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逆青年

偏执是件古怪的东西。偏执的人必然绝对相信自己是正确的,而克制自己,保持正确思想,正是最能助长这种自以为正确和正直的看法。——海明威

天资聪颖的孩子

1899年7月21日,在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郊区小镇橡树园,伴随着一个婴儿响亮的啼哭声,一代文学巨匠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诞生了。

海明威的祖父和外祖父都是参加过美国南北战争的退役军人,海明威和他的家庭一直因此而自豪。

母亲格雷丝是在上流社会的乡村俱乐部的环境里长大的。她在教堂唱诗班里唱圣歌,又是公理会和许多民间团体的活跃分子。她很重视自己一家人的文化修养。

父亲埃德是当地德高众望的妇科医生,他的形体在某些方面与海明威很像,只是脑袋小,身体大,眼睛也小,而且给两道浓眉遮得几乎看不清了。

海明威是埃德夫妇的长子,他有4个姐妹和1个弟弟,大姐玛塞琳、二妹厄休拉、三妹玛德琳、四妹卡洛尔;他唯一的弟弟,家中的幼子莱斯特比他小16岁。这是一个笃信宗教的家庭,姐妹们用的都是圣徒的名字。

海明威是一个天资聪颖的孩子,这种聪慧从他很小时候就展现了出来。

据说,海明威1岁生日的时候,参加了贝根为庆祝农场建仓而举行的宴会。而这个时候恰好是他第一次能单独行走。

海明威对削了皮的苹果和鱼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幼小的时候他把鱼唤成“姨”,把不同种类的肉统统叫做“肉”。

有一次,父亲埃德弄来一艘很好看的小木船,船头上用漆写上“温德米尔·玛塞琳”几个字。这年的整个夏天海明威和他姐姐玛塞琳就像水里的青蛙一样坐着这艘船在湖上进进出出。

姐弟俩光着脚,拿家里脸盆辅助小快艇,在浅水滩上嬉戏蹦跳。他显得特别快乐,又是跳又是笑,一会儿学狮子大声吼叫,一会儿又拿竹子当马骑。

海明威身穿一件蓝色罩衣,手里拿着根棍子去赶贝根家的羊,口里不停地发出“唏!唏!”的声音。

海明威身体结实,肌肉饱满,筋骨壮健。他的两只手甚至比他姐姐的还要粗大。一碰到不如意的事,他总是又蹦又跳,暴跳如雷。但玩的时候却循规蹈矩,一点不发脾气。

一到晚上,母亲让海明威上床睡觉,他总是很听话,常常把床头的枕头拉过去盖住眼睛,不让光线照射他。

每当母亲做祷告时,海明威总是跟在她的身旁。可是,母亲还没能说上几句话,他便一跃而起,大声地喊了一声“阿门”,表示祈祷结束了。

海明威稍稍长大以后,便对图画册着了迷,特别是一种名叫《自然界的禽鸟》的大开本月刊更使他感兴趣。

海明威也喜欢别人给他画动物漫画,看懂了便乐得哈哈大笑。他什么故事都爱听,当然,最喜欢听的是关于一匹名叫普林斯的在奥克派克给他父亲拉大车的黑马的故事。

据海明威医生说,黑马普林斯的腿很长,脖子却很短,因此吃草时不得不蹲跪下来。海明威每说一个词都要漏掉一个音。他抢在他父亲前面,大声地把“跪下”说成“跪”或“危”,接着边笑边跪在地板上,模仿普林斯吃草的样子。

有一次,海明威看到街道对面一棵树上有一只猫头鹰,他觉得猫头鹰很威武,于是又开始对有关猫头鹰的故事感兴趣。他甚至把脚趾上碰伤的痕迹说成是猫头鹰的眼睛。

海明威很有灵性,他最喜欢给人和物取各种各样的名字。他先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奈尼”。这是他许多绰号中的一个。

海明威给外祖父取名“阿爸熊”,称祖母为“爱德莱德·阿妈熊”,把女用人叫做“莉莉熊”,把他那只双头玩具摇摆马唤作“普林斯和查理”。

到了海明威两岁的时候,他需要种牛痘,他把皮肤上的斑点说成是“坏了的蓓蕾”。他还给母亲取了个绰号叫“菲蒂”。

到了2月份,母亲发现海明威在那本《自然界的禽鸟》画册上能准确地说出73种鸟的名称时,大为诧异。

年仅两岁的海明威已经具有用别的方式来表达语言的能力,他的第一个笑话是一个“蒲公英”的双关语。

在英语中,蒲公英的单词是dandelions,而巨狮的单词是dandy lions,海明威就把蒲公英说成是巨狮或者巨马。

海明威最可爱的地方在于他学会了亲别人的脸的艺术,亲得又响亮又富有情趣。母亲经常说:“如果你有什么事不依他,他就会走过来用小手掌拍你的脸颊。而当他感到不好意思时,他就来亲你。”

海明威从不尿床,更不撒尿在身上,大家都赞扬他。母亲在这个孩子身上也省心了许多。

1910年,当地举行旅长会的时候,两岁的海明威有生以来说出了第一句完整连贯的话语:“我不认识勃费罗·比尔。”他说出这句话时那种天真可爱的样子逗得在场的选民们哈哈大笑。

海明威喜欢模仿,任何在他看来好玩的好看的,他都喜欢模仿。有一次,父亲带着海明威去看波尼·比尔的西部电影,他很快模仿影片中牛仔的动作,骑在普林斯的背上让大人给他拍照。

4月份,父亲带海明威去看瑞格林兄弟的马戏团演出。回家后,海明威当着外祖父的面学大象走路,并一本正经地学杂技演员翻筋斗。

海明威的杂技表演车是一个3尺长2尺宽、底下镶着红轮子的木箱。这种车子是当时柏力油漆建筑公司广为宣传的商品,在各五金商店均有出售。

海明威的母亲说:“这孩子2岁的时候,长得胖乎乎的,看起来像个5岁的孩子。头发淡黄,前额剪成刘海式,发端卷曲,蓬蓬松松搭在头上,皮肤赤褐色,看起来十分健壮。栗色眼睛,眉毛浓黑,一张不大不小的口,脸颊两边各有个酒窝。”

海明威很喜欢角色扮演,当母亲叫他做“荷兰玩具娃娃”时,他一边跺着脚,一边大声叫嚷:“我不是荷兰玩具娃娃,我是波尼·比尔。砰!我要开枪打死菲蒂。”

