我们到死也不明白是上了当,我们理想死后有个天堂,在那里⋯⋯ 谢上帝,会有这一天!我们终于享受到永远的快乐。你看,快乐的引诱,不仅像电兔子和方糖,使我们忍受了人生,而且仿佛钓钩上的鱼饵,竟使我们甘心去死。这样说来,人生虽然痛苦,却并不悲观,因为它终抱着快乐的希望;现在的账,我们预支了将来去讨。为了快活,我们甚至于愿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苏格拉底”和“快乐的猪”比较。假使猪真知道快活, 那么猪和苏格拉底也相去无几了。猪是否能快乐得像人,我们不知道;但是人会容易满足得像猪,我们是常看见的。把快乐分肉体的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的,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小孩子初生下来,吃饱了奶就乖乖地睡,并不知道什么是快乐, 虽然它身体感觉舒服。缘故是小孩子的精神和肉体还没有分化,只是混沌的星云状态。洗一个澡,看一朵花,吃一顿饭,假使你觉得快活,并非全因为澡洗得干净,花开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为你心上没有挂碍,轻松的灵魂可以专注肉体的感觉,来欣赏,来审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将离别时的筵席,随它怎样烹调得好,吃来只是土气息、泥滋味。那时刻的灵魂,

仿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虽然空气和阳光都是好东西。快乐时的你,一定心无愧作。假如你犯罪而真觉快乐,你那时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养的人同样心安理得。有最洁白的良心,跟全没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发现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人类文化又进一步。发现这个道理,和发现是非善恶取决于公理而不取决于暴力,一样重要。公理发现以后,从此世界上没有可被武力完全屈了的人。发现了精神是一切快乐的根据,从此痛苦失掉它们的可怕,肉体减少了专制。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于是,烧了房子,有庆贺的人;一箪食,一瓢饮,有不改其乐的人; 千灾百毒,有谈笑自若的人。所以我们前面说,人生虽不快乐,而仍能乐观。譬如从写《先知书》的所罗门直到做《海风》诗的马拉梅(Mallarme),都觉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体困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乐,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使健康的消失有种赔偿。苏东坡诗就说:“因病得闲殊不恶,安心是药更无方。”王丹麓《今世说》也记毛稚黄善病,人以为忧,毛曰:“病味亦佳,第不堪为躁热人道耳!”在着重体育的西洋,我们也可以找着同样达观的人。工愁善病的诺凡利斯(Novalis)在《碎金集》里建立一种病的哲学, 说病是“教人学会休息的女教师”。罗登巴煦(Rodenbach)的诗集里有专咏病味的一卷,说病是“灵魂的洗涤”。身体结实、喜欢活动的人采用了这个观点,就对病痛也感到另有风味。顽健粗壮的十八世纪德国诗人白洛柯斯

(B.H.Brockes)第一次害病,觉得是一个“可惊异的大发现”。对于这种人, 人生还有什么威胁?这种快乐把忍受变为享受,是精神对于物质的大胜利。灵魂可以自主——同时也许是自欺。能一贯抱这种态度的人,当然是大哲学家,但是谁知道他不也是个大傻子?

是的,这有点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价。这是人生对于人生观开的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