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德巴赫猜想”的由来

18 世纪,法国数学家哥德巴赫在研究自然数时,发现很多偶数都有一个共同的性质,可以表示为两个素奇数的和。如 6=3+3,8=3+5,10=5+5 等等。于是,他根据这样的规律,提出了一个猜想;是不是任何一个比 4 大的偶数都能表示为两个素奇数的和呢?后来,人们就把这个猜想称为“哥德巴赫猜想”:1924 年,拉德马哈尔证明了(7+7);1932 年,爱斯尔曼证明了(6+6); 1938 年,布赫斯塔勃证明了(5+5);接着又在 1940 年证明了(4+4);1950 年,前苏联的维诺格拉多夫证明了(3+3);1948 年,匈牙利的兰思易证明了(1+6);1958 年,我国数学家王元证明了(2+8);1962 年,我国数学家潘承洞证明了(1+5);同年,王元、潘承洞又证明了(1+4);1965 年,布赫斯塔勃、维诺格多夫和比利时三位数学家证明了(1+3);1973 年,我国数学家陈景润证明了(1+2);至此,“哥德巴赫猜想”只剩下最后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