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损家庭

这种家庭类型是相对于完全家庭而言的,父母、子女三者齐全的家许是完全家庭。如果父母离婚,孩子跟着父亲或母亲一方生活,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逝,孩子由父母中的一方带着生活都属缺损家庭。

生活在缺损家庭的孩子较之生活在完全家庭的孩子有不少不利因素,如家庭收入减少,得不到父母双方面的关心爱护,在心灵上也受到某种伤害。当然并不是所有生活在缺损家庭中的孩子就一定得不到幸福,由于父母缺一而父(或母)与子(女)相依为命,始终保持良好家庭关系的事例并不少见, 由于家庭条件不利而促使子女奋发有为的典型更是到处都有。

与缺损家庭相仿,还有几种特殊的家庭类型:

再婚家庭。父母离婚或父母一方早亡,一方带着孩子重新结婚,这会给子女的心理带来不利影响。

父母不和。父母双方长期关系不好,争吵不休,孩子难以把握好与父母的关系,不知该对谁亲对谁疏。

养子家庭。孩子出生后,遭到遗弃或被人收养,一般在幼年时候不会发生什么问题。随着年龄的增大,渐渐懂事,一旦知道现在的父母不是自己亲生的父母,心理上、思想上就可能发生一些变化,给其与养父养母的关系带来一定影响。

不管是哪种类型的家庭,只要你已经生活在其中,就不好重新选择了。

我们既不必为生活在美满幸福的完全家庭而沾沾自喜,也不必为生活在缺损家庭或反常家庭而自卑,我们应学会正确认识不同类型家庭的利弊,自觉地去调适与父母的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