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教师的任职资格与培训训(试行稿)
师资的数量和质量,是直接关系到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规模、速度和培养人才质量的根本问题;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是办好职业技术教育的一项战略性措施。
一、专业教师任职资格要求
(一)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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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教师,应具有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实习指导教师可以是有实践经验的中级技术工人或能工巧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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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师,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其中某些技艺性较强的专业教师,亦可为专科学历;从事教学工作多年、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较好的教师,其学历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实习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以上的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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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技术师范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目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今后应逐步提高要求。
(二)品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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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高度的教学热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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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热爱关心学生。
(三)专业知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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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本专业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理论,并能在教学过程中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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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担任所教专业的实习工作,并能正确完成技能操作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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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生产情况及发展趋向。
(四)教学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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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管理等),能根据教学要求编写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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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并应用各种教学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并有效地用于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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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熟练使用和创作适用的教具。
二、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培训在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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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业务进修、技能培训,由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师资培训中心及有关高等院校、科研、企事业单位承担;教育学、教学法和文化素质的提高,由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院和有条件的综合大学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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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校师资的培训提高,还可以利用广播、函授、电视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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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视兼职教师的作用,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教学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到校兼课,以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兼职教师要占一定比例,做到专兼结合,以专为主。要提倡校际之间的教师互相兼课与交流。注意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中级以上技工、能工巧匠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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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某些国内难于培养的空白、短线专业的师资和吸收国外职业技术教育的经验,提高师资水平,还应有计划地派遣一些教师出国留学、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