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慎独慎初慎微,廉洁奉公

宋朝人包拯在《乞不用赃吏》上疏中云:“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包拯的意思是说,廉洁者,是民众的表率;贪腐者,是百姓的敌人。共产党员作为先锋队中的一员,必须清正廉洁,才能成为民众的表率。所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价值观是一种处理事情判断对错、做选择时取舍的标准。”为什么同样的外在客观条件,同样的制度体制,有的共产党员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有的党员却贪污腐化,走向犯罪的道路?说到底,是价值观的差异。

价值观是人的一种内心尺度,对人生道路的选择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一个人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选择什么样的工作态度,都是在一定的价值观的指导下进行的。换句话讲,价值观决定人的价值取向,决定人实现价值的行为方式。

革命志士方志敏就是一个有着正确价值观的共产党员。他说过:“为着阶级和民族的解放,为着党的事业的成功,我毫不稀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稀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宁愿吞嚼刺口的苞粟和菜根;不稀罕舒服柔软的钢丝床,宁愿睡在猪栏狗巢似的住所!”

他为什么“毫不稀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他为什么“不稀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宁愿吞嚼刺口的苞粟和菜根?他为什么“不稀罕舒服柔软的钢丝床”,宁愿睡在猪栏狗巢似的住所?因为他的价值观是为着阶级和民族的解放,为着党的事业的成功。

共产党员要保持清正廉洁,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党校2008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核心价值,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显而易见,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价值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要求共产党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

共产党员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心中就会始终装着人民。心中有人民,才能为人民着想,才能为人民服务。如果一个人心中只想着“孔方兄”,他只能是“为人民币服务”,不可能为人民服务,更谈不上全心全意了。

周恩来总理就是一个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心中就会始终装着人民的共产党人。陈毅同志这样评价他:“廉洁奉公,以正治国者,周恩来也。”

周恩来总理虽然身居高位,但他从来不为自己和亲属谋取半点私利,他也从不占公家的点滴便宜,哪怕是一束花都不行。

一天晚上,周总理举行宴会后,乘车返回时发现后窗前放着一束鲜花,便问司机怎么回事。司机回答说:“宴会结束时,看到服务员抱着许多从宴会桌上撤下来的鲜花,想起邓大姐很喜欢花,我就要了一束带回来了。”

周总理拿起那束鲜花看了看说:“公家的东西,不能随便要,随便拿。”然后他接着说,“今天太晚了,记住明天一定把花送还给饭店。”

1963年1月,周总理和邓颖超同志到苏州,看望陈云同志。当周总理离开时,接待人员搞了一些“苏式糖果”,准备送给周总理。

邓颖超同志立即叫随行人员付款。当总理知道是按成本收费时,就坚持按市场价把钱全部补上,并严肃地说:“我们是人民的勤务员,决不能搞特殊化。你们搞接待工作的同志,要牢记这一点啊!”

“公家的东西,不能随便要,随便拿。” “我们是人民的勤务员,决不能搞特殊化。”朴实的话语反映出周恩来总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正是他树立了这种正确的价值观,他才能“廉洁奉公,以正治国”。

(二)对名利要保持一颗平常心

武侠片《独孤九剑》中,有两句禅语式的诗:“谁能破名利,太虚任遨游。”这两句诗说得很深刻。谁要能突破“名利”这两个字,就可以任意遨游天地之间了。

为什么突破了“名利”二字,就能“太虚任遨游”?因为“无欲则刚”。林则徐的话给出了很好的答案。

然而,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名往。既如此,一个人要想淡泊虚名私利,不为五斗米折腰,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即使不容易,新时代最好的共产党员也应该做到。因为《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共产党员应该有追求,但这种追求,不是追求自己的虚名私利,而应该追求的是党和人民的事业。

当一个人追求的是党和人民的事业的时候,他就会视虚名私利为浮云,他的关注点只在党和人民的事业上。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个人的功名利禄不值一提,也根本不提,甚至是本应该得到的功名利禄,他也会“腾出大房住小屋”、“让衔又让位”。比如说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罗荣桓。

1947年7月,罗荣桓同志从莫斯科治病后,回到哈尔滨。组织上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让他住到一栋三层的楼房里。

