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的行为
人类关于社会结构的思索母爱父亲是如何出现的人类对性自由的自我约束认同感朋友结构团体的功能奴隶的大锅饭相对自由的契约结构方块汉字促使中国超前建立起庞大的国家官官相护的根源管理与谋利
美国学者帕森斯是一位社会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大师(1902 — 1979)。他曾将出于不同机遇撰写的十篇论文整理成一部书《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内容包括正式组织分析、社会结构与经济发展、政治系统的结构与过程、若干社会功能的结构背景。
在我国对社会结构的研究,至少可以追溯到 3000 年前出版的《周易》一书。《周易》又称《易经》,它借用一套神秘而又严谨的六十四
卦符号,系统地研究并规范了人们的社会行为准则。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拙著《神奇的八卦文化与游戏》。
事实上,任何一位思想家,都不能回避对社会结构的深入思考。例如,老子提出人类社会结构要效法自然结构。为此他设计了“无为而治” 和“小国寡民”的社会管理结构。孔子则提出了“礼”和“仁”的主张, 礼是用成文法或不成文法规范每一个人的行为,并将每一个人定位在社会大结构的某种固定的位置上;仁则是确定人与人相互关系的道德基础,从字形结构来看它表示两个人的合作,而两个人的合作关系便是最基本的团体结构。人类关于社会结构的思索所形成的著作,可以说汗牛充栋、浩如烟海。我们这里不想简单地重述这些论述,而是想采用“意识流”的手法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或许这样能够真实地揭示一个独立思考的大脑是如何运转的。
最小的团体是两个人的结构。这种结构可以是相互选择的,如夫妻、
朋友、合作者;也可以是生而具有的,如母子、父子、兄弟或姐妹。我们相信,最初的团体是母子结构,如果人的个体生命起始于受精卵,那么孕妇也可视为团体,或者胎儿也可以视为孕妇的一个器官,用俗话说即“娘身上的一块肉”。
任何结构的行为都是一个过程,在过程的不同阶段,其行为亦将发生相应的变化。母亲对胎儿享有充分的支配权,她可以决定胎儿是否出生(某些国家的法律剥夺了母亲的这种权力,如禁止坠胎或强制坠胎), 不过她的决定往往要受到母爱、自身健康状况,以及社会习俗的影响。在人类社会的某个阶段,妇女的生育能力受到高度的重视,“抱着小孩谈恋爱”的妇女更容易找到如意郎君(小孩不一定是这位男子的,许多古老民族曾流行过的祭献长子风俗,当与此有关)。
母爱并非人类所特有。因为它是生物进化过程中的一种遗传机制, 实质是母亲对复制同类工作或责任的体外延续,这项工作要持续到婴儿具备独立生存能力时为止。对许多动物来说母子结构到这时便解体了, 可以推知人类在早期阶段也是如此。而且,由于母亲对子女享有支配权, 并可获得不止一位的性伙伴的帮助,那时的母亲在群居社会中享有较高的地位,她的个性可以得到充分的施展,并成为群居社会的领袖人物, 通常称这种社会为母系社会。
不过,在群居动物中,强壮的雄性常常成为首领,在人类近亲的类人猿中也是如此。这样便产生一个矛盾,即在人类早期群居生活中,性别优势究竟是在女性一方还是在男性一方?或许不同的人类群体选择了不同的性别优势,由于正反馈效应(即一种优势的存在有助于这种优势的继续存在),导致了母系社会与父系社会的同时并存于不同的人类群体中。
应当指出,父系社会的出现,并不直接意味着“父亲”的存在,因为仅仅提供遗传基因并不能够成为父亲,只有当父子结构形成时(父亲能够识别出子女并享有对子女的支配权,这不同于强壮雄性对弱小同类的支配权),父亲的地位才得到认可。
令社会学家感到困惑的正是“父亲是如何出现的”问题,事实上这是人类社会结构中的伟大变革之一。许多群居动物的“父亲”是依靠遗传机制而形成的,唯独人类的父亲是后天形成的,显然这出于人类进步
过程中的自我选择。
要想成为父亲,首先要能够识别出自己的子女;要想识别出自己的子女,唯一的办法就是独自占有一个或多个女性。在人类早期,一个男性独自占有一个或多个女性的企图,必然要受到女性和其他男性的反对;如果不是出于某种强有力的原因,一夫一妻制或一夫多妻制是不可能出现的,母子式的家庭结构也不可能转变为夫妻子女式的家庭结构。事实上,绝大多数民族都采取了一夫一妻制,少数则采取了一夫多妻制; 对性自由的严格限制产生的副产品,则是婚前性自由、婚外恋、纳妾、离婚再娶或再嫁,以及性商品化和贞操殉节。
