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音乐的主观量

——音调、响度、音色和时值

我们已经介绍过作为声波一种的音乐及其客观物理量。但是音乐终究是一种艺术,是一种人们的审美感受。不管是作曲家、演奏家、指挥家或歌唱家以及欣赏音乐的听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感、思想和审美标准。一首乐曲,一首歌曲或一部音乐作品,都要通过有主观感觉的人的创作或表演,才能给欣赏者以艺术的享受。那么,这些表示音乐的客观量又是如何在人的感觉上得以体现呢?有哪些可以表达音乐的主观量?客观与主观之间又如何联系,有什么差别呢?

历史上,声学的奠基人之一、德国物理学家亥姆霍兹就曾提出过, 音调、响度和音色是音乐的三个主观量,在许多地方一直沿用至今。当然,其内涵是在不断发展的。音有一定高低。唱歌有高音、低音之分, 小提琴的声音比大提琴高,女人的声音比男人高。所以音调是一个主观量。一般来说,发声体的振动频率越高,人们听起来音调也越高;发声体的振动频率越低,人们听起音调就越低。音调(pitch)■也曾称作音高。

音乐上用音名来表示音调,即用 C、D、E、F、G、A、B 及升、降号来表示。如果表示不同的八度还有小字一组即 c1—b1,小字二组即 c2— b2,此外还有小字组,大字组⋯⋯等等。正对着钢琴钥匙孔的中间的一组音的音名是小字一组即 c1、d1、e1、f1、g1、a1、b1。中国的黄钟、大吕、太簇、应钟⋯⋯等是音名,同时也是律名。

凡是要合奏、合唱或制造可以同别的乐器合奏的乐器,都必须有一个共同的音调(高)标准,不然就合不到一起。

现在把 a1 的频率定为 440 赫兹,叫作国际标准音调,这是在 1934

年定下来的,称为第一国际音调。又在 1939 年重新确认。有些国家每天的广播中都播出这个标准音调。还有把 c1=256 赫兹作为标准音调的, 这叫作物理音调,目前已不多用。各指挥家或演奏家也可以自己确定音调标准,如有的钢琴演奏家愿意把 a1 定得高一些,如 a1=444。00 赫, 这样,整个琴的音就更明亮了。

频率与音调并不是严格按比例对应的。一般认为,频率每增高为 2 倍,音调听起来高一个八度。这仅仅在中频段里是这样。在高音部分, 听感偏低,即频率增加一倍,听起来不到高八度而偏低。于是,要把频率调高一些,以适应人的耳朵。低音段则听感偏高,于是需要把频率调低一些,这偏高和偏低在钢琴上最大会达到 30 至 40“音分”。钢琴上每相隔“半音”,相邻两键按等比分为 100 音分。音调有个单位叫“美”, 在音乐界一般不大熟悉也不大去用。

乐音听起来有一定的强弱,即音的响度,这是乐音的第二个主观量。音的能量越高,声强越大,听起来响度就越大。但是这两者也不是按比例一一对应的。例如,对于低音,同样的声强,听起来响度比较低,而在某个频率处,如 3k 赫兹附近,同样的响度声强最小,即这地方的听觉最灵敏。响度有个专门的单位叫“宋”,在音乐界也是不被常用的。

至于音色,那更是一种主观感觉了。从传统来讲,决定音色的因素主要是频谱,所以常常根据频谱模仿各种音色。但是实践表明,音的起

始和结尾时的瞬态情况,即“音头”和“音尾”,也同音色很有关系。例如,如果你把音头截掉,那就很难分辨出长笛还是小提琴。又如你把录音磁带倒过来放,当然频谱不会改变,但音色不同。音色不仅与频谱的组成,即基频、谐波和分音的数目、长短、相对强度,分音的不协和程度及瞬态有关,还与基频和谐波在听音区的位置有关,这是由于人耳对于各种频率的响度反应不同。音色也与听者距声源的距离有关,这是因为一个音中的各种成分的衰减不同。而且音色感与年龄、职业、本人的经历等有关。对于音色的客观基础是什么这一课题,一直被人们所研究。

综上所述,可以把音乐归结为四要素:即音调、响度、音色和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