这栋楼房原是一位旧官僚的别墅。别墅外有鸟语花香的庭院,别墅内有漂亮的舞厅和宽敞的会客室。无疑,这是一个很适合疗养、休息的好去处。

可是,罗荣桓同志住进别墅后,却总是感觉不安。因此,他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搬出这栋别墅。他说:“我家人口少,没有必要住这么大的房子。”

组织上从他的身体健康角度考虑,没有同意他的请求。其后的一天,罗荣桓和爱人去谭政家做客。他见谭政家住的是一栋两层的小楼,便跟谭政商量,要搬到谭家的楼下住。

谭政以为他也就是说说而已,没有想到,过了没有几天,罗荣桓还真的带着一家人搬到了谭家的楼下。

罗荣桓同志对家里人说:“不能官当得越大,住的楼房就越来越大。”

1955年,我军实行军衔制。当罗荣桓同志得知自己是党中央提名的十大元帅之一时,他立即给毛泽东同志写信,请求不要提名授予自己为元帅衔。

他在信中写道:“我参加革命较晚,贡献不大,不要提名我为元帅。”

罗荣桓同志长期带病工作。后来,病情日益加重。为了不影响党的工作,他主动请求辞职。

他在写给中央军委并报毛泽东同志的信上写道,我长期身体不好,不能工作,而又挂名很多。精神上为此而极为不安,请求解除我总政治部主任及总干部部长等职务,以免妨碍工作。同时,他在信中还推荐了总政治部主任和总干部部长的人选。

这就是一个共产党员的名利观。正因为有着这样的名利观,有着这样的高风亮节,尽管他去世多年,他依然受到后人的敬仰。

相反,如果一个人追求的是个人的利益,他就会把个人的虚名私利看得至高无上。要是得不到功名利禄,就会一哭二闹三上吊。这后者绝不是最好的共产党员所为,甚至连合格的党员都不是。

(三)面对荣誉要比贡献比不足

共产党员要有荣誉感。但这种荣誉感是靠向党和人民做贡献而获得。因此,面对荣誉的时候,共产党员首先应该想到的是,哪些同志比自己贡献大,自己的哪些工作跟其他同志相比还有差距,还有不足。

如果面对荣誉能比贡献、比不足,找差距,就不会为得不到名利而郁闷,就会对虚名私利淡而处之。请看中国人民解放军原装甲兵司令员许光达是怎样面对荣誉的:

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授衔之前,装甲兵司令许光达听说这次自己将被授予大将军衔,并被任命为国防部副部长,工资定为四级,十分焦急。

他匆匆赶到贺龙同志家中,请求贺龙同志向军委反映他的意见:改授上将衔,降低生活待遇。

不久,他又给毛泽东同志写了一份言辞恳切的“降衔申请”。他在申请中写道:“我对中国革命的贡献,是微不足道的。不要说同大将们比心中有愧;与一些年资较深的上将比,也自愧不如。我诚恳、慎重地向主席、副主席申请:授我上将衔。另授功勋卓著者以大将。”

在中央军委会议室里,毛泽东同志高扬起许光达的“降衔申请”,神情激动地对朱德、徐向前等人说:“这是一面明镜,共产党人自身革命的明镜……五百年前,大将徐达,二度平西,智勇冠中州;五百年后,大将许光达,几番让衔,英名天下扬。”

这真是一位最好的共产党员。他谦虚自抑,主动让衔,的确是“共产党人自身革命的明镜”,是共产党员们学习的榜样。

二、慎独慎初慎微,做到防微杜渐

2014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兰考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要求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对一切腐蚀诱惑保持高度警惕,慎独慎初慎微,做到防微杜渐”。

(一)独处时必须谨慎

慎独,就是独处时要谨慎。清朝雍正年间,有位名叫叶存仁的官吏。他先后在淮阳、浙江、安徽、河南等地做官。他当官三十多年,却两袖清风,从未收取过任何贿赂。

有一次,在他离任升迁时,僚属们派船送行,但船只却迟迟不启程。直到半夜时分,才见一叶小舟划来。

原来,僚属们为他带来了馈赠礼品。为避人耳目,特意在深夜送来。他们以为叶存仁平日不收礼品,是怕他人知道出麻烦,而夜深人静之时,神不知鬼不觉,叶存仁一定会收下。

谁知,叶存仁见此情景,却挥笔赋诗一首,将礼物退了回去。诗云:“月白清风夜半时,扁舟相送故迟迟;感君相送还君赠,不畏人知畏己知。”

