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感情大爆炸
《新爱洛绮丝》是卢梭的第一部小说,也是他创作中唯一能称得上是小说的作品。在这部著名的书信体小说中,卢梭写了一个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的恋爱故事。之所以要用“新爱洛绮丝”这样一个标题,是因为卢梭笔下的这对情人与中古时期的法国哲学家阿贝拉尔和他的好学生爱洛绮丝一样,都是以悲剧结束他们的恋爱的。
故事是在阿尔卑斯山麓美丽如画的乡间展开的。一位名叫圣·普乐的年青人,应聘去一个贵族的家里担任家庭教师。他聪明、英俊、但是贫穷,他的女学生朱丽漂亮又有钱还出身高贵。在交往的过程中,他们产生了纯洁的恋情。圣·普乐是个天生富于幻想的人。他非常敏感,可是却没有能力在这个世界上为自己争取到地位和幸福;朱丽恰好相反,她天生意志坚强、有毅力,又有实际才干。她了解圣·普乐的聪明好学,欣赏他的道德高尚。与周围人相比,她认为圣·普乐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是优秀的,她也从来不怕别人的指责,她一任他们的感发展着。
可以说,这是卢梭笔下出现的两个活生生的“自然人”。他们有着自然的天性,自然的性格。在他们看来,他们的恋爱也是最自然的,他们看不出他们的关系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当恋爱发展到它的终点的时候,依据自然的法则,结婚,就该是最完美的归宿了。
在信中,他们谈到了结合的想法。“真诚的爱情的结合是一切结合中最纯洁的”,这是朱丽写给圣·普乐的话,同样也是卢梭对爱情的理解。然而, 当他们真的要结合到一起时,却遭到了朱丽父母的强烈反对。要说,原因倒是也非常简单,因为圣·普乐不是贵族,他只是一介平民。特别是朱丽的父亲,也甚至一想到自己的女儿要嫁给这样一个无地位、无身份、无金钱的人, 就打心眼里感到耻辱。
就这样,“自然的道德”与“文明的道德”,也就是封建社会里虚伪的道德发生了冲突。我们知道,卢梭本人就是平民出身,他所有的生活经历都在告诉他,一个人的德行和他的生活地位是没有任何关系的,特权阶层中的所谓贵族,表面上看去温文尔雅,但在这种美丽的装饰后面却掩藏着人类所有的丑恶。而圣·普乐,这个出现在卢梭笔下又明显地带着卢梭的影子的平民知识分子,品学兼优,才貌双全,按照卢梭的人权主义原则,他是完全应该得到朱丽的爱情的。难道在一个只承认高贵的血统和贵族的头衔的社会里,出于自然感情的真正恋爱就真得那么见不得人吗?等待着他们的就必然是悲剧的结局吗?既然贵族的头衔那么金贵,那么贵族的头衔又有什么实在的价值呢?卢梭在小说的写作中产生了这样的疑惑,又通过人物之口最终表明了他自己的看法:
贵族,这在一个国家里,只不过是有害而无用的特权,你们如此夸耀的贵族头衔有什么令人尊敬的?你们贵族阶级对祖国的光荣、人类的幸福有什么贡献!你们是法律和自由的死敌,凡是在贵族阶级显赫不可一世的国家里, 除了专制的暴力和对人民的压迫以外,还是什么?
然而,尽管卢梭对贵族阶级切齿痛恨,尽管他希望笔下的恋人终成眷属, 但他还是服从了生活的真实。在那样一个把高贵的血统视为自己的通行证的社会里,写出了一个美满、幸福的虚幻故事又有什么意义呢?