小海明威有很多的绰号,除了他给自己取的奈尼外,还有家里给他取的别的绰号,如潘奇、吉普曼克还有鲍毕等。

小海明威特别喜欢唱歌,但是他唱歌时总走调,显得特别滑稽,每次都逗得爸爸妈妈开怀大笑。

贝尔湖不久改名为瓦伦湖。葛莱丝并作了一支《可爱的瓦伦湖》的华尔兹乐曲,小海明威就把它改成与动物展览会有关的歌曲。

原本歌曲中是“啊,月光下的瓦伦湖”,海明威把它改成“啊,月光下的老拂拂”。这种机智聪敏的改动使他的父母亲感到十分惊喜。

“海明威,你害怕什么吗?”有一次,母亲这样问他。

“不!我什么都不害怕,不要用看小孩子的眼光看着我,我已经长大了。”每当这个时候,海明威总是气呼呼地这样回答。

海明威渴望长大,他不喜欢被束缚在家中。小小年纪而又十分聪慧的小海明威,渴望早早长大,渴望大人们把他当成大人来看待。

海明威3岁的时候,他的肩膀上就扛着一支半新不旧的老式步枪,两眼望着前方,正步前进。他大声唱着“小分队向前冲”的歌词,并把自己比作士兵。

海明威把拾来的木片、木棍比作大口径短枪、长枪、来复枪、左轮和手枪等。他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和坚韧精神给家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人们都说三岁看到老。这或许正如海明威的外祖父所说的:“这孩子总有一天会有名声的。如果他遇事多动脑筋,走正道,将来准能出人头地。但若纵容自己,走邪路,将来坐牢也一定有他的份。”

他的外祖父真是有远见,早早就看出了海明威的巨大潜力。而海明威也没有让外祖父失望,他成了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文坛领袖之一。

深受祖父的影响

海明威的一生与战争都是分不开的,他从童年到老迈,对战争一直十分关注。他的小说中有大量的战争场面和战争背景的描写,在其著作中就有26部书的主题是战争。

不但在著作上反映战争题材,海明威本人更是亲自参加了5次重要战争,包括参加欧洲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抗日战争。

而这些,归根结底与他的家族和成长环境是分不开的。这种崇军尚武的精神可以说源于他祖父一辈的熏陶。

海明威的祖父安森和外祖父霍尔都参加了美国南北战争。安森在南北战争中因为作战勇敢,布尔溪战役之后,被擢升为少尉,奉密令在密西西比州招募了一支黑人部队。

安森总是喜欢回顾那个弹雨横飞的岁月、同生共死的战友以及那些辉煌的战绩。海明威兄妹几个,都是从小在爷爷讲述的关于南北战争的英勇故事熏陶下长大的。

孩子们每年都参加战争纪念日游行,羡慕地看着一身戎装的祖父在游行队伍中行进。

与祖父喜欢谈及战争相反,外祖父对于战争讳莫如深,从不愿意谈及南北战争的事情。

南北战争爆发后,外祖父霍尔毫不犹豫地参加衣阿华州骑兵第一志愿团,为维护祖国统一、黑人解放而战斗。但不幸的是,在1862年4月,在密苏里州的沃斯伦堡战役中,霍尔左腿负伤,子弹一直留在腿内,不得不因伤残退役。

当政府要给他发放退役金的时候,霍尔自豪地拒绝了,他说道:“我自愿为我自己选择的祖国服役,是不需要报酬的。”

海明威曾在一封信中夸大地描述了外祖父的军旅生涯,他写道:“霍尔说话带有浓重的英国口音。他曾在去美国南部出差时,被当做联邦军的间谍而遭痛打。他战斗了4年,并严重负伤。但他最痛恨滥杀无辜,因而以后从不愿谈及战争。”

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根据美国华盛顿国家档案馆档案记载,霍尔受伤是“在他服役期间,而且是来自反对美国当局的敌对武装力量的枪击,但不是在执行公务时”。

如此负伤当然不是什么荣耀的事,霍尔对此讳莫如深。海明威可能是出于对外祖父的景仰而将他神化。

祖父安森喜欢颂扬美国南北战争,为此他收集并且保存着许多与南北战争有关的剪报;还经常去南方度假,和以前的退伍老兵一起回顾往昔的战斗场面。

安森经常向他的儿孙们灌输他的战争思想,而他的这一个做法又受到了当时研究南北战争专家的巴顿博士的赞赏。巴顿博士写过好多本关于南北战争的书籍。

在祖父和巴顿博士的熏陶、启蒙下,海明威在童年时代就认真研读了一些军事方面的书籍,其中包括《旧约全书》,那里面有许多战争故事。

1914年的圣诞节,祖父送给海明威的圣诞礼物是一本《葛底斯堡的号角》。葛底斯堡是林肯总统发表“民有·民治·民享”政治纲领的地方。

由此可以看出祖父在海明威身上寄予了不一般的思想教育,而这种思想教育深深地映入了海明威的心中,对于海明威对战争的痴迷,母亲曾经做过这样的描述:

海明威5岁半就很懂事,不偷懒,衣服全由自己穿。他喜欢用积木叠成炮台和炮,收集日俄战争的连环漫画。他还喜欢讲述关于伟大的美国的历史故事,能把美国历史上的伟大人物的有关事说出一个大概来。

正是因为祖父的影响,海明威从儿童时代就对战争特别关注,他多方搜集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几场战争的资料和图片,包括西班牙与美国之战、非洲南部战争和日俄战争。

“在我的童年,每隔一个月,祖父就要带我去看《一个国家的诞生》。他告诉我,看到这部影片,会让他想起从前在战场上的岁月。对此我一直十分向往。”

《一个国家的诞生》是1915年拍摄的一部有关南北战争的影片。海明威声称,在他的童年之中,他的祖父经常带他去看这部影片,这是为了教育他了解美国的历史,让他知道一个国家的成立是需要经过无数人浴血奋战才能得来的。

1918年,欧战正酣,海明威决定赴欧参战。在参战以前,他向朋友和家人吹嘘他与《一个国家的诞生》中女演员订婚的事情,为此,他的家里闹翻了天。

同年夏天,当地报纸《橡树叶》登载了海明威在意大利作战中负伤受勋的事迹,同时还刊登了他祖父安森的戎装照片。

祖父影响了海明威的一生,为了追寻祖父的足迹,海明威到过意大利、土耳其、西班牙、法国和中国。在这些国家里,他参加过5次战争。

海明威经常用崇敬的语气和他的儿子们谈及南北战争。他的长子邦比在第二次大战后统领黑人宪兵连。

海明威对此十分高兴,他说:“嗨!知道吗,小伙子,你的祖父也曾经领导过一只黑人部队呢!”

