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建设理论形成的主要方法

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建设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为实现其一生的追求——人类的最终解放,不懈地进行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在汲取了人类东西方思想史中理想社会思想中的合理成分,批判地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的理想社会思想,在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论的基础上,开始创建和发展自身的社会建设理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只有揭示出事物外在表现下的本质,才能成为科学。任何一种科学理论要真正反映出事物的本质,从不成熟走向成熟,一定需要方法。那么,什么是方法?方法就是解决人们思想、行动等各种问题的工具、途径、规则、线路等。方法非常重要,方法的正确与否决定了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否准确、科学。因此,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建设的思想学说,必定要研究马克思恩格斯探求社会建设问题的独特方法。

第一节 辩证的思维方法

辩证的思维方法就是辩证法的思维方法。恩格斯明确指出,人的思维和意识是从什么地方生产的呢?实际上,思维、意识都是人的大脑不断活动产生的。人的脑部是人的重要的器官,在与自然界相处的过程中,人为了生活和生活不断地进行社会生产实践活动,从而不断地改变着人脑这一器官的物理形态,使得大脑的机构发生改变,大脑的容量越来越大,脑细胞也不断分化、增生,从而逐渐产生管理人的语言、手脚动作等的部位分工,从而创造了与一般动物截然不同的人的大脑。思维是人类头脑的特有产物,是一种精神活动,是人脑活动的产物。因此,“对思维形式、思维规定的研究,是非常值得做的和必要的”。

马克思恩格斯在考察人类社会这一特殊事物,创立社会建设理论时,最先确定的就是思维方法。他们认为,要详尽地、准确地、有效地描述整个寰宇,包括太阳、月亮、高山、大海、人类,以及在人的大脑对这些事物存在、变化状况的反映,只能采用辩证法。这种方法最初产生于古代希腊时期。赫拉克利特认为,整个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在不断转换:既是存在,也是不存在;既是生成,也是消失。但是在很长的时期,这种方法不被人们采用,被人们淘汰。到了近代,德国哲学家康德开始恢复这种方法。他反对牛顿的万有引力以及神的第一推动力的思想,指出,太阳系是过程,不是永恒存在,由旋转的星云团产生,必将走向灭亡。然后由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将这种辩证的思维方法进行了发展。黑格尔认为,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历史,或是人的精神和意识,所有的一切都既是存在也是不存在,是一个不断流动的过程,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化、发展,而且这些变化和发展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的关联。最后,马克思吸取了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基本思想,批驳其中的唯心主义糟粕,指出,黑格尔把思维(观念)确立为客观物质的创造主,由此他的“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强调,人们头脑中产生的观念来自于物质,是外部的客观世界经过人的头脑思考之后形成的,从而将客观物质世界与人类思维相联系,创立了新的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成为马克思恩格斯进行人类社会研究的基本思维方法。

马克思多次阐明,他自己创立的新的辩证法就是要透过现象去揭示一切事物的本质,并发现事物运动、发展中存在的关系,这才是科学的思维方法。如何才能做到呢?他强调了辩证法的两个基本原则:

1.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即认为事物之间不是孤立的、单独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人类社会时,就是从“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开始的。他们从来没有孤立地去探求“社会”,而是从主客体的哲学研究范畴出发,将社会置于个人、社会的联系之中,从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中去设想未来美好社会的状态及实现方式。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奴隶、封建、资本等各个社会中,由于国家社会权力被少数统治者集团把持,从而造就了虚幻的社会共同体,使得人与人之间的联合是外力强制的,不是自由的联合,从而使得个人与社会处于对立的状态。对于被统治的劳动者集团,这样的社会是他们遭受压迫和统治的枷锁。未来的理想新社会才是真正的“社会共同体”,是真实的集体,是各个个人的自由联合,社会是各个个人交互活动的产物,个人与社会不是二元分立的,而是彼此作用、彼此影响,从而创造着人类社会的新时代。

