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英国贸易衰落和地租下降的主要原因

贸易衰落的两个主要原因是:禁令多,利息高。

贸易禁令是贸易衰落的原因。因为一切外国商品都是用本国商品交换得来的,所以禁止输入外国商品,就会妨碍人们制造和出口很多为了交换外国商品而生产的本国商品。制造和经营这些商品的工匠和商人失去了他们的贸易,而这些贸易所获得的、并且在其他商人之间花费的利润就丧失了。由于缺少这样的出口,本国货的价值下降,而地租也必然随着货物的价值下降。主张禁止外国商品的一般论据是,引进和消费这些外国货妨碍制造和消

费我们自己本国制造和发展的同类货物。因此,弗郎德勒的花边,法兰西的帽子、手套、丝绸,威斯特伐利亚的火腿等是被禁止的,因为认为这些东西妨碍英国的花边、手套、帽子、丝绸、火腿等的消费。但这是一个错误的理由,这一错误理由之所以产生,是由于没有考虑究竟是什么引起贸易的。不是身体的需要引起消费,很少的东西就能满足人体的需要。引起贸易的是精神的需要、时髦、对新奇事物和稀有物品的想望等。英国的花边、手套或丝绸一个人想买多少就可以买多少,因而他不再想买它们,而想花钱买威尼斯的针绣花边、杰斯明的手套或者法兰西的丝绸。他可能在不想吃英国火腿的时候却想吃威斯特伐利亚的火腿。所以,禁止外国商品并不必然会引起英国同类商品的更多的消费。

此外,外国人和英国人一样。具有相同的精神上的需要,他们想望新奇的事物,他们对英国衣服、帽子、手套和外国商品的评价比对他们本国产品的评价高,所以,虽然外国商品的使用或消费可能会减少同类英国商品的消费,但是制造的英国商品的数量不会减少。如果制造的数量相同,那么,它们在外国被消费掉比在本国被消费掉对国家的好处更大,因为国家可以收取和使用运费,大宗货物的运费可能成为全部价值的第四部分。

期望靠这样的禁令得到好处的特殊贸易往往失算,因为如果大多数商品的使用取决于流行的风尚,而风尚常常变化,那么,那些商品的使用就会停止。例如,假定有一条禁止藤椅的法律,但是,不能必然得出结论说,那些制造舖编织地毯的椅子的人会有较好的生意。因为采用木椅、皮椅或丝绸椅

(这些椅子在贵族中间已经使用,因为藤椅变得太便宜、太普通了)的风尚也许会流行起来,或者,他们可能干脆不用椅子,采用睡毯子的习惯。这是古代罗马人的习惯,土耳其人、波斯人和一切东方君主仍有这种习惯。

最后,如果查禁或禁止某些种类的货物能够证明,这对商人有好处,并且增加我国同类商品的消费,那么,它也会证明是国家的损失。因为贸易对国家的好处,是来自关税和来自使用很多人手的货物。所以,虽然禁止的办法可能增加本国同类商品的消费,但也会妨碍用来交换这些商品的其他商品

的运输,而其他商品支付更多的关税、运费,或者在制造中使用最多的人手。国家会因禁止而遭受损失。例如。经常用烟草或毛衣去换取威斯特伐利亚的火腿,那么,禁止的办法虽然会增加英国火腿的消费,却会使国家遭受损失。因为前者支付更多的运费和关税,后者使用更多的人手。按照这一标准,看来禁止一切未加工的货物,如生丝、原棉、亚麻等以及一切大宗货物如酒、油、水果等将是国家的损失,因为任何能够用于交换的东西,不可能比前者使用更少的人手或者比后者支付更多的运费。

如果收支平衡,或者一切外国货物都是用金银购买的,情况并不会发生变化,因为金银是外国商品,只支付很少的运费,只使用很少的人手从事制造,并且当初是用一些本国货物去交换而被带人英国的,并且为它们运来进行支付,必须为它们运走进行支付。确实,如果用我们的哗叽、呢绒或者布匹去交换未加工的货物,那将对国家更有利,因为在前者和后者的生产上人手的数量是不同的。

但是,一切从事贸易的国家都细心研究它们贸易的好处,并且知道用加工过的货物去换取未加工的货物所得利润的差额。所以,任何国家制定禁止一切外国货物(只有那些能够给它带来最大好处的货物可以幸免)的法律, 都会使其他国家也制定同样的法律,后果将是毁掉一切对外贸易。因为一切对外贸易的基础,来自每一国家本国商品同另一国家本国商品的交换。

