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露锋芒

1721 年,富兰克林 15 岁那年,他哥哥詹姆士决定在波士顿创办一份报纸。当时的美洲大陆,是英、法、荷兰等帝国主义恣意掠夺的殖民地, 其中要数英帝国主义的势力最大,它霸占了大部分的土地。当地的人民受尽欺压,憋着一肚子怨气没处申诉。

詹姆士有几个朋友,都是能说会写的年轻人,在波士顿很有点声望。他们常聚在一起,议论着统治者的暴虐。詹姆士去过英国,在伦敦住了好几年。他看到,在英国发行的各种报纸,对英国政府的某些政策,是敢于提出批评的。因此,几个年轻朋友一商量,决定在波士顿出版一种报纸。不过他们也意识到,殖民地的人民和英国公民的地位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如果他们对英国统治者的殖民政策表示不满,只能借题发挥,可不能直言不讳。经过一番筹划,报纸定名为《新英格兰时报》。

第一期《新英格兰时报》问世了。尽管只是詹姆士的几个朋友撰写的稿,居然销售一空,这给詹姆士和他的朋友们以极大的鼓舞,增强了他们办报的信心。他们经常在印刷房里写评论或修改别人投来的稿件,本杰明就站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他一边工作,一边听他们谈话。早在他哥哥提出要办报的时候,他已跃跃欲试,着手写稿了。

他知道,如果他写了文章,直接交给詹姆士,一定要碰钉子,说不定还要挨一顿臭骂呢。可他又不甘心放弃投稿的机会。于是,他想了一个主意。他花了几个晚上,非常用心地写了一篇文章,然后换了一种字体,把文章誊写在另一张纸上,署名——莎伦丝·多古德夫人。他趁着夜深人静,悄悄地把稿件从印刷房的大门底下塞了进去。

第二天早晨,詹姆士一打开印刷房的门,就看到那份稿件。他读了以后,发现这位署名“莎伦丝·多古德夫人”的作者的写作水平,不亚于他的朋友。“莎伦丝·多古德夫人”显然是一个笔名。因为 18 世纪初,在波士顿还没听说过有女作家呢。詹姆士请来了朋友们,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纷纷议论着:

“这样好的文章,是谁写的?”

“莎伦丝·多古德夫人是谁?她为什么连地址也不留一个?” “真遗憾,我们不能见到作者本人,也不能和她当面谈谈⋯⋯” 结果,决定把那篇绝妙的文章登载在最近一期的《新英格兰时报》

上。

《新英格兰时报》一期又一期地出版着,可是“莎伦丝·多古德夫

人”之谜始终没有被揭开。这使詹姆士他们渴望见到这位神秘的作者的心情越发迫切。大家都陷入了苦苦思索之中,一时间屋子里鸦雀无声。本杰明站在一边,看到他们那种伤透脑筋的样子,再也忍不住笑了。

“绅士们,你们不是想见一见作者本人吗?”他笑着说。“喏,他就在这里。”他做了个脱帽鞠躬的姿势,微微地弯了弯腰。大家冷不防有这一着,都楞住了。詹姆士做梦也没想到,这些绝妙的稿件居然是他弟弟写的, 他觉得在朋友们面前丢了面子,不由得恼羞成怒,唰的一下放下脸来,顿时摆出一副老板的架式。“你撒谎!这些稿件压根儿不是你写的!”他的手指几乎指到了弟弟的鼻子尖,怒冲冲地说:“你哪有这能力!”“当然是我写的。”本杰明·富兰克林不肯示弱,理直气壮地说。“我知道你对我有偏见,

我才署了个笔名。”他从印刷机底下抽出一份还没誊完的稿子,把它摊在桌上,詹姆士这才没话可说了。一场风波在朋友们的劝说下总算平静下来。可是他们兄弟俩感情上的裂痕又加深了一层。

随着订户的增加,《新英格兰时报》的发行量越来越大。它是当地人民的喉舌,经常发表讽刺性文章,抨击当局。殖民政府对《新英格兰时报》早就恨得咬牙切齿,千方百计想把它封闭,只是抓不到把柄。

事情竟这样凑巧:有一群江洋大盗,在沿岸一带大肆骚扰,事后竟把掠夺来赃物,大模大样地装上海船,扬帆而去。当局得到报告后,嘴里说要派人去追捕,实际上却置之不理。这当然引起人民极大的不满,大家纷纷议伦,指责政府对人民的安全不负责任。

当时有人写了一条报道,寄到《新英格兰时报》,大意说:“政府为了关心居民的生命财产,获悉海盗逃窜消息后,决定于月内派遣船只前往追捕。目前船只已经派定,只要天气以及风力许可,当能启碇云云。”

