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建设理论的主要内容
100多年以前,马克思恩格斯详细地分析了资本主义这个刚出现不久正处于上升阶段的朝气蓬勃的社会,揭示了这个社会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客观规律,得出资本主义社会必然被社会主义社会所取代的结论。在论证社会主义社会取代资本主义社会时,马克思恩格斯不可避免地对未来的社会进行了一些阐述,对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后,人们将要建设什么样的社会,怎样建设这个社会?这一问题进行了思考和探索。马克思恩格斯把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后建立的新社会一般称之为共产主义社会,虽然他们也使用过“社会主义社会”这一个词,尤其在恩格斯的晚期著作中多处可见“社会主义社会”的术语,但基本上是等同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他们并没有将“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区别开来,两者均为取代资本主义旧社会之后的未来新社会。
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详细地去设计未来新社会,我们在马克思恩格斯大量的论著中无法找到这样一本全面论述未来新社会的专著。马克思恩格斯从来都是在批判资本主义旧社会中去发现未来新社会的,在马克思恩格斯大量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批判的文章、书信中,散见着大量对未来新社会的看法。我们可以从中探寻到马克思恩格斯对“建设什么样的社会,怎样建设社会”的思考和回答。本文试从这些思考和回答中,分析、总结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建设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社会建设的历史推动力、科学途径、理想目标状态、发展图景等五个方面的思想观点。
第一节 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消灭私有制,实现以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
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之后,创立了唯物史观,并运用唯物史观来分析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并由此提出关于人类未来新社会的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进行了大量的、详尽的研究之后,得出结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向前发展,现存的社会生产关系必然会同发展了的社会生产力之间产生冲突与矛盾,要解决矛盾,现存的生产关系就必然发生改变,人类社会形态也就随之发生了转变。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在开始的时候是基本适合的,但是生产力是比较活跃的,人的需要和自然界的矛盾从根本上推动着生产力不断地向前发展,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生产关系就不适合变化了的社会生产力了,生产关系不得不进行改变,从而引起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变化,因为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就构成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由于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奠定在其上的上层建筑也必然随之改变。这两对社会基本矛盾就这样往返运动,形成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这几大社会形态,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自然过程。这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根据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实际上就是先进生产力不断取代落后生产力的自然过程。“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根据生产力的发展过程,它是从石器到青铜器到铁器再到机器生产再到大机器生产。由于人们为了生存,只能向自然界寻求生存所需的物资。在面对强大的自然界时,人们不得不联系起来,分工协作,共同劳动,从而彼此之间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相互关系,这些关系与人的性别、血缘、劳动能力的强弱有关,因而,在原始社会中,由于人类男女身体等自然素质的先天不同,导致男性主要从事户外,如森林狩猎、河流捕鱼等劳动,女性主要从事户内,如做饭、纺织等劳作。为了更好的劳动,男性制作自己劳动所需的工具如渔具、猎枪等,女性也制作炊具、布梭等自己劳动所需的工具。同时,为了人类种族的繁衍,男女组成家庭,又会共同制作一些工具来共同使用,如房屋、床铺等。男女之间的这种分工就构成了人类社会的第一次大分工,“使劳动生产率提高,从而使财富增加并且使生产领域扩大的同时,在既定的总的历史条件下,必然地带来了奴隶制。”这时,畜群等东西就从氏族的共同财产慢慢变成了各个家庭首长的私有财产了。于是,社会构成也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共同劳动慢慢变成了家庭劳动,原来的部落氏族的共同土地逐渐变成了各个家庭的私有土地,原始社会的共产制家庭公社逐渐走向了崩溃,私有制开始萌发,这时,生产者对分散的土地及其它生产资料拥有了私有权,当然这一时期的土地所有者大多是直接在土地上劳作的人们。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开始将自己拥有的牲畜等生产资料与他人拥有的土地或耕具进行交换,从而发明出了一般等价物——货币。只要拥有货币,就能换取一切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换句话说,一切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都可以成为买卖的商品。由此,一个掌握货币的不劳而获的食利阶级夺取了生产的领导权,开始逐步夺取直接生产者的土地、生活资料、劳动工具等,于是,原有的私有制,即单个的劳动者直接拥有土地等生产所需的劳动资料的私有制被排斥进了历史,新的私有制产生了,这种私有制以不劳而获的食利阶级占有劳动者的自由劳动为基础。但是,随着个人生产力,乃至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出现生产的联合,一件物品的生产由许多工种组成,分别由不同的劳动者来进行生产,最后组装成的整件物品却成为工厂主个人的所有物。最终,这种不合理的私有制将会被新的社会所有制形式取代,未来社会一定会消灭私有制,发展到更高级的、更发达的形式——以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
一、消灭私有制
早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资本主义不合理的社会生活现象时,就指出,带来这些不合理社会生活现象的是资本主义的基础——私有制的结果,由此提出了未来社会消灭私有制的必然性。
首先,从资本主义社会不正常的人的社会生活状态,即人的异化出发,分析未来社会必须消灭私有制。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借用德国资产阶级古典哲学中异化概念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状态,指出,“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复归,是自觉实现并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实现的复归。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歪曲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人利用这些言论,制造出两个马克思——早期马克思和晚期马克思,并声称早期马克思——人道主义的马克思,才是真正的马克思的形象,并指出早期马克思的目标是消灭“人的自我异化”,建立一个“人”的社会,并以此来攻击当今世界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实行的消灭私有制的政策。
进一步分析马克思对“人的自我异化”的论述,“工人对他自己的活动——一种异己的、不属于他的活动——的关系……工人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他个人的生命——因为,生命如果不是活动,又是什么呢?——是不依赖于他、不属于他、转过来反对他自身的活动。这是自我异化”。那么,异化劳动是如何产生的?马克思指出,由于私有财产的存在,导致工人——劳动者会和自然界、自身的劳动等产生反对他自身的产物。因而,保障私有财产权存在的制度是异化劳动产生的根源。消灭异化劳动不是马克思要求革命的最终目的。所以,马克思从来就不是把消灭异化作为目的的抽象的人道主义者。他认为,要消灭异化,必须把社会从私有制的统治下解放出来,也就是说,消灭异化的基本条件就是消灭私有制。
其次,从资本主义社会种种对立的社会关系出发,分析未来社会必须消灭私有制。早在1843年,恩格斯就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指出,要消灭物品交换时的实际效用和效用规定之间的对立、物品拥有者的自由交换和效用规定交换之间的对立,就必须首先消灭私有制度,只有消灭了私有财产权的制度,才能实现交换的真正平等。资产阶级社会中,一批批农民不断失去土地,走向破产,这些破产的农民不得不走进工厂从事着自己不喜欢不愿意但不得不作的劳动,从不劳动的工厂主手里领到与自己劳动效用完全不相等的劳动报酬——工资,以维持自身生命的延续。劳动者的劳动毫无快乐,生命毫无尊严。相反,不劳动的工厂主们却可以获得劳动的产品,拥有大量的货币,随意买卖劳动者(工人)为他们服务。为什么会涌现这些社会的反常,也就是人类的堕落呢?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社会中的诸多堕落社会现象——包括经济方面和社会生活方面等——的基础就是私有制,即保障私有财产权的制度。只有消灭了私有制,这些堕落的人类社会现象才会结束。接着,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只要私有制存在,城乡之间就存在着对立,城乡之间的对立这一关系的消除也必须以私有制的消灭为前提条件。
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未来社会必须消灭私有制。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诞生的《共产党宣言》中,两位革命导师庄严宣布他们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要消灭私有制。后来,恩格斯在《流亡者文献》中,高度赞扬德国的共产主义,明确强调,“德国共产主义所以是共产主义者,是因为他们通过一切不是由他们而是由历史发展进程造成的中间站和妥协,始终清楚地瞄准和追求最后目的:消灭阶级和建立不再有土地私有制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
既然未来新社会必须消灭私有制,那么,如何才能消灭私有制呢?从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发现,他们认为消灭私有制需要条件。
第一,消灭私有制,建设未来新社会需要物质前提——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就指出,消灭私有制不能只依靠思想的力量,关键还是需要物质条件,特别是社会生产力这一物质基础的发展程度起着决定性作用。只有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原有的社会生产关系无法承载的时候,资本主义经济自身的协调也不能遏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冲突发生爆炸的时候,即生产力发展到高度发达的机器大工业时,私有制的消灭才具有了可能。现代大工业(机器大工业)是推翻旧社会,消灭私有制,实现新社会的物质前提。恩格斯在为共产主义者同盟撰写的《共产主义原理》中,明确指出,现代大工业的不断发展,使得机器生产这一生产力不断增涨,涨、涨、涨……,当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和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资本家,已经无法驾驭、控制机器大生产增涨的程度时,废除私有制的物质条件就具备了,废除私有制就具备了实现的必要性和现实可能性。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发展规律,从经济学的角度论证了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物质前提就是高度发展的生产力,即社会化的大生产。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生产力(科学技术等)的不断发展,使得物品的生产越来越突破厂房、土地疆域的界限,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然而,由于私有制度的存在,生产资料越来越集中于垄断大资本家的掌握之中,生产资料的私有化程度越来越高,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化之间的矛盾会越来越激化,当这一矛盾再也无法调节时,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必然会崩溃消逝。
第二,消灭私有制,建设未来新社会需要社会力量——无产阶级。1844年秋,马克思恩格斯合写了第一部著作《神圣家族》,文中,他们详细分析了工人,即无产阶级的地位,指出由于私有财产权的存在,工人除了一双手能劳动外一无所有,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被资本家雇佣,从而工人的劳动及其劳动的产品都属于资本家所有,因此,资本家和工人处于对立的两端,工人为自己生产贫困,为资本家生产财富,他处于社会的最低端。工人要想解放自己,仅仅推翻资本家是绝对不够的,必须彻底消灭资本家赖以生存的基础——私有制。因而,工人,即无产阶级是革命最彻底的阶级,是坚决消灭私有制、建设未来新社会的社会力量。接着,在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中,两位导师进一步指出,实现消灭私有制这一目标的社会力量只能是无产阶级。因为,随着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其他的阶级,如土地所有者阶级都沉入了历史,只有无产阶级才是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的本身产物。
第三,消灭私有制,建设未来新社会需要无产阶级的行动。首先,无产阶级思想上要有斗争的意识。只有当无产阶级在思想上意识到自己是社会的最低端,资本家付给自身的工作不能与自身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的价值相等,意识到资本家占有了自身的劳动和劳动的产品,才会奋起与资本家抗争。而且只有当无产阶级进一步意识到:同个别资本家的斗争并不能解决自身被压迫被剥削的地位,只有同这个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制度作斗争才能彻底解放自身的命运,无产阶级才会起来进行斗争。其次,无产阶级必须进行不断地斗争。由于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存在,资产阶级无论是财力、物力都远远高于除了劳动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而且资产阶级可以突破疆域的限制联合在一起对无产阶级的斗争进行镇压,因而,无产阶级只有不断地斗争,彻底地消灭资产阶级的国家、制度等一切旧的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机器,才能对抗被联合起来的强大的资产阶级力量。接着,和人类社会历史上任何一个试图取得统治地位的阶级一样,无产阶级要通过斗争夺取政权,由无产阶级建立自己的国家机器,从而维护无产阶级的统治权。最后,无产阶级利用自身掌握的政权有计划、有步骤地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即使是在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里,要消灭私有制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是一个有计划、有步骤的行动,无产阶级取得统治权之后不是一下子就全部取消资产阶级的财产,而是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限制并逐步取消他们的私人财产,进而逐步取消他们的生产资料所有权,然后一步一步地将整个国家的所有工业、农业、运输业等掌握在手中,并由此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私有制将会越来越少,当国家的所有生产、交换、产品都越来越集中在掌握了国家政权的全体无产阶级的手里时,私有制就会消失殆尽了。
由于消灭私有制需要如此多的条件,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消灭私有制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一是需要思想的发展。要消灭私有制度,必须首先消灭私有制度合理存在的思想支撑,只有从理论上阐明私有制度并不是人类社会合理的存在,才能为消灭私有制度的行动提供正确的思想指引,构建正确的理论也是需要时间的,只有构建起科学的共产主义理论才能给无产阶级以正确的思想武器。二是需要行动的发展。要真正消灭私有制度,光有理论是远远不够的,行动才是最重要的。无产阶级从来不指望一夜创造奇迹。他们知道,要谋求自身的解放,要对抗比自身强大的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只有不断的斗争,才能逐步改变资本主义社会现实,才能不断改造自我,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从而具备消灭解放无产阶级,进而消灭私有制的实力。只有到了这个时候,私有制的消灭才真正能够实现。三是需要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消灭私有制度,只有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社会财富大量涌流,生产能力极度发达的时候,生产资料的集中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也达到崩溃的临界点,革命的时机才真正到来。综上所述,共产主义社会将剥夺剥削者,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工人阶级要进入这个更高形式的社会,必须经过长期的将环境和人都改变的历史过程。
二、实现以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
马克思恩格斯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出发,得出了未来社会要消灭私有制,实现以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的结论。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在引用马克思〈资本论〉中论述以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一段话后说:“靠剥夺剥夺者而建立起来的状态,被称为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然而是在土地和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的基础上重新建立。对任何一个懂德语的人来说,这就是说,社会所有制涉及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涉及产品,也就是涉及消费品。”并由此得出结论:消灭了资产阶级私有制的未来新社会中,一种全新的所有制关系将会建立,这种所有制即考虑了个人的所有,也兼顾了社会的所有。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形式是“社会所有”和“个人所有”的结合,即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恩格斯进一步指出,“资本主义的占有方式,即产品起初奴役生产者而后又奴役占有者的占有方式,就让位于那种以现代生产资料的本性为基础的产品占有方式:一方面由社会直接占有,作为维持和扩大生产的资料,另一方面由个人直接占有,作为生活和享乐的资料。”从而明确概括出未来新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本特征: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二是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
那么,如何才能实现以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呢?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认识,第一是要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1875年,马克思撰写《哥达纲领批判》一文,指出未来的新社会是一个统一的社会形态,以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作为经济基础,集体生产为主要生产形式。1895年,恩格斯逝世前在为《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写的导言第一次为全世界各国工人阶级政党指明战斗的方向和旗帜: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旧社会,建立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为基础的共产主义新社会。
那么,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的具体表现是怎样的呢?在《1848年至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中,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完全不认可劳动者的劳动权,认为劳动者,即工人出卖劳动给资本家,资本家付出工资就是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是非常公平的买卖,哪里还存在着劳动者劳动的权力,实际上,劳动者的劳动权不仅是指劳动者,即工人可以劳动,同时还指工人拥有劳动所需的资料,如机器、厂房等,因为,人类的劳动从一开始就是劳动的人们自己制作工具包括厂房、机器等来供自己从事劳动,这才是真正的劳动,才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劳动形式,所以,未来共产主义新社会的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就是指生产资料归生产者或劳动者,即工人阶级占有。
既然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就是无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那么无产阶级如何才能占有生产资料呢?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首先,无产阶级需要进行斗争。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恩格斯写道,“如果他们打算用启发并团结无产阶级的方法来为公有制作准备,你们是否因此就拒绝革命呢?答:我们确信,任何密谋都不但无益,甚至有害,我们也知道,革命不是随心所欲地制造的,革命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是完全不以单个的政党和整个阶级的意志和领导为转移的各种情况的必然结果。但我们也看到,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无产阶级的发展都受到有产阶级的暴力压制,因而是共产主义者的敌人用暴力引起革命。”在《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恩格斯明确指出,只有两种生产资料占有形式,要么是个人占有生产资料,要么是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形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工业、科技发展的需要,已经越来越被人类社会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淘汰,当人类社会的工业、农业、科技、文化等不断向前发展,无产阶级更应顺应时代发展的步伐,为实现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而不懈斗争,为实现生产资料公共占有而奋斗理应成为全世界各工人阶级政党的纲领之一。