而且,在卢梭的笔下,朱丽还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人”,当她的父亲
粗暴地强迫她嫁给自己的一个朋友时,她虽然发出了“我的父亲把我出卖了, 他把自己的女儿当作商品和奴隶,野蛮的父亲、丧失人性的父亲啊!”之类的控诉,但是最终她还是失去了反抗家庭的勇气,违心嫁给了服尔玛,圣·普乐只好离家出走。
六年过去了,朱丽做了母亲,她非常忠于她的家庭和孩子们。她曾向自己的丈夫坦白了她对圣·普乐的恋情,服尔玛表示信任和理解。但是,朱丽在这个没有爱情的婚姻中并没有感到幸福,她始终觉得自己割舍不掉对圣·普乐的爱恋之情,然而她又总是克制着自己,每当情不自禁的时候,她都请求上帝帮助,但这丝毫不能解除她的不幸。
后来,服尔玛聘请了朱丽过去的教师来到了自己的庄园,一对恋人重逢了,可是,他们反而变得更加不幸了。他们忍受着感情的折磨,他们履行着各自的义务,不敢越雷池一步。
一天,他们远离了庄园,在湖上荡舟闲游。暴风雨来了,他们逃到了一处断崖上。回忆使他们想起了许多亲切的往事,朱丽也非常激动。然而,她并没有敢正视自己的感情,而是发了许多议论,拼命用理智的声音来掩盖自己的痛苦。她用难以置信的诡辩来安慰自己:“那个长期欺骗我,也许,到现在还欺骗你的东西就是以下的想法:幸福的夫妇生活必须建筑在爱情的基础上。”
但是,实际的生活证明朱丽的理论是毫无根据的,她非常痛苦,却又害怕承认这种痛苦。她死亡的原因是非常偶然的:她救了一个落水的孩子,得了重伤风,病没治好就死了。死变成了她的生活道路的最合理的终结,死对于她又不啻是一种解脱。临终忏悔时,她说:“上帝保卫了我的名誉,也预告了我的不幸,未来的事谁又能担保呢!活下去,我也许就会有罪了!”
小说的主要情节就是这样,构成小说基本冲突的,就是“自然的道德” 与陷入偏见的社会道德之间的矛盾。
卢梭不但以朱丽和圣·普乐的命运来印证了他的学说、他的思想,而且还把两个世界——“文明的巴黎”风俗习惯和野蛮人的生活习惯作了对比。圣·普乐后来去了巴黎后,把他所见到的高等阶层的生活印象告诉了朱丽: “我觉得一切自然的感情在这里都被破坏无余了。”他带着悲哀和讽刺的笔调写道。他揭露了伪善、说荒、淫乱、女人忘记了做母亲的责任,贵族沙龙中的利己主义。最后,圣·普乐在作了一次环球旅行和访问了一些未开化的岛屿之后,狂热地投入到了大自然的怀抱中,找到了自己心灵的真正归宿。毫无疑问,在《新爱洛绮丝》中,卢梭对他的政治学说和哲学思想作了
一次最形象化的表述。圣·普乐与朱丽,一个出身平民一个出身贵族。由于地位的不同,从一开始他们的不平等就产生了。圣·普乐满心希望爱情可以使他们平等起来,但是,他的愿望终于还是落空了。因为爱情,与那个社会里的其它东西一样,是没法独立的,它只是文明社会中的一个齿轮和零件。在一切都扭曲了的社会里,真正爱情是怎么也找不到一个适合于它生长的空间的。所以,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埋藏下了悲剧的种子,最后也只能是由他们自己来亲手掩埋这种爱情。他们只是一味抒情,不敢行动;一味挣扎, 不敢反抗。终于,信奉自然道德的人还是成了社会道德的牺牲品。
他们是无辜的。有罪的是扼杀他们的爱情的社会。
这出悲剧是震撼人心的。然而,在中国读者的眼中,这无非是一个由于门不当户不对而引起的爱情悲剧故事,在中国传统的小说、戏曲当中,这样
的故事屡见不鲜,这样,发生在异国十八世纪的这个故事似乎也就不值得大惊小怪了。它除了证明在法国封建专制的社会里,也有真的消亡、善的破碎、美的毁灭之外,还能有什么意义呢?而且,即使在中国封建社会那种门第观念极深的宅院里,地位不平等的男女主人公也时常会传出爱情的佳话,吹响正义的号角。他们或是私订终身,或是私奔他乡,在黑暗中给人以亮色,在压抑中给人以舒畅。可是,在《新爱络绮丝》中,有着和中国封建社会青年男女相同背景与相同精神追求的圣·普乐、朱丽,为什么没有表现出中国式的果敢和执着呢?如果他们行动起来的话,他们不是也有许多机会缓解他们的痛苦,也有许多理由阻止他们的悲剧发生吗?