人类对性自由的自我约束,实质上是生物对遗传天性或本能的第一次挑战(或许动物的自杀行为是更早的挑战,东北地区有一种田鼠,每年秋天它们都要在洞里储存大量食粮,当人们把洞里的粮食挖走后,这窝田鼠先是惊慌地到处寻找,然后便爬到树叉上,将头卡在树叉里“上吊”而亡),其原因不明,或许是一种防止疾病传染的措施,或许是为了获得“杂交优势”(即由禁止近亲繁殖扩展到禁止性自由)。
我们则猜测,这是雄性为了成为父亲而不得不作出的牺牲,即除了配偶之外放弃对其他异性的追求,否则他便不能够成为父亲,而只能成为精子提供者。至于雄性为什么要追求成为父亲,可能是出于对母性的模仿(某些民族在妇女生育时,丈夫要装扮成是他在生育子女的样子), 也可能是为了获得对子女的支配权,或者是为了显示自己的个性,或者是出于对复制同类的责任的觉醒。
从客观效应来看,每一个男性都有机会成为父亲(性别比例大体为一比一,当群体人口足够多的时候,雄性首领对妇女的占有率相对降低),最大的好处是避免了男性为争夺配偶而进行的厮杀搏斗,从而有可能使人类的群体变得越来越大,这正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个先决条件。
不过,男性之所以要成为父亲或能够成为父亲,一定还有更深刻的原因,能够战胜性自由的强大力量,必然涉及到生存本身。事实上,人类对后天记忆的依赖,使老人成为社会的宝贵财富而不再是群体的多余负担,这样年轻的成员必然要承担起照顾老人的工作,或者说老人希望并要求某些年轻人照顾自己;对于女性来说,她的母亲身分使这种照顾很容易实现,而男性老人则陷入悲惨的境况,如果社会不能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那么男性个体在年轻时就要投入一些力量以便在年老时得到报答,其方式便是成为父亲。
而要能够成为父亲,男性个体就要设法长期占有或吸引一个女性, 这样他便要发展自己的个性魅力。因此,正是男子个性的成熟,才使他成为丈夫,而要巩固丈夫的魅力,则要对妻子尽义务,并承担照顾子女的责任,在这时家庭便正式出现了,并由此而产生了家庭的行为。
家庭是一个稳固的团体,为了共同的利益,家庭成员长期团结在一起,并很容易在家庭内部实现财富共享,从而使每一个人都能长期得到家庭其他成员的帮助,结果是每个人都获得更好的生存发展机会。与此同时,人类又对近亲婚配进行了主动的严格限制(这同样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其结果便是可以通过婚姻使不同的家庭联系起来,从而使庞大的社会群落在血缘关系上建立认同感。
所谓认同感,实际上是一种安全感,即一个群落对另一个群落的存在感到放心,他们可以相邻而安,此一群落的个体可以到彼一群落的领地参观访问,而不必担心遭到驱逐或伤害(许多动物也有各自的领地, 它们常常坚定地驱逐侵入领地的同类);显然,这有助于人类个体开阔眼界,增加其在大范围空间的认知能力。
与此同时,家庭的出现,进一步巩固了人类群体早已存在的分工与合作,长期明确的分工无疑又促进了技术工艺水平的提高,并大大增加人类群体的生存能力。由于个性的进一步成熟,开始出现了“人以类聚” 的现象,人际关系中出现了“朋友结构”(若没有个性,大家彼此都一样,便无所谓朋友);事实表明,这又是一个伟大的创举,我们今天的社会团体、爱好者俱乐部、政党,其基础都是朋友(古人称之为朋党) 结构。事实上,朋友是一种超越血缘关系的认同感,它是一种极为灵活的人际关系结构,既可以持久存在,也可以应运而生、随时而散;而且, 朋友结构还被扩展到团体与团体、地区与地区、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中。
如果说母爱是先天的遗传机制,那么夫妻之爱、父爱、朋友之爱, 则是人类的自我选择,这条路的终点则是博爱,爱天下之人、爱天下之物,当然这是一条漫长的道路。
爱在实质上也是一种认同感,或者说是对认同感的一种强烈期待、一种主动的试探;其目的归根结底是要达成利益的一致,或避免由于利益的差异而导致的冲突(往往通过“奉献”来实现这一目的)。不幸的是,随着个性的逐渐成熟,个体的自信心也不断增强,个体的私欲也随之增长;而在追求个性的同时,不同的人性或人性的不同方面,通过具体的人,似乎都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其中,有一些人为了个体的利益, 放弃了对一部分人的认同感,并对这些人采取了轻视和敌视的态度,从而将这部分人的利益占为己有。