2.事物是发展变化的。即认为任何事物都是正在进行时,没有起点和终点,所有的事物都是过程的组合,包括人的大脑对各个事物状态的意识都不是固化的,而是不断发展的、联系的,变化的。当然,事物的发展变化有时会出现后退,但是总体上说,事物是会向前进的。人类社会,是特殊的事物,它是如何的呢?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类社会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推翻不合理的资本主义社会之后,建立的美好未来理想社会,与人类发展至今的各种社会形态一样,不是恒久不变的,而是运动变化的,不断地变革、创新,新与旧、产生与消逝交相辉映,因而,推动社会滚滚向前发展,无穷无尽,永不终止。未来理想社会的具体表现如何呢?恩格斯在1891年7月写给康·施米特的信中指出,现在还不是开始写作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文章的最佳时期,因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状况、无产阶级革命的情况等都不会固定不变,而是在不断的改变,因而,至少等上一个大约十年左右的时间,再根据当时的状况来决定是否成文。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预设一个永恒不变的终极完美社会,没有给出一个一劳永逸的现成方案,而是以发展的眼光来对待自己预测的未来美好新社会,阐明未来的社会主义新社会也是事物——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一个阶段性的历史产物。它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从低级到高级的不断发展变化之中,将从不完善发展到逐渐完善再到更加完善的阶段。“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在人类的一种完美的理想状态中最终结束;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相反,一切依次更替的历史状态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暂时阶段。”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方法究竟包含哪些具体内容呢?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明确写道,“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主要规律:量和质的转化——两极对立的相互渗透和它们达到极端时的相互转化——由矛盾引起的发展或否定的否定”,这就是我们熟悉的事物的量变与质变的相互转化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之否定的规律。

事物的量变与质变的相互转化规律,指的就是事物发展的量的变化和质的变化,以及量和质的变化的相互转化的辩证运动。自然界中的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首先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到达相应的程度时,就转化为质的变化。那么,量变转变为质变的相应程度究竟在哪里?恩格斯接受黑格尔辩证法的度量关节线观点,详细地分析水的液体、气体、固体三种形态的转化,指出,在标准气压下,当温度下降到0℃时,液体水转化为固体水;当温度上升到100℃时,液体水转化为气体水。正是温度的量变,在0℃和100℃的度量关节线时,水发生了质变。从水的量变与质变为例,恩格斯归纳出客观事物普遍存在的量变与质变的相互转化的一般规律,并将这一规律推及至人类社会这一特殊的事物上,分析个人力量的量变与人类社会历史的质变的情形,指出,当很多个人联合在一起的时候,个人的力量就增加了,当许多个个人的力量团结在一起,就可以形成一个巨大的合力——新力量,就足以改变人类社会形态,推动人类社会从一个落后的旧社会进入一个现金的新社会,人类社会的质变就产生了。

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人类社会——这一客观事物的发展历程时,就遵循了量和质相互转化的一般规律,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必然会取代资本主义社会,但是,在没有将资本主义社会本身所蕴含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完全的时候,在资本主义社会是不会消亡的,新的更高级的社会也就不会产生。因此,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将其包含的全部生产力都运用完毕,它才会逝去。同时,只有当新社会的物质基础在旧社会中发育成熟之后,新社会的生产关系才会真正建立起来。“资本关系并没有被消灭,反而推到了顶点。但是在顶点上是要发生变革的”,由此可见,在事物(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旧的事物(旧的人类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不断发展变化,产生一系列的量变(简单协作式生产力、工场手工业式生产力、大机器工业式生产力),只有当旧事物(旧的人类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能量全部释放完之后,达到顶点,才能发生根本性的变革——质的改变(生产方式彻底改变),由此产生新的事物(新的人类社会——社会主义社会)。

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指的就是事物存在着彼此冲突的对立的两个方面,正是在这两个方面的不断战斗的辩证运动,才融汇成不断发展变化的事物。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任何客观事物本身就包含着两个相互矛盾的方面,它们的共存、斗争、融合,即矛盾的辩证运动,就会导致客观事物发生不管是简单的、机械的,还是更为高级、复杂的发展变化。人类社会是一个有生命的事物,是由每个人在进行生命的生产活动中创造的,也包含着两个相互矛盾的方面,而且由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的发展,一旦矛盾停止运动,社会发展就终止了。接着,两位导师在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后,找到了人类社会本身所包含的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并阐述了两者之间的辩证运动。每个人要维持生命,首先要吃、喝、住、穿,也就是要生活,要生活,就必须劳动,进行自己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人的这种生产劳动的能力就是生产力,接着,“人们在发展其生产力时,即在生活时,也发展着一定的相互关系”,即生产关系。然后,随着人的需要的变化,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当时的生产关系就落后了,不适应已经发展的社会生产力了,于是,两者之间就产生了冲突,变革社会的机会就产生了。当社会变革完成之后,旧的生产关系被打破,适应新生产力的新的生产关系确立,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就有达到了适应,但是,由于人的需要是不断向前发展变化的,所以,社会生产力总是不断打破这个适应的状态,不停地向前发展,于是社会生产关系也不断地发生演变,造就了不断向前进的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不同的社会生产关系对应不同的社会形态。也就是说,人类社会存在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之间存在着矛盾,矛盾导致社会发生变革,个人的生产力发生改变,由此产生新的社会生产力,开创新的社会。正是由于人类社会本身包含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这对矛盾的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创造了人类历史。

