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遵守党的群众纪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党的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的干部在群众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它是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不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遵守群众纪律,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段话是对党的群众路线这一概念的最权威的阐释。这一最权威的阐释规范了党的干部应该如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一)在价值观上,要执政为民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价值观,规定了党同群众的关系。它要求共产党人,不是在某些事情上“为了群众”,而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不是在某些事情上“依靠群众”,而是“一切依靠群众”。这就是“执政为民”。

执政为民,就要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员干部要践行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心中就要装着人民群众,把人民的安危冷暖记在心头。了解人民的诉求,了解人民的疾苦。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优秀县委书记焦裕禄就是这样的共产党人。

焦裕禄,一个闪光的名字,深深地铭刻在全国人民的心坎上。他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党的优秀干部的杰出代表。他虽然只是兰考的一位县委书记,但他的精神却整整鼓舞教育了全国几代人。

兰考,位于豫冬沙区,是黄河故道上的重灾县。全县的土地,除了沙荒,就是洼坡和盐碱地。1962年,春天的风沙打毁了20万亩麦子,秋天又淹没了30多万亩的庄稼,并有10万余亩的禾苗被碱死。兰考的粮食已经威胁到了人民群众的生存。

就是在这灾情最严重、困难最大的时候,中共开封市委决定把兰考县委书记的重担交给焦裕禄。当地委组织部找他谈话时,他当即表示,服从组织的决定,愿意到最艰苦的地方去工作。

焦裕禄一到兰考,就带领兰考的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投身到治理风沙、内涝、盐碱这“三害”的斗争中。

为了治理风沙,焦裕禄每逢狂风大作时,都会和调查人员一起顶着漫天的风沙,去察看风口,去探寻流沙的根源。

为了治理水害,焦裕禄每逢狂风暴雨到来之时,都会带领调查人员头顶瓢泼大雨,足涉激流险滩,一乡、一村、一沟、一坎地去察看洪水的流势和变化情况,从中探索洪水形成的规律,以便掌握它、制伏它。

为了治理盐碱,不论寒冬还是酷暑,焦裕禄经常在白花花的盐碱地上奔波。

此时,焦裕禄因常年忘我工作,积劳成疾,已经患了严重的肝病,体质非常虚弱。但他咬紧牙关,坚持工作。从他那消瘦的身躯上,从他那铁青的脸色上,人们已经看出他是用超人的毅力坚持着。同志们劝他休息,他不答应。他想尽快治理好“三害”,让兰考人民过上好日子。

在焦裕禄的带领下,兰考的风沙、盐碱地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兰考的洪水受到了有效的遏制,贫困的兰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焦裕禄同志就是这样做的。

(二)在方法论上,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从群众中来,就是将群众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化为科学的领导意见。也就是通过调查研究,集中群众的智慧和经验,摸清群众的愿望和需要,有事同群众商量,以形成切合实际的正确方针、政策、计划和办法。

从群众中来的过程,不是把群众的诸多认识简单地堆积和相加的过程,而是要经过领导者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改造制作,使之上升为比较系统的理性认识。

到群众中去,就是把集中起来的领导意见化为群众自觉的实践活动。也就是把吸取群众意见而形成的方针、政策、计划和办法,拿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思想和自觉行动,并在群众的实践中加以检验和发展。到群众中去,既是实行方针、政策、计划和办法的过程,又是检验和进一步完善、发展、修正方针、政策、计划和办法的过程。

请看焦裕禄同志是怎样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

焦裕禄同志在兰考担任县委书记时,为了找到治沙的方法,他逐个地征求风沙勘查队同志的意见。有的说,挖防风沟;有的说,打防风墙;有的说,种树固沙。焦裕禄说,这些办法都很好,就是慢了点儿。我们看看受灾的群众,再想想我们的责任,能不能有更好的方法快一点儿?

这时,有人随口答道,我听一个林业大学的学生讲,国外有一种办法,沥青固沙。每亩地用30公斤沥青,再加上95% 的水,兑成乳液,用喷雾器喷到沙丘上来固沙。

焦裕禄听了,哈哈大笑:“这个办法适合国外,不适合咱中国的兰考。我看办法还得到群众中去寻找。”

为了到群众中找到治沙的方法,焦裕禄来到了沙害严重的下马台。在下马台,一座长着青草、坟前长着小树的坟墓引起了焦裕禄的注意。原来,这座坟是当地农民魏铎彬母亲的坟。

据魏铎彬介绍,每当春冬,风沙就把他母亲的棺材板刮露出来了,让他很难过。后来,他利用一个早上的时间把地下的淤泥挖了出来,盖在坟上。结果,坟上长了小草,坟前他给栽上了树。

