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十大军事原则?

1947 年 12 月 25 日,毛泽东在党中央召开的会议上作了《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报告中提出了著名的十大军事原则,其内容如下:

(1)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2)先取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广大乡村,后取大城市。(3)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 不以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为主要目标。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的结果,往往需要反复多次才能最后地保守或夺取之。(4)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两倍、三倍、四倍、有时甚至是五倍或六倍于敌之兵力), 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在特殊情况下,则采用给敌以歼灭性打击的方法,即集中全力打敌正面及其一翼或两翼,求达歼灭其一部、击溃其另一部的目的,以便我荤能够迅速转移兵力歼击他部敌军。力求避免打那种得不偿失的、或得失相当的消耗战。这样,在全体上,我们是劣势(就数量来说),但在每一个局部上,在每一个具体战役上,我们是绝对的优势, 这就保证了战役的胜利。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就将在全体上转变为优势, 直到歼灭一切敌人。

  1. 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每战都应力求有准备,力求在敌我条件对比下有胜利的把握。

  2. 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即在短期内不休息地接连打几仗)的作风。

  3. 力求在运动中歼灭敌人。同时,注重阵地攻击战术,夺取敌人的据点和城市。(8)在攻城问题上,一切敌人守备薄弱的据点和城市,坚决夺取之,一切敌人有中等程度的守备、而环境又许可加以夺取的据点和城市,相机夺取之。一切敌人守备强固的据点和城市,则等候条件成熟时然后夺取之。

(9)以俘获敌人的全部武器和大部人员,补充自己。我军人力物力的来源, 主要在前线。(10)善于利用两个战役之间的间隙,休息和整训部队。休整的时间,一般地不要过长,尽可能不使敌人获得喘息的时间。

十大军事原则,是我军长期作战经验尤其是进入解放战争后的作战经验的完整总结,是毛泽东关于战争指导原则尤其是战略进攻指导原则的集中概括。我军运用十大军事原则,取得了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其基本精神至今仍具有指导作用。然而十大军事原则在今后的运用,应该根据今后战争的实际情况,加以补充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