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练身手
详细设计完成之后便可制造第一批试验用的飞机,叫原型机。原型机的数量根据采用新技术多少、费用、进度等多种因素确定,至少 3~4 架,多时达一二十架,其中 1~2 架用于全机静力和疲劳试验,其余用于试飞。
试飞分若干类型。在制造厂里进行的是调整试飞,由工厂自己的试飞员试飞,经过试飞暴露问题,并通过不断修改设计,使其达到设计要求,为鉴定试飞作准备。新型发动机、机载设备,一般先在专门的试验机上进行调整试飞,待其达到一定要求后,再将其和新飞机匹配试飞。
工厂的调整试飞结束后,由国家飞行试验中心组织鉴定试飞,以确定其是否达到预定的战术技术指标和使用要求。鉴定试飞合格的飞机再交给使用这种飞机的部队组织使用试飞。目前有的国家正在对原来的试飞程序进行改革,逐步将调整试飞、鉴定试飞和使用试飞的某些内容结合在一起,军方及早介入制造厂商的试飞工作,达到减少重复、缩短周期、节约经费的目的。对民用航空器,为确保使用安全,各国适航当局如美国联邦航空局、英
国民用航空局,前苏联民用航空飞行安全国家委员会等,对航空器的设计、
生产、使用、维护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适航标准。新飞机为取得型号合格证, 需要按适航条件的要求组织和完成适航飞行计划。以欧洲空中客车工业公司研制的 A340 大型客机为例,为了取得由 18 个国家联合组成的欧洲联合适航当局的认可,自第一架 A340 于 1991 年 10 月 25 日首次飞行到 1992 年 12 月
取证止,6 架飞机在 14 个月时间里飞行 700 多架次、累计 2300 多小时,进
行了各种试验,包括最后用 2 架飞机进行了途经 35 个城市、累计 260 小时的远程航线验证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