焦裕禄是蹲在地上跟魏铎彬交谈。听了魏铎彬的介绍,他一下子就站了起来。高兴地说,一个人一早上一个坟头,我们十几万人干上几年,一定会让沙丘变成良田。

焦裕禄把魏铎彬的经验带到常委会上进行讨论,一班人认为,这种办法可行,于是,他们就在下马台搞了一个月的试点。试点成功后,这种方法便在全县推广开来。他们还给这个方法取名为“贴膏药(盖淤泥)扎针(种树)”。

焦裕禄同志的这段故事,生动地诠释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论。

二、遵守群众纪律,必须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

“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这三个“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党提出的强调要求。

党员干部遵守群众纪律,必须树立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

(一)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

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早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

党员干部要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

抗日战争时期,黄克诚将军率领部队在苏北地区打击敌人。

1943年春节前夕,日寇集结了数万兵马,疯狂地向苏北抗日根据地发动了进攻,妄图将抗日军民一网打尽。

为暂避敌人的锋芒,黄克诚将军决定将部队从淤黄河的南岸撤到北岸,跳到敌人合击圈外进行斗争。

当时,淤黄河没有桥,指战员们便用小木船架起了一座船桥。船桥刚刚“架”好,敌人就逼近了。情况危急,部队必须立即过河。

可就在这时,附近村庄的数百名老百姓扶老携幼地拥到了河边。敌人的枪声越来越近,有的炮弹已经打到了河里。人多,桥窄,时间紧,危险大,怎么办?只见黄克诚将军站在南岸船桥口上,大声向正在过桥的部队命令道:“部队停止,先让老百姓过桥。”

等百姓们在战士们的掩护下,安全地到达了北岸后,黄克诚将军才下达了部队继续过桥的命令。

面对敌人的围追堵截,黄克诚将军首先想到的不是自身的安危,而是百姓的安危。“让老百姓先过河”就是对党的宗旨的践行,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

(二)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群众纪律,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就要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956年11月17日,邓小平同志在接见国际青年代表团时,对他们提出的“中国共产党员的含义是什么”这一问题,做了这样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员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他的目的是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

邓小平的话深刻地揭示了共产党人的人生价值观的核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抑或未来,都应该也必须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的人生最高追求。

中国共产党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这种代表的人民性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必然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

从根本上来讲,中国共产党是为了适应广大劳苦大众翻身解放过上幸福生活的需要而诞生的。这也是党的存在和奋斗的全部意义,也是党的初心。既然这是党的存在和奋斗的全部意义,是党的初心,那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李先念,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心中始终装着人民群众,把人民的冷暖始终放在心上。

湖北武汉的李次民先生曾经在2012年4月19日的《快乐老年报》上发表过一篇回忆李先念同志的文章。文章说:

“李先念是湖北红安人。我曾两次跟着李先念到过红安。1964年4月,他在武汉主持召开中南地区财经工作会议后,回到红安老家,挨家挨户问寒问暖。当他看到一个革命老战士的遗孀,吃的饭是白菜加点儿玉米粉时,话都说不出来,走出厨房自责道:‘老百姓生活这么苦,我有责任啊!”

“晚上回到县城招待所看到餐桌上摆着五菜一汤,盛着鸡鸭鱼肉,李先念顿时板着面孔,批评准备陪他进餐的县委书记和正副县长,说:‘办这么多菜招待我,我能忍心吃吗?’他叹了口气,接着说:‘刚才你们随我到了乡下,老百姓过着怎样的日子啊?我很难过和不安。希望大家不要老坐在办公室发号施令,要经常下去走走看看,一定要为老百姓多办实事!”

“那些菜,李先念没有动,而是让炊事员给他下了一碗清汤面吃了。”

在纪念李先念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讲过这样一段话:“李先念同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表示‘一个共产党员,一个革命家,必须永远保持革命热情和奋斗精神,把为人民服务,把改造客观世界,当成自己的天职和应尽的义务’。”他号召全党同志,要“学习李先念同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精神”。

(三)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要求党员干部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

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就要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为民谋利、为民尽责。

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心中就要装着人民群众,把人民的安危冷暖记在心头;就要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其一言一行都要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湖北省建始县龙坪乡店子坪村党支部书记王光国就是一位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的人。

王光国所在的龙坪乡店子坪村,四面环山,悬崖林立。村民们外出要攀岩越岭,交通很是不便。

王光国同志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之后,决定带领群众绝壁凿路,将天堑变通途,改变家乡一穷二白的面貌。