结论是:引进外国货物会妨碍本国货物的制造和消费的情况是很少发生的;纠正这种不利情况的办法不是禁止那些货物,而是对它们征收重税,使它们总是比我们国家制造的货物昂贵。价格昂贵会妨碍对它们的一般消费, 使它们专供贵族使用,贵族可能因为这些商品昂贵而重视它们,也许,即使不进口外国商品,贵族也不会消费更多的英国商品。征收这样的赋税,君主的收入会增加。并且任何外国君主或政府都不能反对,因为各国政府享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征税的自由。贸易将继续是公开的和自由的,而商人享有他们的贸易利润,国家的多余的滞销货物将被运走,这将维持本国货物的价格和地租。

英国贸易衰落和地租下降的另一个原因是,英国的利息比荷兰和其他进行大规模贸易的地方的利息高,英国的利息是百分之六,荷兰是百分之三。因为与相同的港口进行同类货物贸易的一切商人,应该按照相同的利息进行贸易。

利息是买和卖的尺度。英国的利息比荷兰高,英国商人进行贸易有一个不利之处,因为他不可能与荷兰商人在同一港口,按同一价值出售同类货物。荷兰商人可以把值一百镑的货物卖一百零三镑,而英国商人必须把同类货物卖一百零六镑才能得到相同的本金和利息。

当托马斯·格雷汉爵士几乎是独家经营对西班牙的贸易,而上耳其公司独家经营对土耳共和其他一些地方的布匹销售的时候,虽然当时英国的利息是百分之八,利息的差额并不损害贸易。因为什么人独家经营对一个地方的贸易,他就可以随意给自己的货物规定价格。但是,现在贸易是分散的,几个国家都制造同类的工业品。荷兰和英国的商人都与同一些国家进行同类货物的贸易,因此,他们应该按同一利息(它是贸易的尺度)进行贸易。

此外,英国商人在他买的回头货方面也有同样的不利,因为荷兰商人买的同类的回头货可以低价出售。

由于利息的不同,荷兰已成为欧洲的这一地区各种货物的巨大仓库和货

栈,因为货物储存在荷兰比储存在英国便宜。

商人购买自己货物的时候不可能知道他将按什么价格出售这些货物,它们的价值取决于需要和数量之间的差额。虽然这是商人喜欢考察的最主要的事情,但是这取决于很多无法知道的情况。所以,如果丰富的货物使价格下跌,商人就把货物储存起来,直到货物销售殆尽,价格上升,但是英国商人由于处于不利地位,不可能把自己的货物储存起来,因为价格上升到可以支付费用和百分之六的利息之前,同类货物使会从荷兰运来,使价格下降,这是因为货物按百分之三的利息储存在那里,所以能够卖得便宜一些。

在英国,很多英国商人由于没有考虑到这一点而遭到失败,因为虽然他看提货单就能多少猜到这里进口的货物,因而不让自己的货物出手而等待价格上涨。但是;他不知道荷兰有多少存货,在价格高到足以支付仓库费和利息之前从荷兰运来同样货物的时候,他不能把自己的货物出售谋取利润。

所以,现在大部分英国贸易是由迅速的回头货所推动,根据每天印出的利率单进行买卖。依靠这一方法,英国的贸易是狭窄的和有限的,国王失掉了进口的收入,如果英国是欧洲的仓库的话。他本来会得到这些收入的。国家失掉了货运和海运所雇用的人手会产生出来的利润。

英国的利息很高是地租下降的原因;因为贸易被限制为迅速的回头货: 商人不能按照与荷兰相同的利息把外国货储存起来,他出口的本国货较少。丰富的本国财货使地租下降。因为生产财货的其余土地,也象财货的价格一样,必然会下降。

反之,如果利息率同荷兰的一样,是百分之三,那就会使地租较为稳定, 从而提高土地价值。百分之三的差额是如此之大,以致很多荷兰商人,他们住在荷兰,却在英国出售他们的货物。他们开出凭证,按英国利息投放出自己的货物,他们认为这比他们靠贸易所能得到的好处更大。