祖父对南北战争的颂扬不但影响到了海明威的生活,让他追寻祖父的足迹和给孩子们灌输战争思想,更是深深地印刻在了他的作品之中。

海明威的作品之中,直接以战争为题材的作品多达26部,其他著作也大都是以战争为背景,或者在叙事之中提及一些战争话题。

海明威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丧钟为谁而鸣》,书中主人公罗伯特·乔丹将祖父在南北战争中的冒险故事和自己在西班牙内战中的经历作了对比,这正是海明威著作和生涯的真实写照,也是他一生追寻祖父风范的具体表现。

父母的双重教育

对海明威影响最大的是他的祖父,但是对他直接进行教育的,则是他的父母亲。而最让我们津津乐道的,则是海明威父母的刚强性格以及对他进行的双重教育。

海明威的父亲埃德是一位妇产科专家,在当地很有名望。埃德公务繁忙,他不但是橡树园医院妇产科主任,还是三家保险公司和一家牛奶公司的医务检查员以及两个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埃德性格孤傲,为人严谨。他喜欢旅游,1895年,他旅游欧洲,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他的这一癖好。

同时,埃德也是一位业余的小型动物和禽鸟标本制作者,喜欢把蛇储藏在密封的玻璃瓶中。除此之外,他最主要的爱好就是钓鱼、打猎和烹饪。尤其是从钓鱼和打猎中,他感到乐趣无穷。

埃德的烹饪厨艺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得到了充分表现。大学毕业的时候,埃德和他的大学同学一起去附近的山区游览,他巧妙地利用黑蘑菇做馅,加上一点野蜜蜂做成饼子。馅皮用一个空啤酒瓶子在一段剥去皮的木头上擀出来的,然后拿到正在烧烤松鼠肉的营火堆上烤。同伴们看到埃德的高超手艺,一个个都赞不绝口。

埃德是一位出色的妇科医生,他发明了椎板切除术钳子,一生中为3000个孩子接过生,其中包括他的6个子女,很受镇上人们的景仰。

但是由于埃德经常不修边幅,留着浓重的大胡子,而且做事敏捷迅速,目光尖锐逼人,给人一种很凶悍的感觉。

海明威小时候有点怕父亲,他的姐妹、朋友也对埃德望而生畏。海明威的小弟在回忆父亲时也说他是一个凶狠的父亲,每一件事总是忙碌、紧张,干过以后又烦恼不已。

其实埃德医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人,他不修边幅和忙于烦琐小事其实与海明威的母亲格雷丝有关。

格雷丝比埃德小1岁,是位蓝眼金发的美人,她性格开朗大方,是一个精力充沛、颇具魅力的女人。

格雷丝是小镇上第一个骑高轮自行车的女孩子,从这里可以看出她鲜明的个性。

格雷丝是天才的女低音歌手。她23岁时在纽约师从一位著名声乐家,学习了2年;并和大都会歌剧院签约,在麦迪逊公园广场进行首场演出。

埃德首次认识格雷丝是在他上初中的时候,两人也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但是他们却并非一帆风顺。

埃德最初向格雷丝求婚的时候,格雷丝心中并不愿意。因为埃德的家族是移居到美洲的,而格雷丝一直以她英国祖先的荣华显赫为荣。

再者,格雷丝教授50个声乐学生,每月收入1000元;而埃德刚开始当实习医生,一月仅挣50元。

最后一个理由与格雷丝的性格有关,她追求享乐,不愿从事烦琐的家务。埃德允诺,婚后的家务自己一肩担,不要她操一点心。

格雷丝7岁的时候得过猩红热,一连好几个月,眼睛都看不见一点东西,几乎失明。后来,病虽然好了,但是她对光一直很敏感,常在黑屋子里待一段时间,让眼睛得以休息,而且还有了周期性头痛的毛病。

格雷丝在麦迪逊公园进行首次演出,但是由于场内的灯光太刺眼,会损害她的视力。而这个时候刚好埃德向她求婚,所以格雷丝放弃了颇有前程的舞台生涯。

1896年,埃德和格雷丝在公理会教堂结婚。婚后,埃德信守诺言,尽管医务繁忙,仍然照管各项家务。

严格来说,格雷丝并非一个合格的妻子。她文雅而有教养,但也有些固执。她讨厌洗尿布、做饭、洗碗碟、打扫房间,却钟情于音乐,弹得一手好钢琴。

她的日常生活就是教音乐、组织音乐会,把全部精力都贯注在她的演出活动和艺术生涯,而把孩子交给佣人们管理。

总体说来,格雷丝与埃德的姻缘是美满的。虽然两人都性格刚强,易于冲动,在一起生活不易协调和谐,但他们很少吵架斗嘴。

埃德倚重格雷丝非凡的活力,格雷丝则依赖埃德的稳重可靠。埃德欣赏格雷丝,乐意为她作出某种牺牲,而格雷斯则深深爱着埃德。

这两位性格迥异的父母在教育孩子的方法上表现出了惊人的差异,他们都试图把自己的兴趣灌输给子女。

埃德决心要把儿子培养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所以,还在海明威3岁的时候,就被父奈带到瓦伦湖的乡间别墅去避暑钓鱼。

“海明威钓的鱼都是大鱼”,格雷丝写道,“他掌握鱼吃饵的时机,自个儿把鱼拖上来。他是位自然科学家,对自然界的东西样样都喜欢,诸如臭虫、石子、贝壳,各种飞鸟和动物,昆虫和花卉。”

父亲每次外出去钓鱼、打猎,都少不了把小海明威带在身边。雨下个不停,但小海明威并不感到扫兴。

海明威很爱讲话,每看到一样东西就讲个不停,一见到那美丽的湖和茂密的山林,就心满意足,看到树林里的小松鼠就开心。当划船回家时,他禁不住去帮着划上几桨。

埃德爱好各种体育活动。由于职业原因,他常常离家外出,一旦有了空闲,他就去钓鱼和打猎。

埃德一向很重实际,事事自己动手,用父亲安森从部队带回来的模具制造子弹,做水果罐头,制作蜡烛,还包馅饼吃。他尤其不喜欢孩子们沉溺在梦想中。

1909年7月21日,在庆祝海明威10周岁生日的仪式上,父亲郑重其事地将一支崭新的猎枪赠给儿子。

父奈所做的一切表明他希望儿子成为一个会钓鱼、爱狩措,崇尚大自然和勇敢、顽强、有气魄的男子汉。当然,还应该是一个好丈夫。

而母亲则恰恰相反,她对丈夫的嗜好不赞成,在培养孩子方面更是固执己见。她希望把儿子培养成一个音乐家,以弥补自己无法再登台演出的遗憾。

为了和丈夫争夺对海明威的培养专利,夫妻还展开了一系列很有情趣的斗争。

海明威3岁时,父亲给他买了一根钓鱼竿,并带他去钓鱼。等到他6岁的时候,母亲就给他买了一把大提琴,并教他学了一年的声乐和对位法。

父亲要海明威每个星期天跟他去森林里打猎,母亲却连声催他和自己一起去教堂唱诗班。

10岁时,父亲送给海明威一支一人高的猎枪,母亲则为他举行讲究礼仪和合乎传统的生日宴会。

母亲在家中新盖的三居室房里,拥有了一间专用的音乐室,她日夜盼望海明威能坐在音乐室里演奏大提琴,举行第一次室内音乐会。

父亲却把孩子表现的另一些先兆视为至宝。他曾经发现9岁的海明威在就寝时间早已超过的时候还在烛光下阅读达尔文著作。他深信这是一种明确的表现,说明这孩子“一如其父”,必将成为名医。