实际上,这还是卢梭的思想在作怪。在卢梭看来,婚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婚姻是一种美德的体现,而美德又是与他所说的自然状态相适应的。而且,在当时卢梭还写过一本书,在书中肯定了人类的婚姻关系。当然,卢梭的这种思想是有感而发的。当他目睹了上流社会的人们以损害婚姻关系为代价来寻欢作乐时,他的这种思想无疑是对那种淫乱的男女关系导致的道德风尚的沦丧的一种纠正。但是,当他把婚姻关系笼统地作为一种他所特指的合乎自然,又把不侵犯别人的婚姻笼统地当作了一种美德时,他似乎就陷入了一个怪圈:爱情是自然的,婚姻也是自然的,二者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所以圣·普乐和朱丽爱得死去活来是自然的,他们没有以自己的行动损害朱丽的婚姻是合乎道德的,因此,痛苦是他们必然的选择,悲剧是他们合理的结局。然而,当卢梭强调爱情的自然时,他似乎忘了自然的婚姻必须以自然的爱情为基础,这是一个最自然的前提,而没有爱情的婚姻却是最大的不自然。在此基础上,损害这种不自然的婚姻关系就是合乎最高的道德原则,即自然原则。
不过,尽管由于卢梭本人的矛盾使《新爱洛绮丝》显得阴郁、沉闷、充满了浓烈的感伤色彩,但是,它在当时的反响仍是巨大的,因为从这部作品里,所有的人都感受到了一种真正的感情的烈火的燃烧。在这种烈火里,虚情假意的贵族文学现出了它的原形。
贵族文学是贵族阶级生活的产物。十八世纪法国贵族阶级的生活极为腐朽靡烂,最高统治者从摄政王、路易十五到玛丽·安东尼奈特(王后,路易十六之妻),其骄奢淫佚、放荡不羁都是闻所未闻的。贵族因此竞相效尤, 奢侈享乐、淫乱靡烂之风弥漫整个上流社会。在这种风气下,为贵族阶级享乐生活服务的精致的烹调术、舒适的房屋建筑、肉感鲜艳的室内装饰,纤巧轻灵的罗珂珂雕刻都大为时髦;给那些闲得发愁、醉生梦死的贵族男女提供精神享受的文学产品也应运而生,且品种繁多,花样不断翻新。
在十八世纪上半叶为贵族上流社会提供了精致的文学食品的是普莱服和马利伏,他们的作品全都是以贵族男女关系为题材的。普莱服的小说以同情和感伤的笔调写任意出卖肉体和灵魂的荡妇,故有“感伤小说”之名;马利伏的喜剧和小说专写贵族男女勾搭、结交过程中的互相探测、互相挑逗、打情骂俏的心理,被称为“心理分析喜剧”和“心理分析小说”。此外,更有笔调猥亵、趣味病态的色情文学与他们二人遥相呼应。文学本来是清白的, 可是文学却在贵族的把玩中变得肮脏一片了。
所有的文学都是以表达感情为前提的,贵族文学所不例外。但是由于贵族文学本身就是一种病态的文学,所以里面传达出的感情也是病态的。然而, 这样一种感情却被贵族视为文明的典范。在他们看来,一切高尚细腻的感情,
特别是爱情,都是文明的产物。只有文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才会产生爱情这种精致的情绪。女人是在穿上了女人的衣服之后才成其为女人的,在这之前她只能算是女性,而没有女人又谈不上有爱情。因此,当时的许多人相信,只有为爱情蒙上一层面纱,才能让它变得高尚起来,使它更有价值;越是用委婉、含蓄、隐晦的言辞把它包藏起来,它才越显得细致、精致。而这样一种感情和感情表达方式在马利伏等人的作品中又有了最完美的体现。他们笔下的男女主人公在交谈过程中总是一个追一个逃,一个进一个退,充满了隐晦、含蓄、模棱两可的言辞,隐约地讲出心事,轻声地发出叹息,以符合传统,也就是符合文明的方式表现出自己的相思病。在卢梭看来,这种讲究的谈吐、伪装起来的温情脉脉所表达出来的爱情,这种高雅的礼仪培植出来的爱情,这种精致的文明修饰出来的爱情,是矫揉造作、极不自然和滑稽可笑的。他认为爱情和所有的一切一样,也应该处于自然状态。处于这种自然状态的爱情是猛烈的、火山爆发似的,而绝不是马利伏笔下跪着的恋人去亲吻手套尖时,还不忘记使自己的姿态保持优美。