报道的措词对当地政府的讽刺太露骨了,因此触怒了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们。他们这下可不像对付海盗时那样贪生怕死,按兵不动,而是火速下令,把《新英格兰时报》的办报人詹姆士·富兰克林立即逮捕。由于詹姆士始终不肯说出那篇报道撰写者的姓名,不得不承担“一切后果”。他被加以污蔑政府的罪名投进了监狱。

在哥哥坐牢的日子里,本杰明挑起了主编《新英格兰时报》的重任。报纸继续按时出版着,而且对当局的讽刺挖苦更加厉害。

詹姆士足足被关了一个月,在释放的同时,法院还附加了一道命令: “未经有关当局严格审查,詹姆士·富兰克林不准印刷和发行《新英格兰时报》或其他类似的刊物。”詹姆士一脱离牢房,立刻把协助他办报的几个朋友召集起来,商讨对付当局的对策。这一次,本杰明·富兰克林也破天荒地被邀请参加了。

大伙儿集思广益,为谋求《新英格兰时报》的出版自由而苦苦地思索着。这时,不知是谁说了这么一句:“这道命令只适用于詹姆士·富兰克林,不适用于其他人⋯⋯”。又有人接着说道:“对!要是换上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字岂不就不必受审查了!”连平时对本杰明从没好脸的詹姆士, 也走过来笑嘻嘻地拍拍弟弟的肩膀。

“法人”的问题解决了,可是接着又出现了一个难题: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个学徒,按照当时的法律和惯例,学徒是没有资格担任主编和发行报纸的。大家又一筹莫展了。

“我看一不做,二不休”,詹姆士考虑了一下,毅然地说,“索性把本杰明的合同退了,这样我们之间的师徒关系,不就终止啦。”

“那也不行!”一个伙伴提醒说,“合同上明白地写着,本杰明要到 21 岁才满师哩!”

“这个也容易解决,我只要在合同的背面写明理由: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工作能力已达到正式印刷工人的水平,准予提前满师。这样即使法院要检查,也找不到什么把柄。”

当詹姆士笑嘻嘻地拍本杰明肩膀的时候,他并没有受宠若惊,可是当听到要退还他“合同”时,心底里乐开了。从 12 岁起,他一直受到哥哥的欺压,轻则挨骂,重则挨打,始终没有从詹姆士那里得到过半点儿慈爱。有时他实在忍受不住,就跑到父亲那里“告状”,父亲只是抚摸着他的伤痕,

心疼地劝慰着他。虽然父亲也曾几次三番把詹姆士叫到跟前,单独地训斥他一顿,可是詹姆士始终没有改变对弟弟的态度。

詹姆士原是个机灵鬼,他从弟弟脸上露出来的笑容,立刻猜透了弟弟的心事。屈指算来,离本杰明满师的日期,少说还有五六年呢,况且本杰明的工作能力,说句心里话,足足抵得上两个成年的工人。詹姆士出于权宜之计,竟没考虑到取消“合同”的后果。

于是,他满脸堆笑地说:“退还合同,是为了应急,否则,我们的报纸就完蛋了⋯⋯,至于我们之间的关系嘛,依旧不变。不过为了慎重起见, 我看咱们有重新签订一份合同的必要。你们各位认为对不对?”这最后一句话是对他的朋友们说的。朋友们感到这是他们哥儿俩的事情,不便表态,就唯唯诺诺地含糊过去了。可怜本杰明一团获得自由的高兴,竟成了泡影。

就这样,这份报纸在本杰明的名义下继续办了几个月。有一次,不知为了一件什么小事,哥哥又冲本杰明大发雷霆。本杰明实在受不了,就说: “詹姆士,我再一次请求,你不能用这样粗暴的态度对待我。我已经不是一个学徒,而是一个去留自由的工人了。”

詹姆士早就料到,弟弟迟早要离开他的,这样他势必另请一位雇工, 而请一位雇工,不但要支付工资,而且工作的质和量,远远赶不上本杰明。机灵的詹姆士左思右想,终于给他想出了一条损人利已的毒计。他拜访了波士顿所有的印刷房老板,说了本杰明的许多坏话,并且告诉那些老板,不要雇用本杰明。他以为这样做就能把本杰明留住。可是他连做梦也没想到,结果适得其反。

这时,本杰明的好友高令斯为他想了一个锦囊妙计。他高令斯跟一只纽约州的帆船的船长讲好,让本杰明搭他的船去纽约。于是本杰明卖掉了一部分书籍,拼凑了一点路费,悄悄地上了船。因为是顺风,3 天后他到达纽约。

这样一个年仅 17 岁的男孩子,既不认识当地的任何人,也没有一封

求职介绍信,口袋里仅有少量的钱,来到了离家 300 英里的异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