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姓制度

种姓制度是古印度社会一个十分独特而影响深远的社会制度,从政治经济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无处不在,从吠陀时代一直延续至今,和印度文明史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比王朝的统治还要坚固。

种姓制度的产生

种姓制度是怎么产生的呢?一般认为,在雅利安人进入印度河流域前,他们内部就有三种人:一种称为婆罗门,他们是掌管祭祀的祭司以及有学问的师父;另一种是从事征战的武士,称为刹帝利;还有一种是吠舍,从事农牧和手工业。这三种人本来是平等的,而且可以互相变换,婆罗门可以当武士,也可以种地;三者之间可以通婚。最初,这种以分工不同为特征的社会集团,还不能称为种姓制度,至多是它的萌芽状态。

待到雅利安人南下征服了许多当地居民,并把他们沦为奴隶之后,被征服者构成了第四部分人,被蔑称为“首陀罗”,处于社会的最底层。随着社会的变迁,奴隶的地位也有些变化,有的成了自由民,耕种少量土地,但依然被认为是下等人、贱民。他们的身体乃至影子不准碰到上等人,所以又叫“不可接触者”。

古印度四个种姓阶级(由上至下: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在梵文中,种姓叫作“瓦尔那”,它的意思是“颜色”。专家们认为,这反映了皮肤白皙的雅利安人对皮肤黝黑的当地人的鄙视。所以,这既包涵阶级压迫意识,也具有种族歧视的内容。

随着雅利安人在次大陆的统治地位得以确立和不可动摇,种姓制度已形成极为森严且千古不变的社会等级制度。婆罗门为了使这种制度合法化,为了使首陀罗驯服顺从,除了武力外,还借用了神的威力。古印度人的祭司们在《梨俱吠陀》、《原人歌》给世人描绘了四个种姓选出的现由:

当众神把普鲁沙分割,

他们割了多少份?

他的嘴是什么?

他的手臂叫做什么?

他的腿和脚被赋予什么名称?

他的口是婆罗门,

他的双臂变成了刹帝利,

他的腿成为吠舍,

而从他的脚上生出首陀罗。

在古印度,人们认为,在一个人的身上,最洁净神圣的部位是口,它既是食物的入口,又是赞歌的出口,婆罗门的工作是用口,自然而然地生于神口的婆罗门也是最神圣的、等级最高的姓。而生于臂的刹帝利位置比婆罗门低,应从事作战或治理国家的工作,属于第二种姓。生于腿的吠舍因有不洁的俗气,所以应终身辛勤工作,以养活婆罗门和刹帝利,属于较低的第三种姓。至于首陀罗,由于生于肮脏的脚,因而是不洁的、低下的,理所应当地该恭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务,是第四种姓,是最低下的,不可接触的姓。

四种姓的划分及禁忌

在四种姓中婆罗门为最高等的种姓,而婆罗门主要负责祭司事宜,这表明祭司活动对雅利安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且祭司阶层在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婆罗门特殊的社会地位我们在吠陀文献《梨俱吠陀》中也能明显地感受到,因为那时代的圣歌除了大祭司外,几乎没有提到国王的高级官员在民政事务中担任任何职能。

在古印度人看来,婆罗门祭司掌管着祭祀大礼,是人与神沟通的中介,是神在人间的代言人,具有神的意志,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古印度社会,婆罗门精通各种知识经典,其职责是教授人们各种伦理道德、行为规范、施礼行政和教育等。由此,创造和传习文化知识都脱离不了婆罗门的领导,自然而然,婆罗门一开始就享有最崇高的社会地位。

仅次于婆罗门的第二种姓是刹帝利,它主要由王族和武士阶层演变而来。刹帝利掌握了一部分政治、经济和军事实权,且随着权力的增长,他们也越来越不满足于屈居于婆罗门之下并时时向婆罗门的无上地位进行挑战。到了吠陀时代的后期,刹帝利的权威已经超过了婆罗门,吠陀文献已公开声称,刹帝利是最高贵的,僧侣也只不过是国王的侍从。