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指的是事物的发展变化不是直线向前的,而是有迂回、曲折的过程。人们对事物认识的思考是肯定,然后肯定中出现否定,最后再对这个否定进行反思,否定这个否定,最后得出肯定的结论。否定之否定的规律由黑格尔第一次比较系统的提出来,从人自身出发,阐明人对人自身的思想认识就是人的思维的外化,就是人的大脑对自我这一特殊事物的反映,当人自身能够积极地扬弃自我形象的外化反映时,才能得出对自我的正确认知。黑格尔的“外化”就是“否定”,“外化的扬弃”就是“否定的否定”。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否定不是简单的使用,而是针对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以及每个事物发展变化过程的特殊性,两次运用否定,在否定中去肯定事物,由此事物就向前发展了。否定包含着肯定,否定的否定包含着肯定,所以是积极的扬弃,有利于推动事物的向前发展。在研究人类社会这一特殊的事物时,马克思恩格斯就运用了唯物辩证法中的这一规律,明确指出,“共产主义是作为否定的否定的肯定”。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资本主义是对封建社会的否定,即第一个否定,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又产生对自身的否定,即第二个否定,共产主义就对资本主义自身否定的肯定,即否定的否定的肯定,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螺旋上升形式,表现出人类社会历史在曲折中前进的特点。

第二节 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

何为抽象?《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为:1.从许多事物中,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抽出共同的、本质的属性,叫抽象,是形成概念的必要手段;2.不能具体体验到的,笼统的,空洞的。当代著名理论家朱光潜认为,“什么叫作‘抽象’(abstract)?作为动词,这个字原义是从整体中抽出某部分……从金矿石中提出纯金的例子来看,可以说“抽象”就是“提炼”,也就是毛主席在《实践论》里所说的‘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抽象,是人脑的思维活动,是从事物的现象中分析、抽丝剥茧,探寻本质的方法。它的实践操作就是从搜集的大量的充足的材料中抽出显示事物规律、本质的东西。

何为具体?《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为:1.细节方面很明确的,不抽象的,不笼统的;2.特定的;3.把理论或原则结合到特定的人或事物上(后面带‘到’)。马克思认为,具体就是对事物各个方面的规定,综合起来能够完整地认识事物。当然这个事物也包含人。具体,是指实际的、特定的、个别的人、事物,或者是事物、人的个别的、特殊的方面。

在创立社会建设理论,预测未来社会时,马克思恩格斯采取了哪些思维方法呢?两位导师指出,人的大脑对客观事物的思维形成有两种主要方法。一种方法是在各种各样的事物的具体规定中去机械的认识事物;另一种方法是通过分析、研究大量的感性材料,从中提炼出事物的一般性规定,接着,从这一抽象出的事物的规定处罚,在思维中具体化为各种各样的事物表现和规定。前一种方法是从具体中去认识,很难在思维中对事物产生全面的认识,很难使人们产生对事物的全面感性认知,从而在转化为对事物的理性认知,这种方法是传统思想家们长期运用的形而上的思维方法;后一种方法是从抽象到具体,可以全面的认识事物,对事物的认知从感性发展到理性。可见,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也称之为科学抽象的方法。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就是指从抽象的规定出发,经过分析、归纳,从而得出一系列的不同的具体规定,即多样性的规定。共产党人应该掌握科学抽象的思维方法。