通常认为这时阶级和剥削现象便出现了,不过这种现象的出现应当有着人性本身的原因,显然涉及到个体能力之间的差异,以及人类个体在获取利益上的不断实践,从而发展出各种谋取利益的技巧,剥削方式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到了这时,人们为了谋取利益,或为了保护自己生存与发展的利益, 开始了相互争夺与残杀,奴役与被奴役,与此同时也开始了相互贸易与相互融合。对一个个体来说,他不仅要维护自己的利益,还要维护家庭的利益、血亲集团的利益、地区的利益,以及朋友的利益或其他有关团体的利益。这些利益往往相互冲突,这种冲突促使他作出轻重缓急的分析与选择,显然有助于个体大脑思维的进一步发展,并导致了天才人物的出现,而天才人物的出现又极大地提高了人类整体的思维水平。与此同时,为了调解这些利益冲突,人们也开始寻找除了付出生命代价之外的解决办法,于是仲裁管理机构出现了;而管理者为了获得管理的权威, 发明了“神”以及得到“神喻”的种种神秘方法(占卜之类),用不了多久,管理者便发现他可以利用自己的职务去获取额外的利益,这种传统一直沿续至今。
任何团体或社会结构的主要功能,都在于谋取利益与分配利益;个体利益既取决于他所在团体所获得的整体利益,又取决于他从该团体内所分配到的利益。这样他既是一个集体主义者,又是个人主义者,并常常面临服从集体利益(从而有可能牺牲个人利益)与维护个人利益(从
而有可能损害集体利益)的两难选择。
对于集体利益的管理者来说,他们常常倾向于牺牲个体的利益以便维护整体的利益,这种倾向所能达到的极端,便是彻底否定个性自由, 使个体除了生存与“工作”之外别无所求。奴隶制社会结构的出现,便起源于原始氏族公社对战俘的个性自由的彻底否定(或许还包括本氏族的“罪犯”);被击败或击溃的氏族公社的成员,为了生存,被迫成为优胜氏族公社成员的奴隶,优胜氏族的成员则成为奴隶主或自由人。奴隶主对奴隶享有生杀买卖的支配权,同时奴隶主也承担着生产的管理、组织、调度、交易、采购的工作,通常奴隶主还要承担奴隶的生老病死的管理,或者说为奴隶提供了没有人道的大锅饭。
物种的自然选择,不仅取决于自然环境,而且取决于物种内部的环境,对于物种内部的个体成员来说尤其如此。人也不例外,什么家庭培育什么样的子女,什么社会培育什么人,小人得势的地方君子之道难行, 彬彬有礼之乡容不得粗俗之辈或使粗野之人自惭形秽。
人类普遍经历过的奴隶制社会结构,其效应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是,人类社会通过剥夺一部分人的个性自由,而使另外一部分人的个性自由得到了充分施展的机会。但是,彻底剥夺奴隶的个性自由,使奴隶的价值降低为“牲口”,显然是对人力资源的重大浪费,这对奴隶主也是一项重大的损失,而人的个性自由也是不可能长期剥夺的,人的潜力或人的价值需要有相应的个性自由。
为此,人类社会抛弃了奴隶制结构,而选择了相对自由的契约结构。从理论上说,每一个人都是自由的,他的利益取决于他与其他人之间的契约,这种契约有成文的也有不成文的,有自愿的也有被迫的,有真实的也有欺骗的,有强权的也有屈辱的,有兑现的也有不兑现的,有公平的也有掠夺的。事实上,无论是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一种契约结构,其区别仅在于选择自由程度,以及变更契约的方式或可能性。
在中国封建社会结构中,所有财产都是属于国家的,国家的最高管
理者是皇帝。皇帝与百姓的契约是,皇帝终身管理国家,为了管理国家, 他有权任命各级官员,并按一定比例向百姓征税,同时他有责任保护全体国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包括向天乞求风调雨顺),在他去世之后由他的儿子继续担任皇帝(为了保证有儿子,所以他要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
皇位由子继承,是为了避免由于争夺最高领导权而导致社会分裂与动乱(其结果是将这种争夺演变为后宫的种种阴谋)。但是,皇帝的儿子并不一定是国家领导人的最佳人选,只是由于找不到更好的和平的方法产生国家最高领导人,才不得不依靠遗传基因(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时期,唯一的例外是王莽,西汉末年,大臣王莽依靠自己的威望和谋略,获得刘姓皇帝的认可和文武百官的拥护,通过和平手段当上皇帝。他曾召开过全国第一次“科技大会”,力图开创新局面;可惜天公不作美,连年自然灾害,被刘姓皇族某些既得利益者用武力重新夺回政权, 刘秀又当上皇帝。不过,到了东汉末年,刘备刘皇叔还想再次利用遗传基因当皇帝,却未能如愿)。
显然,在皇帝与百姓的契约中,百姓无权选择皇帝,或者说无权通