叶存仁为什么能够清廉?答案很简单,就是叶存仁能够自觉自律,恪守“慎独”的美德。

一般说来,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在组织和领导的监督之下每个人都较能注意自己的言行,注意自己的修养。但在“无人监督之处”,却容易放松自己的要求,甚至做一些为人所不齿的事。这是共产党员自我修养的大忌。

郑培民之所以成长为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楷模,是与他长期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持之以恒地坚持慎独自律分不开的。

郑培民十分注意慎独,尤其注意做到廉洁自律。无论是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郑培民都能坚守自己一尘不染的思想阵地,都能自己管住自己,努力在那些看不见的事情上做到固本守节,清正廉明。

郑培民经常提醒自己:人要淡泊明志,清白做人;做人,职务越高,越要做一个真正的人;钱是身外之物,不能成为钱的俘虏,要做堂堂正正的人。

郑培民还非常注意在“微”处上下功夫,注意每一件细小的事情。如在中央党校学习时差旅费的活期利息8元多钱,他如数上缴;到党校讲课,他拒收讲课费;工作调离、女儿结婚、父母辞世时不搞吃请;对于老乡或老朋友的礼物,他都付款;他与一位双目失明的干部通电话,总是先等对方挂了电话,自己才放下电话;他因突发急性心肌梗死赶往医院途中,还不忘叮嘱司机:“别闯红灯”,等等。

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由于郑培民做到了慎独,他才成为老百姓的知心朋友,他才保持了共产党人的真正本色。1

  1. 覃正爱:《郑培民的党性修养方法》,《党建研究》,2004年第7期。

(二)守住第一道防线

慎初,就是初始时要谨慎,要守住第一道防线。明朝人张瀚在他所撰写的《松窗梦雨》中,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张瀚初任右副都御史时,前去参见左都御史王廷相。王廷相给他讲了一则“乘轿见闻”:我昨天乘轿进城,途中遇雨。有个轿夫穿着一双新鞋。开始时,他“择地而蹈”,害怕泥水弄脏了新鞋。后来,他不小心踏进了泥坑,于是,就“不复顾惜”了。

讲完这段见闻之后,王廷相感慨地说:“居身之道,亦犹是耳,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矣!”

张瀚说,他“退而佩服公言,终身不敢忘”。

很显然,王廷相是想用这个故事告诉张瀚,要“慎初”,否则,一失足就会滑向罪恶的深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新时代的共产党员:一定要“守住第一道防线”。不慎而始,必祸其终。万事皆有初。守不住第一道防线,将会毁其终生。贪官落马无不与最初的不慎有着直接的关系。正如北宋理学家、教育家程颐所说:“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

(三)小节处不要疏忽

慎微,就是小节处不要疏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是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刘备临终前给他的长子,也是皇位的继承者刘禅的遗言。

刘备用这句话告诉他的儿子刘禅为官做人的道理: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不要因为坏事小而去做。

刘备的这两句话,可谓是至理名言。集腋成裘,聚沙成丘。小善积多了,也能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做多了,也能成为毁天下的大恶。

共产党员需要时常想一想这两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事实上,最好的共产党员所做的也并不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他们所做的许多都是一些小事;变质腐败的“共产党员”,也并非一开始就是腐败透顶,往往是逐步积累而成。

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河南省交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石发亮,其罪行就是不断累积而成的。他曾把有所企图者腐蚀拉拢领导干部的行为概括为十二个“一下”,即“逢年过节看望一下,住院治病慰问一下,家人生日祝贺一下,出国考察支持一下,家有丧事凭吊一下,乔迁新居意思一下,孩子结婚(升学)表示一下,已提拔者感谢一下,想提拔者争取一下,关系好的加深一下,关系一般的亲近一下,暂无求者铺垫一下”。

就是这“一下、一下”,让一些党员干部陷入罪恶的深渊。

北齐思想家刘昼说:“尺蚓穿堤,能漂一邑;寸烟绁突,改灰千室。”小小的蚯蚓,能穿透河堤,于是,决堤的河水能淹没一邑;从烟囱里发散出来的丝丝烟尘,久而久之,就能把成百上千洁净的房屋污染。

古人云:“道自微而生,祸是微而成。”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凡事积微成著,细节决定成败。成就大业,必须从做好细微的小事入手;祸患的发生,常常是由于一些细小的失误积累而造成。