所以,在《新爱洛绮丝》中,卢梭用诗意的笔调描绘出了贯穿在男女主人公身上的那种健康的、神圣的、自然的感情:圣·普乐尽管有骑士的品质和美德,心中的感情炽热得却象烈火。当他在克拉伦斯树林里第一次亲吻朱丽时,引起的是触电般的感觉和感情的大火;当朱丽俯身回吻圣·普乐时突然昏厥,而这种昏厥又完全不是马利伏作品中那种卖弄感情式的昏厥,而是猛烈的感情在健康、纯真的少女身上所引起的强烈反应。
真正的感情在《新爱洛绮丝》中爆炸了。它向文明的社会发出了挑战, 它对畸变的趣味进行了清算,它让那些高雅和细腻杂交而成的爱情怪胎在自然的爱情面前害羞、嫌丑、无地自容。也正是这种纯洁的、自然的感情,激发了当时许多人的健康情趣,复活了他们被层层掩埋起来的感情。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这部小说在当时反响也是空前的,许多读者在阅读它时达到了如痴如迷的程度;甚至因为这部小说,卢梭还引起了许多妇女的好感,她们深信卢梭写的就是他自己的历史,他就是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她们想去卢梭那里看看朱丽的肖像;她们深信,“一个人不可能把他没体验过的情感写得那么生动,也只有根据自己的心灵才能把爱情的狂热这样地描绘出来”。
对此,卢梭在《忏悔录》中写道:“在这一点上,人们想得是对的,的确,我这部小说是在最炽热的心醉神迷中写出来的;但是人们以为必须有实在的对象才能产生出这种心醉神迷的境界,那就想错了:人们绝对意识不到我的心能为想像中的人物燃烧到什么程度。”
由此看来,这部小说之所以成功,也是因为作者在这部书中投注了一种激烈的感情。正因为卢梭把他自己那种自然人的感情移植到了他们所想像的两个人物身上,才使得全书通篇激情汹涌,逼人心魄。
不能忘记的是这部小说还有一个最大特点,那就是情景交融。
路易十五和摄政时期,无论是在贵族文学中还是在贵族们的现实生活中,客厅和花园都是他们谈情说爱的最好去处:在花园的林荫小道上,在客厅寂静的角落里,高雅的绅士和轻薄的贵妇人,装扮成小丑和小丑的情妇, 调情卖俏、浪声软语。这是他们的化装舞会,这也是他们表达爱情的理想之所。而客厅和花园也就成了他们的装饰感情的风景。自然,那种精巧的室内布置,那种典雅的亭台楼阁与他们那种纤细的感情和乖巧的情感表达方式是和谐的。但是,如果说这也是一种情景交融的话,那只是一种缺少生机、缺
乏活力的情景交融。
在法国文学中,是卢梭首次使他笔下的男女主人公走出了户外,走进了真正的大自然中。为了避免繁琐,现在,就让我们看着著名文学史家勃兰兑斯是怎样描绘卢梭笔下的取景地吧。
卢梭的雕像今天耸立在日内瓦湖南端狭长部分的一个小岛上。这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地方之一。从这个小岛上过去,再过一道桥,就可以看到罗纳河激起白色的泡沫奔腾湍急地从湖里流出去。再往前走几步,可以看到它白色的急流和阿尔夫河灰色的雪水汇合在一起,两条河并排地流着,各自保持着自己的颜色。在远处,在两座高大的山岭之间,可以看到顶上覆盖着白雪的勃朗峰。傍晚时候,当这两座山岭的色彩暗下来时,勃朗峰的积雪皑皑,就像白色的玫瑰。大自然仿佛把一切形成对比的东西都集中在这里。即使在最暖和的季节,当你走近这灰色的泡沫四溅的山间急流时,空气会变得冰一样地凉。只要再走一小段路,在一个避风的角落,你会感到夏天那样热,再往前几步,你可能碰到严酷的秋天,迎面吹来刺骨的寒风。人们很难想像这里空气清凉的程度和风的强度。只有太阳和夜空闪烁的星星使人想到这是南方。这里的星星不像北方那样,亮晶晶地嵌在遥远的天上,而像是松松地悬在空中似的;而空气吸起来使人感到是一种浓郁的有份量的东西。