其次,需要一个“过渡时期”。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恩格斯写道,“你们打算一下子就用财产公有来代替今天的社会制度吗?答:我们不想这样做。群众的发展是不能命令的。它受到群众生活条件的发展的制约,因而是逐步前进的”,第一次提到了“过渡时期”。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马克思进一步阐述了“过渡时期”的思想,指出,无产阶级通过革命、战斗,消灭了资本主义社会之后,不可能马上建立并开始建设共产主义社会,应该建立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时期,在这个时期中,无产阶级要通过掌握的国家政权实现经济和政治上的两个过渡:经济上逐步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制度基础;政治上逐步剥夺资产者的政治权力,建立无产阶级为领导的劳动人民的政治权力的制度保障。这两个过渡无疑都是需要时间的。
最后,无产阶级在“过渡时期”要采取种种策略。无产阶级的第一个策略是实现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共产主义者和卡尔·海因岑》、《共产党宣言》等文章中驳斥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等各种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派别的思想,多次强调他们自己所倡导的无产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是:无产阶级通过不懈地革命,用武器取夺取政权,成为国家的统治阶级,从而才能实现无产阶级的政治解放,使得所有的包括无产阶级在内的人民获得统治国家的政治权力。
接着,无产阶级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国家所有制。早在1845年2月,恩格斯在爱北斐特的演讲中就指出,“纳税原则本质上是纯共产主义的原则,因为一切国家的征税的权利都是从所谓国家所有制来的。的确,或者是私有制神圣不可侵犯,这样就没有什么国家所有制,而国家也就无权征税;或者是国家有这种权利,这样私有制就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所有制就高于私有制,而国家也就成了真正的主人……要求国家宣布自己是全国的主人,从而用社会财产来为全社会谋福利;我们要求国家实行一种只考虑每一个人的纳税能力和全社会的真正福利的征税办法,作为达到这个目的的第一步。这样,诸位先生,你们就看到,我们谈的不是不顾民族的意志立即实行财产共有,而是首先要确定目标和保证我们能够向这个目标迈进的办法和途径。”可见,恩格斯认为在过渡时期的所有制是“国家所有制”,不能实行完全的财产公有,而且要采取一些办法和途径来逐步实行财产公有。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更是列举了12项利用民主来实行的向私有制直接进攻、保障无产阶级生存的具体措施,并指出这些措施都是为了彻底消灭私有制,让无产阶级完全掌握国家的政治、经济权力,让生产资料回到掌握了国家统治权的无产阶级为代表的人民群众的手里,从而实现国家所有制。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再一次强调,无产阶级一定要不间断的革命,要逐步夺取资产阶级的资本,实行国家所有制,掌握了国家统治权的无产阶级要集中拥有生产资料,才能避免强大的资产阶级卷土重来。
然后,要实现国家所有制,掌握了国家统治权的无产阶级必须对所有权进行强制性干涉,采取一系列措施将资产者的资本一步步转变为国家的、共同的财产。恩格斯早1847年的《共产主义原理》中就指出,无产阶级要运用国家统治权力首先将各个产业的生产经营权收归国家所有,剥夺资产阶级个人的生产经营权,让拥有国家统治权的无产阶级,即劳动者,具有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厂房、机器、原材料等)的可能,从而实现国家所有制。在《共产党宣言》中,两位革命导师直接指出,“首先必须对所有权和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实行强制性的干涉,也就是采取这样一些措施……1.剥夺地产,把地租用于国家支出。2.征收高额累进税。3.废除继承权。4.没收一切流亡分子和叛乱分子的财产。5.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1850年3月,马克思恩格斯起草了《中央委员会告共产主义者同盟书》,进一步阐明,在农村,当无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权力,首先要没收地主的土地,没收的地主的土地不要再分给农民无产阶级个人所有,而是集中起来变成国家的财产,农村的无产阶级再联合起来,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集中劳动,并且应用一切大工业生产的优点来进行农业生产,只有这样,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本形式——国家所有制才能真正实现。1870年,恩格斯在为《德国农民战争》第2版所写的序言中又指出,当无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权力,在城市,应该没收资本家拥有的从事生产所需的机器、厂房、原材料、生产工具等生产资料以及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阶级劳动而获得的房屋等生活资料,将这些生产和生活资料都集中起来变成国家的财产,由联合起来的城市和农村的无产阶级集中拥有;在农村,应该夺取封建地主和大农个人占有的土地、耕具、牲畜等归国家所有,成为共同的社会财产,并由联合起来的农村无产阶级组成合作社共同生产才能创造更多的财富归无产阶级享有。
第二是要实现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如何理解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首先要认识消费资料。在《资本论》第1卷中,马克思认为,消费资料是用于生活的由生产资料在人的劳动中创造出来的。也就是说,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由于每个人都是自由的,自由的人们联合起来,运用共同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从而创造出来许多产品,归整个社会所有,即社会产品。为了生产和扩大生产,社会产品中的一部分会重新成为生产资料,属于公共的社会所有,而还有一部分社会产品会用来供全体社会成员生活,成为消费资料,归社会的基本单位——单个人消费,属于个人所有。可见,马克思消费资料是人在劳动中使用生产资料创造出来的社会产品的一部分,用于人的生活。其次,要认识个人所有制。早在1845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私有制社会中,由于私有财产权的限制,使得单个劳动者一生就从事一个工种,只会使用单一的生产工具,如农民只会用锄头,其它的生产工具完全不会使用,也没有能力去购买其它的生产工具。在实现了无产阶级解放的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由于实现了共同占有制度,单个劳动者可以使用各种各样的生产工具,生产出来的社会财富也归属每一个劳动者所有,“个人”支配着生产工具和财产。但是,这里的“个人”的具体形式是“每一个个人”和“所有的个人”。如何理解呢?马克思恩格斯接着写道,共产主义新社会中,“现代的普遍交往,除了归属于全体个人,不可能归属于各个人”,只有无产阶级联合在一起,才能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由于无产阶级本身是工业化生产的产物,具有极强的集体劳动自觉性,因此易于联合,而且只有联合起来进行革命,才能取得胜利,建立、建设共产主义新社会。加之,无产阶级拥有劳动等一切行动的自由权力,自由的联合的无产阶级的劳动就真正回归了劳动的本真——自主自由的活动,每一个个人的活动和联合的所有的个人的活动实现了统一。可见,马克思恩格斯的“个人”是“真正的个人”、“完整的个人”,不是“抽象的个人”、“孤立的个人”,单个的人是自由的、但脱离了其他的人就不可能存在,每一个个人必然要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才能维持自身的独立存在,联合起来的个人就构成了社会。
综上所述,“许多生产工具应当受每一个个人支配”实际就是“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的具体表现之一,也就是“联合起来的个人”支配生产工具。生产工具既是“每一个个人”又是“联合起来的个人”支配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在1871年的《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明确阐述了巴黎公社的共产主义性质,指出,巴黎公社的目标就是要消灭不合理的资产阶级私有财产权力,把社会生产资料,土地、资金等从少数奴役剥削劳动工人的资产阶级手里夺过来,成为公社所有人民从事联合生产的工具,进而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度,从而实现个人所有制,强调了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成为自由的联合的劳动的工具。可见,生产工具既是“每一个个人”又是“联合起来的个人”支配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生产工具归社会所有,属于联合的劳动的工具;二是生产工具归个人所有,属于自由的劳动的工具。可以理解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生产工具的所有权属于社会,同时,每一个人都可以自由支配或使用生产工具。由于生产资料包括自然存在的生产资料(如土地)和靠劳动创造的生产资料(如生产工具),也就是说生产工具是一种生产资料,所以,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属于社会,每一个人都可以自由支配或使用生产资料。
“财产则受所有的个人支配”又是什么含义呢?在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在驳斥资产阶级对共产主义的攻击时指出,“自己劳动挣得的个人财产”应该得到维护,也确是每个人的权力,但是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这种“自己劳动挣得的个人财产”已经被机器大工业生产消灭掉了,个体农民纷纷破产,他通过“自己劳动挣得的个人财产”——土地被工业资本家占有;个体手工业者通过“自己劳动挣得的个人财产”——手工作坊被大工业资本家吞并;个体工人通过“自己劳动挣得的个人财产”——工资(货币),并不等于个体工人劳动所创造的财富,而且常常不能维持个体工人生命的需要。所以,对于个体农民、个体手工业者、个体工人,社会的大多数人们来说,“自己劳动挣得的个人财产”根本就不存在了,只有个体资本家,社会的少数人们才拥有“个人财产”,但却不是个体资本家通过自己的劳动挣得的,而是来自于个体农民、个体手工业者、个体工人们的劳动,共产党人要消灭的是个体资本家拥有“非自己劳动挣得的个人财产”的制度保证——私有制,剥夺个体资本家的“非自己劳动挣得的个人财产”,夺取个体农民、个体手工业者、个体工人们拥有“自己劳动挣得的个人财产”的权力,然后利用这种权力给予每一个个体农民、个体手工业者、个体工人们“自己劳动挣得的个人财产”。因为,财产是个人劳动创造的,在共产主义社会,作为社会力量的资本应该属于全社会,财产成为社会全体成员或十分之九成员的公共财产,不是属于某一部分社会成员(十分之一成员)的财产。因此,“财产则受所有的个人支配”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财产归社会全体成员或社会绝大多数成员所有;二是财产归个人支配。也就是说,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通过劳动创造的财产是属于社会全体成员或社会绝大多数成员的,每一个人都可以支配(使用)财产。在这里,财产既是公共财产也是个人财产。
所以,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可以理解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每一个人在劳动中使用生产资料创造出来的用于人生活的社会产品的一部分,归社会全体成员或社会绝大多数成员所有,同时每一个人都可以支配(使用)财产。可见,实现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需要前提条件——建立共产主义社会。而要建立共产主义社会需要物质条件,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自然发展的过程,“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联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但是,这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发展史的自然产物。”
第二节 社会建设的历史推动力——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
“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完成的结果开始的”。马克思恩格斯采用历史研究方法,从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状况出发,逆向考察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蒙昧时代、野蛮时代与文明时代,从而对取代资本主义的未来社会状况做了科学的设想。
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状况时,始终在思考一个问题:谁创造了人类社会历史?早在1843年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文中,马克思就注意到了人民群众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影响。“人民是否有权为自己制定新的国家制度?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绝对肯定的,因为国家制度一旦不再是人民意志的现实表现,它就变成了事实上的幻想。”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批判黑格尔虽然清楚地表述了辩证法,但是表述辩证法的出发点和基础却是不真实的,指出黑格尔表述的只是抽象的思辨的辩证法,真正的辩证法的基础一定是人的劳动,只有人的生产劳动才是真实的,从这个角度出发表述的辩证法才具有了真实的基础,因为是人的劳动创造了波澜壮阔的滔滔人类历史长河,从而强调了人的劳动对人类社会历史形成的影响。到了1844年9-11月写作《神圣家族》时,马克思恩格斯驳斥鲍威尔兄弟狭隘的历史观,指出人类历史不是精神的产物,而是由人民群众活动创造的,人民群众的各种各样的活动造就了不同风格不同表现的各个地区的人类社会历史,虽然这些活动完全是人民的自发行动,完全没有经验,也没有预设,但是这才是真实的人类历史,所以,人类历史并不是鲍威尔兄弟所说的与群众对立的精神的丰富活动的产物,而是有血有肉的现实的社会关系中的每个人民群众的活动,从而批判了青年黑格尔派的社会历史观:人类社会历史是精神反对物质的发展过程,即英雄反对人民群众的过程,提出了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人类社会历史是物质发展的过程,即人民群众的活动过程,人民群众毫无经验的广泛的活动创造了连绵的人类历史,人类社会历史的主体只能是人民,由于人民的创造活动,不断推动着人类社会前进。
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证资本主义旧社会灭亡,预测未来社会主义新社会时,始终贯穿着唯物主义社会历史观的基本思想: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推动力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如何推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呢?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要创造人类历史,首先要保证人类这一物种的生存,要生存,人们就必须满足自身吃穿住的基本需要,因此,单个的人就开始联合起来进行劳动,将石头、木材进行打磨,制作成打猎的、挖土的、捕鱼的等工具;将树叶、动物皮毛做成御寒的衣物;将石头、树木、茅草垒砌成躲避风雨雷电等的房屋……从而满足吃穿住的需要,当吃穿住的需要满足后,交流、远行等新的人类需要又产生了,于是人类的语言、船只等又被人们自己制作出来了,满足了这些需要……然后,新的需要又产生,人们又制作新的生产工具,生产更多的物品来满足需要……,所以,人类社会就是在人们的不断劳动不断满足人类需要不断产生新的需要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从事生产劳动的人们就是人民群众,可以说,人民群众的劳动创造了社会的历史,需要,即人民群众自身的利益,是创造活动的前提。人民群众劳动工具的发展历程就是人类社会历史的记录表。两位导师还强调,欧洲各国的革命斗争历程中,“只有英国才有一部社会的历史。只有在英国,个人本身才促进了民族的发展并且使发展接近完成,而没有意识到要代表普遍原则。只有在这里,群众才作为群众为自己的单个利益进行活动;只有在这里,原则要对历史产生影响,必须先转变为利益。”两位革命导师就这样从人类生存发展的角度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推动力就是人民群众从事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正是为了满足自身不断增长的需要(即满足自身的利益),人民群众不断地进行生产劳动,从而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认为,人民群众在不断谋求自身解放、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一步步地推翻旧社会,不断创造着新社会建设的条件,进而推动新社会的发展。因此,当无产阶级革命消灭了资本主义旧社会后,建立、建设的未来社会主义新社会以人民群众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才能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一切为了人民群众
马克思恩格斯心目中的未来新社会是一个平等的、公正的、幸福的社会。在这个新社会中,无产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的社会劳动者,即人民群众已经获得了彻底的解放,成为主人,因此,一定要始终代表社会的主人——人民群众的利益。
早在马克思恩格斯1848年写的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诞生的《共产党宣言》中,在充分考察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后,他们宣布来来的新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一思想贯穿了他们的一生。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强调只有包括工人在内的每一个社会的劳动者获得了解放,社会革命才真正取得了胜利。1887年,恩格斯明确指出,共产党人革命就是要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建立一个新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个社会将建立满足所有社会成员物质、精神等各种生活、实现所有社会成员的民主、提供所有社会成员自由的充分的工作的经济政治等系列制度。1891年4月30日,恩格斯在为《卡·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单行本撰写导言时,再次阐明他们革命的目的是以新的社会制度取代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这个新的社会制度将消除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中不合理的阶级对立,每个劳动人民自由的联合起来进行劳动,共同拥有生产资料,平等地使用越来越丰富的生活资料,当然要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进入这个新的社会制度,一定要经历经济政治上的艰苦的必需的过渡。1894年1月,意大利社会党人卡内帕邀请恩格斯阐述未来社会基本思想,作为即将在日内瓦出版的周刊《新纪元》的题词,恩格斯没有过多描述他和马克思为之奋斗的新社会制度的画卷,而是再次强调了《共产党宣言》中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也就是未来新人类社会制度要实现的是真正的充分的人的自由——人的彻底解放。
两位革命导师设想的未来新社会追求的是人的彻底解放。为了逐步实现这个鼓舞人心的价值目标,人们从事社会生产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自身的利益,即不断涌现的新的需要,才能给劳动人民带来幸福生活。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的生活的一种手段。”在这里,两位革命导师把未来新社会的生产目的概括为“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的生活”。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进一步明确地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群众第一次成为自己的和社会的主人,生产越来越社会化,人民群众掌握的生产资料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多,人民群众的生产劳动越来越自由、越来越自觉,因此,人民群众不断涌现的物质的精神的各种新的需要得到不断的满足,社会财富越来越富足,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自己从事各种社会生产,获得并享有各种社会财富。
为什么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才能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呢?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剖析,指出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才成为真正的人,才拥有充分的自由,人民群众第一次成为社会——由人民群众自己组成的——主人,在生产劳动中为自己的需要生产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在阶级社会中,由于少数人掌握统治权,将社会产品归属于少数统治者的私人财产,从而拥有私有财产权的统治者们可以占有其他人的劳动,从而满足自己的利益,而没有统治权的那部分人只能通过血淋淋的革命甚至是战争才能满足自己的利益。在马克思1843年写给卢格的书信中,他指出,在人剥削人的制度下,“人”失去了自由,被轻视、被奴役,不是“人”的真正的状态。资本主义社会中,“人”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呢?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一文中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劳动为“人”带来贬值,为“物”带来增殖,“人”的赤贫与“物”的繁荣并列,“人”被“物”统治,也没有自由可言,不是“人”的真正的状态。这里的“人”指的是从事生产劳动的工人。同一时期的恩格斯也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物的关系发生了颠倒,“人”变成了物的奴隶,和动物一样了,不再具备“人”的真正状态,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比农奴制度对人的束缚、奴役更加过分,更加严重,更加全方位。资本主义社会的雇佣劳动“剥夺了工人的一切可支配的时间,工人只有一点时间用于吃饭和睡觉,而没有时间从事户外活动,在大自然中获得一点享受,更不用说从事精神活动了,这种工作怎能不使人沦为牲口呢!”
