醮坛执事

醮坛是为举行斋醮仪式而布置的祭坛。在仪式进行中各有一定职守的道教徒,统称为执事,即醮坛执事。由于道教的斋醮仪式总是由某个施主为某一特定目的举行的,因此,醮坛执事也是一个临时职务。但因不同职务有不问的要求,所以,醮坛执事要分别由水平相当的道士担任。

据陆修静撰《洞玄灵宝斋说光烛戒罚灯祝愿仪》,南朝宋时,醮坛执事已有细致的区分,其中有:法师,都讲,监斋,侍经,侍香,侍灯等。唐末五代时,据杜光庭的《太上黄箓斋仪》,法师、都讲、监斋等三职改称高功法师、监斋法师和都讲法师,另外又增设知磬和知钟等职。①高功法师居于各执事之首。“金箓大斋补职说戒仪》称,担任高功法师的道士必须“道德内充,威仪外备,天人归向,鬼神具瞻”,就是既要有充分的道德修养,又要具备庄严的仪表,才能使天人归向,鬼神俱服。高功法师在仪式中要“蹑景飞晨,承颜宣德,惠周三界,礼越众官”,就是既能步罡踏斗,沟通神人,又能代神宣教,拔度人鬼,其仪式中的地位超越于“众官之上”。②监斋法师仅次于高功法师。《金箓大斋补职说戒仪》称,监斋的职守,一是“总握宪章,典领科禁,纠正坛职,振肃朝纲”,就是监督斋醮仪式按科进行,从事仪式的道士严遵职守;二是“周密察非,从容授简,有严有翼,毋滥毋堕”,

③就是对于亏犯之人,绳纠愆违,授简告之。秉执科宪,毫无私心,“外能合礼,以全济济之仪;内不欺心,免抱忡忡之恨”。

④《要修科仪戒律钞》引《升玄经》又称,监斋有“十事”,一,了解斋主心愿,请斋人姓名道位和人数;二,令斋主斋洁,全身口意;三,令斋主不以不洁之物供养;四,令斋主不取外来听经者饮食费用;五,令斋主于静室烧香;六,令斋主不辞托;七,令斋主布施;八,斋主不得缓带裙裳; 九,令斋主不迎送道士;十,道士不得贪利惜费。

⑤都讲法师同高功、监斋等合称“三法师”。《金箓大斋补职说戒仪》称,担任都讲的道士必须“洞辅该通,法度明练,赞唱仪矩,领袖班联”,

就是通晓和精究科仪的程式和唱赞,辅助高功,成为全班道士之首。同时, “玄坛步趋,升座讲说,昭符国命,默契天心”,也能演教弘道,沟通人神。

⑥唐代道士朱法满称:“以建斋行事,都讲要用明能,一则参详法师,二则知主人斋意,三则先定时节,四则击鼓鸣钟。”⑦在道教仪式中,“三法师,各有明确职能,相辅相承,共同发挥对于仪式的主导作用。

侍经、侍香、侍灯、知磬和知钟等,都是参加仪式的道士的特定职务的执事名称。

据《金箓大斋补职说戒仪》称,侍经的职务一是“严洁几裀,整齐卷轴,开函启奏,收椟敷陈”,就是陈列、布置和收藏经卷;二是“调和众音,表仪庶职,观听允睦,幽显交欢。”⑧即为诵经作好定音、调音和表仪的准备工作。

侍香的职务一是清洁香炉和香案,二是在仪式中保持焚香不致中断。“精饰鼎彝,严洁案席,巡行爇炷,始终芬芳,玄鉴昭彰,丹诚露达,毋或中绝”。⑨依朱法满的说法,即“毕夜烟流,终朝火续,以法事之所先,宜晨昏而勿怠”。AB 侍灯的职务一是整理和清洁点灯用的器具,二是在仪式中保持灯烛辉照不致中断。“整办缸篝,精严灯烛,高下照彻,内外辉华,际夜续明,乘晨收焰,光明道境,辉耀斋坛”。AC 知磬和知钟的职务,当是主管击磬和击钟。磬钟之声直接规定了诵唱经文和仪式进行的节奏。

醮坛执事的名称和分工,有个发展过程。中国古代宗教的祭祀和丧葬礼仪十分繁复,执事礼仪各有专职官员,《周礼·春官·宗伯》称,春官宗伯“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礼官之属有“大宗伯卿一人,小宗伯中大夫二人,肆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AD 各官各有职守,以适应古代宗教的祭祀和丧葬仪式的森严的等级规定。早期道教的仪式甚简,因此,仪式由祭酒等主持,祭酒既是为道教徒下三官手书者,也是受道领部众者。佛教传入后,佛教徒尊称常修梵行并能下为物师的僧人为法师。魏晋南北朝的道教典籍也出现法师及都讲、监斋之类的执事名称。南朝宋时的陆修静撰有《洞玄灵宝斋说光烛戒罚灯祝愿仪》,列举法师、都讲、监斋、侍经、侍香、侍灯等六种执事名称及其职能。AE 其中并无高功法师之名, 各执事之职能比起唐宋经籍的阐述亦较为简单。唐宋时期,道教仪式规模渐大,执事的分工也渐趋细致和繁复。高功法师之称也流行开来。据《唐六典》,各种从事斋醮仪式的执事,又统称为“威仪师”。AF 在斋醮仪式的日常演习过程中,执事分工经常会出现混淆和不规范的情况,历代科仪著作中多有批评。例如:杜光庭的《太上黄箓斋仪》指出:“今蜀地高功,止于发炉、复炉两称名位,其他宣读皆委他人。虽云先唱后随,何异龙吟鼈应,此盖不惧冥谴,自掇罪尤。”可知唐末五代时四川一带的道教仪式中,高功法师已不复宣读。而在吴中江表荆楚之间,“近年,或都讲年德稍高,不欲一一劳止,即于众官之内差一人执磬开礼。盖事出一时,原非古制,详其执简,颇谓旷官。

更有后学生情,妄为臆断,于六职之外,置一人持磬,殊无经据,讹谬益深”。AG 就是都讲法师常因年迈而不复开礼。南宋道士吕太古在《道门通教必用集》中也指出,因为都讲“年德稍高,不欲一一劳止,即于众官之内,补一人执磬唱礼,盖事出一时,原非古制”。另在侍经之外,为“整饰坛筵,别置直坛之号,六职之外,颇有冗员”。

AH 当代道教的道士举行仪式时,在榜文中仍然沿用醮坛执事的分工名称,但大多是职称性质。除三法师外,在坛场中大多由不参加仪式的值坛人员负责香、经、灯的布置和整理工作,这是因为当代道教仪式的坛场布置十分繁琐,仪式过程变化繁多,已非参与仪式的道士所能兼任。 注:①②

③④⑥⑧⑨ACAG 《道藏》第 9 册 825、346 页,74 页,74 页,347 页,74 页,74 页,74 页,74 页,346 页,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联合出版,1988 年⑤⑦ABAEAH 《道藏要籍选刊》第 8 册 429 页,428 页, 430 页,507,358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年 AD 《十三经注疏》第 752 页,中华书局,1980 年 AF 《最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 595 册 49 页,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