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供
五供也称五献。在拜表、炼度、施食等仪式中都有五供一节。其法乃是将五种献祭品,即香、花、灯、水、果献于神坛之上,道士称:五献皆圆满,奉上众真前,志在求忏悔,亡者早生天。
道教对这五种供品,各有专门的解释:香 《要修科仪戒律钞》引《登真隐诀》称:“香者,天真用兹以通感;地祇缘斯以达言,是以祈念存注,必烧之于左右,特以此烟能照玄达意。”①意思是香可上达于三境十天,下彻于九幽五道。王重阳《咏烧香》诗云:“身是香炉,心是香子,香烟一性分明是。依时焚爇透昆仑,缘空香袅透祥瑞。
上彻云霄,高分真异,成雯作盖包玄旨 金花院里得逍遥,玉皇几畔常参侍。”②盛赞香烟上透云霄,参侍玉皇的功效。据《道门通教必用集》,奉献于诸天的名香有:返魂香、返风香、逆风香、七色香、天宝香等。③花 《道门通教必用集》称,奉献诸天异境奇花有“九灵太妙真花,五灵小妙奇花, 碧蕊黄金艳花,黄蕊紫金耀花,阆苑青琼瑶花,琼林流光宝花”。④称花能舞动阳气,熏沐金容,花光灿烂,照映十方。
灯 《要修科仪戒律钞》引《登真隐法》称“真人摄日晖以通照,役月精以朗幽”。
⑤灯的功用就是“诸天悉开耀,地狱皆朗明。我身亦光彻,五脏生华荣”,⑥而灼透幽冥,照开泉路。
水 《道门通教必用集》称奉献诸天七种宝浆为“日精宝浆、月华宝浆、星光宝浆、甘露宝浆、金液宝浆、灵光宝浆、玉匮宝浆”,称“混沌未分,元是一壶灵液;神奇已具,散为九醖清糟”,“倘饮三杯,必通大道”,“饮之无尽,周流十方”,⑦能涤炼阴魂,恢复真形。
果 《道门通教必用集》称奉献诸天的琼林珍果为“空洞灵瓜,万岁仙桃,金紫交梨,元光素◻,赤灵火枣,飞丹紫榴”等,称“香气布浓,食之无尽”,⑧可结果而收,早登仙界。
但道教中对五供也有不同的解释。例如朱权在《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中对于五供的说明便略有不同。他称五供“当用五行金木水火土,以表天地造化,相生相尅之治而合神明之德”。金“以铜铁造成锭”,贴以金箔;木“香是也,以香刻成假山供之”;水“净水是也,以盂盛之”;火“灯是也”;土 “以黄土取方一块,八方刻以八卦供之”。另有供香用“降真香”,供花用“桐木刻之”,供果“当用木雕”等等。⑨均象瑞应之物。
中国古代祭祀向有献祭的牺牲。《礼记·曲礼》称:“天子以牺牛,诸
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AB 但早期道教斋醮仪式甚简,并无献祭的记载。宋代道士白玉蟾称:“古者,交神之道,诚敬为先。后之诚敬不足乃备物以为仪。苟使将诚,果能备物,犹可言哉。物且未备渎莫甚焉。”AC 科仪中对于神坛献祭之物的要求,历代因时因地有异。其原则,一是献祭要量力而行。据明朱权《天皇至道太清玉册》称:“凡建醮须是量力所为,富则备物,贫则随宜。所市醮需,毋用非义之财及与人争较价直之物。
及力有余而苟且营办,力不及而勉强经营者,皆为不诚,难于感格。” AD 二是祭品须精致洁净。南宋金允中《上清灵宝大法》称:“时新果实,切宜精洁。
旧仪建斋则逐日易之,不用石榴、甘蔗之类及秽泥之物,枝上净果为佳。上帝三宝前列茶汤果实供养如法,六幕并将吏神祇前备斋馔净食之类供陈之上。及荐献神真,下及道众,饮食并须洁净,不用酥乳、醍醐、酢酪等物,皆为荤。或六畜皮毛爪甲,毋堕饮食中。禁猫犬禽兽之畜污犯坛中”。AE 注:①③④⑤⑦⑧ 《道藏要籍选刊》第 8 册 430 页,355 页,355 页,430 页,355 页,356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年②⑥⑨ADAE 《道藏》第 25 册 731 页,第 31 册 211 页,第 36 册 405 页,381 页,第 31 册 442 页,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联合出版,1988 年 AB《十三经注疏》上册 1268 页,中华书局,1980 年 AC 《道藏辑要》娄集第 7 册 23 页 a, 巴蜀书社,1986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