由此而言,共产党员崇尚廉洁,拒绝腐败,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也需要认真重视和正确处置细微、细小的事情,把细节放到全局之中加以把握,真正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淮南子·缪称》云:“积羽沉舟,群轻折轴,故君子禁于微。”羽毛很轻,但堆积起来,可以把船压沉;一群体重很轻的人,会把车轴压断,所以,有修养的人严于律己都从细微的小事防范做起。

三、自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是指共产党员廉洁不贪,忠诚履行公职,一心为公,不借职权、职务之便而损公肥私。党的宗旨决定了新时代的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做到这一点。

(一)非分之财不取

所谓“非分之财”,是指“不是自己应得的钱财”。共产党员廉洁奉公,不徇私情,首先就要做到不是自己应得的钱财不要,不应该拿的钱财不拿。无产阶级革命家林伯渠同志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

长征途中,林伯渠同志担任没收征发委员会主任和总部供给部部长。

当时,他经手的财物非常多,但他却毫厘不沾,并提出了“约法三章”:

一、一切缴获要归公;二、该分配给群众的,分配给群众,该分配给部队的,分配给部队,个人不能私拿、私分半点;三、不能吃土豪家里的东西,也不能在土豪家里煮东西吃。

林伯渠带头严格遵守“约法三章”,不因自己是主任是部长而搞特殊化。

新中国成立后,林伯渠同志担任了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他依然保持着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廉洁奉公,不取非分之财。

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林伯渠代表党中央、中央人民政府赴银川祝贺。

为了对中央代表表示欢迎和感谢,宁夏有关部门专门用当地特产的羊毛加工成质量上乘的毛毯,赠送给代表们。

当漂亮的毛毯送到林伯渠面前时,林老很生气。他立即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刘格平找来,严肃地对他说:“不许送礼,这是中央的规定。我们要守纪律,给每位代表赠送的毛毯要马上收回。”后来,这些赠送的毛毯都被工作人员收了回去。

(二)非分之事不做

所谓“非分之事不做”,就是不符合要求的事情不做。作为共产党员,其一言一行都要符合党纪国法的要求。如果有背离党纪国法要求的事情,则坚决不能做。林伯渠同志不仅“非分之财”不取,非分之事也决不做。

林伯渠的故乡在湖南临澧县。1956年,临澧县有两位同志来看望他。林老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同他们长谈,了解家乡的状况。然而,当他们提出想通过林老的关系买两辆汽车时,林老拒绝了他们的请求。

林老对他们解释说:“汽车是国家计划分配的物质,不顾国家计划,乱批条子,这个权我不能用。请你们向乡亲们解释清楚。”

(三)非分要求不提

所谓“非分要求”,是指一些不正当、不合理的要求。共产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八项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对这些权利,共产党员可以向组织提出享有的要求。但一些非分的要求,则不能向组织和他人提出。比如,不能伸手向组织要权力、要荣誉、要地位等;比如,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向他人索要钱财等。

在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给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比如张闻天。

解放初期,常有亲戚来找张闻天,希望能借他的权力找一个理想的工作。但张闻天对此一概是“热情接待,谢绝办理”。

张闻天的二女儿曾在外交部担任打字员。1955年,中央号召精简机构。当时张闻天在外交部担任第一副部长,他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将女儿留下,而是首先将自己的女儿精简了下来。

1972年,张闻天的侄孙女中学毕业了。有关方面安排她去当清洁工。她很不高兴,不想去上班。于是,她便给爷爷写信,希望爷爷能出面托人给她换一个工作。

张闻天收到信,很快便给她回了一封信。信中说:“我没法可想,就是有办法也不会想的。分配去当清洁工,这是分工的不同。不要以为中学毕业生就不能去当清洁工。这个想法是不对的。现在教育普及了,青年都有了文化,如果大家都不愿意去当清洁工,那么,粪便就无人处理,马路上的垃圾就无人打扫。这样下去,城市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所以总得有一部分青年去做这项工作。人家的子女能做,我们的子女为什么不能做呢?不论是什么工作,只要是为人民服务的,就都是光荣的。”

侄孙女接到信的第二天,就愉快地去上班了。她后来一直在环卫系统工作,仅粪车和垃圾车就开了7年。

张闻天虽然官居高位,但他的亲属没有一个受到过他的特殊关照。正如他所明确表示的:“不要说我没什么后门,就是有后门我也不开。”就是因为他不开“后门”,他的大女儿一直在家乡务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