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奥运会的观众、裁判员、运动员

古代奥运会的观众主要是来自希腊各地的具有公民身份的希腊人。但到了后期,也有非希腊血统的异族观众前来参观奥运会。不过在当时,奴隶是无权观赏奥运会比赛的。古代奥运会上的观众通常坐在山坡上或用三合土建造的观众席上观看比赛。他们须遵守规定的有关制度。

另外,古代奥运会还规定,女子是不能进入比赛场参观或参加比赛的。否则要受法律的制裁,甚至处以死刑。据说,这样严格规定的原因一是因为古代奥运会比赛要求运动员赤身裸体地参加,女子观看会有伤风化。二是由于古代奥运会原系宗教祭典的内容之一,体育比赛与祭祀活动关联,妇女进入赛场会亵渎神灵。所以古代奥运会上的观众席可谓清一色的男人世界。

尽管如此,在古代奥运会的历史上,也有过突破这一禁令的事例。在公元前 396 年举行的第九十六届奥运会上,有一个名叫卡莉帕捷里娅的妇女, 为了观看儿子参加比赛,女扮男装,偷偷地混入比赛会场为儿子暗暗加油。当她看到儿子经过艰苦的激烈拼搏而夺得拳击比赛的冠军时,欣喜若狂,激动地跑上前去热烈地拥抱和亲吻自己的儿子。结果,暴露了她的女性身份, 当即遭到逮捕并被判处死刑。但后来考虑到她的父亲、丈夫和儿子在奥运会上都获得过冠军的光荣业绩,再加上长老们出面说情,她才破例地幸免一死。

奥运会在初始阶段只设一个裁判。第一个担任奥运会裁判的是特尔菲国王的伊费托斯。后来随着比赛项目的不断增多和规模的日益增大,大会的裁判逐渐增至十人。这十人都要在奥运会举办的前一年,从伊利斯城邦最有名望的贵族中间选出。他们与奥林匹亚宙斯神殿的专职祭司共同组成大会的仲裁委员会。

据史料记载,入选的奥运会裁判们必须于奥运会举办前十个月,在伊利斯城邦的裁判集训地进行严格的训练。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训练,他们便要在神坛前举行“就职宣誓”仪式。其后,便开始行使大会赋予他们的职责:即按照神的意志,祭神的程序,以认真、公正的准则行使其裁决大权、负责大会的组织工作。

这些裁判员的主要工作是审察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对奥运会前报到集训的运动员进行训练和运动道德方面的教育;在奥运会召开的前十一天,向希腊各城邦下达“神圣休战”的命令;在比赛期间履行比赛规则,严禁参赛者以各种卑鄙手段取胜等。在当时,裁判们享有很高的荣誉、被赋予极大的权利,他们甚至可以下令体罚或鞭苔竞赛中不遵守比赛规则的运动员。所以, 当那些身着紫色长袍、头戴月桂花冠、手执法鞭的裁判出现在竞技场上时,

人们无不敬畏和遵从。

古代奥运会的运动员是由各城邦在其预选赛中选拔出来的一流选手组成。按照当时的规定,参加古代奥运会的运动员首先必须是具有希腊血统的自由公民。他们在品行方面还必须端正,从未受过任何刑罚。而奴隶、战俘和异族人在原则上是无权参加的。另外,他们还必须得到裁判人员的证明, 要有十个月以上运动训练的经历,并在奥运会召开前在伊利斯城邦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正规训练后,方可参加。

这些对运动员参赛资格的规定是极为严格的。据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其名著《历史》中记载,马其顿王亚历山大曾经参加奥运会时,就因其血统问题而差点被逐出比赛场。后来他自己证明是希腊阿卡亚人后,主持比赛的仲裁才在最后确认了他的参赛资格。又如,叙古拉王希厄罗曾经备好了参加奥运会的马匹与战车,并事先修好了一幢准备庆祝胜利的“凯旋亭”。但在比赛开始前,他滥施暴政,残害民众的恶行和非希腊血统的真象被希腊政治家塞密斯拉阿斯当众揭穿,他因此而失去了比赛资格,他所修建的“凯旋亭”也被愤怒的人们给捣毁了。不过,在古代奥运会后期,特别是罗马人征服了希腊以后,这项规定逐渐就失去了效用。而事实上,在奥运会(如赛车, 赛马等项目)的比赛中,没有自由公民身份的奴隶也是允许代表主人参加比赛的。因为奴隶主们认为,奴隶与马匹和战车一样,只不过是会说话的工具而已。

女子在当时的社会地位是极为低下的,他们也不允许参加奥运会的比赛。但据史料记载,也有个别女子参加过古代奥运会的赛车和战车比赛,并夺得过这一比赛的冠军。不过,古希腊人参加奥运会时大多携家带口而来, 在男子参加或观看奥运会比赛时,女子便在阿尔菲斯河岸举行她们自己的比赛项目——赛马和赛车。这一比赛的优胜者可得到一匹马的奖赏。另外,在奥运会的所有男子比赛项目进行完毕以后,在奥林匹亚竞技场还单独为女子举办一个项目的比赛——赛跑。这一比赛按年龄分为三组进行,比赛的优胜者可获得橄榄花环,并能得到一张自己的画像。

参加古代奥运会的运动员经过集训、考试和资格审查之后,还必须于运动会开幕的前夕集合点名,接受公众对其参赛资格的最后审查。如能通过, 就履行赛前的最后一项手续——向宙斯神宣誓:保证以公正、纯洁和诚信的态度参加比赛,决不以任何不正当的方式取胜;如有违背,甘愿受神惩罚。当运动员取得了参赛资格后,就不允许再退出即将举行的比赛。否则,将会被处以罚金,并受到人们的谴责。第二百零一届古代奥运会时,一位来自亚历山大城的运动员塞拉披翁被批准参加角斗比赛。但当他听说自己的对手技艺超群、勇猛过人时,便于比赛前偷偷溜出了赛场。结果被判以罚金,并用这笔罚款铸造了一尊“宙斯铜像”,以敬告那些怯懦胆小,临阵脱逃的选手。

古代奥运会上的运动员,根据其年龄可以分为少年选手和成年选手两类。十七岁至二十岁的运动员属于少年级,二十岁以上者属成年级。鉴于少年选手还未发育健全,一般不允许他们参加成年级的比赛,否则成绩不予以承认。例如,一位名叫罗德斯的少年运动员曾参加了成人级的比赛,并取得了优胜。但由于他违犯了大会的规定,赛后被取消了比赛资格,并收回了奖品。不过,当时对少年选手的这种限制并不是很死的,那些发育健全、勇力过人的少年选手经裁判批准以后,也是可以参加成年级的比赛。例如,第九十六届奥运会上,伊利斯城邦的少年运动员卡西斯经裁判批准后参加了成年

组的比赛。他果然身手不凡、膂力过人,战胜了所有的成年运动员,获得了奥运会荣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