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音乐厅、歌剧院、电影院音响设计的主要问题——闭室的混响时间

前面我们已经讲过:同一个音乐声源,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即使是由同一个人去听,也是会有不同效果的。这主要是因为从房间周壁或其它物体产生反射的效果。那么,我们可以用一些什么样的量去描述这个环境条件的差别对听觉的影响呢?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也是历史最久、至今 0150 一直沿用的量,就是“混响时间”。

一个房间的混响时间是:声源停止发声后,声音的强度(声能密度)

降低为

1

10 6

即百万分之一,或衰减60dB(分贝)所需要的时间。一个房

间的混响时间越长,则“余音绕梁”越久,听起来声音越“厚实”或“浑浊”。混响是由于声音在房间内多次反射而形成的,因此,混响时间的长短与房间的大小、四壁或室内的吸声状况以及频率等有关。

不同用途的房屋要求不同的混响时间。混响时间太短,声音听起来很单薄、干瘪;混响时间过长,则又会使声音变得模糊、含混不清。比如,演奏管风琴的乐室,混响时间要求较长,以便更加发扬管风琴的和声丰满,低音浑厚、气势磅礴的特点。音乐厅的混响时间也要求稍长, 以使听众感到和谐、圆润。对于音乐试听室和音乐演播室,其混响时间比音乐厅要求短些,以对音乐源有个准确的评价。歌剧院的混响时间则要求再稍短些,因为要兼顾歌唱和对白。对于歌唱,混响时间要长些; 对于对白,混响时间长了字音就不清晰了。电影院则因为可以在制作电声时加入人工混响,所以房间的混响时间就可以更短一些。至于消声室, 则本来就要房间不反射声音,混响时间就趋于零。

不同大小的房间要求的混响时间也不同,房间容积大,要求混响时间大些,以减小“空空荡荡”的声音感受;房间小了,早期反射声对室内各处的影响大,能量强。因此混响时间可以短些,也能达到同样的听觉效果。

在同一间房间里,对于不同频率,混响时间是不同的。频率越低, 混响时间越长,这是因为物体对高频的吸收要比低频强些。

室内是不是坐了听众,混响时间也是不同的。满场的混响时间要低于空场的混响时间。这是因为每一位听众都是一个吸声体,场内吸声强, 反射声的能量就会减小,混响时间当然就短了。

由于混响的作用很重要,人们已经会用机械的方法制造人工混响。而目前主要是在电路上作文章。稍加调制,就可以得到各种不同的人工混响,而且是可以自由调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