说来有趣,埃德夫妇在海明威身上的这场争夺战的结果是,海明威在性格、脾气和爱好上几乎完全继承了父亲的一方。

海明威与他母亲在感情上并不十分融洽,因为他不想成为一个艺术统治下的奴隶,他有自己的广阔天地。

尽管母亲坚持要海明威学大提琴,但他却说自己就是练一百年,也不会成为一个好的大提琴手。他对母亲强迫他接受大提琴训练非常抵触。

但是,尽管海明威十分不情愿,他还是按照母亲的意思学习了大提琴。而实际上,母亲教海明威学大提琴还是有其积极作用的。

在海明威读中学的时候,他在学校管弦乐队里一直担任大提琴手,从低年级到高年级也还基本胜任。

更重要的是,对于一名优秀的作家来说,学习些音乐技巧,是十分有必要的。这点海明威在后来也承认,并且在他创作《丧钟为谁而鸣》的对位结构中发挥了作用。

在海明威的一篇小说《过河入林》中,有感于童年音乐的熏陶,他写下过这样一段文辞优雅的描写:

她的声音是如此悦耳,使他回忆起帕布洛·卡萨尔斯演奏的大提琴,它使你像一个受伤者感到痛苦难耐时所得到的安慰。

母亲每年都去普海上作风景写生,而且每次都带海明威一起去。后来母亲带着海明威游览了波士顿的历史遗迹。她向来以祖先的荣华显赫为荣,对儿子说起往事时总是沾沾自喜。

但是海明威对此却不以为然,在他心中,祖父和外祖父参加南北战争才是他向往的。陪伴母亲东游,他觉得索然无味,感到还不如去陪伴父亲一同打猎有趣呢!

事实上,海明威的性格也正是父母两人的双重结合,他的性情和对体育运动的爱好一如其父,同时也继承了母亲的气质和艺术才华。

度过快乐的童年

海明威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在沃伦湖畔的夏季别墅里,他度过了童年时代最愉快的日子。

那是一处宁静偏僻的荒野,未开垦的土地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野花。海明威在水池中放养了许多小狗鱼,每天观察它们长大。

海明威对父亲快速打飞鸟的本事赞佩不已。

又是新的一天,明晃晃的太阳洒进疏密有致的树林里,成了一个个小圆圈。微风吹过,小圆圈就闪动起来,跳跃起来。

四周一片静谧。偶尔传来一阵蝉鸣鸟叫,接着又是一片寂静。

“砰!砰!”突然两声枪响。

“哈哈!爸爸,又打中了,中了!”

父亲喜欢打猎,他出枪快,枪法准,一声清脆的枪响,一定有草丛里蹿飞的野鸡或芦苇间出没的野鸭应声而坠。

为了打猎,埃德无视风雨,甚至法律,有很多无所顾忌的个人主义表现。

有一次,埃德的邻居指责他滥杀,不该在禁猎季节违法捕杀禽兽。埃德不屑地反驳道:“您这位女士啊!根本别管什么法,该打鸟时,还是要打。”

10岁时,海明威随父亲到伊利诺伊南部去打鹤鸟。他在草地上奔跑,向看见的鹤鸟开枪,但一只也没打下来,而鹤鸟却纷纷哀叫着坠入草中。

海明威捡起一只鸟,把枪上好子弹,便去找父亲。

埃德一见便问:“海明威,你打到没有?”

海明威不说话,举起手中的鸟儿。

“那是只公的”,医生说:“看它的白脖子,多美!”

海明威为自己撒谎感到难受,晚上偷偷地在被子里哭过。如果父亲从沉睡中醒来,他会向父亲坦白自己的错误。

海明威非常非常爱他的爸爸,因为他爸爸也很爱他。爸爸无论外出打猎还是钓鱼都把他带上,除了训练他的胆识和勇气,还手把手教他垂钓和射击。

小海明威喜欢妈妈吗?应该说也是喜欢的。可是妈妈的清规戒律太多,对他要求太严,总叫他做他不想做的事:

“海明威,把扣子扣好!你看你,像个什么样子?!”

“海明威,该拉大提琴了。”

海明威,海明威,她就是不让他有半点自由。

到了夏季别墅,一切就都不一样了,海明威得到了解放,在这里是无拘无束的,没有橡树园的那种城市的约束。

在这里,海明威可以光着脚跑路,向蓝色的天空开枪打野鸭和大雁,偶尔捕杀一只鹿;或者静静地坐着钓鱼,等待那种巨大的凸眼狗鱼上钩。

在这里,海明威得到了解脱。尽管母亲在他小小年纪时就教他大提琴,来夏季别墅度夏也没忘了把琴带来。可是琴摆在屋角,只要母亲不发话,他是不会碰一下的。

至于书,他倒是无所不读,读书所用的时间和所读书籍种类之多都与他小小的年纪不相称。

有时候父亲也带海明威到密执安州北部森林去参观印第安人的营地,印第安人简朴的生活给海明威以深刻的印象。

那里的印第安人重视自己的身体,他们教男孩在森林里独自生存的本领,教会女孩寻找草药和野菜以及做饭、织布和缝衣。这种生活似乎比橡树园人的生活更朴实、单纯。

小海明威突然感到一阵尿急,忙放下手中的鸟和鞋,解开裤子,对着一棵粗粗的树干就撒起尿来。

“海明威,海明威,你在哪里?”

父亲走了一阵,猛然感到儿子没在身后。他叫了几声,却没有人回答。

原来海明威拎着裤子,正呆呆地看着不远的地上。

恐惧和好奇紧紧拽住了海明威,使他忘记了一切。就在他前方不远处,一条大蛇正和一只大蜥蜴搏斗呢!

一条比水管子稍细一点的长蛇伸长头颈,捕捉一个比它粗一倍的蜥蜴。长蛇张开血盆大口,使足劲儿把蜥蜴往下吞。

出于求生的本能,蜥蜴尽管已进蛇嘴,还一个劲儿往外挣扎,勇敢、顽强,又有几分可笑。

每当那条蛇停下来歇口气的时候,蜥蜴便能挣扎着从蛇嘴里露出后腿来。但是,蛇又一吸气,后腿又不见了。蜥蜴的粗大和力量全然无济于事。

经过15分钟的战斗,那条蛇又把头缩回到它所盘卧的地方,活生生的蜥蜴仍然在蛇肚里乱踢乱跳。

海明威眼睁睁看着蜥蜴进了蛇腹,这画面一直深深地印刻在他的脑海中,使他第一次懂得弱肉强食的道理。

保留橡树园传统

橡树园是芝加哥一个富庶的郊区,曾有“世界中产阶级之都”的美誉,别名叫“圣休村”。村里既没有豪华的厅堂,也没有可怜的贫民。许多家庭富裕美满。

海明威就出生在橡树园,他的童年就在这个安静的小城镇中度过。虽然他后来做了故乡的叛逃者,但橡树园的传统、宗教以及道德规范给他留下一生的烙印。

橡树园在历史上曾经出过“四大名人”,这也是橡树园的一大自豪。不过这4个名人在走出社会后都受不了橡树园严谨寡味的清教徒生活,他们自成一格地叛逆。

这4位名人,一位是伯特·圣约翰,美国著名作家;一位是弗兰克·洛伊德·赖特,美国著名的建筑设计师;还有一位是查尔斯·吉托,总统候选人,落选后枪杀了加菲尔德总统;最后一位,就是海明威。