资本主义社会如此违背“人性”,怎样才能推翻这种不合理的社会呢?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要推翻这种违背“人性”的社会,需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的阶段,由无产阶级联合其他的劳动者进行大规模的社会革命运动,才能实现。而且,这种革命运动与以往的革命运动截然不同,它是为社会绝大多数人谋求利益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经过革命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谁发动了革命,谁就是革命胜利成果的拥有者,因此,无产阶级成为社会的统治者,拥有国家权力,通过国家统治权,剥夺资产者手里的社会生产资料,将其变为社会公共财产,使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占有社会生产资料,从而消除了由于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多寡而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欺诈、偷窃、蒙骗等不正常、不合理的堕落的社会现象将逐渐消失,人真正成为脱离动物界的高等生物了,成为“人”,不再受到他人的、社会的、自然的等内在的和外在的所有的对“人”的束缚。只有在这样的社会中,“人”是真实的、自由的,进行着“人”的生活,人们再也不用争夺生产资料,再也不用担心缺乏生活资料,人与人之间相互平等,与自然和谐共处。在这样的社会中,“‘劳动人民’将成为全部住宅、工厂和劳动工具的集体所有者”,“社会的生产足以使社会一切成员都吃得饱,而且证明现有的房屋足以暂时供给劳动群众以宽敞和合乎卫生的住所”,这样,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获得满足自身需要的社会财富,可以按照人们的不同需要协调、管理、扩大全社会的各类生产。由此可见,要建立一个“人民”的社会,进而建设这样一个社会,首先必须在经济基础上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公有制,并通过大力发展社会共产力,从而不断生产出丰富的物质产品(包括食品和住房等等)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才能提供给人们一种真正的“人”的生活,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自身的和谐发展。
人民群众通过无产阶级建立的新社会将是“人民的国家制度”,在这个社会中,人民成为国家、社会的主人,拥有管理国家社会各项事务的最高权力,人们通过制定法律来保障人民拥有的权力。1871年,巴黎公社起义失败后,马克思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写下《法兰西内战》一书,在书中,他高度赞扬巴黎公社的革命行动,详细分析巴黎公社的政治制度,指出,公社这一组织形式是由巴黎的人民通过普选产生的,公社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公社委员会,成员是中心城镇、农村等各个地区的人民运用普选权直接选出的工人代表,为人民服务,由人民罢免,受人民约束。公社的法官、审判官等公务人员均有人民选举产生。这样的组织形式才能让人民拥有管理国家社会的权力,是人民认可的政治运行形式。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指出,“民主的”这个词在德语里意思是“人民当权的”,即人民拥有统治权。人民群众通过无产阶级建立的新社会将是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进而在社会建设方面,更应该把人民群众放在首位,建立健全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力。
那么,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新社会中的人民群众在文化生活上又是怎样的呢?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一书中阐述了未来新社会中人们的文化生活状况,指出,由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归全社会协调管理,因而可以合理分配每个社会成员的生产活动,从而提高生产的效率,保证满足人们各类合理需要的产品高效、快速地被创造出来,人们将不再受缚于物质生产劳动,拥有了更多的自由支配空闲时间,从而去阅读、倾听、观摩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音乐、舞蹈、书画等各类文化物品,并且进一步去创造新的人类文化成果。也就是说,在未来新社会中,从前作为统治阶级独享的文化也将服务于每一个人,也就是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
总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当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私人占有被消灭了之后,取而代之的是全社会共同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由于私有财产权带来的对生产资料使用自由的束缚被解除了,因而劳动者可以自由地使用生产资料。由于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的无缝结合,也使得生产者可以更合理的、高效率的使用生产资料进行最优化的生产,从而避免了社会生产力的浪费,保证了生产出来的产品的最优化使用,避免了社会生产产品的人为破坏,从而保证了部分社会产品再次运用于生产,部分社会产品归社会所有成员生活消费。换而言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未来新社会中,人民群众掌握了生产资料,即劳动人民(生产者)同生产资料实现了真正的结合,消除了“人的异化”,从而,当人们在进行社会建设时,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都以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即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为最终目标,并为完全实现这个目标而奋斗。
二、一切依靠人民群众
既然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新社会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社会,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社会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那么,怎样来建立这样一个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未来新社会呢?
早在1843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就指出,国家就像宗教一样,都是人民创造的,只有人民创造的国家才能代表人民的意愿,因而,一个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社会只能依靠人民群众自己来建立。继而,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进一步指出由无产阶级作为主要力量来建立未来新社会,并以英、法、德的国家社会实际为分析对象,详细阐述了建立新社会的具体步骤:由于农民和小资产阶级不断破产变为工人阶级,因而能够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发动革命,建立一套国家制度赋予人民以权力,从而由无产阶级担当国家的领导,开始建立一个崭新的社会。在1851年的《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一书中,恩格斯通过分析德国的革命运动,进一步阐述了这一观点,强调,“工人阶级都代表整个民族的真正的和被正确理解的利益,因为它尽量加速革命的进程,而这个革命对于文明欧洲的任何一个旧社会都已成为历史的必然,没有这个革命,文明欧洲的任何一个旧社会都休想较安稳较正常地继续发展自己的力量。”
为什么只有人民群众并以无产阶级为主要力量才能建立这个未来新社会呢?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通过考察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详细地分析了“市民社会”中的各阶级的状况,高度褒扬了资产阶级的历史进步性——为推翻落后的、腐朽的封建制度进行革命,代表着社会前进的方向。经过革命斗争,资产阶级推翻了封建君主制度的统治。但是,当它取得了统治之后,就丧失了其革命性,与它推翻的封建君主一样开始实施剥削政策,只不过这种剥削来得更加直接,赤裸裸的金钱交易将过去那种宗教神话下的剥削变为了昭然于天下的剥削,将复杂的多样的社会关系变为了直接的简单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把越来越多的阶级、阶层赶进了无产者的行列,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成为社会的主要构成。进而,马克思恩格斯详细分析了“市民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中现存的与资产阶级对立的各种阶级的基本状态,指出,资产阶级是残酷的剥削者;农民阶级是被资产阶级剥削,但它并非完全一无所有,土地是它存在的基础;小资产阶级也在剥削无产阶级,是一个反动的阶级;只有无产阶级遭受的剥削是最严重的。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剥削的斗争是为了维持自身生存的依靠,避免自身堕入一无所有的境地,因而,这些阶级都不会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推翻资产阶级的革命中去,只有无产阶级是完全的一无所有,只有革命才可能改变这种状态,因而,只有这个阶级才会最坚决地进行革命。随着工业的发展,“市民社会”中的各个阶级的状况也在发生改变。机器不断地被发明、被应用,推动着社会生产力不断地向前,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沦为无产者,小资产者也不断失去自己的小作坊、小商铺等,也沦为了无产者,无产阶级的队伍得到了扩充,人数越来越多。而且,由于一部分进步的资产阶级也从思想上认识到社会发展的方向,明确地站在了无产阶级一边,指出只有无产阶级才是工业发展的产物,代表了社会前进的方向,并为无产阶级的革命著书立说,由此,无产阶级的思想理论的力量也开始壮大了,不仅越来越意识到自身革命力量的强大,更能用理论来指导自身的革命。无产阶级领导的这一场革命的方向越来越明确,革命的程度越来越广泛而深刻,至此,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旧社会、建立无产阶级统治的新社会的时机就到来了。所以,只有无产阶级才能联合其他的各个阶级,组成最强大的力量进行阶级斗争,从而取得革命的胜利,才能埋葬那个少数资产者统治的旧社会,建立一个社会大多数人统治,即人民拥有权力的崭新社会。也就是说,要建立一个一切为了人民的新社会,只有依靠无产阶级领导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那么,这个新社会又将由谁来建设呢?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把未来新社会归结为“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状态,这里的“人”指的就是广大的人民。“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就是指一件事情从谋划到成功依靠的都是“人”——人民群众。也就是说,未来新社会是由人民群众在无产阶级的带领下通过革命斗争建立的,即“谋事在人”,当然,建设这样的一个新社会也就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即“成事也在人”。因此,未来新社会是由人民群众来创立、创造和建设的。
为什么是由人民群众来建设未来新社会呢?这是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自己创立的唯物史观考察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后得出的科学结论。首先,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早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就指出,“在一切生产工具中,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是革命阶级本身。”1854年3月9日,马克思在写给工人议会的信中进一步指出这一革命阶级就是英国的工人阶级,强调,建立新社会的真正基础是现代工业——机器生产,是工人的劳动创造了新社会的机器生产这一物质基础。作为马克思最亲密战友的恩格斯也同样指出,社会存在的基础是劳动阶级,而不是其他的阶级。虽然劳动阶级在不同的社会时期的名称不同,有时是奴隶,有时是工人,但是从事社会生产的自始至终是这一个阶级。没有这一个阶级不断地进行着生产劳动,为社会创造者大量可供使用的物质资料,社会就无以为继,必然消逝。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都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只有人民群众在进行改造自然的生产劳动中,才不断创造着日益丰富的物质产品,逐步扩大社会的物质财富,才奠定了人类社会生存的基础。
其次,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写道:“劳动生产了宫殿……劳动生产了美……劳动生产了智慧”。接着,在马克思恩格斯合作撰写的第一部著作《神圣家族》中,他们进一步认识到,工人在生产劳动中不仅创造了物质产品,而且他们在这一生产劳动过程中还进行着精神创造,因为,工人双手创造的物质产品是经由工人的大脑思维的产物,这些物质产品不仅给予人们物质享受,同样给予人们精神享受。后来,马克思在进行政治经济学研究时,通过研究社会经济运行的规律,在《资本论》中指出了科学技术的力量,并通过分析瓦特等发明家的发明创造进一步指出,发明家之所以能够发明新的技术,制造新的机器,是因为在生产过程中,劳动工人越来越熟练地操作已经改变了劳动本身,新技术已经出现了。所以,科学技术也是人民群众在劳动中创造的。1877年,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再次明确指出,社会精神财富是由人民群众在生产劳动中创造的。“一个很明显的而以前完全被人忽略的事实,即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就是说首先必须劳动,然后才能争取统治,从事政治、宗教和哲学等等,——这一很明显的事实在历史上的应有之义此时终于获得了承认。”这里,恩格斯阐明了一个哲学道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也就是说物质财富是精神财富的基础,要创造精神文明,首先要有物质文明的经济基础。同时这里也指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都是劳动创造的,那么从事劳动的广大人民群众当然才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在1873-1883年写作的《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在书中,恩格斯解析了人类的绘画、雕刻、音乐等精神文化产品是由人的手创造的。因为,人的生产劳动主要依靠的是人的双手,正是由于双手要不断地做拉伸、弯曲等各种动作,使得人的手部肌肉、韧带发育越来越灵活,然后通过人类的自身的繁衍遗传到下一代,由此,绘画、雕刻、音乐等精神文化产品就延续了下来。这样,恩格斯就更加明确地指出,人民群众通过生产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人类无比灿烂辉煌的精神文明。
最后,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早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合作撰写的第一部著作《神圣家族》中,两位革命导师旗帜鲜明地宣布:连绵不断的、丰富的人类历史不是历史创造的,而是由“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创造的。“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不断地劳动、不断地战斗,由此,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形成漫长的不间断的历史。这里的“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就是指的在社会生活中从事生产劳动的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是人类社会的真正创造者,也只有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动不断推动着人类社会向前发展。恩格斯在详细研究了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后,先后在《普鲁士“危机”》(1873年1月初)、《〈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1892年英文版导言》、《致卡·考茨基的信》(1889年2月10日)等文章中论述了这个问题。他指出,在英国和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中,农民、城市平民——工人、资产阶级都积极参与斗争,最终推翻了封建贵族势力的统治,取得革命的胜利,但是,虽然,参与革命的农民的人数是最多的,但是革命胜利后,农民却是消亡的最快的,而资产阶级一旦在革命中遇到封建地主的强烈抵抗时就会害怕,因而向封建地主阶级低头、妥协,革命就会被断送。只有城市平民才会坚决地把革命进行下去,直至将查理一世等封建君主送上断头台。所以,资产阶级革命正是借助了无产阶级以及农民、平民等民众的力量才得以最终完成。恩格斯正是以英法社会变革的实际例子证明了,人民群众才是社会变革的根本决定力量。
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指明了只有无产阶级联合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进行阶级斗争才能推翻资产阶级社会,建立他们所设想的未来的理想社会,也只有人民群众才能在社会生产劳动中创造日益丰富多彩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才能实现社会变革,不断推进社会向前发展,因此,人民群众才是建设未来理想社会的依靠力量。
第三节 社会建设的科学途径——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考察了人类社会历史演进的各个社会形态,包括古代的社会、封建的社会,尤其是详细研究了资产阶级的社会,从而回答了关于未来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进行社会建设?由此找到了未来社会建设的科学途径。
在对客观世界进行考察时,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如果我们认为事物是没有生命的,那么事物就是独立的、静止不动,事物之间也就不存在矛盾。但是,如果我们认为事物是有生命的,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事物在不断的发展变化,每时每刻的事物都是不同的,事物之间就会出现矛盾,实际上,事物本身的变化就是矛盾了。“生命首先正是在于:生物在每一瞬间是它自身,同时又是别的东西。所以,生命也是存在于物体和过程本身中的不断地自行产生并自行解决的矛盾;矛盾一停止,生命也就停止,死亡就到来。同样,我们已经看到,在思维的领域中我们也不能避免矛盾”,所以,事物的运动时无时无处不在的,而运动本身就是矛盾,因为,运动也是事物的发展变化,在位置或者是状态等方面的转变。客观的物质世界是有生命的,在不断地运动,创造了自然界漫长的历史。自然历史也是矛盾变化的结果。可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客观世界中普遍存在着矛盾,无矛盾就不成世界,世界历史在矛盾中发展,要从事物的运动发展与事物间的联系去考察世界。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辩证方法:世界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客观存在于一切事物和过程本身之中,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在考察人类社会历史时,马克思恩格斯扬弃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将黑格尔哲学的辨证方法与费尔巴哈哲学的唯物主义相结合,创立了唯物辩证方法。马克思恩格斯高度赞扬了黑格尔哲学揭示出的人的思维和世界都是处于不断发展、运动的过程之中的思想的科学性,但是又批驳了黑格尔哲学的不合理处——绝对真理体系的唯心主义立场。接着,马克思恩格斯克服了费尔巴哈哲学在人类社会历史问题上的唯心主义立场,将唯物主义完整地运用于整个世界,包含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世界,从而把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有机结合在一起,由此改造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把辩证法与唯物主义有机结合在一起,使得唯心主义辩证法变为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至此,人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最好工具——唯物主义辩证法就得以发现。
在发现了唯物辩证法后,马克思恩格斯就运用这一工具对人类社会现代家庭个体婚制的起源进行了考察。他们依据英国原始社会史学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中的详实材料,分析了原始社会的基本状况,指出,原始社会中没有婚姻、家庭存在,人类处于杂乱性交的关系。家庭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出现的,最初出现的第一个家庭形式是血缘家庭,接着出现的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制家庭,最后发展为专偶制家庭,即一夫一妻制家庭。专偶制家庭中,丈夫是家庭关系的主导者、统治者,妻子、子女都属于他。由此,个体婚制建立了起来,原始社会走向了奴隶社会,人类进入了文明社会时代。所以,个体婚制是原始的、自然的共同占有制发展到私人占有制的产物,成为整个文明社会时代的基本社会单位。通过考察了个体婚制3000多年的发展历程,马克思恩格斯发现了贯穿整个发展历程中的、一直存在的事物——对立的矛盾,即男女之间存在的两性冲突,这一矛盾不断地运动着,既不被解决,又不能克服,推动着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形态发展到奴隶社会形态。接着,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了人类文明社会时代,指出,由于牧业、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商业的独立出现,导致主人与奴隶的出现,奴隶的包含生命在内都隶属于主人,社会分裂为剥削者和被剥削者,这一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在整个文明社会时代延续。奴隶制是第一个表现形态,继而出现的是封建的农奴制和雇佣劳动制。整个人类文明社会时代就是在剥削与被剥削的矛盾运动中向前发展的。所以,从人类社会诞生之初,矛盾就存在了,正是矛盾推动着人类社会时代的发展。人类社会充满了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人类社会,人类社会处在一个不断产生社会矛盾、不断解决社会矛盾的过程之中,社会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源泉。
