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箱与金表

三十年代中期,香港有一起诉讼案子:英国盲人威尔斯向中方茂隆皮箱行订购三千只皮箱,到取货时,威尔斯却说,皮箱内层有木材,不能算是皮箱,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百分之十五的损失。威尔斯在法官的偏袒下, 执理强言,似稳操胜券。这时,律师罗文锦出席为被告辩护。

罗文锦站在律师席上,取出一只金怀表问法官:“法官先生,这是什么表?”

法官说:“这是伦敦名牌金表。可是,这与本案没有关系。”

罗文锦坚持说与本案有关,他继续问:“这是金表,事实没人怀疑。但是,请问,内部机件都是金制的么?”就这样,被告胜了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