橡树园是一个很有特色的小镇。在这里,教堂很多,去做礼拜的人也很多。居民们都非常善良,说话时带着那种又尖又硬的基督徒语调;星期日做礼拜时带着丝帽,十足的绅士派头。

橡树园的居民们自视清高,他们称自己为橡树园人。虽然他们中有绝大多数人都在芝加哥工作,却不承认自己是芝加哥人。

橡树园人的日常活动中心都是在学校、教堂和当地民政机构。他们大都是清教徒,生活习俗相当严谨,完全是一个典型的清教徒社会。

所谓清教,是基督教新教中的一派。它源自于16世纪时期的英国,原本是英国国教圣公会内以加尔文的宗教思想为旗帜的改革派,后来又从这一派中发展出一些脱离国教的新宗派,如公理会、长老会、公谊会等。

这些人主张清除繁琐的宗教仪式,反对奢侈生活,严格遵守圣经规定的道德标准。他们制定了严格的清规戒律,清教徒不许吸烟、不许喝酒,不许看戏和跳舞等。

整个橡树园都是这些清教徒,他们生活条件优越,乡土气息浓郁,具有一定的排外性。他们厌恶芝加哥,躲开了大城市的各种政治上的腐败事物。这里弥漫着温和、保守的气氛。

海明威的家庭是一个宗教家庭,这就要求好动的海明威必须要严格遵守清教的一些规章制度。

吃饭之前,他们必须先要祈祷。孩子们的早课是祈祷、读《圣经》、唱赞美诗。每个星期日都去教堂,在家守安息日,禁止一切娱乐活动。这些都必须严格遵守。

当孩子们犯错,被母亲打屁股时,都得跪倒在地,恳求主的宽恕。而海明威对此是相当反感的。

海明威的姐妹们终生笃信宗教,但海明威早在少年时期就隐隐地露出了背叛橡树园传统的苗头,而这也使海明威的母亲相当忧心。

为了使母亲安心,让她相信自己仍然一如既往地相信宗教,海明威不得不向母亲再三地保证:“不要担心我是不是一个好教徒,更不必为此烦恼、哭泣。我仍是一如既往,每夜必做祈祷,高兴吧?!仅仅为了不使您烦忧,我也会是一个愉愉快快的教徒。”

这年秋天,海明威进入了安尼小姐的豪斯·英格利赛幼儿园,同时加入了由他父亲组织起来的自然学习小组阿卡西俱乐部的分部。

在春天里每个星期六上午,海明威总是同比他年龄大的同学一道大踏步地走着到树林里采集标本,或到第斯普灵河两岸的灌木丛里识别鸟类。

海明威5岁生日的时候,他的外祖父霍尔送给他一台显微镜。海明威对此兴奋不已,他兴致勃勃地看着放在显微镜底下的岩石和昆虫的标本,常常一看就是一个小时。

海明威经常跟着唱诗班唱诗,穿着高领衣服,梳着油光平滑的头发。但年幼的海明威常被这些赞美诗中的同音异义词搞得糊里糊涂,他以为大家唱的是一只“讨人喜欢的斜眼狗熊”,所以很想见一见这只有趣的斜眼动物。

海明威幼年时期心肠很软,看见一只苍蝇死了便痛哭流涕,想方设法把它放在糖水里,希望把它救活。

海明威也喜欢各种各样的动物,特别是野生动物。他很认真,喜欢和小动物们一起玩,会把他们当人看待。

少年时的海明威喜欢读书,每当父亲见他沉迷于一本书时,总要他多练练拳击,打打猎。

海明威继承了父亲在体育方面的才能,一生中都喜欢拳击、钓鱼、打猎和冒险。他的耐心和个人主义也可以说源于其父。

埃德很有耐心,做事坚忍不拔。有一次,他在自家农场一平方英里左右的土豆地里数害虫,统计它们的数量。对正常人来说,这是一项枯燥乏味的工作,但埃德大夫完成了。

后来海明威虽然很想根除橡树园的清规戒律对他的影响,但他自始至终保留了橡树园中的很多传统,比如辛勤忘我地工作、自我奋斗的精神、真心实意的作风和力戒邪恶等宗教信条。

橡树园的生活对海明威影响如此之大,以至于他借自己小说中的主人公尼克·亚当斯之口,深感遗憾地说:“这些虚假观念既然已深植于你的脑海中,它也就伴你终身。”

争强好胜的拳击手

海明威14岁的时候比同龄人都显得高大,他已是一个肩宽背阔、脖子短粗的少年。

这一年,海明威进入了橡树园中学学习。橡树园中学是当时最好的中学之一,教师的待遇是伊利诺伊州中最优厚的,因而名师云集,而且这些名师都注重文科。

海明威成为一代文学大师,抛开他个人努力奋斗的因素,与他在中学时代所受的教育也是分不开的。

有一天,海明威在浏览《芝加哥论坛报》的时候,看到一则拳击训练班的招生广告,便向父亲请求,允许他报名参加。像往常一样,这件事又引起了家里的争论。

埃德对此表示赞同,对儿子敢于涉足拳击的勇气和冒险精神感到满意:儿子和自己一样热衷于各种体育活动,真是虎父无犬子啊!

但是,这件事情到了母亲那里,却遭到了坚决反对。

“不,不行!我们的儿子虽然门门功课都得了优秀,但是他花在课外活动的时间太多了,而花在音乐和学业上的时间却相对过少。另外,搞拳击又危险又难看又激烈,不适合他。”

格雷丝大摇其头,她认为拳击是一种激烈、危险和野蛮的运动,拳击手都是毫无教养的。

在母亲内心深处,还怕儿子再受到什么伤害。在海明威小时候,这个淘气的男孩从山上往下跑,口里衔着木棍,正跑得急,脚下被树根绊了一下,摔倒时木棍戳入喉咙,把扁桃体都捅出来一部分。

还有,儿子长期在湖上垂钓,小小年纪腰便有些弯,背也微驼。

她想把海明威培养成斯文知礼的绅士,便不愿儿子误入歧途,何况拳击与橡树园传统格格不入。

如果说海明威要求去学小提琴或其他乐器或者唱歌,格雷丝一定会毫不犹豫就同意他去的。但是学拳击,不行!

