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制度与武器装备

波斯帝国的军队最初多由自由民组成。他们平时耕种土地,养家糊口,战时自备武器,随军出征,国家一般不给津贴。服兵役对他们来说, 既是每一自由民的权利,也是他应尽的义务。由于自由民通常经济实力有限,仅可自备步兵所需要的长枪、盾牌等,编组成步兵。而由经济实力较为雄厚的贵族采买盔甲马匹,组成冲击力更强的骑兵部队。随着波斯帝国经济上的发展变化,贫富差别日益悬殊,大批自由民因债务沉重而破产;贵族和御林军军官却靠着掠夺被征服国家的财富大发横财,使得军队中步兵数量迅速减少,骑兵数量激增,整个常备军日趋腐败残弱。在这种情况下,波斯军队不得不大量招收雇佣兵来弥补军队数量和质量的不足。雇佣兵大多为外国人,如米底人、奇西亚人、叙尔卡尼亚人、

亚述人、印度人、希腊人等。他们以赚钱谋生为目的,对同谁作战并不关心。但也因此缺少爱国热情的激励,存在着被金钱收买而阵前倒戈的危险性,其战斗力不能不受到很大限制。

波斯军队的武器与拜占庭军队大体相仿。步兵多持木盾、藤盾和长枪、弓箭,骑兵则披挂甲胄,携带弓箭和短兵器。滚刀战车是其最重要的突击兵器之一。这些战车将宽刃大刀装在车轴或车身下,以便能把它所碰到的一切都统统割碎。作战时,波斯军队往往以滚刀战车为先锋, 藤牌兵、重甲步兵、骑兵、弓箭兵排成方阵依次相随,整个队伍步伐缓慢而整齐,逐渐向敌人逼近。见到这种阵势,许多斗志不坚的军队不由得发生骚动,未等接战便一溃而散了。

早期阿拉伯军队大多由本民族战士组成。按惯例,全体成年男子都有出征打仗的义务。他们平时即按氏族关系编组起来,携带家属住在军营中,依靠掳掠和瓜分战利品维持生活。由这些战士组成的军队具有英勇善战、不畏艰苦,行动迅速、补给容易的特点,但也存在着军纪不佳, 胜则四处劫掠,败则四散逃跑,不复能战的弱点。到阿拉伯帝国中后期, 阿拉伯贵族生活日益腐化,不愿再承担艰苦的作战任务,而更多地依靠波斯或突厥雇佣兵组成常备军。由政府按月给雇佣兵发放薪饷,并进行集中训练与指挥。有时阿拉伯帝国政府也从贝杜因人、城市平民和农民中间召募一些临时性的军队,在服役期间发给薪饷,战事完结后立即遣散。

阿拉伯军队的武器装备与拜占庭和波斯军队没有什么大的不同。比较有特色的是他们使用的短弯刀。它不仅灵活方便,适宜骑兵在马上使用,而且由于冶炼技术的进步,刀的锋利程度和韧性都有很大提高。阿拉伯海军虽然发展历史不长,其帆缆战舰也颇有特色。它通常有上下两层甲板。下甲板每边最少有 25 个座位,每个座位上坐两个人,每只帆船

上的这 100 多名划手都是武装的。在上甲板,还专门配备有擅长格斗的战士,准备与敌舰进行接舷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