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每人每年为国家创造的财富
指标 |
计算单位 |
1953 年 |
1956 年 |
---|---|---|---|
(一)工业生产的全 | |||
部价值计算 | |||
工业总产值(不包括 | |||
手工业的全部工 | |||
业) | |||
千元 |
35576744 |
57136410 |
|
生产人员数 | |||
全部生产人员 |
万人 |
505.28 |
646.788 |
生产工人 |
万人 |
419.5 |
459.76 |
每人平均创造价值 | ||
---|---|---|
每一生产人员平均 元 |
7041 |
8834 |
创造价值 | ||
每一生产工人平均 元 |
8481 |
12427 |
创造价值 | ||
(二)工业生产的新 | ||
创造价值计算 | ||
工业净产值(不包括 千元 |
11572291 |
19567090 |
手工业全部工业) | ||
生产人员数 | ||
全部生产人员 万人 |
505.28 |
646.788 |
生产工人 万人 |
419.5 |
459.76 |
每人平均创造的新 | ||
价值 | ||
每一生产人员平均 元 |
2290 |
3025 |
创造的新价值 | ||
每一生产工人平均 元 |
2759 |
4256 |
创造的新价值 |
〔说明〕
- 工业总产值是按 1952 年不变价格计算的,不包括手工业产值。这个
总产值数字预计较早,因此小于做 1957 年计划的预计数和统计公报数,但计
算国民收入时却是按这个预计数计算的,所以仍列此数。如果按照 1957 年计
划上的 1956 年预计数 5758963.3 万元计算,则每一生产人员平均创造价值为
8904 元,每一生产工人平均创造价值为 12526 元。
- 工业净产值按 1952 年不变价格计算的,不包括手工业净产值。但国
民收入计算时间较早,其 1956 年总产值系预计数,小于做 1957 年计划时的
1956 年预计数,并且比实际数亦小。
-
生产工人数 1953
年按国家统计局年报数,其中国营、公私合营,系年平均数,合作社营和私营由于没有统计年平均人数,故采用了年末到达数。1956 年按 1957 年计划时的预计数。
-
全部生产人员 1953 年按国家统计局研究室的材料,1953
年全部工业生产人员年平均人数为 5052816 人(不包括工业企业附属单位人员)。1956
年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人员每人生产的价值按 1957 年计划
上 1956 年预计数,私营系按照上述经济类型的材料,加以估算而得。
〔注〕表内最后一项数字(每一生产工人平均创造的新价值 4256 元), 是已经把重复部分扣除后计算出来的。现在让我来解释一下:
现代工业的构成是异常复杂的,每种产品的零件,部件常须经由许多地
区,许多行业,许多工厂,才能拼凑成功。从原料到成品经过逐步加工有无数次的工序,先把原料成为若干中间产品,最后才叫做成品。中间产品具有二重性,就制造它的工厂说是成品,就采用它的厂矿说都是原料。还有更复杂的,例如煤炭,既是煤矿的成品,又是工业的原料,同时又是家庭用的消费资料。因许多产品都有两重性,计算总产值时就发生很大的矛盾。若把中间产品的价值,统计进去,就一定会发生重复,甚至重复至数次以上,以致总产值失去了真实。因此,我们要把中间产品严格地区分开来,不然的话, 计算出来的净产值就会偏高,不能真实代表国民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