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对权力的告诫——读李松评论集《有权不可任性》

●李成言(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李松不但是新华社一位资深的调查型记者,也是一位有正义感的优秀评论人。近两年,他发表了大量评论,其中不少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新华出版社最近出版了李松的评论集《有权不可任性》,共选编了作者的一百余篇评论精品,这些作品下达基层权力斑驳陆离之怪状,上至国家大政方针,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拒绝言辞激烈,但却富有忧患意识的“中国关怀”,亦存有警醒世人之心,体现了作者强烈的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

《有权不可任性》的评论内容,聚焦于人们关注的反腐领域。多年来,李松的深度调查报道,也多聚焦于该领域。而评论,则是他对反腐问题思考的另一种呈现形式,有着一脉相承的突出特点。

可以说,从书名本身,就能感受到李松鲜明的观点和立场。同时,也承载着李松对中国反腐大业的期盼。因为,只有有权者做到“有权不可任性”,才能给公众带来生存的尊严、前行的勇气和非凡的梦想。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2015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宪法是我们根本的活动准则,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

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任何政府部门都不得法外设权。

李克强“有权不可任性”的表述,最本质的体现是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这是一种权力自觉和真诚告诫,问题的关键还是使有权从不可任性到不能任性。权力本身自然无所谓任性不任性,任性或不任性的是有权的人。如果权力可以这样用、也可那样用,也就意味着权力不受约束,这就是用权任性。

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有一句后世传诵的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或许可以说“权力使人任性,不受约束的权力使人不受约束地任性”。其任性的结果,往往是个人意志凌驾于一切,逾规越矩,肆意妄为,由此导致的腐败,只会赢得公众的一片冷漠与绝望。

“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贪腐误国,在历朝历代都是个让人头疼的大问题。与腐败作斗争,一靠自律,二靠他律。这两个层面,双剑合璧、内外兼修,古人以此来维系一个国家清正廉明的政治文化传统。

中国古代教训说明,反腐败要多管齐下,不仅要讲道德基础,更要有制度建设。同时,离不开社会监督,即公众监督、社会团体监督、法律监督以及舆论监督。其中,舆论监督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它却具有一种精神的、道德的力量。当分散的、个别的议论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经过传播而形成社会舆论时,便代表着众多人的看法和意志,对社会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

当前,中央正以雷霆万钧之势反腐,这场斗争正在悄然改变着中国的政治格局和社会思维定式。在这样严峻的反腐形势下,对于一些涉及公权力腐败的新闻事件,公众不仅想知道事件本身,更想知道事件背后的含义,而评论,可以引导公众对这些新闻事件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变。

李松的评论,在竭尽所能地承担起这样的使命。评论必须有说理的内容,有超越叙事的内容,要有思考和论述,而“述而不作”是评论的大忌。李松的评论,往往依据大量一手材料,对丰富的信息进行了很好的分析和综合,而后融入了自己的思考,选取独特的视角,加以“力透纸背”的评论。这种鲜明的特点,在本书作品中比比皆是,比如《“会所歪风”治标更要治本》《严打造谣不是压制言论自由》《警惕反腐杂音干扰视听》等。

从这类评论中,不难看出李松追求的是一种简约的文风,力求在有限的篇幅和文字中,传递出尽可能丰富的信息。因此,李松的评论力求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干净利落、陈言务去,拒绝穿鞋戴帽、云山雾罩。

一篇评论的说服力,在于事实和逻辑。评论作为一种有别于其他文体的特殊报道体裁,除要求文字具备理论高度和思想深度外,还要旗帜鲜明地赞成什么、提倡什么、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鞭挞什么,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在这方面,李松的一些评论表现尤为突出,比如《公车改革要革除“老爷作风”》《“沙漠排污”源于监管责任沙漠化》《不妨把“遮羞墙”视为举报信》等。

评论写作是一个面对谬误、寻求正义的过程。李松的评论,既有剑拔弩张的“抨击”,也有“以理服人”的沉稳。对现实材料睿智的采集,是他“说服”读者的重要手段。而他的点评,又十分透彻和机警,有的地方发人深思,有很多建议性的观点对于决策者很有启发。他的时评不是一事一议,思路开阔、高屋建瓴的政论性,使他的评论比一般意义的时评提高了一个档次。

李松深谙中国政治、官场、民生、社会之潜规则,思想观点老到,分析问题一针见血,这些都可以从他的评论标题看出。比如《简政放权要力戒“花架子”》《对干部调整“打招呼”说不》《根除“高考加分”权钱魅影》等。可见,李松的这些评论标题,或体现中心论点,或规定论题的范围,或表明作者的倾向、意见和态度,真正做到了具体、鲜明、精当、引人注目,拒绝哗众取宠。

