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边事安排

张居正一直关注北边形势,按他的说法:“仆十余年来经营蓟事,心力俱竭。”③他虽然说过,兵不多,食不足,将帅不得其人,都不足患,但对此三者,却无不予以注意,无不下力解决。

先说足边足食。张居正认为,当务之急,不是要减兵,而是要足边。他说:“天生五财,民并用之,谁能去兵?孔子称必不得已而去。今之时非有甚不得已也。乃不务为足兵,而务为去兵,则唐之季世是矣。”但足兵不应当是盲目的,“足食乃足兵之本”①。张居正在给顺天巡抚的一封信中反对盲目增兵:“贵镇清查虚饷万有余人,数十年宿蠹一朝剔去。司国计者,方且啧啧称羡,乃闻近日又欲募卒补伍,是以弊易弊也。且南兵工食在常额之外, 方患无以给之,赖此补数,似不必更招浮淫以滋冗滥也。”②足食当然不能只靠清查虚饷,关键还在于恢复屯政。兴屯政则食足,食足则兵足,这是张居正解决足边足食的策略思想。“如欲足边,则舍屯种莫繇焉,诚使边政之地, 万亩皆兴,三时不害,但令野无旷土,切勿与小民争利,则远方失业之人皆将襁负而至。家自为战,人自为守,不求兵而兵足矣”。他还认为,这些话“在往时诚不暇,今则其时矣”③。

再说选择边臣。万历五年(1577),调顺天巡抚王一鹗至宣府,以原应天巡抚陈道基抚顺天。张居正认为:“宣蓟唇齿之势,异时两镇视如秦越。虏祸中于蓟则宣人安枕,虽得虏情不以实告。今移公于宣者,所以为蓟也, 乃陈公又仆素所援用者,其人达于事理,不吐不茹,萧规曹随,必获同心之济,故用陈公,则公虽去,犹未去也。”④一人之调之用,都要躬亲,都要三思,可见其对边务的关注。

在西边,先后以“勋著边陲”的王崇古、“才略明谋”的方逢时以及出于高拱门下的吴兑为总督。王崇古首先提出封贡,得到高拱、张居正的支持, 张居正起的作用或许更大。“昨年虏孙之降,举朝骇惧,以为不可纳。仆曰: 纳之而索吾叛人,可尽得也。”①如果高拱主议,在他罢官后,张居正应不会大加渲染。方逢时当时任大同巡抚,吴兑任宣府巡抚,以两人总制一方,是因为他们都曾参与了封贡事,且能坚持封贡的方针。一段时间里,宣、大一线得以安宁。

万历七年(1579),俺答西攻瓦剌,被击败。②此行的作用是进一步沟通乌斯藏与内地的联系。乌斯藏僧锁南坚错称活佛,在俺答劝说下,致书张居正,表达了通贡的愿望。俺答也接受活佛作善戒杀的教导,准备东还。张居正发现,俺答与西僧“向风慕义,交臂请贡”,是一个极好的机会。“自此

③ 《张太岳文集》卷二九《答宣大王巡抚言蓟边要务》。

① 《张太岳文集》卷二三《答蓟镇总督王鉴川言边屯》。

② 《张太岳文集》卷二三《与蓟镇杨巡抚》。

③ 《答蓟镇总督王鉴川言边屯》。

④ 《张太岳文集》卷二九《答宣大王巡抚言蓟边要务》。

① 《张太岳文集》卷二三《答两广殷石汀论平古田事》。

② 《明史》卷三三一《西域三》。

虏款必当益坚,边患可以永息”③。在他主持下,许西僧通贡之请。自此,西方只知奉此僧,而内地也开始知道有活佛。在中国民族关系史上,这是有重要意义的事件。

在蓟、辽一线,有两员著名的大将,一是张居正极为器重、着力庇护的名将戚继光,另一是镇辽二十二年的总兵官李成梁。李成梁英毅骁健,有大将才,因军功由参将升至总兵。万历七年(1579),朝廷议加李成梁爵位,张居正说:“李成梁屡立战功,忠勇大节为一时诸将之冠。加以显秩,良不为过。况系流爵,非世袭者,因以鼓将士敌忾之气,作人臣任事之患,亦振兴边事之一机也。”①李成梁被封宁远伯。他感激张居正,派人送以馈金,张居正拒绝接受,说:“尔主以百战得以勋,我受其金,是得罪高皇帝也。”②张居正不但善于选择边方人材,而且亲自制定大的方略,许西番通贡即

是一例。再如,东部鞑靼土蛮因垂涎王号,屡次进犯,以要挟求封。“辽东将士久苦征战,一闻虏言,遂有和戎之望。”③张居正坚决不准东部鞑靼款贡。他认为,“东虏”与“西番”不同,“非有平生恳款之素”,“非有执叛谢过之诚”,而“侵盗我内地,虔刘我人民”,如同意其要求,岂非“畏于彼而曲徇之?”再说,“西虏以求之恳而后得之,故每自挟以为重,今若轻许于东,则彼亦将忽而狎视之,他日且别有请乞,以厚要于我。召衅渝盟必自此始。是威亵于东而惠竭于西也”。由此看来,“宜故难之以深钓其欲,而益坚西虏之心”。若“东虏不得西虏之助,则嫌隙愈构,而其势益孤。而吾以全力剔之,纵彼侵盗,必不能为大患”。这样树德于西,耀武于东,“计无便于此者”④。这篇深谋远虑的文字中包含着两个要点:其一,不受要挟, 不作城下之盟;其二,对边方少数民族分而治之。万历五年(1577),土蛮入犯锦州,督抚果然遵从张居正的意见,提出只可羁虏不可媚虏,不与东部鞑靼通贡。

张居正在一首视辽东捷报的诗中写了这样两句:“将军超距称雄略,制胜从来在庙谟。”⑤他名义上是在称颂皇帝,暗中恐怕很有几分自得。北边形势的稳定,在很大程度上确应归功于他的筹划。

③ 《张太岳文集》卷四三《番夷求贡疏》。

① 《明神宗实录》卷八七,万历七年五月丙辰。

②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六一《江陵柄政》。

③ 《明神宗实录》卷六三,万历五年六月丁卯。

④ 《张太岳文集》卷二九《与张心斋计不许东虏款贡》。

⑤ 《张太岳文集》卷一《辽左奏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