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文学简史(上)

第一章 中世纪时期文学

法国通史上的所谓“中世纪”,指的是从公元 842 年《斯特拉斯堡盟约》签订时起,至公元 1515 年法王弗朗索瓦一世登基时止,这段为时达五、六百年之久的时间。中世纪时期的法国,正处在封建社会发展阶段。法国在封建化的过程中有两大特点:

  1. 进展的速度较快。

  2. 比较典型。

说它快,是因为到十二世纪时,法国的封建制度已进入其成熟阶段;说它典型,则在于法国在封建化的过程中,建立了一种“军事采邑制”,培植了一个中、小封建主阶层。正是在这个阶层的基础上,产生了“骑士制度”, 派生出一种“骑士精神”。

构成法国中世纪时期的文化要素来自三个方面: 1.高卢——罗马文化的遗风余韵。

  1. 基督教文明的滋润和洗礼。

  2. “蛮族”自身的民族文化基因和飞跃力。

这来自三个方面的文化要素,经过相互排斥、冲撞、融合等,最后以基督教为核心,产生了一种新的意识与秩序,规范人们的思想与行为,对当时的物质与精神予以全面支配,这就是中世纪时期法国文化的特点。中世纪时期的法国文学,便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