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人类社会,创立其社会建设理论时,并没有机械地照搬纷繁复杂的人类社会各种现象(如民族、国家、各个社会形态等),而是以社会的表象为研究的出发点,注重从表象中找到本质,从“表现得最确实、最少受干扰的地方观察”,所以,必须抽象掉那些对人类社会有干扰的因素,在纯粹形态上把握人类社会。他们屡次强调,咱们的起点就是人——社会的主体,从处于现实中的个人出发,来研究、分析人们的生活状况和人们思想上对生活状况的思考、认识和反响。不管是社会生产力,还是社会的政治结构,或是社会的精神结构,等等,无一不是现实中的个人的活动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从社会的最纯粹形态——现实的个人出发,就是从人类社会的众多表象中抽象出人类社会的本质,正是理论研究中的科学抽象法。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有运用科学抽象法的研究方法,在纯粹形态上考察人类社会,才不会脱离实际,才能从本质上揭示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探寻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马克思恩格斯从抽象的范畴——“现实的个人”(人类社会的本质)出发,在人类的社会现实的基础上,明确指出,“现实的个人”必须从事劳动,只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才能维持自己的生命。正是在人的不断劳动的历程中,波澜壮阔的全人类历史被创造出来。马克思恩格斯着力研究了其中的一个社会,一个特定的具体社会——资本主义社会。

19世纪中叶的欧洲,资本主义制度已经确立起来了。马克思恩格斯在对当时的英、法、德等国家进行了大量的社会调查后,发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许多不合理、不正常的方面、状况,研究人类社会的本质、基本构成要素——现实的个人的状态,指出,“现实的个人”在劳动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异化情况:①个人的劳动产品同个人的劳动相异化。常规情况下,个人进行劳动后,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理应归属于劳动者个人,但是,在资本雇佣制度下,个人劳动后的产品却属于不劳动的掌握资本的工厂主。于是劳动产品对劳动者来说,是异己的存在。②个人与个人本身的劳动相异化。个人的劳动应该是个人自身选择的自由的、自觉的行为,也就是说,个人的劳动应该是个人本身的活动。但是,在资本雇佣制度下,人——工人的劳动是工厂主或企业主给付工资后强迫工人从事的行动,并不是工人自身选择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是强制的、被迫使的活动。③个人与人的本质相异化。从人类的种属特征来看,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是人的本质的表现。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工人从事的生产实践活动是外力强制的,工人失去其人类种属特征,由此失去了人的本质表现。④个人与他人相异化。“当人同自身相对立的时候,他也同他人相对立”。这些异化情况就是加在“现实的个人”身上的束缚,正是因为有这些异化的情况,才阻碍了“现实的个人”的正常劳动——自由的、自觉的、自主的劳动。如何才能改变这种不合理的劳动状况呢?也就说,怎样才能消除这些阻碍“现实的个人”发展的异化情况?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要消除这些异化情况,只有“从私有财产等等解放出来、从奴役制解放出来”。“现实的个人”的诸多异化劳动赖以存在的基础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只有消灭了私有制,“现实的个人”的异化劳动情况才会消失,“现实的个人”的劳动才回归它的正常状态,成为自主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

怎样才能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要消灭私有制,需要物质基础,只有当人类的生产力不断地发展到了一个很高的阶段,社会生产力达到很高很发达的水平,而当时的生产关系却落后太多,两者之间的冲突再也不能在私有制的框架内得到缓解时,私有制这一生产关系就会彻底崩溃,到那时,人类社会就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资本主义社会将会被一个崭新的社会接替。在这个社会中,每个人都能够无拘无束的生长,从事自由的实践活动;人人都能够无拘无束的生长,都能够从事自由的实践活动。这个接替资本主义旧社会的新社会,就是两位导师称谓的共产主义社会。在这个新社会中,“现实的个人”的劳动才能恢复其本来面目。“自由人联合体”是马克思恩格斯运用科学的抽象法,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的基本回答,指出的是未来理想社会的最一般特征,不能将它直接运用到具体的现实中,必须将这一抽象的结论上升到具体,因此,需要与现实结合,才能实现具体化。

马克思恩格斯将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称之为“自由人联合体”。在分析这个社会时,以现实的个人——抽象的范畴——人类社会的本质为基本研究对象,以“现实的个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的劳动状态为着力点。他们指出,在“自由人联合体”中,每个人都不会被固定在一个社会领域中进行生产劳动,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要求,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中自由流动、自由选择。整个社会的生产有计划地进行,由国家对整个社会生产活动进行管理和协调。由此,呈现出“自由人联合体”的各种具体表现:消灭私有制、社会调节生产、尽可能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前进、人的劳动与人的类本质相统一等等。

