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尕豆妹与马五哥》

叙事长诗《尕豆妹与马五哥》主要流传于宁夏、青海、甘肃的回族地区。长诗取材于清代光绪七年(1881)发生于今甘肃省临夏县莫泥沟多木寺的一个真实故事。十八岁的回族姑娘尕豆妹爱上了青年长工马五哥,而她却又被地主马七五娶为其儿子尕西木的童养媳。尕豆妹与马五哥没有屈服于以马七五为代表的封建宗法势力的淫威。在一次幽会中惊醒了尕西木,马五哥失手打死了他。结果,尕豆妹与马五哥双双被告到官府,在华林山被杀害。

长诗通篇采用回族民歌“花儿”体的联唱形式,二句一段。常常借用当地人所熟悉的日常事物、人物作比喻,通俗形象、朴质无华而感情真挚,真切细腻地刻画出了人物的性格特征及其内心世界,近百年以来,《尕豆妹与马五哥》成为活跃在甘肃、宁夏、青海三省广大回、汉人民口头的一首著名的叙事长诗。

1949年以前,《尕豆妹与马五哥》就已被搜集整理出版。1966年出版了根据不同文本重新整理的版本,含“序歌”和十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