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一把手必须担负起反腐的领导责任

强调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项新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持续发力反腐倡廉,法纪约束日益强化,一批“苍蝇”“老虎”受到查处和追究。接连挖出的腐败案件既振奋人心,也说明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事实证明,不正之风和干部腐败并非一朝一夕形成,而是从“小疾病”长成“大毒瘤”。这与有关党委缺乏敢管敢抓的担当精神、没承担好主体责任有很大关系。各级党委应乘势而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就能形成人人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