根据以上的阐述,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社会建设理论是从人类社会抽象的规定——现实的个人——出发,结合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私有财产对现实个人的束缚)——异化,阐述未来人类理想社会的抽象规定(一般特征)——自由人联合体,再到自由人联合体的具体表现(消灭私有制、社会调节生产、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劳动是人的生活需要等),由此可见,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贯穿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社会建设理论的过程中。

第三节 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

逻辑,来自希腊语logos,意为“言语”或“词语”,后来引申为“推理”、“思维”等。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逻辑的东西就是推理或判断、概念或概念关系、范畴、命题、观念等。同时,他们认为,逻辑方法的研究,就是钻研人的大脑的思考方式,人的思想原则。进行这种研究是相当重要的,因为,从古希腊至今,唯有黑格尔对这个人类特殊的体系进行过分析。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只是创立了单纯形式的逻辑,黑格尔则发展成为辩证逻辑,指出,列举出个各种各样不同的判断和推理形式,只是将这些形式并列起来,没有说明这些形式之间的关系,这种方法只是单纯逻辑;将这些不同的判断和推理形式之间的关系梳理清晰,阐明相互之间的关系,并且由此及彼地将这些关系推演出来,分析它们之间从低到高的层次,这种方法就是辩证逻辑。综上所述,逻辑方法是指人们运用推理或判断等形式,对客观事物作出判断、形成命题或概念的一种理论思维方法。

历史,最早在中文中只有“史”字,《说文解字》中“史,记事者也”,后引申为被史官用文字记录的事情。《三国志》中写道,吴主孙权“博览书传历史,藉采奇异”,才开启有意义的人类历程。马克思恩格斯主张历史地看待人类社会,人类社会历史实际上就是一个过程,包含客观事物发展的过程、人的认识发展的过程。客观事物发展的过程,既有自然客观事物,也有人类社会这一特殊的客观事物。进而,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研究客观事物(自然、社会)的基本方法,强调,不论是在自然科学范畴,还是在社会科学范畴,都应该从现实,即现存的事实,为起点来进行科学研究,而且,正是由于从现实开始研究,才能在现实的发展变化中去探究事实之间的相互关系,由此发现事物发展的自然次序或者符合历史发展的次序,自然次序就是历史的顺序,与时间次序相一致。也就是说,从客观事实出发,随着时间的先后发展顺序来考察客观事物的具体表现,就是遵循了历史发展的次序,即历史方法。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研究方法,就是按照客观事实的时间发展顺序和发展的具体阶段形式,去挖掘客观事实之间的联系。马克思恩格斯将自己的历史方法称为唯物主义历史方法,作为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基本方法指南。

马克思恩格斯如何运用唯物主义历史方法进行科学研究呢?1.充分搜集、分析材料。科学研究务必搜集大量的丰富的资料,对这些资料进行剖析,从其中的种种模式、情形中探索蕴含其中的内在关联,抽象出本质规律。只有完成搜集材料、分析材料,才能开始有效的科学研究。马克思正是在大英博物馆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对其中有关资本主义社会的材料进行类别整理、分析思考,从而才发现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规律,并得出科学结论——《资本论》。2.从现实出发,逆向地进行考察。科学研究可以从现有的事实情况出发,倒推事实产生的原理、条件等,从而发掘能真实阐明事物内在规律的本质,得出科学的总结。“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完成的结果开始的”。马克思恩格斯在考察人类社会时,正是从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出发,逆向考察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蒙昧时代、野蛮时代与文明时代(古希腊罗马奴隶制、中世纪农奴制、近代雇佣劳动制),从而得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人类社会发展的低级阶段将不断地被高级阶段所取代。

马克思恩格斯在从事人类社会研究,创立社会建设理论时,并没有单纯地运用逻辑方法或历史方法,而是采用了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在学习黑格尔思想时,发现并高度赞扬了黑格尔的不同于其他哲学家的独特思维方式,指出,他以历史感作为思维的根蒂,即使其思想中充斥着唯心主义色彩,但是他的观点符合全人类社会历史的自然前进方向。作为第一个将逻辑推理与整体人类社会历史相结合进行思想验证的哲学家,黑格尔无疑是值得后来人景仰的。在学习黑格尔思想的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抛弃黑格尔思想中的唯心主义形式,肯定了其历史与逻辑相统一思维方式的合理内核,从而吸收并发展了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

