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诗人哲学家

作为法国启蒙运动的领袖和导师,伏尔泰一生活动的领域十分广泛,思考的问题相当繁多,留给后人的著述非常丰富。启蒙时期的法国著名剧作家博马舍曾经编辑出版的第一套伏尔泰全集,就有七十卷之多。

伏尔泰是一名哲学家,但同时也是位诗人。由于启蒙的目的就是为以后的革命扫清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障碍的,所以无论在当时的理论写作还是文学创作中,普遍流行着一种简洁、明快、适用的文风。因此理论的研究少的是学究气,多的是鼓动性和战斗性。从伏尔泰的理论著作中,我们也可以发现这样一种鲜明的特点;又由于伏尔泰本人的那种独特的诗人气质和激情—一他不但是以一个诗人的眼光来打量这个社会、这个世界,而且也主要是以一种诗人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来阐释这个世界的,所以,在他的哲学思想和社会政治思想中,充满了一种诗人的敏锐和机智,而欠缺的恰恰是完整的、系统的体系。英国哲学家罗素在他那本著名的《西方哲学史》中,把从古到今的大大小小的哲学家都罗列到了,却唯独没有给伏尔泰一个席位,这或许不是偶然的。

伏尔泰仅仅是一个诗人哲学家,但这并没有影响他成为启蒙时期思想界的泰斗。他的哲学、社会政治思想主要表现在这样几部著作中:《哲学通信》、

《论信仰自由》、《论人》、《形而上学导论》和《哲学辞典》。

如前所述,伏尔泰的哲学思想没有自己的体系,同时也没有自己的独创。由于他追随牛顿和洛克,所以他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尽管并不怎么彻底。但是他的哲学思想却又始终没有超越他的老师。

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伏尔泰承认外在世界的客观性。他认为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由于当时一些唯心主义哲学家怀疑外在对象的客观存在,所以伏尔泰举了一些简单的例子予以驳斥。他指出,如果没有外界对象,如果人的想象力造成一切,为什么人在碰到火的时候被烧痛,而梦中以为碰到火的时候并不被烧痛?就人们的彼此关系而言,如果否认物体的客观性,不承认有一个社会和有一些对象在我们之外,那么就谈不到人们之间的任何交往, 我在与这些怀疑论者先生们讨论问题之前,首先必须拒绝承认这些先生们存在。所以,这显然是荒谬的。伏尔泰进一步指出,不管我下多大功夫去怀疑, 我还是相信物体的存在,有过于相信若干几何学真理。因为尽管我无法对我有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作出几何学上的证明,但我决不会怀疑双亲的客观存在。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伏尔泰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关于上帝的问题。

伏尔泰有一句名言:“即使没有上帝,也应该创造一个。”或许许多人会对他的这句话感到迷惑,为什么伏尔泰是天主教会不可调和的敌人而他自己却又说要创造一个上帝呢?其实,他所说的上帝与天主教会的那个上帝并不是一回事。伏尔泰反对任何具体形式的宗教,但是他认为“信仰一个最高实体”是必要的。“在我看来,为了我们这群可怜的会思考的动物的共同利益,最大的课题、最关紧要的事情,就是设置一个赏罚分明的上帝,既作为约束我们的马辔,也给我们一些安慰。”他认为促使我们相信上帝存在的真正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形而上学的理由,而是因为相信上帝存在是社会生活的需要。出于维护社会公德的需要,承认神要比否认神好。因为普遍相信有一

个上帝并且相信上帝可以赏善惩恶,能够防止人们从事罪恶的活动,或者避免陷于邪恶而不能自拨、做了坏事不受良心的谴责。在《哲学辞典》中,他借一个人物的口说:“我希望我的供应人、我的裁缝匠、我的仆人、我的妻子都来信仰上帝;我想,这时就很少有人再来抢劫我和给我绿帽子戴了。”简言之,伏尔泰所谓的上帝是无处不存在的,他一方面把世界说成是神

所创造的,而神体现为自然界的不可动摇的规律,另一方面又反对把神具体化为一种人格的偶像以构成一种具体的宗教。也就是说,他否定了传统神学中的人格神,而承认了有一个作为世界始因的非人格神。这就是伏尔泰的“自然神论”。

不应该把自然神论理解为唯心论。因为在启蒙时代,自然神论实质上是唯物论的一种表现形式。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自然论神不仅是“摆脱宗教的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而且在当时也“成了法国一切有教养青年的信条”。

伏尔泰一生吃了专制政体不少苦头,所以在他的社会政治思想中始终体现着他反专制、反封建、反教会的主题。从以下几个概念的释义中,我们可以大体领略他的社会政治思想的精髓。

伏尔泰社会政治思想的出发点是“自然法权论”。他认为“法律是自然的女儿”,“每一个精神健全的人心里都有自然法的概念”,这个概念就是“正义”,因此,只有真正符合正义原则的法律才是与人的自然权利相适应的。伏尔泰深信一种“自然的法律能够建立起来”,它的基本原则应该是: “这种法律既不在于使别人痛苦,也不在于以别人的痛苦使自己快乐。”

对于启蒙运动中最激动人心的口号之一是“平等”,伏尔泰也有自己的理解。他认为平等意味着生而平等。“一切享有各种天然能力的人,显然都是平等的;当他们发挥各种动物的机能的时候,以及运用他们理智的时候, 他们是平等的。”他揭露了封建等级制度和贵族特权的违反自然法权,他问道:“难道农民的儿子生来脖子上就套着轭,而贵族的儿子生来腿上就带着踢马刺吗?”