马克思恩格斯详细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着的种种矛盾,特别是生产中存在的一些具体矛盾,从事生产的劳动者始终不拥有生产资料,只能出卖劳动;不从事生产的资产者却拥有生产资料以及生产出来的所有产品,并且有法律保障资产者永远拥有的权力;个别工人的生产非常有组织,但是整个社会的生产却是杂乱无章的;机器越造越先进,越来越多,而操作机器的工人需求却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工人失去工作;生产的商品越来越多,但是越来越多的人没有能力购买商品;各个行业领域的小工厂越来越多地被行业中的大企业吞并,因而小工厂越来越少……并指出,所有这些矛盾的基础都是一个:生产是社会的活动,而交换、分配和消费却是个人的活动,即生产的社会活动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存在着矛盾。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基本矛盾,正是在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的基本矛盾的推动下产生新矛盾——解决新矛盾——再产生新矛盾。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就是生产的社会化与社会产品的私人占有这一基本矛盾一个不断产生变化的过程,当这一矛盾已经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自身再也无法解决时,无产阶级通过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剥夺资产者不劳动却拥有生产资料和生产出的社会产品的权力,夺取社会的公共权力,成为统治者,并把生产资料从资产者手里夺过来,归还给从事生产的劳动者,让广大的劳动者掌握生产资料,才能彻底解决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由此,资产阶级的旧社会就被无产阶级的未来新社会取代了。如何建设这个无产阶级的未来新社会呢?既然任何人类社会都是矛盾推动发展的,那么,无产阶级的未来新社会也应该由矛盾推动,因此,要建设未来新社会,应该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
一、正确认识社会矛盾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文中详细论述了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统一的客观物质世界的一部分,在研究这一物质世界的一部分——人类社会时,马克思恩格斯采用了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和方法。
唯物辩证法是什么?马克思从分析自身的唯物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区别,明确阐述了何为唯物辩证法。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辩证法最大的错误在于将现实世界看成是人的思维的产物,犯了唯心主义的错误,所以,黑格尔认为是思维决定存在。但是,真实的情况却是,现实世界是先于人的思维就存在的。所以思维是外部客观世界的反映,存在决定思维,由此,马克思抛弃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外壳,确立了唯物辩证法。恩格斯也认为,辩证唯物主义是辩证法与唯物论的统一,是最新的最好的哲学,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去考察自然、社会、人的思维的发展变化,最能揭示蕴含于它们之中的普遍性、客观性的基本规律。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批判了形而上学的分析方法,指出在看待世界的存在时,形而上学是用孤立的、静止的观点看问题的,因而无法发现事物的全部方向,也无法全面地揭示事物的表现,所以,形而上学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无法真正的认识世界的存在。相反的,唯物辩证法在看待世界的存在时,采用的是发展的、联系的观点,因而不仅看到了事物的当前,也发现了事物的过去与未来,从而全面揭示事物的表现以及事物之间的联系,由此真正的认识世界的存在。所以,唯物辩证的基本方法就是从联系、运动、发展的观点研究事物。
为什么要采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指出,人类要正确地认识自然世界、人类社会,揭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形成科学的认知,只有用唯物辩证法,因为,唯物辩证法是对包括人的思维过程在内的世界进行研究的基本方法。首先,天体、宇宙等自然界是在普遍联系中发展变化的,本身就是辩证的,而且是先于人类社会就存在的。其次,人类社会是在人与人的普遍联系中产生和发展的,人类历史证明人类社会是发展的、联系的也是辩证的,是在自然界产生之后由于人的劳动创造出来的。最后,人的思维也是人的劳动的产物,并且随着人的劳动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由此,自然、人类社会、思维都是辩证的,用辩证法来考察,才能揭示它们的真正奥秘。辩证法是从事物发展、变化及事物间的关系出发来进行分析的,符合自然界的应有之规。所以,辩证法适用于对自然界、社会、思维的所有事物的研究。同时,在运用辩证法进行研究时,一定要始终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上,一定要把握住物质先于存在,否则又会陷入唯心主义的错误。总而言之,只有采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去考察事物、研究事物,才符合事物的客观现实,从而揭示出潜藏于事物之中的一般规律,由此得出科学的结论。
唯物辩证法根据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指出,在客观世界中普遍存在着矛盾,矛盾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恩格斯认为,当人们用通常的形而上学来思考事物时,就会陷入稳定的固化思维,认为事物不存在生命,彼此单独存在,相互之间不发生任何关联,如此就不会出现冲突,矛盾就不存在。然则当人们用唯物辩证法来观察思考事物时,情况就彻底出现分歧,冲突、矛盾立刻就显现了出来。为什么会出现截然不同的表现呢?原因就在于,无论是自然界的一花一草一树木,还是猫咪豹子小兔子,或是人,都是生命的存在。生命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花草树木、人鱼鸟兽都是不断地从小到大,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所以,生命就是始终的运动,其自身就存在是与非等矛盾。如果矛盾不存在了,也就意味着生命不在运动,生命也就消逝了,生就变为了死。思维是人的大脑的特有的运动产生的事物,人的生命不复存在了,那么,人的思维也就不复存在。总之,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矛盾一旦停止,自然、人类社会、思维等的世界也就消亡了,一切事物都将走向死亡。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马克思恩格斯在考察人类社会时运用的也是唯物辩证法的方法,由此得出人类社会也存在着矛盾,正是矛盾的运动造就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从而也就形成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历程,构成一部漫长而曲折的人类社会历史。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新社会着墨很少,但是,我们可以判断马克思恩格斯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探索未来新社会时,也遵循了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对未来不同于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进行了构想,那么,由此可以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的未来新社会中也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分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指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一样,也有自身客观存在的内在规律,自然界有一个从小到大的不断发展的客观历程,人类社会也有一个从小到大或者说从低到高的不断发展的客观过程,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不会存在所谓的自然界的或人类社会的终结世界,而且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由其内部存在的矛盾运动推动,正是时刻时地存在的矛盾的运动使得自然界、人类社会从小发展到大、从低发展到高。也就是说,人类社会是一个从低级阶段不断地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过程,人类已经经历了的原始氏族部落社会、古希腊的奴隶制社会、被资产阶级推翻的封建制社会,现代的资产阶级统治的社会等都不过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时期,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后建立的未来社会主义新社会也是永不停歇的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那么可以说,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个历程,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主义社会当然也不例外要遵循这一基本的规律。
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是什么呢?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作了最经典的论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这段文字表述了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揭示了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变化过程中的根本动因——矛盾运动。人类社会内在的存在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两对矛盾的运动变化造就了人类社会的不断演变和前进。人类社会不断地随着这两对矛盾运动发生着剧烈的变革,从一个社会形态进入下一个社会形态,而且,在同一个社会形态中,从低级阶段进入高级阶段的变化也是这两对矛盾运动的结果。
第二,指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最基本的矛盾运动。这一对矛盾先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发生运动。首先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发生了矛盾,才使得占整个社会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不匹配,发生冲突,由此这一生产关系就会发生变化,于是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就改变了,而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却相对稳定,还没有及时调整,于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就发生冲突,矛盾显现。
第三,界定经济基础,说明社会的经济基础的组成就是这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指明了连接这两对矛盾运动的桥梁是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
第四,深刻揭示了一系列复杂的社会关系。生产力、经济基础是基本变量,生产力、经济基础的状况支配、决定着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性质、水平和发展方向,同时,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状况也会促进或阻碍生产力、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因而也会对生产力、经济基础产生影响。同时,生产力又会先于经济基础发生变化,只有生产力发生了改变,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才会随着改变,所以,生产力是最基础的变量。
第五,说明了人类社会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化过程。在一个新的社会形态初创期间,生产关系的状况与生产力的状况是合适的、协调的,上层基础的状况与经济基础的状况是合适的、协调的。虽然由于人的需要,人会不断地去发展劳动工具去进行生产,以此来获得满足自身需要的产品,由此社会的生产力就被推向前进了,当然生产关系还是基本能顺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所以社会这一时期只是发生着量变,但是当社会生产力被人在不断地产生新需要满足新需要的过程中滚滚向前推动后,原有的生产关系就与发展了的社会生产力之间产生了冲突,生产关系以及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上层建筑却不太容易发生巨大的变化,尤其是社会上层建筑(统治者们)为了自身的利益却拼命地反对对旧的生产关系进行变革,于是社会基本矛盾就激化了,社会革命就到来了,于是社会的量变就变成了质变。社会革命发生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就又成为一个社会初创期的协调状态,于是冲突又出现了,当冲突激化就又迎来社会革命……所以,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就创造了从低级到高级的人类社会形态更迭的历史。
由此可见,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也存在着矛盾,正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地从第一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那么,在进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时,要遵循这两对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而这两对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性质、水平和发展变化,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
这两对基本矛盾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性质如何呢?它们是如何运动的呢?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具体的论述。他们所处的时代正是资本主义处于上升阶段的时期,他们没有经历社会主义社会,我们也不可能要求他们为他们逝世几十年后发生的事情给出明确的指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只写道,“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我们只能从这里推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实现了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同现代大工业即社会化的大生产之间实现了统一。
马克思恩格斯多次在不同的文章中强调了他们是从“人”出发来研究人类社会的。那么,这个“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呢?马克思恩格斯不止一次地说过,这个“人”是指——“现实的人”,即在有血有肉的处于现实世界的社会中的人,这个“现实的人”既是单个的人,也是社会的人,也就是说,马克思恩格斯所指的“现实的人”包含多个主体:一是个人主体,二是集体主体,同时,这两个主体又是一个统一体,因为无论是个人主体,还是集体主体,都是从事生产劳动的,都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活动。
人类社会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发展的历史,由于人是最主要的生产力,生产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和联系,经济基础是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上层建筑是人与人之间发生的政治的、理论的、科学的、宗教的、艺术的等等活动。因此,人类社会实际上是“人”自己创造的。当然,这里的“人”就是“现实的人”,也就是个人与集体相统一的主体,所以,个人主体创造着人类历史,集体主体也创造着人类历史,更重要的是,人类社会演变是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的关系发展变化的历史。离开了集体的个人是抽象的个人,而脱离了个人的集体则是虚幻的集体。一方面,在任何时候,个人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联系之中,也就是说,个人不能脱离集体而孤立存在,它总是集体主体的一分子;另一方面,集体主体总是由个人主体构成,集体主体的活动需要个人主体来承担和实现。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是对立统一的矛盾统一体。
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这一对矛盾统一体如何推动历史发展呢?恩格斯晚年时期提出了“合力”思想。他认为,人类社会是由人的活动创造的,既有单个主体的人的活动,也有集体主体的活动,每个个体的人在从事活动时都带有自己的主观要求和意愿,那么,这些个体主体之间的行动就会发生冲突,那么,人是如何在这样冲突重重的状态下创造了人类社会的呢?恩格斯进一步指出,人类社会虽然是由许多有意识、有目的的个人活动所形成的,但是并不是每一个单个人的活动就创造了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而是许多个单个人的活动相结合,形成的“合力”创造了人类社会历史,也就是说,个人主体对社会的运动没有发生决定性作用,而是一个整体,可以说是集体主体发挥了作用。当然,集体主体中依然由个体主体组成,各个个人主体的行动融合在一起,不是单纯的相加,才产生了能够发挥作用的集体主体,由此形成一个推动社会历史变化的“合力”,所以,“合力”中也包含有个体主体的作用,这就是说,个人主体也同样对人类社会发展发挥了作用。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认为,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也同样存在着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之间的矛盾,并且这一矛盾运动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也同样发挥着作用。
综上所述,从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来阐述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和从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的矛盾运动来阐述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是一致的,实际上是一条线索。由于生产力是由个人的行为或活动推动的,生产关系就是个人与个人在生产劳动中形成的关系,所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就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互动。当然这种互动需要符合每个人的人格条件,因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本身就与个人主体之间的矛盾有关。因为生活在一定的关系中的某一个人,只会产生与自己的生命的生活相关的物质,所以,由许多个人联合而成的集体主体在社会中的生产活动一定需要条件——个体主体的独立活动,这些独立的活动相互交织,构成了历史发展过程中各种交往形式(生产关系)的相互关联的序列,随着个体主体独立活动的改变,这些交往形式(生产关系)也随之改变。马克思恩格斯以个体主体的生产活动为基础阐明了社会的个体主体和集体主体之间的矛盾运动就是人类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基本矛盾。换言之,马克思恩格斯正是从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统一的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出发创立了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学说,从而指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中必然存在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个人主体与集体主体之间的矛盾运动,因而,在未来社会建设中一定要正确认识这些社会矛盾。
二、正确处理社会矛盾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并论述了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社会有两个发展程度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而“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是高级阶段。根据唯物辩证法,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在。我们可以认为,在马克思设想的这一未来理想社会中仍然存在着矛盾,包括这个未来新社会的各个发展阶段。前面已经论述人类社会自然发展的内在动力就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这是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地从量变发展到质变,也就不断地从社会形态的低级阶段发展到高级阶段。那么,这一自然规律也必然存在于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后建立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中,但是这不是质变,而是量变,是非对抗性矛盾,不是对抗性矛盾。
那么,如何解决未来新社会的基本矛盾呢?马克思没有论述这一问题,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要求回答的是如何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在详细地剖析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全过程后,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一对基本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具体表现是生产力的社会化与生产关系的私人占有。只能由无产阶级领导社会的各阶级各阶层发动社会革命,颠覆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消灭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经济制度,才能真正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而对推翻资产阶级社会后建立的未来新社会中的生产力和生产资料、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该怎样解决,马克思不是空想家,他并没有论及。在经过长期的深思熟虑之后,恩格斯才在他的晚年慎重地写道:“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这是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唯一论述社会主义改革的地方。恩格斯在这里只说了这么一句很原则、很抽象的话,只说明了社会主义社会是变化的,是可以改革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固定的模式,并没有论及如何改革。但是,这是恩格斯在距今一百多年前的1890年写的,那时资本主义还处于青壮年时期,社会主义还处在探索阶段,能够预测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面对社会基本矛盾,可以通过改革来解决,不能不说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启迪。
