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与管理的关系

目前对于保护与管理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主张:一种认为自然保护区最高的管理标准就是保护起来,禁止人类的经济利用,保证自然保护区的天然状态,避免任何形式的干扰,以便研究自然状态下物种生长、发育的规律,以及自然生态系统中食物链的网络结构、能流、物质流的数量变化;另外一种主张则是要维持保护对象的反馈和更新,为此既需对一部分地区严格封禁保持其天然状态,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又需要进行合理的人工干涉,使保护对象处于良好的或所希望的某种状态。我们把前者称为封禁式的保护,后者称为积极的保护。实际上这两种处理都是需要的。

需要进行人工干预的保护情况很多,特别是为了保持某些处于非顶极阶段的生态系统,和某些由于自然环境改变而使物种处于濒危状态时,为了保持这些生物种类和生态系统,更需进行人工干预。这种例子在世界范围内是很多的。例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国家公园所保护的巨杉,是古地质时期的孑遗植物,以其古老的年龄和巨大的体积著称于世,现在在它的林冠下生长出许多冷杉幼树,任其发展下去,则现存的零星分布的巨杉林有可能被冷杉所更替,要想维持现有巨杉林并能不断繁衍,就需要定期在林冠下进行火烧以消灭冷杉幼树,巨杉则因耐火性强而得以保存并获得良好的更新。

对于稀有动物的保护,有时也需要人工的管理,例如东非国家肯尼亚有的国家公园以保护野生动物著称于世。大象受到保护,数量剧增,毁坏大量树木和灌丛。因此肯尼亚自然资源和野生动物部于 1965 年 9 月宣布,决定杀

去 5000 头大象,以维持种群的生态平衡。

在一些为保留地质剖面及风景为目的的自然保护区中,人为的管理也是不可少的,例如中国四川省松潘县的黄龙寺,为保护钙质形成的天然梯田景观,需要不断有含二氧化碳的流水补充,使钙质定期地沉积成层,当发现水分减少时就需要人工疏通渠道,使得水分能继续由原地流淌,以保护这种天然景观。

有些自然保护区本身就包含人类合理地利用环境所形成的一些特有景观的范例,这样的自然保护区当然更脱离不了人类的管理,甚至包括继续采用传统的耕作。

在施加人工干预管理时,必须明确以加强对保护对象的管理为目标,其他那些即使从通常的习惯或感性的观念看似乎是“合理的”干扰,也必须十分审慎,并应力图避免。例如现在有些自然保护区开展绿化工作,引进了一些外来的速生树种,有的作为四旁绿化,有的甚至利用这些外来树种在保护区范围内大片造林;有些以湖泊为保护对象的保护区,在湖内放养各种非本地的鱼苗,而不了解其可能产生的生物学过程和生态学后果。不论管理者的意愿如何,这实际上是有意或无意地进行着一场危险性的赌博。当然有时也会带来一些“因祸得福”的后果,但对这种后果往往是很难预测的。所以在管理自然保护区时,是否需要进行人工干预和如何干预,都必须依其所保护的对象及其保护的目的而具体确定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