李松自2005年进入中国新闻界,就以人文和法治作为义不容辞的价值追求,以深度调查和评论的方式,为这个时代做了尽可能忠实的记录和理性的诠释。正是得益于长期深度报道的经验和积累,李松的评论选题总能抓住读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做到有感而发,把复杂的问题通俗地娓娓道来,说理有深度,能以小见大、见微知著,读后极容易令人产生共鸣。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只有公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畅通,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社会才会和谐稳定。要使“有权不可任性”成为现实,需要执政党以各种渠道广开言路,获取民意,为政府和公众搭建一座沟通畅捷的信息桥梁,更便于社会监督政府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阅读《有权不可任性》,我们不难发现,李松的每篇评论,都从公共利益出发,对政府及领导干部监督的出发点是理性的、善意的、建设性的—对涉及的廉政建设问题,均提出了不少合理化建议。

这些建议的现实性和针对性显而易见。据统计数据显示,在十八大以来的“打虎拍蝇”中,已有超过18万党员干部被处分,而交通、房地产、矿产资源、发改委系统等垄断程度高、权力集中的领域成为腐败“重灾区”。

如果说“有权不可任性”只是李松一种比较温和的表述,那么对腐败零容忍,才是他竭力想表达的核心观点。

对腐败零容忍,还须以法治反腐为保障,完善的制度建设才是治本之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也曾经多次强调,反腐“要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2013年1月22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反腐作出进一步部署,“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

根据当前实际,只有通过完善的制度限制和规范公权力行使的范围、方式、手段、条件和程序,才能使权力者不敢任性、不能任性、不易任性、不想任性。同时,必须加大媒体及民众对公权力的监督力度,以推动反腐常态化、法治化、制度化,实现反腐从治标向治本的根本转变,最终构建一个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从这个角度讲,《有权不可任性》中的每一篇评论,与其说是一个制度漏洞的补丁,不如说是对权力的一个真诚的告诫。

(原载于中央纪委《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年10月30日出版)

权力的逻辑——序李松新著《要为人民用好权》

●韩春晖 北京大学软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李松嘱我为其新著《要为人民用好权》作序,实在诚惶诚恐。与他兄弟相交,皆因性情相投,可谓是“倾盖如故”。当我细细读完他的这部大作之后,更是由衷平添许多敬意。

作为一个长期从事深度报道的优秀记者,李松几乎是以一种“横刀立马”的大无畏勇气来揭露当前中国的种种“权力乱象”。比如领导干部思想上的“霸权”思维、“二号首长”的权力验收问题、“隐性权力”、“萝卜招聘”、“政治家族”、“吃空饷”等等。这些权力异化的面相都被他以一种近乎赤裸的方式展现出来。而且,展现手法多样,让人触目惊心。既有鲜活的实例,又有数字的佐证,还有原因的剖析,甚至有文化的追问。比如对“铁帽子王”的历史梳理,让读者更添了一种摆脱历史窠臼的使命感。

显然,李松并不满足做一个简单的“揭露者”或“批评者”,尽管大多数的记者都以此为最高荣誉。在他的大作中,关于权力逻辑一直若隐若现,却贯穿始终,构成了他解决当前“权力异化”这一痼疾的内在依据。他强调“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重申了权力的最高来源;强调“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凸显了权力的谦抑性特征;强调“让人民监督权力”,指出了权力不被异化的关键所在;强调“为人民谋利益”,则指明了权力行使正当性。由此可见,按照“产生—属性—保质—持久”的内在脉络,李松建构了一个关于权力运行的基本框架。

这个框架恰恰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认知前提。

但李松并没有就此止步,而是将法治的核心要素真正引入他所构建的框架中。他指出,要防止权力被异化,应当坚持人民当家做主是人民最大的尊严,而人民的尊严要以人权进步为保障。可见,他认为“民主”与“人权”构成了“法治笼头”上非常重要的两把锁,将权力深囿其中,可谓深得法治之精髓。正是以权力的逻辑为指引,以法治的要素为重锁,李松成功地在其大作中为权力打造了一个“黄金囚笼”。

权力,就是这个囚笼中最尊贵的囚徒,虽然享有众生的膜拜,却不会有人扔给权力一把打开囚笼的钥匙。

我一直以为,批评是一种热爱。最真诚的批评往往是最真诚的热爱。

作为一个批评者,李松对这个国家无疑是充满热爱的。我还以为,若无积极努力的建构,就无真诚负责的批评。作为一个建构者,李松对这个国家也是真诚负责的。可以断定的是,李松的这种责任感绝非纯粹地源于记者这个现代职业,而更多地源于知识分子的天下情怀。在这部书中,他非常执着地为权力的执掌者提供种种具体的治理方略,期望以此“驯服权力”。

对中国的知识分子而言,“法授圣”从来都是一种“行大道”的事业。

为行大道,骑马者向前!

是为序。

2015年10月于北京寸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