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的自我保护及自我保护能力

  1. 环境自净

自然环境有它自身的组成成分和存在状态,大气以其主要的构成气体按一定比例和方式构成了大气环境。水体、土壤也一样。应该说它们都是具有完整结构的有机构成体,在动态平衡的状况下不断进行着物质的循环和能量的流动。当有某种物质进入这个机构成体,无论是大气、水体或土壤,并破坏了它的结构,打破了它的这种动态平衡,就会导致环境质量的恶化,从而使生存在这个环境中的生物,包括我们人类的正常生存,受到危害甚至威胁, 这些物质我们称其为污染物。

在一般情况下,污染物质进入环境以后,可以通过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扩散、稀释、氧化还原、生物降解等作用,使它的浓度和毒性得到自然降低,这种现象我们把它称为环境自净。

环境自净以它的发生机理可以分为三类:物理净化、化学净化和生物净化。

物理净化这种作用有稀释、扩散、淋洗、挥发、沉降等。火电厂的烟囱排放的未经处理的烟气,其中含有的烟尘等污染物,通过气流的扩散,降水的淋洗,或重力的沉降作用得到去除和净化;轧钢厂的废水排入江河以后, 其中的悬浮物等污染物通过物理吸附、自然沉降和水流的稀释扩散等作用, 水体可以恢复到清洁的状态;土壤中的挥发性污染物如酚、氰、汞等物质, 也可以通过挥发作用使其含量逐渐降低。这些污染物由于扩散、稀释、沉降等物理过程而使其浓度和毒性自然降低的作用,都属于物理净化作用。

化学净化这是指污染物质由于氧化、还原、吸附、凝聚等化学作用而使其浓度和毒性自然降低的作用。如水中的铅、锌、镉、汞等重金属离子可以与硫离子化合,生成难溶于水的硫化物沉淀,从而使水中这些重金属物质被去除掉;把六价铬还原成为三价铬而降低其活性等等。化学净化作用也表现在铁、锰、铝的水合物、粘土矿物、腐殖酸等对重金属离子的化学吸附和凝聚作用,以及土壤与沉积物的代换作用等。

生物净化这是指生物的吸收、降解作用使环境污染物的浓度和毒性降低或消失。绿色植物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使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与氧气比例保持相对平衡;有的植物能吸收土壤中的酚、氰等物质,并在体内转化为其它的无害物质;许多微生物在水体自净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需氧微生物大量繁殖,能将水中的各种有机物迅速地分解、氧化,转化成为二氧化碳、水、氨和硫酸盐、磷酸盐等;厌氧微生物在缺氧条件下,能把各种有机污染物分

解成甲烷、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硫磺细菌能使硫化氢转化为硫酸盐;氨在亚硝酸菌和硝酸菌的作用下,可以被氧化成为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生物净化在自然净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环境容量

环境对任何污染物的自净能力都是有限的,如果进入环境的污染物质超过了环境对它的自净能力,环境就会受到破坏,我们把环境对污染物容纳能力的这个界限,称为环境容量。

任何一个特定的环境,如一个自然区域、一个城市、一个水体,对污染物的容纳能力是一定的,如果所排放的污染物破坏了环境的动态平衡,将表现为环境质量的恶化,就会危及环境中生存的生物及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