为了打通横亘在村前的悬崖峭壁,6年间,他发扬愚公移山精神,带领村民在悬岩上腰系绳索像荡秋千一样一锤一锤打炮眼儿,如蚂蚁啃骨头一样一铲一镐撬石块,喝山泉水解渴,吃烤土豆充饥,早出晚归,年复一年,累计投义务工3.5万多人次,开挖土石2.2万余方,终于凿出一条长2.5公里的毛公路。

为修路,他还将自家卖猪攒下的几万元钱全部垫了进去。他也因之而被人们称为“愚公支书”。1

  1.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预备人选先进事迹》,新华网,2011年5月16日。

三、遵守群众纪律,必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这是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

党员干部遵守群众纪律,一定要牢记密切联系群众这一我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千万不能脱离人民群众,脱离人民群众,就会出现最大危险。

(一)必须坚持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人民群众是我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性力量,也是我党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没有人民群众的参加,我们就不可能有强大的党的队伍;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就不可能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胜利。

人民群众的实践是我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源泉,实践也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和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标准。然而,实践只能是社会的实践,人民群众的实践。

人民群众既是实践的主体,又是认识的主体。正确地认识世界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事业,不是哪一个人能够独立完成的。正是本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这一基本观点,群众路线成了我党根本的政治路线和根本的组织路线,成了我党的一种重要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事实说明,我们以往取得的任何成就,都是人民群众智慧和实践的结晶,都是人民群众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

如今我党肩负着率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艰巨任务,更加需要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为此,党员干部要相信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是我们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根本工作路线。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将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路线。党的二大通过的决议,要求党的一切运动必须深入到群众当中去。

1929年9月,周恩来主持起草的《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专节论述了红军与群众的关系,要求红军革命运动“不要由红军单独去干”,而“要经过群众路线”。

1943年6月,毛泽东同志在为中共中央所写的决定中,科学地、全面地论述了群众路线的内容和实施步骤,他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

正是因为我党坚持了群众路线,使得我党团结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新中国。而在当前,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对于我们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依然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我党经过长期执政,一些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的倾向有所滋长。他们高高在上,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对群众的疾苦视而不见,对群众的呼声充耳不闻;他们骄傲、专横、鲁莽、自作聪明,有事不同群众商量,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为了自己的威信而坚持错误。这种状况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了很大的损失。正像2014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所指出的:“现在,脱离群众的现象在某些方面比10年前、20年前、30年前更突出了。问题出在哪儿?不能不引起我们沉思!我看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了,对群众的感情变化了,作风问题突出了。如果群众观点丢掉了,群众立场站歪了,群众路线走偏了,群众眼里就没有你。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提出了一个理论,说当公权力失去公信力时,无论发表什么言论、无论做什么事,社会都会给以负面评价。这就是‘塔西佗陷阱’。”

党员干部必须克服这种脱离群众的作风,坚持群众路线。这就是说,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党员干部应该记住邓小平同志的话:“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抛弃。全党同志,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常记住这一点,经常用这个标准检查自己的一切言行。”

(二)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党员干部遵守群众纪律,不仅要坚持尊重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还要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要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我们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们常讲:“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什么决定民心的向背呢?简单说来,一句话,利益、需求的得失,决定着民心的向背。

中国共产党发动农民群众起来闹革命的政治宣传口号,是“打土豪,分田地”。正是这“六个大字”, 唤起了中国广大的劳苦大众,他们在这种能得到实际利益的过程中,义无反顾地跟着中国共产党去浴血奋战,直到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

对此,马克思曾经深刻地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为人民谋利益,就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人民的疾苦急于一切、人民的呼声先于一切。如果不能为人民谋利益,就将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与追随。罗马尼亚共产党总书记齐奥塞斯库倒台的事实就证明了这一点。

在齐奥塞斯库倒台之前,罗马尼亚连续七个年头,冬季居民供暖每天不超过 4个小时。1989年冬季,罗马尼亚每个居民每日只配给300克面包,一个月一斤肉,200克乳酪,一磅食用油,一公斤糖。在很多地区连这些供应也不能保证。

齐奥塞斯库夫妇在逃亡的路上,曾经问一位工人:“你们为什么要推翻我们?”那位工人告诉他:“因为一没有面包,二没有暖气。”

齐奥塞斯库之所以倒台,原因有多种,但不能满足民众的需求,不能为民众谋利益,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三)尊重民权、顺应民意、维护民利

党员干部遵守群众纪律,密切联系群众,还要切实做到尊重民权、顺应民意、维护民利。这是遵守群众纪律,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之点。

尊重民权,就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顺应民意,就是要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在具体工作中,党员干部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

维护民利,就是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与民主政治权利。

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就要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人民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的难题,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人民群众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安居乐业。

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就要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维护民利,就要坚决遏制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在扶贫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这为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