经过家庭会议无数次的争执、求情、磋商,终于还是父亲占据了上风,海明威能够去上他的第一堂拳击课了。不料,这险些成了他的最后一课。

教练给海明威安排的练拳对手奥赫恩是个职业拳手,此人是中量级拳手中的佼佼者,身高力大,拳法娴熟,反应敏捷。双方实力的悬殊是显而易见的。

教练把海明威带到奥赫恩面前,对后者说:“他第一次来,手下留情些。”

奥赫恩看见海明威是一个年轻的小孩子,心中对他不屑一顾,当即同意手下留情。大家都认为海明威在职业拳击家的重拳下不堪一击。

不料比赛开始后,海明威劲头十足,两人逐渐打得不可开交。职业拳手很快放弃了点到为止的打算,一轮快拳反击过去,把切磋变成一决雌雄。

几个回合后,海明威便被打倒在地,一记重拳击在他鼻子上,鲜血直流。

“这种事情我早就料到了。”海明威懊恼地对他的一个同班同学说,“但无论如何我也要试一试。”

“当时你害怕吗?”

“当然害怕啦,那家伙打起来要你的命!”

“那你何必跟他打?”

“嗨!我还没吓成那个样子。”

格雷丝见儿子负了伤,大发雷霆。但是到了第二天,海明威照样走上拳场,只不过模样有些狼狈,鼻子贴了纱布,眼睛底下又红又肿。

许多和海明威一起报名学拳击的同学纷纷自动退了学。他们吃不了那份苦。但是海明威却一直坚持下去。他是不会轻易打退堂鼓的。

一个月过去了。

两个月过去了。

30个月过去了。海明威的名头开始叫响了。

海明威一如既往,一直坚持到底,很快成了一个出色的拳击手。

1916年,海明威第一次参加了职业拳击赛。在橡树园的一次比赛中,他与沃伦湖的一帮男孩子对抗,曾把一个男孩打得不省人事。

海明威是个出色的拳击家,无论当时还是后来的一生中,海明威从未考虑过放弃这种运动。另外,在足球场上,这个高大的小伙子也常受到撞伤、擦伤和挫伤。

随着儿子一次次受伤,做母亲的焦虑也逐渐加深,担心长子过不了青春期就可能给打得无可救药了。这也难怪,谁不心疼自己的儿子呢?

更何况,格雷丝还是一位温文尔雅的女士,来往的朋友也都是淑女绅士。而海明威却经常像个小胡同里的野小子,又是急诊医院的常客,热衷于参加危险的比赛,如果腿跌断、头打破,那可真给这个有教养有文化的家庭丢脸。

但是海明威却一点都不理解她母亲的苦心。为了学好拳击,他就像一头小公牛,不断接受各种各样的挑战。

有一次,海明威的头部挨了狠狠一拳,一只眼睛给打坏了,连医生都担心这会危及另一只眼睛。

那次,海明威又遇上了一个厉害的对手。一上场,他就盯着对方,一边心里想着:“今天我一定要打败他,一定!”一边一上一下地挥动着拳头。

海明威瞅准时机,一拳打在对方的太阳穴上。对方抽拳护住脑袋,躲闪着又前进了两步,头一低,照直打出右拳。

海明威往左边一闪,进前对准对方的脸接二连三打去,一拳狠似一拳。

练习场上的伙伴发出阵阵呐喊:“海明威,加油!”

他心头一热,又鼓足劲儿扑向对方。呐喊变成了号叫。

他用尽全力又一拳打中对方的太阳穴,接着又是几下,只见对方眼睛翻了两翻,倒在了他的脚下。然而,就像地上装有弹簧似的,对手腾地翻身跳起,死死抱住他,站稳了脚跟。

海明威用头猛撞了一下对方的脑门。对手急忙松开两臂,狠狠一拳打来。这一拳打得真厉害。海明威眼前一片金星,双腿一软,一下子失去了知觉。

“拳击教会我决不能躺下不动”,海明威说,“要随时准备再次冲击,要像公牛那样又快又狠地冲。有些人批评我有嗜杀的天性。他们用同样的说法批评了其他许多拳击手。我不信这一套。打拳击凭天性,但是打死人却不是为了要打死人。正大光明地打,打拳击是为了取胜,不是为了打死人。”

海明威对此满不在乎,也没有因此放弃。恰恰相反,每次打翻在地,他总会尽快跃起身来,准备再次冲锋。

一切为了胜利,不是胜利就是毁灭,强者必胜,这就是少年时代海明威的心理和对人生的认识。

叛逆的文学青年

海明威是一个叛逆的孩子,早在少年时期他就已经隐隐地展露出了这种倾向而让母亲十分忧心。等他长大一些,到了学校,这种倾向表现得更加明显了。

海明威个性极强,凡事都喜欢争强好胜,所以样样事情争取第一。在球队里打球第一,他所喜欢的几门课程的学习成绩第一,在朋友中间出人头地也是第一。

海明威的一个同学回忆海明威颇不随和的性格时说:

海明威极为好胜,对任何人包括他的朋友在内均如此。他从不让任何人,包括其家庭和学校,来约束他的行动自由。他总是雄心勃勃,富于竞争性,想干什么就一定要干什么,为达此目的曾多次要应征入伍。

海明威班上一个女同学对这个1.8米的高个儿、褐色眼睛,长得英俊漂亮的小伙子的看法则是:“非常自高自大,又颇固执己见,有时真让人反感,但另一方面又极具个性。”

青春期的海明威十分叛逆,他对橡树园严谨的清教徒习俗极为不满。甚至后来看到自己的名字是以他外祖父欧内斯特·霍尔的名字命名的,他都对自己的名字感到厌恶。

回顾海明威的青年时代,尽管1928年发生了父亲自杀的悲剧,他的经历还不能说是艰难困苦的。他没有成为贫穷的牺牲品,也没有挨过父母的打,更不曾被剥夺做人的权利。

但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是,海明威的长篇和短篇小说中所描写的血污与残酷同他早年的生活背景恰成鲜明对比。

青春期常有郁闷之感,海明威就借运动和户外生活来解闷。他从来不是一个愁眉不展的小伙子,但也从来不曾感到心满意足。他曾两次离家出走,但每次又都回去了。

海明威的母亲对于孩子们的要求极为严格,要求他们生活必须有规律,平时也要穿戴整齐等。这些要求在今天看来算是一种规范,但是在当时,一度遭到了海明威的强烈反抗,有些抵触行为甚至于非常可笑。

有一次,海明威一家正在吃晚饭,父母告诫他不要挑食,要多吃蔬菜,不要光吃肉。可是不管父母如何诱导甚至加上耳光,海明威就是不吃蔬菜。结果自讨苦吃,造成便秘,一连9天大便不通。