“自由”是伏尔泰反复谈到的另外一个观念。在《哲学辞典》中,伏尔泰是这样解释自由的:自由就是“试着去做你的意志绝对必然要求的事情的那种权力”。在伏尔泰看来,自由是人人享有的一种天赋权利,不应受到任何侵犯,这种天赋人权只受法律的支配。当然,伏尔泰所谓的法律,指的是合乎“自然权利”的立法,而不是封建制度的任何法规。在《哲学通信》中, 他对英国的自由主义进行了热烈赞美,以此形成了对法国封建专制的强烈的冲击波。

伏尔泰政治思想的核心观念是“政府”。他所谓的政府,并非指一个国家内负责行政事务的当局,而是泛指整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权力结构。他仔细研究了君主专制政体和共和政体之后认为,专制政体的根本缺点是专断, 国王为所欲为,常常为了虚荣而牺牲繁荣、扼杀自由,把人民拖入苦海。因此,“被专制地管理着人们的社会,同驾着轭替主人服役的公牛完全一样”, 是不合理的。而共和政体由于崇尚平等和自由,可以避免君主专断和横暴的统治。但是,伏尔泰同时担心共和制度会引起无政府状态和不断产生骚乱, 因此共和政体也有弊病。

总之,伏尔泰的政治思想是以追求平等、自由和宣传君主立宪为基本内容的。在启蒙运动中,它较早也较详细地反复论述的这些社会思想,在第三等级中产生了广泛、深刻的影响,对扫荡封建意识、促进人民的思想进步起

了不可低估的历史作用。但是,必须指出的是,伏尔泰的这些政治观点,也深深地打上了资产阶级的烙印。他虽然常常以群众、人民、第三等级甚至国家和民族利益捍卫者的身份讲话,但在论述这些政治思想的具体内容时,却明显地反映出了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阶级局限性。因此,与同时代激进的卢梭相比,他显得保守多了。以至于当他读完了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之后,竟认为这是一种“打算让穷人掠夺富人的流氓哲学”。措词严厉得无以复加,但是却一点也不值得奇怪。

在这里,我们不应该忘记的是伏尔泰还是一位拥有许多卓越历史著作的历史学家。他不但写了本国(《路易十四时代》)的历史,还写了瑞典(《查理十二史》)、俄国(《彼得大帝统治的俄国史》)等国的历史和《世界史论》。

在伏尔泰以前,史学家多半效法希腊和罗马的楷模,以纪传体为主。传统的写法是把政治和军事放在首位,兼论当时帝王将相。然而,伏尔泰却一反以前的写法,除了政治和军事以外,财政、贸易、宗教、哲学、文艺、科学等等都说到了。伏尔泰第一次把人类精神的进步摆到了应有位置上,因此, 他的历史著作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成了一种文化史。

不过,虽然他声称“我写历史更多地写一个伟大的时代,而不是一个伟大的国王”,但是在写作中,实际上并不能很好地贯彻他本人的主观愿望。比如,读了《路易十四时代》,我们就会留下这样一个难以忘怀的印象:路易十四英明伟大、仪表威严、慷慨大度、谦逊有礼⋯⋯

这是不是伏尔泰心目中潜藏的英雄史观在作怪呢?

但是不管怎么说,伏尔泰毕竟是开创了新的历史研究的先河。他的历史研究工作不仅建立在严格的科学基础之上,而且还非常明显地贯彻了他的哲学、政治思想主张。所以俄国著名作家普希金评论说:“伏尔泰是第一个沿着新的道路前进的人——他把哲学的光辉照进了蒙昧的历史档案。”与他同时代的狄德罗在读了伏尔泰的《世界史论》之后,满怀喜悦地给作者写信说: “有些历史学家的叙述事实,只是为了把这些事实显示给我们看。而您,是为了激发我们从灵魂深处去反对谎言、无知、虚伪、迷信、狂热和暴虐。”

这种评论是非常公允的。不过我们不应该忘了伏尔泰首先是一位哲学家。实际上,任何一个哲学家的历史研究工作是不可能真正彻底地科学化的。在这个问题上,恩格斯的那句说得再明确不过了:最好的历史材料也无非是准备来为哲学家服务的实例汇编而已。

同时,伏尔泰还是文学家,所以他的历史著作读起来并不枯燥乏味,而是充满了文学色彩。几乎每一部法国文学史方面的论著都会提到伏尔泰的《路易十四时代》。对此,法国历史学家米什莱和朗松评论说:“每一章都是一篇明晰畅达和才思充溢的杰作。他把许多材料缩写成短小精悍的故事,引人入胜。”

阅读伏尔泰的历史著作,我们完全有理由想到中国古代伟大的文学家和史学家司马迁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