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械原子论
常量,或不变量,被认为是自然中一切变化的基础,是一切感官知觉可及的物体可变特性的自我同一媒质。它被称为实体。现在,这个自我同一的
① 见上引书,第 406—422 页。
本体是什么呢?要说明它需要些什么概念呢?每一种更准确的指称都只不过是对属性的再次陈述。因此,如果我们希望实体不应是那种无法直觉地表征、无法进一步规定的东西,希望它不要仅仅停留为一个公设——知识的最后止步点——,而应该成为说明某种东西的真正手段,那么,根本之点就在于要规定它的基本性质。因为很明显,其性质不为人所知的东西,对于说明是毫无用处的。而且,这些性质或属性,必须是不变的、恒定的、自我同一的—
—因为它们的作用是要表现实体的本性。这样,就清楚地表明了说明自然的方法和可能性。人们必须把可见实体的可变性质想象为是从原始基体中的那些不影响其基本属性的过程中产生的,而且可以归结为这一基体。而运动似乎就是一个满足这些要求的过程。但是运动着的基体有哪些基本特性或特质能看作是不变的呢?它们不可能是有形物体的可感觉的性质,因为这些性质都会变化。温暖流动的水冻成冰就变得又冷又硬;事物的色香味随着不同的感知条件而起变化。那么什么是保持不变的呢?希腊哲学家留基波和德漠克利特在被迫放弃了所有“主观的”感觉性质,就象红、热、甜等等之后,不得不把“充满或占据空间”当作留给物质的唯一性质。事实上,这一性质似乎是必然的剩余物了(因为在思想史的那个阶段,所考虑的只有图象式的东西),而且它对于图象式地解释不同物质的行为也似乎是可以胜任的。
做到这一点是靠了原子理论的帮助。这一理论就在于要假定实体或物体的广延实际上并不真的是完全充满着实体的连续的空间,它们是由非常小的不能再进一步分割的部分组成的。后面这样东西的根本性质在于“占据空间”。按照这一定义,两个物体不能同时占据同一空间——除非它们是同一的东西。换句话说,实体是“不可入的”。至于在这些完全充满物质——原子——的微小空间之间,则是虚空的空隙。对于轻而能渗水的物体,可以认为这些空隙较大;对于坚实沉重的物体则认为原子是紧紧挤在一起的。当然, 个别的原子相互之间在质的方面分不出区别,因为实体的本质——即充满或占据空间——对它们全体都是一样的。它们之间可能有的差别仅在于它们所占据的空间的大小和形状以及它们的位置和运动。德谟克利特认为,原子都有一些凹陷和凸起,还带着种种钩和环,从而它们能多少是牢固地联结在一起,并相聚成形而表现出气、液、硬、软等物体的特性——尽管结构物中的原子全部始终保持绝对的坚硬和不变的形状。
与此同时,从认识论的观点看来,这一原子的理论有一个优点,这个优点无论怎么评价也不算太高:它提供了一幅完全不存在任何质的差别的世界图象。所有自然中的质的差别都被大小、形状和运动的差别所代替——换句话说,都被数值的、可想象的、量的测定所代替。这一点当然是对自然知识作任何一种数学构述的基本条件,并因此也是使用那样一些方法的基本条件,这些方法使物理学在研究实在的科学中上升到了最高的位置。因此,古代的原子理论有着非常高的目标,这种目标凭它所掌握的简单手段是不可能达到的。
当道尔顿把中世纪时实际上已被遗忘的原子论引进近代科学时,它是以相当谦虚的形式露面的。它并不宣称能从所有原子在质的方面相同这一假定推论出物质的所有性质——换句话说,它并不宣称物质的所有性质均能从仅仅一种物质的原子中派生出来。它当时只是满足于有多少“化学元素”就有多少种不同的物质——而在当时,这可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另一方面,这个新理论较之旧理论有一个极大的优点,那就是借助于它的假设,它能定量他