从上文中,我们已经了解,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也同样存在着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之间的矛盾,并且这一矛盾运动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也同样发挥着作用。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这一矛盾运动又是如何呢?两位革命导师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主体与集体主体之间利益的分裂状态的分析,明确指出,由于分工的不同,单个人的利益与集体的利益不会完全对等,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因而冲突和矛盾必然会发生,因为每个人追求的是自身特殊的利益,而集体的利益代表了一群人的共同要求,不是简单的每个人要求的叠加,主要是抽象的综合,所以,与个人的利益不完全相同,存在差异,由此可见,个人主体与集体主体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是利益的根本对立。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实现了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剥削被消灭了,因此,个人主体与集体主体之间的利益不再是分裂的状态,也就是说,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没有不可调和的对立。同时,由于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们的思想已经认识到:只有国家的公共利益、安全得到了保障,社会秩序井,才能保证国家社会的个人切实获得自己的利益,因此,在调整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矛盾时,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密切结合起来。
综上所述,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详细地说明在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中如何解决社会矛盾,但是依然指出了方向:要用改革的方法来协调矛盾,在处理社会矛盾时,要注意兼顾各方的利益,使得社会矛盾协调运动,从而推动未来新社会从低级阶段不断地向高级阶段发展。
第四节 社会建设的理想目标状态——人的彻底解放
社会是如何产生的?这一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自己的社会建设理论的逻辑起点。
早在1843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就写道:“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由此指明人类社会与人息息相关。接着,在1845年秋-1846年5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进一步明确指出创造社会的基本前提是一个现实的前提,它不依赖于头脑中的想象而存在。这个前提是“人”,但是并不是费尔巴哈的“抽象的孤立的人”,而是从事实践活动的真实的处于联系之中的个人——“现实的个人”。观念意识都是由“现实的个人”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特别是物质活动和物质交往决定了人类社会的思想观念等的表现形态,并且由于人的物质活动和交往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发展。他们批驳费尔巴哈一样的思想家们从人的意识出发去研究人类社会,就不可能揭示社会历史的真正的内在规律,只有从现实的个人出发去研究人类社会,才能了解人与人之间的各种联系以及人的活动的本质,从而发现社会历史变换的内在的一般性的规律。显然,马克思恩格斯从现实社会出发,摒弃了黑格尔的理性原则,也扬弃了费尔巴哈的抽象人的前提,从虚幻的世界回归到现实的世界,真正的历史的从事活动的人,从而找到了研究人类社会的出发点:不是抽象人,也不是理性原则,而是现实生活中从事生产活动的人,并以此为出发点,开始研究人类社会是如何产生的。
那么,社会究竟是由“人”如何创造出来的呢?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清楚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认为,现实的人为了人的肉体组织的存在必然会从事实践活动,尤其是物质生产实践,于是在这一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了各种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于是“市民社会”,即经济基础就奠定了起来,社会就有了基础。因为有了现实的基础,法律、政权等社会的上层建筑也逐渐地构建了起来。所以,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创造了人类社会,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人类社会的最基本构成,和由此展开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
社会存在是社会物质条件的总和,包括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等因素;社会意识是人们对于社会物质生活、人与人的关系及其过程在观念中的反映,即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因此,把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拆解开来,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组成一个社会的基本结构。
何谓生产力?马克思这样写道:“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可见生产力是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可见,生产力是人的一种能力,每一个人都具备这种力量,是人的实践活动。当然,由多个人组成的社会也有这种能力,所以,社会也有生产力。那么,生产力由什么构成?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说:“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有目的活动或劳动本身”指的就是从事生产劳动的人,由此得出结论,无论是个人生产力,还是社会生产力,都具有基本的三个组成: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从事人和劳动,问题就来了,人究竟劳动呢?人的所有劳动都有一个发生的空间,那就是先于人类社会出现之前就已经客观存在的自然界。所以,生产力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反映和体现。
何为生产关系?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生产关系是由人的各种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如果不考虑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生产所需资料的归属、生产活动中的个人与他人、生产出来的产品的分配等关系就是生产关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如果考虑到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人们所需的物品在被人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各个环节中,都有生产关系的踪影。当然要实现人与物的结合,让生产力变为现实,生产所需资料的归属,即生产资料由谁所有就是最关键的因素。同时,如何才能准确发现生产资料的归属呢?只有对物品的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有了全面的认识之后才能准确判断生产所需资料的归属。人的活动贯穿于物品的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所以,生产关系的实质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来说,社会实际就是人——他人——自然之间纷繁交错的关系。人是社会建设的主体,自然是社会建设的客体,而自然是“人化自然”,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人,社会建设就是人的建设。
那么,马克思恩格斯预测的未来社会建设的理想目标状态是什么样的呢?在对未来理想社会进行预测时,马克思恩格斯始终贯穿着这样一个思想:人将成为他自己生存条件的统治者,实现彻底的解放。
早在1843-1844年的《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就分析了人的解放,并区别了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指出资产阶级通过革命建立的社会将人变为公民,并通过法律的形式赋予公民于政治权力,这只是实现了人的政治解放,并不是真正的彻底的人类解放,因为在这个法律的政治权力之外,人依然并没有获得其自身应该拥有的所有关系的自由权力。只有当现实的人获得了人自身所应该拥有的所有领域的自由权力,才真正地实现了人的彻底解放——人的复归。同时,马克思以德国的工人革命作为范例,详细阐述了实现人的彻底解放的措施:进行消灭一切奴役制的斗争。开展这个斗争实现人的解放的思想支撑是哲学,开展这个斗争的力量核心是无产阶级。由此,马克思和恩格斯预言,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们可以摆脱对人的各种外部限制和内部限制,实现人的全面解放。显然,实现了政治解放的市民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并没有实现人的真正解放,人依然遭受着奴役。只有摧毁一切奴役人的制度,人才能真正成为自己的主宰,获得自己的本质。换句话说,只有消灭了奴役、束缚人的一切枷锁,才能实现人的彻底解放,人才能由此成为他自己生存条件的统治者。因此,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一定要实现人的彻底解放。只有实现了人的彻底解放,人和人、人和自然、人和社会之间的冲突才能得到缓解,从而消除矛盾,每个人都会拥有其本身应该拥有的所有自由,并按照自身的意愿自由发展自我,可以说,每个人都成为“自由人”,在由“自由人”自由组合成为的“联合体”——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摆脱了对人的各种外在限制和对人的各种内在限制,完成了人的复归。也就是说,在这个社会中,人的各种关系都回归了人本身,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均实现了和谐发展,同时,这个社会的主体——人,实现了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建设理论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人的复归——人的彻底解放,研究对象就是自然——社会——人三者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一部人类社会时代更替的发展历史,本质上就是人不断寻求彻底解放的历程,在这个历程中,人不断地认识发展自我,不断摆脱掉各种内在和外在对人的束缚,不断地实现经济解放和政治解放最终实现人的彻底解放。从这个角度来说,人类社会建设的理想目标状态就是实现人的彻底解放。
一、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人,这个社会活动的主体,到底从哪里来的?恩格斯引用达尔文的思想来说明包括人在内的整个自然界都有一个自然诞生和成长的过程,首先是由于自然界的化学反应在岩石、大气和水等中创造了原生质——原核单细胞生物,如细菌、藻类,成为世界上各种生物的共同起源。在这些原生生物中,有一些逐渐开始分化,原始的植物、动物诞生了。在这些原始动物中,有许多种类、目、科、属和种,主要是由于进一步分化。最后,神经系统最发达的形式已经形成,也就是脊椎动物的形态,至此,哺乳动物开始逐渐繁殖起来,其中一支演化为了灵长类,继而进化成为古猿类,人的原始祖先出现了。所以,人是自然的产物。
作为自然产物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两位革命导师在他们一生的生涯中这样说:“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也就是说,自然是一个人的身体。人为了好好的生活必须不断地与自然发生关系。人就是不断地与自然互动,以免导致死亡。人类永远不会主宰自然,因为,如果自然是人的身体,人不能成为一个站在自然之外主宰自然的人,人不能与自己的身体分离,同时,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肉体、血液和心灵一起,属于自然,存在于自然之中……没有施肥的土地是贫瘠的,如果没有人的活动,土地就没有被施肥就只能变成贫瘠的土地。人类活动的第一个条件是土地。没有自然界的土地,人类什么都不可能创造出来。正是自然界赐予人们生存所需的物质资料,给予人们活动的对象、条件。所以,人与自然不可分离,人属于自然界,是自然的产物,人生存的前提和条件是自然界,离开了自然,人将无法生存下去,人的生命紧紧依赖于自然。
上面说了自然界可以作用于人,但是,人也可以反作用于自然界,即人们通过在自然界中的生产劳动不仅使自然界发生变化,同时改造自然界使之更适合人的生存。恩格斯在1873-1883年间写的《自然辩证法》中详细地阐释了这个问题,指出,人类在针对自然界开展一系列的实践活动时,如在河流中捕鱼,在森林中伐木,在草原中放牧等,都必然会改变淡水、森林、草原等原本的自然系统,从而使之更适应人类的活动,由此可见,人在与自然界相处时改变了自然本身的表现状态,所以,现实的自然是“人化自然”。这里就又出现一个问题?与自然相处的不仅有人类,还有其他的动物,那么,其他的动物是否与人类一样,也通过自己的行动改变着自然呢?恩格斯详细地分析了人与动物的差别,指出,动物也在自然界中发掘维持自身生命的物质资料,但是与人类不同的是,动物只会利用自己的身躯去获得这些资料,如狮子、豹子等捕食时利用的是自己身体的力量和速度。人类在捕食时却不仅仅利用自己的身躯,而是制作工具,如人类可以将树枝削尖拿在手里去河流捕鱼,以此不仅弥补了自身手部长度不够和力量不足的缺陷,也促进了人类大脑的变化。所以,动物的捕食只是捕食,人的捕食却是劳动。正是在这些劳动中,人类的大脑越来越发达,思维能力越来越强,制作的工具也越来越先进,在与自然界的相处时更加能够改变自然界的状态,比如改变河流的走向、森林的布局等,使得自然界的发展变化与人类的行动息息相关,服务于人的需求。可以说,人与自然界共生共存了。
总之,自然界和人类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写道:“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强调了这一思想,指出,人与自然是一个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关系,人与自然是一个统一体,两者相互协调、相互作用。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强调说,随着人类自身思维的演进,人类自己越来越意识人鱼自然的统一关系,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共生性。试想一下,如果自然界消失了,那么人类还会存在吗?答案是肯定的,人类与自然是和谐的统一体。无论是人,还是自然界,它们要一直延续下去,必须做到人和实践活动符合自然界的承受程度,否则,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会产生冲突,最终可能出现人、自然界的死亡。人与自然应该相互协调,相互适应,共同生存与发展。
在漫长的人类发展史中,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几个阶段。在古代,由于人类自身的能力很不发达,人类在自然界面前更多的是无能为力,自然界在人的心中就是“上帝”、“神”,“上帝”、“神”主宰了人的一切。这个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不和谐的;后来,随着人类自身能力的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冲破了自然的“神话”,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一步步的提高,人类不断地去征服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悄然改变,“人是自然的主宰”的主张占据了统治地位,这也是一种不和谐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了这一点,他认为,自从阶级社会出现之后,人们对待自然时的基本思想是:人与自然是二元对立的,就好比人的灵魂与肉体是分离的一样,人与自然也是分离的,要么是人统治自然,要么是自然奴役人类。这个思想一直发展到现代大工业时代。同时他还指出,由于人类对自然的过度的掠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遭到破坏,自然界开始向人类报复,已经造成了许多严重的后果。恩格斯写道,人们在对待自然的时候,不要太过沉醉于人类对自然的奴役、控制,不要满足于人类可以征服自然,让自然按照人类的意志来发生改变,因为,每一次人类对自然的征服回报给人类的最终都是自然界的强烈复仇——大量的灭亡人类。每一次胜利,人们实际上取得了预期的结果,然后最终的结果却完全不同,不仅超出预期,而且往往这一胜利初见成效就被自然的力量给消除掉了。如小亚细亚、希腊等地区的人们为了更多地从自然界夺取供人类生产的土地,大量的砍伐树木,毁掉了大片的森林,人们耕种的土地确实多了,但是当大雨来临时,没有森林的遮蔽,土地及土地上的农作物大片大片的被雨水冲刷地干干净净,曾经收成很好的土地变成了不毛之地,同时由于失去了土地的收成,许多的人死去。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当他们在南坡的山坡上大肆砍伐杉木林时,没想到,结果,他们把当地的高山畜牧业的土地根基摧毁了,他们甚至没有想到他们一年中大部分时间的河流都是干涸的,同时,在降水充分的雨季,土地无法储存水分,使更多的洪水涌入平原,摧毁了土地。欧洲人大量引种马铃薯时,不仅增加了可以食用的作物,同时也使瘰痨症传播开来。恩格斯就是如是详细地为我们描绘了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与自然不和谐发展的可怕景象。
在文章的结尾,恩格斯进一步指出这种人与自然不和谐关系的原因。他写道,资本主义社会中,各个资本家开办工厂组织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也就是说,资本家拿出金钱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更多的获取金钱。当一个工厂主出售他的工厂生产出来的产品或者是出售他所购买的商品时,如果他获得一般利润,就是赚钱了,他就会感到满意。他不会在意产品和购买者以后会发生什么。这些行动如果是针对自然界,情况也是如此。在古巴,农场主(来自西班牙)为了更好地耕种,大量点火烧掉森林,一方面获得了更多的土地,一方面森林燃烧后剩下的木灰可以更好地滋养土地,凭此行动,这些农场主获利了一个多世纪。至于后来古巴爆发大规模的洪水冲毁了肥沃的土地,只剩下光秃秃的岩石,再也不能出产农作物了。这些农场主们怎么会考虑后来是些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呢?他们只会考虑自己投出的金钱是不是赚了钱回来。可见,造成人与自然不和谐关系的原因就是对利润的过分追求,资本家从事生产的目的就是获取高额的利润,至于利润背后的代价——只要不是他个人的——就不需要考虑。资本家的生产只关注自己的利益,不考虑这种生产对自然的破坏,并由此造成的人与自然之间的不和谐状态,以及由此产生的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结果。所以,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自然处于一种不和谐的关系之中。
在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的理想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否依然是这样一种不和谐的关系呢?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指出,只有到了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人与自然界的矛盾才能得到真正的解决。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按照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危机必然会在经济领域中频繁出现。那么,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的主体是社会人,它会有组织的协调物品(物质和精神的)的生产、交换,于是,社会人在对自然界进行开发利用,找寻自身生存发展所需的资料时,就会采取自然可承受的正确行动,实现人与自然的协同并存,作为马克思亲密战友的恩格斯也同样是这一观点。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指出,当单个人自由联合在一起共同掌握生产所需的资料时,人就成为社会的主人,即社会人,此时,单个人针对自然的行动就会受到社会人的思想的控制,集体的力量可以消除单个人行动的盲目性,从而正确的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可见,马克思恩格斯都认为,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们在进行社会建设时,一定要注意处理好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要正确地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合理的开发、利用自然,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发展
前面我们阐述了人是自然的产物,人与自然必须做到和谐相处,那么,人的本质是什么呢?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的人的本质思想,指出,在自然发展演变历程中,古猿——一种生物逐步进化为了人,因而,人具有与动物一样的牙齿、眼睛等器官以及饥饿、疲倦的感觉和吃、睡等行为。费尔巴哈认为这些特征使人成为人,是人的本质所在。马克思却认为,这些特性恰恰说明人来源于动物,与动物一样,并不能说明人与动物的不同,不属于人的本质。由于人天生就是一个群居动物,脱离了人类这一群体后,人就不再成其为人。真正能够说明人与动物的区别的是:处于各种联系中的现实的人的表现,即人在人类社会中的表现。如,用牙齿撕咬吃生肉来解决饥饿与用手撕扯烧制的熟肉来解决饥饿是完全不一样的,前一个是动物的本能,后一个才是人的特性,才凸显了人不同于动物。这样的特性才属于人的本质。所以,人的本质在于人在社会中的表现,即人的社会性。
从人的本质出发,人在生产活动中必然产生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继而产生各种交往关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两位革命导师写道,人们的生产实践活动的基础是人要与他人发生联系,孤立的、单独的个体的人在从事针对自然的生产劳动中是很难取得胜利,获取生存所需的资料的。因此,在劳动中,人与人之间必然产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人与人的交往,这些交往可以是在家庭中、森林中、田野里等等,只要生产活动的任何场所,都会发生人与人的交往。人的生产活动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精神的,也有政治的,还有文化的,或者是宗教的。在这里,人的活动(物质、精神、政治、宗教等活动)产生的交往、交往形式或交往关系已经包含了生产关系(即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萌芽。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主要包含哪些方面?马克思恩格斯详细地阐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指出,人类在维持自己生命存在的过程中,首先产生的交往就是为了人这一种属的繁衍而发生的男女之间的交往,由此家庭关系出现了。继而,当人为了更好地更多的获得生命存在发展的物质资料时,人与自然之间就发生了不可避免地交往,自然关系由此出现。接着,人为了更好地与自然发生联系,必然与其他的人发生交往,于是,社会关系出现了。总之,人的社会关系是由人自己创造的,人的生命的生产创造了人的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
在1847年《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写道,人类为了获取生存所需的资料,必然与自然界交往,就会不断地认识自然、改变着自然。人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在生产实践中创造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物质生产关系。因为,这种物质生产关系与人的生产实践活动发展状况有关,不同水平的状况形成不同水平的物质生产关系,而人的生产实践活动,尤其是以类存在物为表现的人的劳动是不取决于单个人的意愿的,而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那么,在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实际社会中究竟是怎样的呢?
