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一节 行政复议的范围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条例》第 9 条规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所有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

规章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节 排除行政复议的事项

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的居间调解、仲裁行为,国家行为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