在具体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方法时,马克思恩格斯把握了以下几点:1.出发点相同。无论是历史方法,还是逻辑方法,都要从客观事实(客观事物)出发。当人们在进行任何人文社会科学(包含历史学科、社会学科、经济学科等)的研究时,都应该把握相同的出发点,也就是一致的起点。这个起点是什么呢?就是客观事实,也是客观事物。人文社会科学的客观事物是什么?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是社会,社会就是人的世界,就是人类社会,就是人的劳动创造的社会,其他的经济的、政治的、历史的等等范畴都只是社会的某一个方面的具体反映和表现。他们在创立社会建设理论时,出发点更为明确,就是特定的一个人类社会形态——现存的资本主义社会。

2.历史与逻辑的相互依存。逻辑以历史为前提。历史的东西是第一性的,是认识过程中的客体方面,是逻辑方法的基础;逻辑的东西是第二性的,是认识过程的主体方面,是历史的东西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马克思恩格斯在思考分析客观事实时就遵循了逻辑方法,然而,不同于传统哲学家逻辑方法的起点——人的感觉或是理性,他们的逻辑方法的起点是自己创立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同时,逻辑推理论证历程应该与历史发展相统一。逻辑推演不是纯粹的思辨,而是与历史发展紧密相连,要不断地在历史进程中得到验证,才能在思维上总结出科学的结论,找寻到事物的本质规定。

3.目的(或本质)一致。逻辑方法是指人们运用推理或判断等形式,对客观事物作出判断、形成命题或概念的一种理论思维方法,揭示客观事物的内在规律;历史方法,就是按照客观事实的时间发展顺序和发展的具体阶段形式,去探究客观事实的联系,揭示客观事物的内在规律。由此可见,从目的来看,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规律。

要探究事物的本来面目,即发掘本质,逻辑推理是必然采用的思维方法,当然,逻辑推理应该与历史演进保持一致,不能开历史的倒车。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人类社会建设,创立社会建设理论时,为了探究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找寻其内在的规律,采用了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通过对人类社会本质的把握,他们预测了人类通过劳动创立的人类社会的应有状态以及具体实现举措。

4.有差别的一致。历史与逻辑的相统一并不是绝对的、完全的相同,历史与逻辑是有差别的,存在不相同的方面。虽然,思维运行的过程不外是历史经历,是观念、逻辑对历史进程的响应,但是,这种响应并不是照搬照抄,而是依照历史发展的实际,从历史的本质规律出发,进行了修改之后形成的。历史是逻辑的基础,逻辑进程与历史进程相一致时,并不是完全的复制历史,完全与历史吻合,而是要“修正”的。历史是客观事物的发展进程,会存在曲折、干扰、偶然等诸多因素,在对客观事物进行逻辑分析时,就必然会将这些因素的历史材料舍弃,把握一般、总体、必然等方面,并不会随时随地都与历史完全相符,否则,“就会使工作漫无止境”。另外,历史与逻辑的差别还有其他的表现,如,思维和存在的问题归属。从哲学的基本角度出发进行分析,历史属于存在问题,逻辑属于思维问题,两者分属不同领域,不可能完全相同。所以,历史与逻辑的相统一是有差别的一致。

第四节 整体与个体相统一的方法

整体,《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指整个集体或整个事物的全部(跟各个成员或各个部分相对待)。什么是整体主义,或集体主义?1926年,南非政治家J.C.史穆茨在《整体主义与进化》中指出,整体主义是自然界或宇宙中的一种基本特征,是一种宇宙的起源原则。由此,一种主张一个系统(宇宙、自然界等)中的各个部分是有机整体的学说流传开来。

个体,《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单个的人或生物。什么是个体主义,或个人主义?《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解释:个体主义,主要是指个人为中心的思想,包含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在道义上,每个人平等;二是个人和社会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三是价值是针对人而言的。有利于个人无拘无束的发展,有利于个人自我选择、自我决策的观点就属于个体主义的理论体系。其中的人性观指出,人的本性决定个人的思想、实践等行为都有目的。从平常成年人的角度来分析,人的行为一定要符合其自身的利益所需。最契合其利益的便是给予其无拘无束的自由行动,同时要承担相关的责任,即自我选择自我发展的方向、实现目标的技术措施,并在实践活动中落实。英国学者霍利斯(M.Hollis)指出,个体主义的涵义很广泛,不是一个单一的概念。“广义地说,一个个体主义者是把分析的优先性赋予单个代理(或他们的状态)的人。这种优先性可以是本体论的,认识论的或形而上的,也可以是伦理的,政治的或社会的。”可见,个体主义是关于个人的自主性的学说,包括伦理、政治、经济、社会、哲学、文化的个体主义,也包括认知论、本体论、方法论的个体主义。