两位革命导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类从事的生产实践活动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分工,最初是由于天然的男女性别差异等造成的自然的劳动分工,后来随着人类认识自然、改革自然的能力逐步地增强,真正的社会分工产生,物质劳动、精神劳动、交换劳动等都有不同的人来承担,甚至发展到有的人承担劳动,有的人承担享受,于是,对立的群体出现了,奴隶主享受,奴隶劳作,这是一种不平等的人的交往形式。可见,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就开始产生了。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这样描述奴隶制度和封建制度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奴隶制的关系中,劳动者——奴隶属于一个特殊的拥有者,即奴隶主,奴隶是这个所有者的工作机器。劳动者作为一种力量的整体表现是劳动者作为其劳动能力的一部分,因此,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不仅与其自身力量有关,而且与其从事的生产实践活动的行动有关。到了封建制的关系中,劳动者,即与奴隶一样地位的农民,也属于一个特殊的拥有者——土地所有者,为土地所有者们的享受活动在土地上进行耕作等劳动。“侍从对他们的领主的关系,或者说个人服务的关系,有本质的不同。因为个人服务实质上仅仅构成土地所有者本身的生存方式,这种土地所有者已经不再从事劳动,而他的财产则把劳动者本身作为农奴等等包括在生产条件之内。”也就是说,在奴隶制度下,劳动者完全是个别所有者的私有财产;在封建制度下,劳动者依附于土地而生存,劳动者的劳动归属于土体所有者。可见,这两种社会制度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不正常的。
接着,马克思阐述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与人的关系是一种买卖关系,和奴隶制度、封建制度下的人与人的关系一样,也是不正常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和工人,就是对象化劳动和活的劳动能力。他们之间的关系与古代的奴隶制、封建所有制中劳动者和劳动拥有者之间的关系不一样。古代奴隶制中,劳动者(奴隶)完全属于奴隶主,可以说是劳动拥有者(奴隶主)的会说话的生产工具,是其私有财产。封建所有制中,劳动者(租赁地主土地的农民)不再是劳动拥有者(地主贵族)的私有财产,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但是劳动的成果却完全属于地主贵族们。“仆役阶级总是这样一个阶级,它或者作为劳动能力本身是所有者的财产(奴隶制),或者只是支配自己的劳动能力(这种情况甚至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例如在印度、埃及等等,他们占有土地,但是土地的所有者却是国王或某个种姓等等)。但是,所有这些关系不同于资本的地方在于,上述【劳动和它的物的条件之间的】关系看不见了,而表现为主人与奴仆,自由民和奴隶,半仙和凡人等等之间的关系,而且在双方的意识中就是作为这样的关系存在着。只是在资本中,这种关系才被剥掉了一切政治的、宗教的和其他观念的伪装。这种关系——在双方的意识中——被归结为单纯的买和卖的关系。”也就是说,资本所有制中,劳动者(雇佣工人)被劳动拥有者(资本家)用金钱购买,其劳动能力就完全属于资本家所有了,雇佣工人通过自己的劳动能力生产出来的所有产品都属于资本家拥有,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一种赤裸裸的金钱的买卖关系,毫无人的尊严。
结合马克思恩格斯的“人的发展三种形态”理论,人类所走过的这些社会形态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人的依赖关系”发展到“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过程。在这里可以明显地看出,在这些社会形态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统一的整体,而是一种统治和被统治、奴役和被奴役、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是一种利益对立的相互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不正常,预测了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呢?
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指出,共产主义即未来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兄弟情谊在他们那里不是空话,而是真情”。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的发展的第三种形态——“个人全面发展”就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建立的未来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一切生产活动在本质上都应是为了人和人的发展而进行的,个人活动被纳入社会系统,每个人都有权力获得全部生活资料,因此占有生产力总和的主体不是哪个人或者哪个阶级,而是由个人联合起来的集体即社会。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恩格斯指出,当人类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时,以无产阶级为领导的劳动人民将获得社会公共空间的统治权,并且无产阶级将运用手里所掌握的政治统治权,没收被资本家奴役的社会生产资料,归还给从事生产实践活动的劳动人民,于是,劳动人民成为掌握社会生产资料的主人,劳动者与劳动资料的分离得到了解决,劳动者与劳动拥有者之间的对立状况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和谐共生、相互协调的关系。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又明确比较了资本主义社会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自身的社会融合一直反对他们,因为自然和历史强加在他们身上。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者成为社会的主人,掌握着社会生产资料,能够有计划地运用社会生产资料从事生产,就消除了人与人之间对立状况产生的基础。这里,劳动者的劳动就成为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劳动的产品属于劳动者拥有,劳动者与劳动拥有者之间关系从不平等变为了平等。
综上所述,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使其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产,剥削的基础就被消灭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再也不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了,而是人人平等的兄弟般情谊的关系,从而实现了人与人的和谐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
三、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如果说,消灭私有制,实行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是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外部特征,那么,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应该是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一个旧世界发现一个新世界的过程中,正是以人的发展作为社会形态的最高标准,以人的发展来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细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对人的发展的危害。他写道,假如咱们抛开流通进程,也不考虑激烈的竞争,只独立地观察生产过程,就会发现一个特殊的情形:资本主义生产非常节省一种劳动——兑现为商品的劳动,但是,它却非常挥霍另一种劳动——雇佣工人的活劳动。在人类社会自觉转型的历史时期,人类的发展实际上是通过对人的发展的极大浪费来实现和实现的。因为这里所描述的所有节省的劳动都来自劳动的社会性质,即劳动者的活劳动。虽然资本主义生产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久,可以说是才刚出现,然则其一经诞生,老百姓维持生命的泉源——活劳动就被快速而浓厚地浪费着。资本家们有一个很好的理由来否定一代工人在他们艰苦生活中的资本。在资本家开展生产的实际行动中,他们忽视了人类可能出现的不可避免地灭绝的未来,也不考虑可能出现的自然界消亡的未来。在每一次谋取利润的资本主义生产中,资本家都知道危机一定会到来,然而,每一个资本家都认为自己会在危机到来之前赚了钱,安全的离场,灾难不会降临在自己身上,只会落在他人的头上。每一个资本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口号都是;我死后的洪水滔天都与我无关。所以,雇用工人的身心是否健康,他们是否会饿死、累死,都不是资本家思考的内容。资本主义的拜物教本质使得资本家成为人格化的资本,只关心剩余价值的实现,只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就是剩余价值的不断生产,因此在这种规律的支配下,资本家不关心工人的生活需要和生命安全,严重危害了人的发展。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从人的发展的角度对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新社会下了定义,强调共产主义社会是唯一实现了个人的独创而自由的发展,实现了人的真正发展的社会。继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作经济学论证的过程中又指出,未来这个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新社会具有一个基本原则——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不仅马克思始终坚持这一观点,恩格斯一生都在强调这一观点。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指出:推翻资产阶级的剥削制度后,取而代之的新社会的表现形式:生产者自由劳动,人与人组成平等的联合体,生产有组织的进行……在恩格斯逝世前的1894年,当意大利人卡内帕请他来撰写表示未来社会的基本思想时,恩格斯这样写道:“除了《共产党宣言》中的下面这句话……我再也找不到合适的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始终认为,资产阶级私有制被消灭,资产阶级统治被无产阶级为代表的劳动人民掌握后,劳动人民建立的未来新社会将是自由人联合体。在这个联合体中,每一个个人都实现了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而且自由的联合起来从事生产、交换乃至消费。可见,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未来新社会的本质特征和最高价值追求。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新社会中全面发展的人的活动作了唯一的描绘,“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分析这段话,马克思恩格斯实际上已经指出了自由而全面的人是什么?从整体上说,人成为一个整体,即人占据了人自身的全部素质,包括劳动和享受,而不只是单方面的享受,或是单方面的劳动。它意味着人们摆脱了对人的外部限制和对人的内部限制,从而实现了人的真正解放。
在马克思关于人的发展三阶段的论述中,指出了人的发展在经历了从“人的限制”到“物的限制”之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人的发展将进入第三个阶段。这个阶段的基本表现形式就是自由个性,然则这个“自由个性”的基础是每一个个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所以说,人的全面发展与自由个性是统一的整体,实质上两者是一致的。
综合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说,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包括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自由发展,而这两者是内在统一的,决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既包括人的能力、个性、素质的全面发展,也包含人的能力、个性、素质的自由发展。以下就从这三个方面做具体分析:
人的能力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主要就是指人自身的体力、智力、才能、创造力,以及各种潜能得到全面而充分的发展。在这个多层次的能力体系中,最重要的就是人的智力和体力。马克思认为,劳动力,是一个劳动者的全部劳动能力,包含了其内在蕴含的、外在发挥的所有体能和智能的力量。可见,存在于人体中的体力和智力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人的这些能力是人在生产实践的历史过程中赋予人的,在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消灭了分工,实行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生产劳动所需的生产工具归社会每一个成员共同支配,不再属于某一个人或某一个阶级支配,因而,把自然历史过程赋予人的各种潜能唤醒,使人本身的才能发挥全部的作用,人的能力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样,每一个个人都能够自由自觉的活动,因此,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够完整的发挥其内在的所有才能,既有体力方面的能力,即体能;也有自由思维的能力,即智能。
人的个性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指人摆脱了自然和社会对人的束缚,成为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主人。马克思说:“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联系和观念联系的全面性。”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实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协调发展,因而每个人都能最广泛的参与各领域的交往,造就每个人的丰富个性的自由而全面地发展。因此,资本主义社会中让人被迫一生从事雕刻、绘画、畜牧等生产活动的情形会不复存在,不合理的社会分工消逝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人们自由自觉的开展符合自己意愿的劳动,这时,劳动不再是被强迫的行为,而是人们自由的选择,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享受。
人的素质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主要指每个人的各种素质之间的协调、全面的发展。这里的素质不仅包括人自身的身体素质,还包括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得每一个人都有充分的时间和更多的、更好的手段去发挥自己的能力,从而不断提升每个人的科学文化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在未来的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新社会中,由于人的素质的大大提高,因而每个人都可以从事管理者的工作,也可以从事被管理者的工作,完全按照自己的兴趣从事各种生产活动。也就是说,由于人的各种素质的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已经大大提高了,认为自己的劳动和社会的需要是一致的,认为为社会、为他人服务就是自己的享受、就是对自己能力的体现和肯定。这里的人已经从必然王国走向了自由王国,摆脱了私有制社会下的自私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
怎样才能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呢?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具备了一定的前提条件,运用一系列的手段,经过一个复杂的过程可以逐步实现这一目标。
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就是“经济前提,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必要的团结一致以及在现有生产力基础上的个人的共同活动方式”。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如此清楚地指出了这些条件,这里的经济前提就是社会生产力的大力发展。恩格斯指出只有现代大工业的高度发展才能推动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只有当机器和其他发明能够向社会所有成员展示全面教育和幸福生活的前景时,才有可能。所以,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离不开社会本身的进步,特别是生产力的发展状况。马克思恩格斯都明确地指出,人要获得自由,只能以高度发展的现代工业为基础,也就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机器工业时代,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才有可能变为现实。
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必要的团结一致就是真正集体中的协作。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只有通过在集体中才能得以实现。两位革命导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了这一点。他们认为,在真正的联合体——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依然要联合起来对自然进行改造,才能获得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物质资料,然而这种联合,即生产中的人与人的交往是完全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不再是被强迫的形式。由此,每个个人都拥有了自由发展的权力。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更进一步说明了,在集体中,只有通过人们之间的协作,个人劳动的局限性才能被消除,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才有可能出现。他指出,在集体中的协作劳动,“由于激发个人的竞争心和集中他们的精力……由于是个人劳动具有社会平均劳动的性质”因此,“劳动者在有计划地同别人共同工作中,摆脱了他的个人局限,并发挥出他的种属能力”,从而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变为可能的现实。
在现有生产力基础上的个人的共同活动方式就是在现代大工业基础上,消灭了分工和私有制,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说明了分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之间的关系,指出,人的活动之所以会成为“异化”存在,其原因就是分工——先天的自然分工和后天的社会分工。因为分工造成人的活动不再是自觉的自动的行为,而是外在的力量强制下的被迫选择。分工一经出现,人的活动范围就被限定了,束缚在一个范畴之内不能超越。分工限制了各个人的各方面能力的发展,剥夺了各个人综合素质提高的培养和锻炼的机会,剥夺了人自由发展的机会,使人畸形发展,成为片面的人。进而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指出,只有消灭了资本主义旧社会,建立社会主义新社会,才能消除旧的分工,从而解除人们的活动范围的限定,结束一部分社会成员被另一部分人奴役的状况,消除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的情形,有计划地组织人们来从事自由自觉的活动,即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并且可以通过工业教育、就业和人人都能享受各种人创造的利益。通过城乡一体化,使社会各成员的能力得到充分发展。
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手段是什么呢?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的基础上提出要限制工作日,给人们宽裕的时间来提高个人的素质,提高自身的能力,充分展现人的个性。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无限制的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残酷剥夺了工人自由支配的时间,因此,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应该给予劳动者自由支配的时间去发展他们感兴趣的活动,如提升其体能的锻炼,于是,限制工作日就成为必备条件了,只有对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做了限定,他们才能有充足的空余时间去发展自我,也才能实现劳动者的真正解放。