过和平手段更换皇帝。因此,在中国的历史上,民众只能通过武装起义来更换国家最高管理者。事实上每一个封建王朝都是被暴力推翻的,而新朝代的开创者几乎毫无例外,仍然采用已往的皇帝与百姓的契约方式,只不过是工作得更勤奋一些、生活得稍稍俭朴一些而已。
中国的封建社会延续的时间特别长,这个问题使中外许多学者都感到困惑。其实原因并不复杂,方块象形文字使广大区域的居民产生认同感,这种认同感促使中国超前建立起庞大的国家,庞大的国家减少了地区之间的激烈争夺与冲突,为了管理庞大的国家必然采用中央集权制(管理制度与信息交流手段有关,如果没有商量的机会或条件,那么只能是命令与服从;因此,现代民主体制,与电报电话等通讯手段有关,或者只能在小范围小国家施行),中央集权制必然导致皇帝的绝对权威,皇权的绝对性只好采用明确简单的长子继承制。与此同时,中国的小农经济自给自足,在正常情况下,准当皇帝与谁管理国家,对农民来说影响并不大,因此只有到天下兴亡时匹夫才有问政的兴趣,而新的朝代兴起则意味着新的安定期又重新开始,民众的问政兴趣也随之淡漠,这时剥夺他们的问政权利也就不会引起什么象样的反抗了,而被剥夺的权利要想重新获得则需要耐心等待新的时机。
此外,封建的管理机构,其成员构成一个复杂的既得利益关系网,
内部成员虽然存在激烈的甚至你死我活的利益相争,但是,这种相争通常并不以破坏整体结构框架为代价或赌注,因为整体结构框架的倒塌, 将使所有的既得利益者都丧失其既得利益,这就是“官官相护”的根源, 也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容忍限度。因此,每个精明的皇帝,都要反对贪官并宣扬清官,以便调整管理机构大小官员的利害冲突;但是任何一个朝代都存在或允许存在各式各样的贪官,因为他们都是既得利益者。当管理机构的大小官员为了既得利益,拼命搜刮民脂民膏超过百姓的容忍程度时,便会引发社会危机;这时皇帝的通常行为,首先是镇压住民众的“干政”行动,其次才是请出清官来改善形象,最后是惩罚少量贪官以谢天下。
封建管理结构(实质上已被异化为谋利团体)的解体,在于出现了新的谋取暴利的结构或方式,它就是资本主义谋利结构(它的出现则依赖于新的更有效率的生产手段、管理手段和分配方式),其结构的组成部分主要有市场、生产者、生产设备、组织管理者(资本家或经理)和资本。市场是一种相对公平的社会供求关系对商品价值的随时确认,资本则是用已有的利益进行抵押或借用,以便换取新的更多的利益,它为更多的人提供了更多的发财机会(其实质是迫使人们提高单位工作时间的效率)。当资本家获取的利益超过谋取一官半职所获得的利益时,价值取向使精于谋取利益者转向于投资实业,而不是削尖脑袋去当官。在这种情况下,管理机构才有可能恢复其原来意义上的管理功能,而不是异化为谋取利益的官官相护团体(不过,位居其中仍有相当机会去谋取额外利益)。只有到这时,国家最高管理权以及各级政府机构的管理权, 才有可能采用和平的选举的非遗传的方式去选择更恰当的管理者。
因此,任何管理机构,只要其成员能够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那么这个管理机构必然呈现出腐败性和低效率。低效率的原因在于其成员的聪明才智或精力往往被用到谋取私利上,有时则是有意降低效率以便换
取利益(能办的拖着不办,直到换来足够的私利时才去办);此外该职务或“肥缺”的人选,本身就是上一级官员谋取私利的内容之一(任人唯亲),或者是钻营者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而采取的伪装策略(表现出胜任此项工作的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管理机构有两种倾向,一种是排外倾向,针插不进、水泼不进,俨然是一个独立王国,对上采取贿赂或哄骗,对下采取封锁与压制,对外(横向关系)则扯皮推诿、争功让过。另外一种倾向,则是机构越来越膨胀,吃官粮不办事的人越来越多,为了满足越来越多的成员的利益追求,管理机构的运行成本也越来越大,于是形形色色的巧立名目乱收费或不断提高税收、扩大税种和增税范围,便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其实,谋取利益是人的天性之一,当每一个人都是自由人的时候, 价值取向将引导他们的进取方向。堵塞一种谋利方式,将导致另外谋利途径的拥挤,合法的谋利方式太少,则导致非法的谋利方式增加。看来, 我们有必要分析一下谋利的技巧,以及谋利手段的善与恶,才能够搞清楚各种结构的利益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