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守自盗

听说中国也有法律,法律也是保障民权,制裁人们行为的那一套原理。可是吾辈愚民,所见不广,只觉那法律作怪只会向小百姓瞪眼发威,那些衮衮诸公,何尝把法律这小子放在眼里呢?哦,是了,我想起来了,墨子曾经有这么一句话:“窃国者侯,窃钩者诛”,使我恍然明白从古及今,中国一切的法律,都只限于约束小百姓;而衮衮诸公呢,那是特殊阶级,是孟轲所说的治人阶级,所以法在小民,刑在小民而皆不上衮衮诸公。因此失地万里的将军,涂炭人民的元帅,尽可以挟带金宝美姬,逍遥于法外,当政诸公,连正眼都不敢向他望一望了!

中国法律的效用,既是如此这般,而今甚嚣尘上之“监守自盗”的案件,能不能绳之以法,以昭公允,我们也就可想而知了。崔振华女士究竟太相信正义了,谓予不信,且大睁着眼看吧!虽然某夫人,在挑选皮货时,被崔女士亲眼看见,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原是因为皮货不能久藏,所以衮衮诸公议决出卖,这一个监守自盗的嫌疑,就这样轻描淡写的有了交代。此外如古字书画籍等,也不是永远不坏的东西,当然也可以那一天随他们的高兴出卖了,但这些有时间性的皮货与字书画籍等,既不能保存于公共场所,却偏能保存于私人箱箧中,岂不令人费解?又岂是买皮货和字画的人,算盘不精吗?而且既是公决出卖,尽可大大方方,为什么要那么门禁森严,玩得那么神秘呢?

哈哈!神秘的中国法律,神秘的中国政治,更神秘的是衮衮诸公的心肠,吾辈愚民只有向此神秘之神,神秘的膜拜了,尚何言哉!尚何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