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出一番事业来

——吴海燕

沙滩排球同个人电脑一样,也是那些在加州阳光下优哉游哉的人创造出来的,而且一问世便大受欢迎,不需推广便大行其道。起先是他们在圣莫尼卡、圣巴巴拉、圣迭戈的海滩上,玩一种原本为体态臃肿得无法打篮球的生意人设计的游戏,然后渐渐把它改进为:每一边有两个人,既有开派对的气氛,又有紧张的快节奏。至于球员以身材健美著称,球衣紧身而鲜丽炫目,则是直接因该运动的特质而致。

自从第一场比赛在六十九年前举行之后,今天沙滩排球已经成了一盘大生意,不仅球赛吸引成千上万的球迷,得胜的球手亦可获丰厚的奖金。一九九六年,沙滩排球成为奥林匹克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而且是门票最早售罄的项目之一。这项运动有严格的规则,但还是有很多人喜欢玩,就因为玩起来乐趣无穷。

能激发创意的事物很多,其中极重要的一种却常常为人忽视:玩乐所产生的力量——即我们做某些事情只是为了从中得到乐趣,追求克服挑战所带来的愉悦。玩乐虽为人类进步的源泉,却与我称作“抑制论”的理念是背道而驰的,后者将崇尚克己尽责的清教徒伦理视为科学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动力。

抑制论立基于一系列的二元对立:工作与玩乐对立,成果与欢愉对立,劳动与乐趣对立。在一个充斥此类苛刻抉择的世界里,政治、企业、宗教界都有专门人员负责强迫或哄诱缺乏纪律的大众,要大众做好必须做却毫无乐趣的角色。这些专门人员称为“技术管理专家”,倒像是没有他们领导,文明就会崩溃。

沙滩排球带来种种无可预测的机会,想不到的致富途径,以及遍及全世界的热潮,因此对于技术管理专家来说,沙滩排球不啻是一场噩梦。但是,由技术管理专家治理的社会,便是由遵守秩序的懒人所组成的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创新或发明的。要创新,就要有另一种不同的精神。

玩乐并不仅仅事关游戏。不错,玩乐确是沙滩排球的起源,但也是艺术、科学、仪式行为的起源;它与工作或严肃并非对立,因为它也可以包括这两者。

荷兰历史学家约翰·休桑加曾写道:“我们很难找到比达文西或米盖兰基罗更严谨的脑袋。然而文艺复兴时期的整个精神层面其实出自玩乐的态度。”

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发明了玩乐的新规则和新游戏,例如透视和光线的窍门,节奏和韵律的结构,戏剧和隐喻之运用。由此产生非常了不起的创作。

玩乐的精神引导我们去实验,尝试新的组合,去冒险——有时会导致惊人的成就。但创新本来就不像技术管理专家所以为那样可以预测或预定。要创新,首先必须有意念;要有新意念,首先必须有得玩乐。

一九七三年,丹恩·林奇刚刚履新,担任SRI国际人工智能集团的电脑实验室主管。他负责让各种各样奇怪的外围设备机器人、激光仪、古怪的装置等——相互对话,以及与实验室主电脑对话。

他忆述:“有一天,我见到机器人‘晃晃’堵住了我办公室的门口。那是实验室某个同事写了个程式指令它那样做的,他自己则在门外咯咯笑。我必须马上思考怎样指令‘晃晃’走开,而不是把墙拆掉。那一次真好玩。”

“好玩”是林奇口中常讲的一个词。他现在是“网路现金”公司董事长,该公司专做网上转帐所需的“数码货币”。

互联网络上“Yahoo!”网站的创建者是几位爱到处“闲逛”的研究院学生。创始人之一杨致远说:“我们当初为网上所有的信息编制索引,纯粹是为了好玩。”他们在玩乐中无意间开拓出辽阔的市场。

五千年前的石器时代,瑞士洼地的妇女很穷,却在她们的织物中织上多种颜色的复杂图案,还用果核来装饰布料。即使是在只能维持最基本生计的经济里,甚至在最困难的时候,人类不仅需要实用的东西(在这里指朴素的、没有装饰的布)还需要让想像力获得满足。我们需要学习,需要考验自我,需要发明新的花样。

科学史学家塞里尔·史密斯说:“从历史上来看,有用的材料、机器或方法几乎总是最先出现在装饰艺术品中,并不是为了实用目的而发明出来。”史密斯发现了冶金术的起源:铸造模子是为了制作小雕像,锻接是为了把雕塑的各部分连接起来,合铸金属是为了创造有趣的颜色花纹。玩乐是一种不带实际目的的动力,却从中生出如此实际的用途。

要文明进步而且活力澎湃,须依靠一些特殊的人,也就是以工作为玩乐的人。他们全身投入,反复试验,不断摸索,既创新也求变,成为进步的源泉。

反观技术管理专家的治理之道要求的是秩序,要的是按照指令行事、规避创新的懒人——那种人不敢面对考验,也不敢提出挑战。

其实,企业界有一段时间确实是奖励懒人的:流水作业线上的工人即使能发现更好的方法,也乐于服从所谓的“最佳模式”。

但这种奖励制度已经崩溃了,一部分原因是:在竞争压力下,各种工作都需要广泛的知识,另一部分原因是在富足的社会里,一般人期望从工作中不仅得到金钱,也得到享受。以“艾姆斯氏试验”——这是探测癌症病因非常有用的方法——的发明者布鲁士·艾姆斯为例,他是在细菌中而不是在老鼠身上测试可疑化学物质的,令其他研究者大感意外。他说:“谁会想到细菌可以用来进行与人类癌症有关的研究?这种念头不符合人类的思维。”

当年艾姆斯开始研究这种试验的时候,他甚至并不是在从事他的主要工作。他当时只是在“兼营副业”,藉以自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