这会提高某些地产的地租,而使其他地产的地租保持不变。因为农场主必定会象商人一样算细帐,财货的利息和地租必定都会加以考虑。现在,如果农场主在他的农场上有三百镑财货,农场很容易出租,他能靠出租农场生活得很好,因为他现在付出的利息是百分之六,所以在利息是百分之三的时候,他可以使租金每年增加九镑,并且从农场得到同样的利润。而有些农场主具有同样的财货,却很难把农场租出去,在他们的帐上将有每年九镑的预付款以弥补少得的租金:因为虽然农场主在年底不再得到什么,但是在结帐的时候,必定会有九镑加进土地的价值,那是从财货的帐上转来的。如果利息是百分之三,那么英国就始终会有一个谷物和羊毛的仓库,那将对农场主有很大的好处,并且使农场主的租金更加确定。因为有丰收年和歉收年,农场主在大丰收年遭到失败的,比在歉收年恢复元气的要多。因为当价格很低的时候,收成并不能支付播种、耕耘和运往市场等的费用,当价格很高的时候,并不是在丰收年遭受损失的一切人都能得到收戍。现在,如果利息是百分之三的话,大丰收年的谷物和羊毛将会被购买和储存起来,以备歉收年出售。在丰收年进行的购买将会使价格不致跌得太低,而歉收年的出售将会防止价格升得太高,用这种办法就能最恰当不过地给谷物和羊毛规定一个适中的价格。农场主的财货和地租将会更加确定。

但是,现在荷兰是一个大谷仓。人们总是按百分之六的利息在英国储存任何数量的谷物,而人们始终能够随便购买按百分之三的利息在荷兰储存的谷物,并且能够又快又便宜地把谷物从荷兰运往英国的任何地方,就象谷物

是储存在英国一样。

第三,如果利息是百分之三,英国的土地就会值三十六年至四十年的收益,因为利息规定土地买卖的价格。利息的降低将不会改变其他商品的价值, 因为一切商品的价值来自它们的用途,它们的贵贱来自它们的丰富和短缺。利息的降低也不会使货币变得更短缺。因为如果法律不再允许利息超过百分之三,那么,靠利息为生的人必定按照这一利率放款,否则就得不到利息, 因为他们不可能放出贷款到任何别的地方以得到更大的好处。但是,如果认为利息的降低会使货币变得短缺,并且会损害想得到贷款的政府,那么,可以由条款规定,所有贷款给国王的人可以获得百分之六的利息,这样的好处会使所有的人都贷款给政府,而国王由于这一法律将节省百分之二。

这样一种法律造成的表面上的掼害,是减少靠利息为生的人的收入。但这不是全面的损害,因为在那些人当中,很多人既有土地又有货币,并且从二者的互有涨落中得到的是一样多。此外,他们当中很多人生活节俭,很多时间是住在他们的地产的范围内,所以并不需要利息,但啧有烦言。他们很长时间享有借款人的好处。因为土地只提供百分之四,而利息是百分之六, 新的债务是每年负债比农业债务价值所要支付的多百分之二。农业债务价值曾经毁灭了很多好的农场,并且吞没了很多英国古代贵族的地产。

摩西这个聪明的法律制定者,他认为分配给犹太人的土地应该继续留在他们的家族中。他禁止犹太人支付利息,因为他清楚地知道那些必然成为他们近邻的泰尔商人将会依靠放债收利的办法最后得到他们的土地。很清楚, 这看来是有道理的。因为犹太人可能接受陌生人的利息,但不支付利息,因为接受利息,他们就能保有自己的地产。

法学家发明了恨定继承权,把地产保持在家族中。把利息降到百分之三将大大有助于使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因为地产的价值增加一倍,按照同样的支出比例去消费它,就需要增加一倍时间。

现在,当国家正在进行一场课税斗争的时候,提高土地的价值看来是最需要的。因为土地是必须用于支持和维持政府的资金,而税收的支付则比较少,比较容易,因为税收不会很重。因为按照二十年收益计算,一镑中的三先令现在是每人土地地产的一百三十三又二分之一。但是,如果土地价值增加=倍,那将是土地的二百二十六分之一,那就更容易提供了。

康帕内拉一百年前就考虑到法国广阔的土地,他说,如果这些土地以前在一个君主的统治下联合起来,那就能提供如此大量的收入,以致可以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整个欧洲。①

这一分析的影响可以从现在法国国王的意图看出来:因为英国是一个岛,土地数目不可能增加,所以看来绝对必需的是,应该提高土地价值,以保卫国家抵抗这样一个强大的力量。地产价值的提高将是对贵族们(他们的土地必然承担战争的重担)的补偿。这是政府的资金和对政府的支持,对整个国家有极大的好处,而它更加伟大的地方在于,它不扰乱、减少或改变其他任何东西的价值。

① 《西斑牙修道院的康帕内拉》,新版,前言中向读者指出作了增订(阿姆斯特丹,1653 年),见第 24

章(高卢),第 18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