由湖上坐船到维卫,在这个市镇后面的阿尔卑斯山麓是一片片树林和南国的葡萄园。在湖的那一边,矗立着蓝色的巍峨陡峭的悬岩,阳光照射在山腰上,形成明暗相间的图样。那儿的水也不像日内瓦湖水那样靛蓝。在晴朗的夏天船行在湖上时,湖水灿灿发光,就象嵌着金钱的蓝缎子。这儿简直是一个仙境,一个梦境,高大的群山在天蓝的湖水上投下暗蓝的影子,明艳的太阳给天空抹上了富丽的色彩。船再往前行就到了蒙特里厄,这里西龙石堡一直伸延到湖里,这是一所监狱,中世纪暴虐的统治者曾在这里设置了种种残酷的刑具。这个发生了种种野蛮恐怖行为的地方却位于如此秀丽迷人的景色之中。这里湖面更加宽阔,风景不那么独特,气候比维卫更有南方特点。天空、阿尔卑斯山和湖水融成一片神秘的蓝色。从蒙特里厄向克拉兰走去, 可以在栗树林停一停,这地方现在仍叫作“朱丽林”。这里是一块高地,从这里可以看到蒙特里厄隐蔽在湖湾里。你只要向四周望一望,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对自然的热爱从这里一直传遍整个欧洲。这里是卢梭的家乡,是他《新爱洛绮丝》的取景之处。
我们知道,卢梭一生热爱大自然,大自然是他心灵唯一的真正的故乡。而在卢梭的眼中,大自然并不是由一堆无知无觉的物件拼凑而成的死的世界,而是真正洋溢着生机和活力的所在。白云的游动、湖水的波澜、树林的低语、虫鸟的鸣叫,构成了一个丰富、完整、和谐的空间。而由于它们远离尘世的喧嚣,摆脱了文明的污染,所以,它们的所有行为都是服从着自己心灵的意愿的,它们是一群鲜活、自然、蓬勃、纯洁、善良的生命,它们因此也就成了卢梭最理想的精神寄托之所。而大自然似乎也就是因为有了卢梭才呈现出了它的全部魅力。
“别去谈论别人,还是谈谈大自然吧”,这是卢梭晚年经常和他的朋友说的一句话。在这里,卢梭仿佛在说,人与自然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人已被文明糟蹋得一无是处了,只有在自然那里才能找到一个纯净的空间。而能够与这种纯净的空间融为一体的只能是自然人。
正是基于这样一个理论的前提,卢梭才在《新爱洛绮丝》中把他的男女
主人公放到那么大的一个空间里,让壮美与柔美与他们作伴,让高山与湖水为他们传情。只有在这里,他们才能放飞自己的感情,而这样的感情也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才有坚实的依托。自然的人,自然的物,自然的感情就这样和谐共处,组成了一个完美、纯净的世界。
因此,这是一种真正的情景交融。只有在卢梭那里,只有在一个崇尚自然、理解自然、委身于自然的自然人那里,这种真正的情景交融才会出现。当我们现在愈来愈生活在一个被文明(当然不是卢梭意义上的文明)所组装起来的空间中的时候,当我们愈来愈习惯了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生活了的时候,当我们的感情愈来愈被冰冷的理性打磨得那么精致那么纤细的时候,回忆一下卢梭,我们不是也能获得一些遥远而温馨的记忆,领略一下纯朴和粗犷的涵义,修补一下我们那将要枯萎了的生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