说明大量化学事实。简言之,它能引用经验事实来支持和证明原子论的真实性。
但是,对哲学发展来说,比这一物质的概念更为重要的是原子论随后在专门的物理问题上的应用。先是应用于所谓机械物质论,尤其是“气体分子运动论”上。和任何其他物质相比,气体的有规则行为要更为简单一些。它可以从下列假设在数值上很精确地演绎出来:这一假设是:气体由极小的微粒组成,每一微粒均按力学定律自由地运动着,并遵从惯性定律在空间画出直线的径迹直至与容器壁或与其他粒子碰撞。这一理论为热的本质提供了一种貌似有理的解释。它标志着一次相当大的进步。按照这一解释,气体的温度,(一般地说,任何物质的温度,)既不多也不少恰好就是这些粒子的平均“活动力”(或动能)。
为了使这一理论完整,必须给这些粒子(原子或分子)一种新的性质, 即完全弹性。这意味着在粒子与容器壁的相互碰撞中,一定不能有丝毫的动能损失——举例来说,微粒从器壁弹回时的速率必须正好等于它撞上器壁时的速率。但对这样一种机制的设想很自然会包含着困难。
在经验中我们没有遇到过完全弹性的物体,这是事实。但这一事实无关紧要。在原子理论中一定要作为假设来假定完全弹性体的存在。但是,碰撞的过程又该怎么来想象呢,弹性,仅仅存在于可以发生形变或畸变的物体或实体中。两个弹子球在相撞的顷刻稍稍变扁了一些,但随即再度恢复它们原来的形状。正是通过这一恢复,它们才被弹开了。对于原子碰撞的情况,如果假定,当它们的表面在某点相互碰到时,它们立即分开而没有任何形状的改变,那么,这一无限快的速度反向的不连续过程将意味着对力学定律的违背。但另一方面,如果同意原子发生压缩,那么原来的实体概念就得放弃了。因为如果同一实体,在形变的状态下比之未形变前充满较小的空间,那么它的基本性质就不再能用“占据空间”这一指称来表征了。因为对于实体占据空间时的紧密程度或密度必须给以附加的陈述。
而这就要引入一个关于实体的新的质的定义,而它对于弹性的说明不会有任何贡献。因为对于有形的物体,可压缩性与密度的不同均可由完全刚性的原子之间的间隙或空隙的减小来说明。但对于原子本身来说,这种说明是不可能的,因为原子是紧密无孔的。容易看到,为了想使原子理论完善,原子内部结构这一问题是回避不了的。只要认为实体就仅仅是占据空间,那么这一问题就总是引起矛盾。当然,如果在化学中,化学元素的实体真的被看作具有不可归并的不同性质,那么上述概念无论如何都是会被抛弃的。但是这种看法无疑地只是暂时的,而且下述信念,即随着知识的进步这些性质或特性的数目将会进一步减少,却从未被抛弃过。在此情况下,只要人们还在寻求机械的说明,矛盾就会变得突出。
这些困难本来是古代原子理论所固有的。举例来说,如果原子象德谟克利特所设想的那样配备着钩子,我们将有理由问:为什么这钩子不会折断? 我们能想象钩子的折断并问:是什么把钩子和原子的其余部分联在一起的? 为什么在概念上可以分割的结构物在物理上却不可分割呢?德谟克利特的原子看来好象其所有各个部分都是由无限大的力联接或绞合在一起的。而且, 即使允许谈论这样的力,它们将在原先的实体概念中引进一个会使这概念失效的外来要素。我们就这样到处遇到困难,要避免这些困难只有放弃旧的思路,寻求另外的途径。原子理论与物质概念,——这两个思想在它们到目前
为止所采用的形式下是不相容的——二者之中必须放弃其一。下面我们来考虑第二种可能性,即通过放弃实体仅仅是“占据空间”这一概念,力图对物质构造获得一种更令人满意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