那么,在取代了资本主义社会之后的未来新社会中,除了限制工作日,给人们以宽裕的时间之外,还有什么样的手段来帮助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呢?马克思恩格斯多次探讨了这个问题,指出教育是重要的手段。他们认为,罗伯特·欧文的共产主义公社的工人制度中已经出现了教育劳动者的萌芽,到了未来的共产主义新社会,对于所有年龄段的儿童来说,生产劳动、智育和体育的结合,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力的途径,也是创造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教育,可以使青年熟知全部社会生产流程,掌握各个生产部门的工作原理,于是,他们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或社会的需要,自由地今天从事这个部门的工作,明天在其他部门劳动。教育可以使他们摆脱现代社会(阶级社会)分工的片面性。可见,共产主义社会中,劳动者具有充分的自由时间,同时通过教育,又具有很高的个人素质和各种能力,才有可能实现每一个个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总之,限制工作日和教育是未来共产主义新社会中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必备条件和手段。
第五节 社会建设的发展图景——实现“人”和社会发展的统一
社会——是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建设进行预测的逻辑起点,更是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建设理论的前提。那么,什么是社会?马克思在1846年末写给安年柯夫的信中,批判了法国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思想家蒲鲁东唯心主义的社会发展思想,指出,社会,无论它的形式怎样。它是什么?它是人们互动的产物。人们从未能够自由地选择一种社会形式,因为任何一种社会形式都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首先是人们的生产的发展,接着与发展对应的交换、消费就会出现,生产、交换、消费彼此协调,造就了一个社会的物质基础,接着家庭、法律、道德、政权等就会出现,一个社会的上层结构就形成了,于是,一个阶段的社会的全部结构就建成了,特定的社会也就完整的形成了。1847年7月,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一文中又提出“社会机体”的概念,指出社会是相互依存的所有关系的统一的社会机体。12月,马克思进一步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一文中明确地表述了“社会”的概念,指出,社会是人们互动的产物。人们之间最主要的互动就是发生在生产劳动中的,特别是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因而,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结成的各种关系,主要是生产关系,一切生产关系就构成了社会。所以,社会与人的活动关系密切,离开了人的活动,特别是人的生产劳动,社会就不会产生。
社会是如何产生的呢?早在1844年,马克思在《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写道,“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社会也是由人生产的。”恩格斯分析了十八世纪的英国国情后指出,民族的发展、国家的发展和国家自身的发展,都与社会自身的发展密切相关,而社会的发展归根结底是由人的发展造成的。1846年,马克思在批驳蒲鲁东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社会观时,指出社会的产生与人们的经济活动,即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消费,有关。正是人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能力的不同,即生产力的不同,导致产生的社会形式不一样。接着,马克思恩格斯在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明确指出,人类社会之所以从原始部落发展到奴隶制,奴隶制发展到封建制……,其原因在于每一个劳动者对自然的劳动能力的改变。也就是说,是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生产力的发展变化造就了社会形态的不断更替、向前发展。生产力如何创造出来?当然首先是每一个人的生命的需要,即每个人要生活。所以,从这个角度说,社会是在人的生活过程中创造出来的。1847年,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强调,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生产关系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在《自然辩证法》一文中,恩格斯再次强调,社会是随着完全形成的人的出现而出现的。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是由“人”生产的,人始终是社会的主体。正是从“人”出发,马克思恩格斯开始探讨人组成的社会的状况,进而研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怎样建设社会”的问题,从而得出他们的社会建设理论。
那么,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理想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它的发展图景如何呢?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1857-1858年)》中,马克思提出了著名的“社会三形态”理论,指出,随着每个人认知、改变自然能力的发展变化,整个社会的生产力也发生了变革,由此诞生了第一个社会形态——原始的自然社会,此时,人类生产能力只能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方发展,人对自然界的依赖性很大。后来,人类的生产能力发展了,不再极大地依附于自然而生存,此时,单个人的和社会的生产力都得到了极大的进步,物质、精神、政治等各个生产部门齐备,完整的、独立的社会体系构建了起来,于是出现了第二个社会形态——物的统治社会。这一时期的人依然没有独立,对物,即资本的依赖性很强。而且一部分人占有资本,一部分人被资本奴役。只有当个人的和社会的生产力都发展到极其发达的程度,人才能真正拥有自由,完全按照自我意愿的发展自我,“人”的发展才能与社会的发展协调、一致。这一时期就是第三个社会形态,即自由个性社会。由此可见,在建设未来理想社会时,要注重实现“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统一。
一、实现“人”的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从“人”出发说明了所追求的社会制度。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用下面这段话精辟地从“人”出发,阐述了未来新社会的状况,“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复归,是自觉实现并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实现的复归。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写道:“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那些歪曲马克思主义的人狂热地利用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论述,指出马克思恩格斯是人道主义者,马克思恩格斯要实现的共产主义是人的本性的回归,即建立在人的理性原则基础上的社会。他们完全忽视了马克思对于“人”的概念的范畴,把两位革命导师的“人”抽象化了。那么,马克思恩格斯的“人”到底指的是什么呢?黑格尔在对社会契约论者的个人主义进行批判的基础上走向了整体主义,强调人类一开始就是理性的、最完美的。在批评黑格尔的哲学和宗教之上,费尔巴哈创立自己的新哲学—个人(感性)和自然是唯一的最高目标,个人存在的基础是自然。可见,黑格尔的“人”是理性的、抽象的,以人类整体为主要对象;费尔巴哈的“人”是感性的、抽象的,以单个的人为主。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人”的观点,提出自己的“人”的思想,既不空谈单个的人,也不只关注人类整体,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现实出发,完整的分析“人”,从而找到了真正的“人”——完整的人——个体人、群体人和人类的辩证统一体。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怎样看待“人”的?他们一直强调劳动创造了人,人的形体状态(大脑、四肢等)是人在生产实践活动——劳动中造就的。人与动物的最大不同就在于人的劳动。可以说,劳动是马克思恩格斯“人”的本质。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强调了劳动对人的重要性,“劳动的人的活动的生产,即作为对自身、对人和自然界,因而也对意识和生命表现来说完全异己的活动的生产,是人作为单纯的劳动人的抽象存在”。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更为详细地阐述了劳动创造人的具体过程,由于类人猿的手和脚干着不同的活,从而导致了直立行走,迈出了从猿到人的第一步,然后,在劳动中,语言被创造出来,语言和劳动结合在一起,使猿脑转变成人脑,将猿的手改造成人的手,并开始创造音乐、绘画、建筑和其他事项,最终使人类区别于动物。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所研究的“人”是一个整体概念,是个体人、群体人和人类的辩证统一体,是一个总体存在物,正是从人们的实际工作中,马克思恩格斯不断地揭示了“人”的含义。
第一,个体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首先是一个自然存在物(肉体生命的存在)——人要生存。他们强调人是来源于动物界的,是有生命的肉体存在。人要生存的第一个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必须通过从事现实的生产劳动满足生命的肉体需要(衣食住行等东西)。同时人是一个精神存在物(精神生命的存在)——人要生活。他们强调人虽然来源于动物,但一定高于动物,是感性的对象性的思想存在。受物理组织制约的个体,在生产劳动中必须与自然有关系,从而产生一系列感性的知识以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人的思维精神才是真正的人。最后是作为自然存在物和精神存在物高度统一的个人在从事生产劳动的过程中创造了人类社会,并推动其不断向前发展,进而创造了人类历史。因此,“人”是个体的人,为维持物质生命和精神生命存在的、感性和理性相结合的、处于生产劳动之中的血肉之躯。
第二,群体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天生是群居动物,“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体,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体,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集体。”而且,随着人类活动的实践,个人必然会形成各种社会关系,形成自己的利益集团。首先,由于生育的需要,形成了相同的家庭关系,然后是家庭群体。接着,随着生产实践活动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范围的扩大,个体逐渐接触到生产实践的领域和语言,形成了新的群体组织——宗族、民族等。同时,随着劳动力的增加,生产的产品过剩,随着分工的出现,一批新的组织、阶级出现了。普通的个人隶属于这些群体。马克思恩格斯强调,研究社会问题的前提是人——不是孤立的,而是进行生产劳动的、现实的、社会的人。因此,“人”是群体的人,他们具有共同的利益和社会关系,共同的活动目的,协调互动。
第三,人类。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之所以为人是在于人具有与其他动物不同的“类”的特质。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接受了费尔巴哈的类存在物及类本质的思想,多次指出人是类存在物,而且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他认为每一个物种都有自己的类的共同性,“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他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因为——这只是同一种事物的另一种说法——人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因而人类也有自己的类的共同性,人的类特征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这一特征与其他物种都不相同。通过比较人与动物的生命活动,马克思指出动物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的生命活动是人的意识和意志的产物,人的活动是自由的活动,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生产整个自然界,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具备肉体和精神相统一的类能力。同时,正是在这种生产中,人意识到自己和他人具有相同的特征,属于同一个“类”。因此,“人”是类存在物,具有自由自觉活动的一种共性。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是一种什么状态呢?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受到“物”——资本的统治,使得“人”“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不受我们控制、使我们的愿望不能实现并使我们的打算落空的物质力量”,导致“人”处于“异化”的状态。
首先,个体的人丧失了自由。在资本主义分工的条件下,只有统治集团内部的个人才拥有自由,只有统治者拥有个人的自由,才有个人自由的存在,其他的个人都没有自由的权力,特别是工人,虽然有人身自由,但是却不得不在资本家的工厂里日夜劳作,否则就无法延续生命,他们从事的劳动不是自愿的,而是不得已为之,因而他们感受不到劳动的甜蜜,不能将本人的智力、才能完全舒畅地应用与发挥,反而因不自愿的工作使个人的身心备受奴役和折磨。因而,只要身体的力量或其他胁迫停止,人们就会像瘟疫一样逃避劳动。劳动者没有个人的自由,他们的劳动不是个人发自内心的需要,而是强制力下的反应,是被迫的劳动,个人不能自由地在各个领域自由活动,而被强制在一个固定范围内活动,不能自由的选择这个范围,也不能超越这个范围,完全丧失了个人活动的自由。
其次,群体的人是对立的关系。由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物”的统治,工人的劳动,不仅带来物质世界的越加丰富和人的世界越加荒芜的不对称情形,而且产生的是疏远劳动和站在劳动之外的关系。工人、资本家和劳动的关系是背离的。工人劳动,获得少;资本家不劳动,获得多。工人与劳动的主人之间处于一种相互排斥的状态,一方的存在以剥夺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工人排斥资本家,反之,资本家排斥工人。为什么会形成相互对立的两大阶级?因为,社会公共空间领域的事情,如法律、科学等,总是需要专门的人员从事,然而由于劳动者(工人)大部分时间都在资本家的工厂工作,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来从事社会公共空间领域的事情,那么,就会产生一个阶级来专门从事这些工作,掌握国家公共权力的统治阶级就产生了,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拥有的国家公共权力,必然会加大劳动者已有的劳动时间或劳动强度,使得劳动者永远没有机会去获得国家权力。显然,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两大群体:劳动的主人(无产阶级)和“物”——资本的拥有者(资产阶级)是增殖与贬值的关系,是相互对立的关系,体现了“物”对人的统治,而且由于这两大群体之间利益的根本对立,这种对立的群体关系将一直存在。同时,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一块土地与另一块土地对立,一个资本与另一个资本对立,一个劳动力与另一个劳动力对立……所以土地占有者敌视土地占有者,资本家敌视资本家,工人敌视工人。”显然,劳动者群体、资本家群体、土地占有者群体内部也处于对立的状态。
最后,人类丧失了类本质。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劳动与生产资料的分离,从而造成劳动的异化,具体表现为人的自然劳动、社会劳动与人的真正劳动的背离:人在从事自然劳动,即吃、喝、住等事务,维持人的自然属性的发展时,是自由的、自己选择的活动,也就是人的真正劳动;人在从事社会劳动,即运用机器在工厂劳作,展现人类高于动物的社会属性时,是被迫的、非自我选择的活动,不属于人的真正劳动。原本,人的自然劳动是人的自然属性的体现,显露了人与动物的联系;人的社会劳动是人的社会属性的体现,显露的是人与动物的区别。显然劳动的异化造成人类与动物相区别的“类”的特征不复存在,人的类本质也变成了异己的力量,人类逐渐丧失了自己的类本质。总之,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这种“异化”状态是不正常、不合理的情形,应该予以消灭。
那么,在取代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理想社会中,“人”将处于什么状态中呢?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未来理想社会中,“人”摆脱了对人的各种外在限制和对人的各种内在限制,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完全占有自己的本质,从而成其为“完整的人”。换句话说,就是“人”处于一种“全面发展”的状态,具体说来,表现为:
第一,个体的人的自由发展。在未来理想社会中,由于每个人都可以自由的、自主的活动,因而,没有对任何一个人的活动范围进行限定,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或兴趣早上打猎,下午捕鱼,晚上畜牧,或者晚饭后批评,所以个人并不总是把自己当猎人、渔夫、牧人或评论家。因此,劳动不再是个人被强制的行为,而是生活的需要,是满足个体的生命存在的自主选择的活动。个人可以自由地在任何领域内活动,劳动成为内心需要的满足,从而实现了个体的人的真正发展。
第二,群体的人的平等关系。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明确表明:消灭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后,阶级对立、工农对立等群体对立的情况都将被消灭。此时,不仅不存在任何掌握特殊权力的统治阶级,而且随着社会和生产力的进步,阶级差别也将进入历史的沉沦中不复存在了。因此,当阶级差别、阶级对立不复存在之后,“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教育的普及,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显然,未来的理想社会中,阶级对立的关系已经被消灭了,平等成为新的群体的人之间的关系。
第三,人类有意识的生产生活。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未来的理想社会中,“人”要以“类存在物”的状态存在的首要前提就是为满足人类生活的需要进行生产,这种生产就是产生人类这一物种的必然,这种生活就是人以“类”的状态存在的生活。同时,“人”知道根据什么样的规模进行生产,并且知道所有的内在尺度,同时能运用到无处不在的对象上。因此,正是在改造客体世界的过程中,人才真正证明了他是一种“类”的存在。也就是说,人类的这种类生活是一种有意识的、积极的、能动的。只有这样的生产生活才能使得人类越来越超越动物,使得人类不断地完善自我、发展自我,成为自我不断超越的自身命运的主人。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消除“人”的“异化”状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状态呢?首先,占有充分发展的社会生产力,这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前提。人们如何获得自由活动的权力?并不是人们的美好愿望就能使人们获得这种权力,而是社会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着人们获得自由权力的深度和广度。奴隶社会中,奴隶就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和会说话的猫狗一样,完全没有人的地位,更毫无自由可言。封建制社会中,农民有自己的人身自由,并不是地主的私有财产,他只是租用地主的土地来进行生产从而维持自己的生活,因此,只在土地关系上缺乏自由。相比较奴隶,农民的自由权力大了许多。发生改变的原因正是社会生产力的向前推进。从这个角度来说,人的发展的直接动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显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和“人”的发展程度是一致的,没有充分发展的社会生产力,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状态根本就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同时,“各个人必须占有现有的生产力总和,这不仅是为了实现他们的自主活动,而且从根本上说也是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存……对这些力量的占有本身不外是同物质生产工具相适应的个人才能的发挥”,由此可见,充分发展的社会生产力要被个体——群体——人类占有并充分利用,才能实现“人”的才能的充分发展,由此推进“人”的发展水平,以求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其次,以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取代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这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由于资产阶级的私有制的存在,导致生产资料被个人占有,由此造成“人”的片面的、畸形的发展,使得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处于“异化”——不合理的“人”的存在状态。“个体生产者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在现代已经不再赋予这些生产者以真正的自由”,而且,由于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只有两种:个人占有、公共占有。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个人占有都没有作为生产者的普遍形式存在,而且日益被工业进步所排斥。公共占有恰恰是人类社会从原始自然状态开始就已经存在的,而且是生产者对生产资料的基本占有方式,随着工业进步的发展,这一占有方式将会复归。所以,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要消除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方式,为实现完全的公共占有生产资料而奋斗。可见,社会主义的任务,也可以说无产阶级斗争所争取的唯一的主要目标,就是以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取代个人占有即生产资料私有制,要求无产阶级为实现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而斗争。只有生产者公共占有了生产资料,才能在充分发展的生产力的前提下,赋予生产者真正的自由,从而保障“人的全面发展”状态变为现实。