橡树园中明令规定不允许饮酒,但是海明威对此完全无视,他和几个好友常常聚会饮酒,一再破坏橡树园的禁酒法令。而且海明威还公然反对那个人数越来越多的禁酒队。

海明威那股热情,就跟嘉莉·内欣当初用斧头砍碎酒吧间柜台从而引起禁酒运动时一模一样。

17岁的海明威甚至于夸下海口说:“海明威,倒满酒杯。”当然,他不敢在家公然喝酒,并想方设法隐瞒他饮酒作乐的情况。

海明威在年龄尚小的时候就已经懂得了爱情。他最能打动人心的短篇小说之一叙述的就是他初恋的消亡。他以娴熟的笔法处理了情侣的诀别。

海明威把青年人爱情的消亡描写得像夏季的结束、暴风雨的结束,就像是“果子已被摘尽,秋风在光秃秃的果树林中呼号”。

但是在人前,海明威却又是一个极其优秀的青年。他在体育方面出类拔萃。他坚强的个性和在学业方面的优秀成绩,使他的老师都很清楚地记得他。

直到海明威循规蹈矩地从橡树园中学毕业很多年后,人们对于他的印象还是相当良好,这点从老师们对他的评价中可以看得出来。

海明威的老师这样评价他说:“他是一名优等生,在文字表达方面很有天赋。进校头一年,他对于描写现实中的惊险场面就怀有无穷的兴趣。”

另一位老师是这样说的:“在基督教和清教徒哺育下长大的孩子,竟然对恶棍和下等社会知道得那么清楚,描写得那么生动,使我本人和别的许多橡树园人都觉得奇怪。”

诚然,如果以橡树园的传统道德来衡量,海明威的言行无疑是离经叛道,是十足的桀骜不驯的少年。但是如果说单纯地从海明威青春期叛逆的性格就武断地判定说他是一名坏蛋,或者少年时期表现不好,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在海明威就读的那所中学的年鉴上这样记录着:“没有人比海明威聪明。”

在青春期的几年里,海明威的志向单纯,他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有条有理。他每做一件事都要用尽自己的最大能力才肯罢休,但还有“我记得,他在课内写的东西完全与众不同,在我看来简直不像布置的作业”。

海明威的邻居甚至于惊讶地表示:“海明威居然能写出那种书,实在叫每个橡树园人大惑不解,惊讶不已!”他感到不满意,觉得能力不够强。

然而就是这股顽强劲儿,使他在辩论组得了演说奖,在田径队当了主管,在篮球队做了队长,而且成为水球队、步枪射击俱乐部和学校管弦乐队的成员,还被选中当校刊编辑。他要竞争,他要得胜。

在橡树园中学,海明威的知名度甚至一度超越了一些明星。

海明威多才多艺,只要是刺激、有挑战性的事情,他都觉得有兴趣。或许这与他本身的叛逆性格有关系。

有一次,学校举行了一次话剧比赛,海明威立即在班级中组织了一个团队参加。他披上假发,扮演剧中的男主角。

不过海明威的表演让众人啼笑皆非,站在舞台上的海明威只管自己随心所欲地表演。他晕头转向地在舞台上逛荡。虽然他已经尽力地施展了自己的才华,不过对于整个团队而言,却因为他而彻底搞砸,最终名落孙山。

回顾海明威的一生,这可能是他唯一一次扮演一位高贵的角色。

海明威也是一个正义感极其强烈的青年,好见义勇为。有一次,海明威正在餐厅用餐,厅内的升降机突然发生故障,升降机上有两名女服务员正在送饭,出现故障后非常危险。

海明威立即跳上前,赤手空拳抓住缆绳,和另外几个同学一起将两名女服务员救下。橡树园中学还对此特地加以报道,专门给海明威举行了颁奖仪式。

在学校的最后两年,海明威的精力主要集中在写作上。他被聘为校刊编辑,负责学校的杂志工作。

海明威回忆他的高中时代说:“在高中,我有两位英语教师,一位是芳尼·比格斯小姐,另一位是迪克苏小姐。我想,她们两位是学校的那份文学杂志《写作园地》的顾问。她们两人都很好,对我特别好。因为我既是运动员,学英语又很用功。”

1917年,海明威发表了他的第一部重要短篇小说《赛皮·金根》。故事借密执安州北部奥吉布威的一个印第安人之口讲述,以对话形式写成,说的是行凶和复仇的流血事件。

《赛皮·金根》是海明威的处女作,现在读起来都很是圆润,文笔有风采,也有些血腥,让人很难想象这会是出自一个16岁的少年之手。

小说的主人公是个混血儿。短短的篇幅中就安排了两起凶杀,可见长期从事拳击项目的比赛让海明威的性格有了很强的暴力倾向。虽然小说的布局很得体,结尾也很巧妙,但是以凶杀和鲜血为内容的小说还是让一般人难以接受。

这篇小说实际上已具备了海明威风格的雏形。暴力的主题、简明的结构、轻松的对话方式,乃至于这种风格一致延续了海明威的一生。在海明威后来的作品里一直保持着这样另类的风格。

1916年11月至1917年5月间,海明威写了大约34篇故事。他的构思丰富,写得洋洋洒洒,同时他也在锻炼他最喜欢的写作技巧。

他以最完美的新闻体裁并以青年人的反叛方式,同林·拉德纳展开长期笔战,不亚于《芝加哥论坛报》的一家报纸的主笔。

此外,海明威的叛逆还表现在他创作的作品中。他曾经做过一件使学校校长感到惊恐和难堪的事情。

1916年4月,海明威在当月的校刊《高千秋》上,发表了一篇颇具几分讽刺性的小品,针对的目标则是乡村俱乐部的一伙人。

戴尔·巴姆斯特德先生定于明日在乡村俱乐部举行晚宴舞会。莫里斯·马塞尔曼、弗雷德·威休科克森、欧内斯特·海明威、亚伯拉罕·林肯等先生和若菲将军等都不会出席,因而也就有了充分的证据说明他们不在犯罪现场。

然而,最让我们诧异的事情还并非他的离经叛道,而是海明威所创作的一切来源,竟然是依靠阅读《圣经》来的灵感。

一个偏好描写暴力、血腥、惊险场面的天才小说家,他一切的创作根源竟然是《圣经》,乍听之下不由得让人瞠目结舌。

不过仔细一想,似乎也就认可了。因为海明威出生在一个宗教家庭中,橡树园清规中每周末都需要去教堂唱赞美诗,对于《圣经》,海明威肯定是花过很大心思研读过的。

海明威在橡树园中学受到的良好教育,以及他在创作方面做过的尝试,为他成为一个作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他写体育专栏文章时,模仿了专家们快节奏、口语化的文风,这使他毕业后成为一个见习记者受益匪浅。

一段浪漫恋情结束,海明威成熟过程中所必要经历的一个阶段也随之告终。海明威准备继续前进,自立自主,和他的同辈人生活在一起。

1917年,18岁的海明威即将毕业,他准备和学校告别,和橡树园告别,和芝加哥告别,和那枷锁般的清规戒律告别。

不上大学渴望参战

在海明威的一生中,他始终与战争紧紧联系在一起。从小时候听祖父讲南北战争开始,海明威的心中就埋下了一颗向往战场的种子。

海明威就读中学的时候,正是欧洲进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但当时欧战并未影响到中立的美国。