第三种姓是吠舍,他们是农工商庶民组成的阶层,社会地位远低于两个高级种姓,而略高于首陀罗种姓。在古印度吠舍被认为是不洁者,凡是手工木匠接触过的东西会使祭典不洁,献神的祭品他们是不准接触的。吠舍往往同首陀罗结合成一个团体,共同抵制来自婆罗门和刹帝利的剥削压迫。

最低等的第四种姓被称为首陀罗,意为不可接触者,光从名字就可以看出首陀罗的社会地位是何等的低下,他们是奴隶种姓。首陀罗主要由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土著居民组成,随着雅利安人的不断争战,首陀罗的队伍也在不断扩大。

印度的种姓制度一旦确立,就是世袭相传而不能更改的。种性制度不仅与社会地位有关,而且与经济状况、政治权利息息相关,所以说它不仅是阶级制度,而且还明显具有种族隔离的意味。

由于严格的种姓制度的隔离,古印度社会中存在许许多多禁忌,这些禁忌是包括婆罗门在内所有的人们都不敢僭越的。如婆罗门所做的食品其他种姓的人都可以吃,但首陀罗做的任何食物,其他种姓的人都不能吃。各种姓也不能合用一口井,他们认为水井会被其他种姓污染。如果首陀罗犯了禁,可能会被痛打或处死,而婆罗门犯了禁也不会好过。在《佛本生经》。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青的婆罗门外出学习,他整整一天粮水未进,又累又饿。后来遇到了一个首陀罗,后者看到他饥饿的样子,由于好心便把自己的食物分给了饥饿的婆罗门年轻人。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已饿得几乎连思考的气力都没有了,狼吞虎咽地把东西吃进了肚子里。吃完后,这个婆罗门才想起该问清楚施舍者的身份,那位首陀罗如实相告。一时婆罗门青年只觉如睛天霹雳,他翻肠倒胃地把刚吃进去东西吐光,仍觉自己肮脏不堪,最后直到把鲜血也吐了出来。他悲不自禁,独自走进密林深处,不再见任何人,不吃不喝,直至悲伤地死去。

在通婚方面,只许在同种姓内部之间通婚;一般还允许“顺婚”,即高级种姓的男子可以娶低级种姓的女子,但禁止“逆婚”,如果坚持,高级种姓的人会被开除出种姓之外,连最低等的种姓也不会接受她。

不同种姓有不同的权利地位,这对于古印度社会来说再正常不过。显然,婆罗门权位最高,享有种种特权,其中“戴沃锡风俗”就是典型的婆罗门特权的例子,它起源于原始雅利安人以妻待客的习俗。在《诃利世系》中有这样一则故事:雅万国王曾把回家途中的伽尔劫大仙(雅度族人的老师)引到自己宫中做客,并派自己的妻子“款待”大仙,并留宿宫中。一夜风流后的大仙与国王妻子的结晶,就是后来称雄一时的迦尔雅万。“戴沃锡风俗”虽然说是雅利安人遗留下的野蛮文明的一部分,但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高贵血统人的特权,就连集权力于一身的国王也摆脱不了它的禁锢,更何况那些地位低下的人民呢?

种姓制度非常强调妇女贞节,然而,婆罗门在强化种姓制度的另一面,却保留了原始的戴沃锡陋俗。它打着为女神服务的旗号,实际上是在把一些青年或少女买进寺庙后供婆罗门祭司蹂躏,使他们声称的寺院变成了比妓院还肮脏的地方。

在种姓制度占统治地位的古印度,一个人的职业也是与其种姓相应是固定世袭的。古印度人相信祭祀是与神灵的对话,是万能的,所以凡同宗教有关的职业都是神圣高贵的,这样的职业只有婆罗门的人才能胜任,并世代相传。凡是那些“肮脏”的工作都应由下贱的人来完成,故低种姓的人只能世代从事扫地、洗衣织染之类的工作。为了维护自己神圣不可侵犯的利益,高级种姓极力限制和反对各种姓的人改行从事别的种姓的职业。

印度的种姓制度发端于吠陀时代,令人费解的是,这种极端不平等、不公正的社会制度却持续了数千年之久,这值得我们深思。我们只能惊叹于宗教对整个印度社会及印度人民的影响是如此之深,相对于种姓制度,也许就与婆罗门教的宗教影响,及其相应的伦理道德、行为规范有密切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