在社会科学领域内,“社会结构和个体之间的关系是社会科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如何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呢?社会结构第一、还是个体第一?研究人类社会,是以个体为主体、还是以社会为主体?对这些问题的回答的不同,就出现了本体论、方法论与认识论上的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争论。这里主要分析整体主义方法和个体主义方法。

整体主义方法,也称之为方法论整体(总体)主义,指的是,研究人类社会时,不以单个的人,或者个体的人作为研究对象,而是从社会的整体运行、总体表现的角度来进行思考,具有总体性、系统性的特色。整体主义方法论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现代西方哲学家卡西尔指出,柏拉图认为“写在个体灵魂上的‘小写符号’几乎都是晦涩难懂的,唯有以人的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大写字母’表达,我们才能够读懂它们”。柏拉图运用整体主义来思考人类社会与国家,形成了重要的成果——《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继承了柏拉图的整体主义思维,探究现实的人类社会。中世纪的托马斯·阿奎那、安瑟尔谟等实在论者认为,共相先于个体事物而独立存在,共相是由精神产生的客观实在,集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上帝是共相。虽然这里的共相是唯心主义的,但包含着用整体分析人类世界的方法论色彩。19世纪法国思想家孔德认为,要对抗个人主义对社会的破坏,应该回复保守主义,建立整体的社会秩序,必须超越自我或个体的人。综上所述,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基本主张:1.将社会整体作为社会研究的基本单位;2.社会整体是高于个体的外在的一个实体;3.社会整体的法则制约、影响着个人的行为。

个体主义方法,也称之为方法论个体(原子)主义。指的是,研究人类社会时,从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个体的人出发,依据单个的人的现实来进行思索,探究人类社会的本质,带有原子论、个体性的特点。个体主义方法论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恩培多克勒认为,世界上所有物质都是由火、土、水、气的不同比例混合物构成;世界是一个球,如同洞穴。留基伯和德谟克利特提出“原子论”,认为,世界的本源是原子,而且原子互不相同且不可改变或分割、无法创造或毁灭。中世纪的罗瑟林、R.培根、奥康的威廉等唯名论者认为,个体事物先于共相而独立存在,共相仅仅只是一个名词或概念,是无形的,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只有个体的感性事物才是客观实在,是有形的、真实存在的。启蒙运动时期的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认为,个人为了保护自己而把自然权利(个人的自我保存)通过契约转让给政府,由此产生了国家,必须用个人行为的动机来分析社会现象。19世纪的英国思想家约翰·穆勒认为,社会法则不过是个人天性法则的联结,社会中的人类的本质依然是个人的先天本质。综上所述,个体主义方法论的基本主张:1.将个人作为社会研究的基本单位;2.独立的个人是社会的本源,高于社会整体而独立存在;3.个人是人类社会的最终目标;4.社会集体的法则随着个人行为的变化而改变。

整体主义方法论完全不同于个体主义方法论,一直以来两者都处于相互对立、争论的状态。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人类社会,预测未来社会“应然”与“使然”情况时,用了一个新思路,将整体主义方法论与个体主义方法论两者有机结合,形成了独特的整体(社会)与个体(个人)相统一的研究方法。