最后,通过教育提高人的主体自觉性,这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的发展与人——主体自身素质的水平有极大的关系,因此,为了转变常人的个性,使其掌握不同生产部门的劳动技能和本领,必须采取教育这一手段对其进行专门的教学和培养。通过教育,青年可以对整个社会生产体系有全面的认识,并具有熟练的劳动本领,能够依据自己的和社会的需要,在不同的生产部门自由流动地从事生产。可见,通过教育,可以培养人的劳动能力以及各种兴趣爱好,从而提高人的体力和智力,以及创造力,由此推动了人的素质上的不断提高,进而自觉地、自主地选择自己从事的生产劳动,在各个领域的劳动部门中发展自己,从而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状态。同时,将教育——包含对人的智力与体力教育在内——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将会推动每一个人的素质、能力、个性的自由的发展,从而提高社会生产力,推动社会生产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由此可以推动人的各个方面的发展,造就“全面发展的人”。
二、实现“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统一
以往的思想家在分析“人”的发展历史时,总是离开“人”与社会的关系去考察,显然存在极大的缺陷。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人”的发展历史时,对“人”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了新的探讨。他们认为“人”创造社会,社会也生产“人”,“人”与“社会”互为前提,紧密相连,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首先,人类在本性上追求联合。人类是从动物进化而来,但是不是从孤立的动物种类发展而来,而是从群居类动物发展而来的。达尔文曾经指出,在久远的第三纪时期,地球热带的某个陆地上,出现了人类的祖先——类人猿。他粗略地描述了我们的祖先:他们全身长满长毛,留着胡子,耸着耳朵,成群地生活在树林中。明显的,咱们人类的祖先是最喜欢结伴集体居住的动物,是以,人不仅要群居,而且只有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才能成其为人,同时,由于人类群体需要处理共有事务,人天生就是政治动物。我们常常看到,一个现代社会的文明人因为一些偶然的或意料之外的因素,脱离人类群体,孤立的生存。陷入这种状态的人很快会丧失如语言等人的类种属的特征。总之,人离开了其他人,很难继续保持人类的特征。人天然地追求与同类的其他人联合。
其次,没有个体的人,就没有社会。个体的人要满足自身生存的多重需要就必须进行生产,要进行生产就必须改造自然,然而相对于自然,个人的力量太弱小,必须与其他的个人联合起来,由此就必然形成了个人之间的生产联系,由此创造了社会,社会就是这些生产联系的总和。社会就是个体的人的活动的产物。首先是个人在生产中结成的各种关系。正是单个的人在满足自身需要的生产劳动中创造了社会,因此,没有个体的人的活动,社会就不可能出现。接着,当个人生产出来的产品被个人消费完之后,个人的需要又再次出现,于是,新一轮的生产开始了,社会就是如此周而复始的被创造出来。所以,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个体的人不断地生产出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个人就是社会,社会也是个人。
再次,个体的人不能脱离社会单独存在。“直接体现他的个性的对象如何是他自己为别人的存在,同时是这个别人的存在,而且也是这个别人为他的存在。”“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做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个体是社会存在物。”实际上,每个人的存在都是以他人的存在为前提的,个人不能脱离他人而单独存在,个人与个人之间不能脱离,必然发生联系,这种必然联系就是社会。在现实生活中,个人从来不能孤立的存在,其表现往往与其身后隐藏的社会关系有关。社会是不可能单独存在的,事实上,社会是个人之间的联系和关系的总和。而这些联系和关系是在个人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必然产生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既然个人离不开社会,因此,一个人的力量不应该用一个人的力量来衡量,而是要用社会的力量来衡量。个人的天性必须在社会中才能得以显露,可见,单个的人离开社会就会丧失人的本性,因此,只有在社会中,个体的人才能作为“人”而存在。
最后,社会也在不断地生产着“人”。前面已经说明,正是在各个个人的相互联系中,即社会中,人才逐步脱离了动物,从具有生物自然属性的原始个体的人,一步步获得人的社会生活的能力,不断改变着人的社会生活方式,从而不断地获得人的社会属性,进而不断实现着人的样貌,由此生成了现代的“人”。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文中详细地阐述了“人”的生成过程。人类的祖先——类人猿,最初也是因为一种生活方式:在丛林中攀援时,手和脚常常要分别做不同的事情。于是,脚越来越独立地承担跳跃、行走等功能,手逐渐脱离脚的功能。终于,人开始独立依靠脚的力量,从而变为了直立行走,手就可以从事撕扯、抓握等新的事情。逐步地,人的手越来越灵活,具备了许多新的能力,而且这些能力随着人类的繁衍得以代代相传。随着人的直立行走和手的改变,人能发现、感知、改造的自然世界越来越广阔,于是,人们越来越联合起来劳动,并且每个人都意识到这种合作的好处。在联合劳动中,为使同伴能准确理解自身的行动意图,人不得不开始改造自身的一般动物器官,以使之发出高低不同的声音来表达不同的含义,慢慢地,人类的语言就创造了出来……
既然“人”与社会不能分离,那么“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又是什么关系呢?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具有内在一致性。
首先,“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具有相同的基础——人的需要。生命的个体的人为了满足自身生存、发展,必然产生对外索求——人的需要,成为人的本性,是人的一切活动的出发点。要满足自己生命存在的基本需要,维持“人”的生存,个人必须联合其他的个人进行生产,于是,人与人的联系就造就了社会的存在。可见,正是人的需要,才造就了人,也才有了社会。“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可见,历史活动就是人的需要不断满足发展的过程,也就是说,人的需要不断推动着社会的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基础。同时,由于人的需要的不断满足,从而不断产生新的需要。为满足不断增长的需要,“人”不断地改造着自己,逐渐创造了语言、音乐等区别于动物的人的本性,逐步创造着“人”自己。人之所以与动物不同,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人的需要范围越来越广,程度越来越深。人的需要的全方位和多层次成就了人和社会。需要成为“人”和社会发展的基础。
其次,“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具有相同的基本衡量尺度——人的交往。要满足人的需要,“人”就必须进行生产,“而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可见,生产和交往是不可分离的,“人”的生产劳动不能离开交往而孤立存在,由此,交往成为“人”存在的一种基本方式。人从事的劳动首先是物质生产活动,继而才进行精神生产活动。不论是满足吃、喝等需要的物质生产,还是满足思维、想象等需要的精神生产,单个人都无法独立地完成,需要联合其他的个人一起劳动,因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可避免地发生。随着人类不断地制造出越来越多的农作物、服装、房屋等满足人的物质需要,人的思维、认识、看法等精神产物也越来越多。不仅物质交往与精神交往交织在一起,同时,人的物质交往、精神交往与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交织在一起,不断地使人脱离动物,不断创造着有别于动物的“人”的属性(思维、语言等),从而不断推动“人”的发展。“人”的交往形式实际上就是社会,随着“人”的交往的不断增加和复杂改变,“人”的发展水平也就越来越高,同时,在个人与个人之间纷繁复杂的物质和精神交往中,社会也越来越复杂,并不断地从低级状态发展到更高一级的状态。为什么会发生社会的更迭?因为,许多个人在相互交往中进行生产劳动,不断发展着生产力,也不断地发展着交往形式,交往形式的发展与生产力的发展不会始终一致,总是会产生矛盾(桎梏)——发达的生产力与旧交往形式不适应,新交往形式取代旧交往形式,从而与发达的生产力相适应,但是,随着个人自主活动的发展,新交往形式再次与新的生产力发生矛盾,于是,另一种新的交往形式又产生了,同时,新的交往形式是在旧的交往形式的基础上产生的,继承了前者的所有成果。这里的交往形式就是指生产关系,其总和就构成社会。也就是说,在个人与个人的交往中,在不断产生、解决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的过程中,社会不断进步。可以说,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周而复始地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同的交往形式产生不同的社会形式,交往形式的发达程度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水平,交往形式越发达,社会发展程度越高。
最后,“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具有相同的动力——生产力。“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可见,生产力是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后来的每一代人都得到前一代人已经取得的生产力并当做原料来为自己新的生产服务,由于这一简单的事实,就形成人们的历史中的联系,就形成人类的历史,这个历史随着人们的生产力以及人们的社会关系的愈益发展而愈益成为人类的历史。由此必然得出一个结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马克思的这段文字清晰地表明:第一,生产力就是指“人”的生产能力,“人”是生产力的主体因素,自然是生产力的客体因素,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生产力发展的历史。第二,生产力是“人”的生产活动的产物,随着“人”的生产活动的不断扩展,生产力不断地由旧的低级的状况向新的高级的状况发展。第三,“人”的生产力包含有个人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两个方面,个人生产力即个体的人在生产中拥有的个人全部力量——个人能力,包括个人的体力、智力、天赋潜能、创造力等,社会生产力即“类”存在的人的生产力,就是人类社会所拥有的所有生产活动的能力,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表现。可以说,它是一种社会形态,继承了上一代社会的创造,并进行了新的发展。第四,社会生产力由个人生产力构成,当然不是个人生产力的简单相加,而是抽象的总和。同时,个人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为,每个人的能力是社会生产力的基本构成单位,正是许多个人的能力的总和产生了社会生产力,同时,当每个人的能力发展后,整个社会的能力就会得到发展。也就是说,个人的能力得到发展后,个人生产力得到发展,由此,个人的体力、智力、创造力、天赋潜能等都到发展,从而不断推动着“人”的自我发展,随着个人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生产力也得到发展,从而也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可见,生产力,尤其是个人生产力成为“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的动力。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处于什么状况呢?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劳动,并获得足以与其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相匹配的报酬,但是,由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使得工人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资本家通过资本购买工人的劳动,从而既逃避了自己必须从事的劳动,又占有了工人劳动的一切产品。从而指出资本主义社会这一共同体的基本特性——资本至上。正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的普遍性与资本的力量,阻碍了“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
第一,个体的人的发展被压制。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雇佣关系并不是基于工人的自由自觉的选择,而是在资本的压力下被迫建成的。这种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关系只可能适应资本家的个人发展,却限制了工人的自由发展,所以,个体的人,特别是工人,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的发展,受到社会权力的压制。
第二,群体的人的发展处于对立状态。一个群体的人的发展成为另一个群体的人的发展的桎梏、障碍。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私有产权,使得一类团体(资产者群体)可以购买另一类团体(劳动者群体)的劳动,并从中榨取利润以供其享乐。显然,劳动者群体为生产资料所有者群体(资产者群体)的生活进行生产,这个生产是资产者群体依靠拥有生产资料的权力强加给劳动者群体的,这个生产实现的不是劳动者群体的发展。所以,对于劳动者群体而言,资产者群体是加诸其上的新的枷锁。
第三,人类的发展被资本控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常常只为获得资本而进行劳动,从而,个人把别人当作一种工具,把自己简化成一种工具,由此,人类的活动只是为了获得资本,人类也成为一种工具——获取资本的工具。“人,不仅一个人,而且每一个人,是享有主权的,是最高的存在物,但这是具有无教养的非社会表现形式的人,是具有偶然存在形式的人,是本来样子的人,是由于我们整个社会组织而堕落了的人,丧失了自身的人,外化的人,是受非人的关系和自然力控制的人,一句话,人还不是现实的类存在物”,丧失掉了“人”的类本性,阻碍了人类的发展。
第四,社会的发展被资本控制。由于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为了维护这种资本至上的权威性,社会成为资产所有者在国内外保护其财产和利益的必要手段,成为一种资本发展的组织形式,而不再是人与人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由此,失去了社会发展的本来面目。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有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才能实现“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的统一。1894年意大利社会主义党人卡内帕请求恩格斯在《新纪元》周刊上刊文表达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基本理念,恩格斯说,“除了《共产党宣言》中的下面这句话……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分析这段话,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第一,“人”的三种基本存在形态:个体的人——群体的人——人类,相互联系、共同发展。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每个人都是作为个体的人参与社会的各类活动,同时由于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达,每个人都可以自由的选择劳动方式,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能力,自由地发展自己的个性,实现了个人的全面发展。群体的人是群体中所有的个人的联合,代表了群体中每一个个人的利益,维护群体中每一个个人的个性和能力的发展。如牧民、猎人、农民等群体是由单个的牧民、猎人、农民基于共同的劳动方式,自由组合而成,每一个人只作为一个团体的组成部分进行活动。
个体的人的存在是群体的人存在的前提,群体的人的存在又是个体的人存在的基础,两者共同发展,推动着人类真正以“人”的类特征成为区别于动物的种族,使得“人”最终以“人”的姿态而生存、发展。个体的人通过自由组合成为群体的人,是群体的人的基本构成单位。人类由多个群体的人组成。人类和群体的人的发展最终是为了个体的人的个性和能力的发展。个体的人的发展推动群体的人的发展,最终推动人类从必然王国发展到自由王国,成为掌握自己生命生活的自由的人。
第二,“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互为前提。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一方面,社会的发展影响着“人”的发展,是实现“人”的发展的前提。在社会主义社会,快速发展的社会生产力不断地为社会创造着大量的财富,使得所有社会成员可以从中获得足够维持自我生存需要的物质资料,从而将社会成员从繁重的谋生的劳动中解放出来,赋予所有人更多的时间去发展自我个性,促进人在思想道德、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方面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以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为基础,从而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实现了人的自由、能力、个性的发展,由此推动了“人”的发展。一方面,“人”的发展影响着社会的生产,从而制约和影响了社会的发展,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前提。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宏大基石的,既不是人本身完成的直接劳动,也不是人从事劳动的时间”。它是人的一般生产力的占有,是人对自然的认识,是人作为社会存在与自然互动的结果,简言之,它是社会个体的发展。社会的发展是通过社会生产来实现的。个体的人通过掌握自己的一般生产力,在生产劳动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个人能力,并形成联合,实现了对社会财富的占有,从而实现了社会个人的发展,也实现了社会的生产,由此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第三,社会的发展以“人”的发展作为目标。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的发展为“人”的发展提供各种条件。在真正的社会条件下,人们在自己的联盟中,通过这个联盟,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自由。这个时期,阶级差别、阶级对立等社会现象将不复存在,不再有少数人来统治社会。劳动人民是社会的主体,实行自我管理,推进自我发展。人与自然的互动充分适应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共同发展。每一个个人能自由联合为集体,在自由组合的集体中获得个人的自由,并从事着社会生产,推动着社会向前发展,社会的发展是为了满足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人的个性、能力、智力、体力等的发展,促进了个体的人的发展。同时,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群体之间的对立状态已经消失,不再存在群体之间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对立关系,从而具有了实现群体的人的平等发展的可能。并且,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个人把人的“类”本质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同时成为集体中的有个性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的自由的独立的个人。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通过生产得到发展,使得个人、集体、人类三者实现了协调一致的发展,最终推动了“人”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