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1889——1927)

字守常,河北乐亭人。中国无产阶级革命的先驱。 1907 年考入北洋政法专门学校。1913 年留学日本,曾参加反袁世凯运动。1916 年回国,任北京

《晨钟报》总编辑、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兼经济学教授和《新青年》杂志编辑。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他在中国最早接受和传播马克思主义,于 1918 年发表了《庶民的胜利》、《布尔什维克主义的胜利》等著名文章,同年与陈独秀等创办了《每周评论》。从 1919 年底到 1921 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他

发表了许多宣传马克思主义和介绍十月革命的文章。 1920 年他发起组织了北京共产主义小组,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党成立后,他任中共北方区委书记,领导了北方地区的工人运动和革命斗争。在中共第二、三、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都被选为中央委员。在帮助孙中山确定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和改组国民党的工作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他被孙中山指定为大会五人主席团成员之一,并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1924 年,他率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参加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 1926 年“三·一八”惨案后,他不顾奉系军阀张作霖的通缉,在白色恐怖下继续领导北方党的工作。1927 年 4 月 6 日被捕,28 日在北京英勇就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