早在1844年,马克思在撰写《经济学哲学手稿》时,就采用了整体和个体相统一的分析方法,指出,社会与个人并不是对峙的状况,而是统一的关系。人,既是个体存在,也是社会存在,因为,个体的人要维持生命体的生存和人的生活,就不得不与其他的个体的人发生联系,由此创建了社会——人与人的关系。所以,个体的人和社会的人是统一体。社会不是抽象的事物,而是人的活动产生的效果之一。人具有非常特殊的方面:一是人首先是单个的生物体,是个体的呈现;二是人是总体的生物体,是类的存在,是总体的表现。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反对将“社会”与“个人”相分离,不主张“社会”——“个人”的二元对立,既不从单一的个人出发,也不从单一的社会出发,而是主张“社会”——“个人”的二元统一。他们认为,“个人”存在就是“社会”存在的表现,“社会”存在就是“个人”存在的表现,两者统一且不可分割。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指出,研究要注重前提条件,这一前提条件不是人的大脑中的想象,而是来自于既有的现实,主要是“现实的个人”,也就是“现实的个人”的实践行为,以及“现实的个人”的首要社会生活,即物质生活状况。可见,他们研究的前提和基础是个体的人,没有个体的人就没有社会、国家。“现代国家的自然基础是市民社会以及市民社会中的人”。个体的人是国家、社会的基础,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位。当然,个体的人不是存在于虚空中,绝不是孤立的、单独的存在,而是处于现实之中,是活生生的人,是进行实际活动的人,而且这些实际活动必定受到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的限制。个体的人生活在与他人的交往之中,就构成了现实的个人,从而也就生产出了社会,现实的个人是融入社会关系之中的,是在人与人的交往活动中实现的,在交往活动中结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就构成了社会,现实的个人与社会的生成和发展都是在交往活动中逐步实现的。同时,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的个体生活和人的类生活是统一的关系。人的个体生活是人的类生活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人的类生活是人的个体生活的本质特点,所以,类生活是个体生活的一般性规定,个体生活是类生活的具体性表现。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研究的起点——“现实的个人”是个体范畴与整体范畴的统一体。

正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人类社会发展、探讨未来人类社会状态时,主张整体范畴与个体范畴是统一不可分割的。首先,马克思恩格斯非常重视整体的研究方法。“不论我的著作有什么缺点,它们却有一个长处,即它们是一个艺术的整体;但是要达到这一点,只有用我的方法。”为了掌握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活动的规律,马克思花了不下25年的时间详尽地搜集、占有大量材料,结合资本的生产、流通、分配的全过程,从整体上研究资本主义关系及其交换关系和资本运动过程,从而写出了《资本论》,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客观情况完整地呈现在世人面前,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这一具体人类社会形态的经济基本规律,由此揭示新旧社会更替的基础——物质生活条件。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批判整体范畴与个体范畴对立的社会状态是不合理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整体范畴(集体、国家、社会等)不能凌驾于个体范畴(现实的个人)之上。然而,资本主义社会中,整体范畴与个体范畴却是处于对立、分离的状态,他们批判,以奴隶制、封建制、资本雇佣制为基础的社会(共同体)中,由于个体的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活动不是其自我的自由选择,而是被社会中掌握国家统治权力的集团以外部强制力强迫劳动者的实践活动。因此,对于劳动者集体而言,社会是压迫他们的枷锁,所以,这样的社会是“虚幻的共同体”。在包含资本主义社会在内的“虚假共同体”中,个人总是独立的,个人与个人之间也是独立的,一个个人的联合与另一个个人的联合是对立的,也就是说,虚幻的社会中,“个人”与“社会”二元分立,只会造成一个个人的联合对另一个个人的联合的桎梏,因而,资本主义社会,一种“虚幻的共同体”,是不正常的、不合理的社会状态。

最后,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现了“社会”——“个人”二元统一的新社会是“自由人联合体”。马克思恩格斯始终主张,“现实的个人”是各种各样的社会生产关系的综合。人类社会的历史演变一开始就是单个的人的社会生活的发展过程,所以,人就是社会,社会也就是人,人和社会是一个统一体。“个人”与“社会”不是分离的、对立的,而是紧密相连的。“个人”与“社会”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统一体。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当人们能够自由组合在一起进行有计划的、自觉的实践活动时,社会生产就完全掌握在了人们自己的手里,于是,个人的自由组合就是社会。从这个角度而言,个人和社会相等。自由人的联合体就展现在了人们的面前。“自由人联合体”——取代资本主义旧社会的社会主义新社会要变为现实,需要条件——物质生产的程度。只有在社会生活的生产过程中,具有了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未来的理想新社会),“社会”与“个人”才能实现统一,“社会”不再是“个人”的对立物,“个人”也不再是自身的对立物,而是与自身一起,实现了全面的发展,“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实现了“社会”与“个人”二元统一的未来理想社会就是“自由人联合体”,人回归了人的本质——自由自觉的活动,个人——社会——人类在这样的社会中构成同一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