1917年4月,第一次世界大战进入了决定性阶段,美国决定要“拯救世界和平”,参加“圣战”,在全国范围内从上到下掀起了一股军国主义沙文主义的狂热,提出了“神圣”、“光荣”、“牺牲”的口号。

美国正式发表声明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

报刊上充斥着煽动武装起来的文字,学校课堂里发出动员起来的号召,著名的演员、歌星被拉来为欢送赴欧参战的炮灰们举行盛大的演出。

于是,整个美国沸腾起来了。所有人心中都只有一个词语,参战,参战,还是参战。

在美国军国主义思想的煽动下,无数的热血青年纷纷踊跃报名参战。大街小巷都设有募兵局的报名点,去报名点报名的人络绎不绝。

18岁是一个躁动的年纪,18岁是一个充满了危险和诱惑的年龄。18岁的海明威在美国全国沸腾的情况下躁动不安,热血沸腾。

海明威再也没有办法安坐在教室中埋首写作了,他再也看不进《圣经》中宣扬的宁静了,他的心已经沸腾,他也要去报名参战。

教室里的人越来越稀少。大家凑在一起讨论最多的话题不再是毕业,而是报名参军。

“瓦兹罗德,听说了吗,昨天鲍威尔去报名参战了?”

“怎么会不知道?你看他那神气样儿,好像就他知道爱国似的。”

“是呀!谁不知道,现在欧战正酣,欧洲正沦入敌寇的铁蹄之下。我们是世界和平的守卫者,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拯救世界和平于危难之中。走,我们也报名去。”

眼看着同学们一批批离开校园,奔赴欧洲战场,海明威再也按捺不住了。他不顾母亲反对,也去报了名。

军医们朝海明威看了一眼,便把他推到一旁。军队里不肯接受一个眼睛受过伤的青年,哪怕他身材魁梧、体壮如牛也不行。

海明威的近视也许是由于母亲的遗传,他出生的时候左眼视力就不好。当第一次去夏季别墅的时候,父亲就曾经为海明威做了一个小手术。

经过那次手术,海明威的左眼受损,10岁左右发展成近视,但在学生时代他一直没戴眼镜,总是眯着眼看远处的景物。残疾的左眼为他带来许多不便和烦恼。海明威白天从来不睡,因为白天的光线太强。但是海明威没有想到的是,左眼近视竟然会成为他应征入伍的拦路虎,哪怕他小时候同父亲一同打猎,枪法再娴熟都无济于事。

海明威怀着某种厌恶的情绪领取了毕业文凭,尽管当时学校还向他颁发了优秀成绩奖,致了祝词,仪式十分隆重。

海明威毕业了。他本来的志愿是希望能够报名参战,但是因为左眼近视的缘故这个愿望未能达成。那么,如果按照一般人的人生规划,海明威接下来就应该上大学深造了。

但是海明威从来都是特立独行,他的人生轨迹在高中毕业的时候发生了急剧的扭转。虽然海明威没能如愿参战,但是他也没有继续上大学深造。

那么海明威为什么没有上大学呢?可能你会说,海明威那么叛逆,可能他的学习成绩一点都不好,够不上大学招生的标准吧。

诚然,海明威高中时代大量参加课外互动,并且醉心于写作,在这些方面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是他在整个高中时代的成绩还是非常优秀的。我们可以抽出他的一张成绩单来举例说明:

英文:95

古代历史:90

美国历史:93

法律:93

手工:90

科学:85

动物:80

化学:85

代数:90

几何:70

拉丁文:70、75、75

从这份成绩单上来看,在高中时代,海明威的英文、历史、代数和法律非常优秀,动物和化学良好,拉丁文和几何则一般。

从这份成绩单来分析,海明威是完全能够升大学的。而且当时学校还有保送名额,据说海明威是个热门人选,很多大学都纷纷向海明威抛来了橄榄枝,希望他能够来本校就读。

其中包括伊利诺伊大学,他们就直接说海明威可以保送就读。而海明威的父亲则希望孩子能够上奥柏林学院,将来和自己一样,成为一名优秀的医生。

由此可见,海明威没有上大学,并非是分数不够的原因。那么,是否存在其他原因呢?

根据海明威后来自己的说法,他之所以没有上大学,是因为家里没有钱,家中所有的钱都被母亲用在修建新的别墅上面了。这个说法出现于他成名之后发现自己身边的朋友都上过大学,而唯独他没有。海明威是知名作家,他的说法乍听之下或许是可信的。但事实恰恰相反,海明威的人生充满了传奇主义色彩。

20世纪20年代的海明威是一个文雅自信的文人,30年代的他是一个狂妄自大的英雄,40年代的海明威则成了醉酒的吹牛大王。50年代末期,海明威健康遭受严重损伤,老年海明威在公众形象方面的缺陷更是远近闻名。

在人们心目中的海明威是个傲慢的利己主义者,这种形象如此根深蒂固,以致他们看不到他性格中较文雅、深沉的一面。

海明威的好朋友在谈到他复杂的性格时说:“海明威为人高尚,是个很好的朋友。他的思想和感情中充满着慷慨与热情,有时表现得多愁善感,特别沉着和谨慎,但主要的是他的性格非常复杂。”

正是因为海明威如此复杂的性格,所以他对于青少年时期的回忆往往是不足为信的,甚至他往往会为了圆谎而找一个替罪羊。

比如,海明威说他没上大学的原因是因为家里没钱的说法,就大谬不然。当时,母亲还为他不上大学大发脾气、恼火万分。为此,她和海明威谈了好多次,忠告、诱导、斥责都没有用。

海明威的父亲虽然坚决反对他参战,但是对他在上大学前先工作一年的事情倒是非常支持的。

海明威是海明威家族头一个不想上大学深造的孩子。他毕业之后有三种选择,要么上大学,要么参军,要么工作。父母坚持让他上大学,但他却选择了后者。

这件事情成了海明威和母亲之间的主要矛盾之一。后来他从欧洲凯旋,母亲旧话重提,又让他上大学。当海明威再次违抗母命后,矛盾进一步激化,以致海明威被赶出家门。

即使海明威功成名就后,家里仍认为他是海明威家族的耻辱,理由之一就是他是海明威家族中唯一没有上过大学的人。

由此可见,海明威没上大学的原因不是外因,而在于他本身,在他本身叛逆的性格。橡树园的清规戒律已经整整束缚了他18年,他已经受够了,哪怕不能参军,他也坚决要同现在的生活方式告别。

海明威有自己的思想,他不想事事都遵从于父母的安排,也不想走父辈的老路,他要用自己的双手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叛逆的海明威,叛逆的性格,成就了日后极富传奇色彩的一代文学大师。也许,这一切的起源,都来自于海明威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