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小狗的自述
嗨,大家认识我吗?我叫派克。不过,不认识我不要紧,说起我的主人, 你就得翘大拇指,他可是咱们的市长先生啊。
记得我刚到主人家时,主人还是一个小科长,就为我的到来问题,主人还同他夫人大闹一通呢。因为对当时他们家来说,添了我这个挑食的家伙, 他们就得降低伙食标准。不过,由于主人的据理力争,我终于留了下来。可我还是得夹着尾巴做人,对于饭菜里那少得可怜的荤腥,我就不敢再挑了, 而且有时盼得还可怜巴巴的呢。
自从主人升了经理,我当然也就提高了待遇。那些馒头米饭我早就不屑一顾了,就是面包肉骨头还得看我有没有兴趣。我的早餐是一碗牛奶加一根火腿、一个茶叶蛋,午饭是两个汉堡和两块三明治,晚上我要吃上半斤精制的里脊肉。
记得我刚来时,我的住处是卫生间的一个角落里的破筐子,冬天至多再铺上几块破棉花。现在我的起居室也换成了一间小小的婴儿室,可真舒服!告诉你,不管你是谁,想要找我的主人办什么事,可别忘了我呀。您说
我狗仗人势也好,说我狗眼看人低也行,反正没有我这一关,您别想见着我的主人面。不是我自夸,您是什么人休想逃过我雪亮的狗眼。我可不像别的狗那样以貌取人,那就太笨了,我自己有一套好办法:那些来求我主人办事的,不管他是什么身份,来的时候肯定是贼头贼脑,点头哈腰的,这种人我的主人最欢迎;当然,有时,主人的乡下亲戚也会来 “蹭油”,我会毫不客气张牙舞爪地把他们赶走,从窗户看到这一幕的主人会很满意地拍拍我的脑袋,赏给我一些好吃的;最重要的是,对于那些微服出巡的主人的上司,我从来不会看走眼,因为他们总是不卑不亢的,没有一般人那样低声下气。那次,王市长穿了一身中山装来,我一眼就看出他的来头不一般,于是我把他领进了主人专门建的一个应付上面检查的客厅。里面的地板是水磨石的,电视是黑白的,洗衣机是单缸的,家具是老式的。第二天,主人清廉的事迹就见报了,喜得主人抱着我乐了好半天。
在我和主人的共同努力下,主人这次一下当上了咱们市的市长。我现在的生活真是无狗能比了,女主人早就辞了工作,专职伺侯我。早上带我去遛弯,吃完早饭后,她给我洗个暖烘烘的热水澡,再用吹风机把我的长毛吹干, 还不忘喷上法国香水。然后,叫上司机小刘,我们俩赴宴去。那些饭店我们还得看够不够档次,星少了我们才不屑去呢。在那些宴会上,我可吃香了, 谁不夸我长得漂亮、可爱,哪个不抱我好半天不放,哪个不识相的敢不拍我的马屁,小心你的饭碗。
好日子没过多久,主人的脸哭丧下来了,女主人再也没心思伺候我了, 他们还时不时地把我的饭都给忘了。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主人这几天老做恶梦,常会在半夜大喊一声“我没有”。他还整天唠叨什么“整顿”呀,“清查”呀,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肯定挺不好的,弄得我老饿肚子,宴会更是吃不上了。
都说“墙倒众人推”,现在我出门也得夹着尾巴,那些从前夸我长得漂亮可爱的人,现在不是横眉立眼地骂我,就是狠狠地踢上我一脚,我犯了什么错?
唉,现在我流浪街头了,听别人说主人是“进去了”,他夫人整天跟他
闹离婚呢,谁还顾得上我呀?在饿了一天之后,我偷吃了厨房的半篮鸡蛋, 给女主人狠狠地打了出来。
我已经饿得皮包骨头,头昏眼花了,浑身也是脏兮兮的。哪天运气好的话,还能从垃圾桶里找些好吃的,要不就只能饿肚子。今天我晃到了一家饭店门口,还没等我跨上阶梯,那个眼尖的服务小姐早把我一脚踢得打了三个滚儿,以前她老夸我是娇滴滴的小姑娘,还老爱往我头上戴一朵花;可现在我派克还是以前的派克,人们对我的态度怎么一下子全变了,我真的弄不明白。
我只好摇摇晃晃地撑起身子,去向那些好心的人们讨点东西,我饿了三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