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缭子》

《尉缭子》是中国古代著名兵书,宋代颁定的“武经”之一。尉缭撰。尉缭其人史书记载非常简略,《汉书·艺文志》杂家类《尉缭》下著录为“六国时”人,颜师古注引刘向《别录》称“缭为商君学”。《隋书·经籍志》始著录为“梁惠王时人”,以后各家书目大多沿袭上述说法,但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称“未详何人书”,宋施子美《七书讲义》则说是“齐人”,明茅元仪《武备志》又说是“魏人”、“鬼谷高弟”,归有光在《诸子汇函》中还说“尉缭,司马错也”。施、茅、归距战国甚远,实属臆测。因《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一个“大梁人尉缭来,说秦王”,有人“以为秦国尉”的尉缭。因此,《尉缭子》一书的作者,究竟是见梁惠王的尉缭,还是做秦国尉的尉缭?引起后人的争论,至今尚无定论。但从全书人称、语气和内容上考察,开头就是“梁惠王问尉缭子曰”、“尉缭子对曰”,并不断有“听臣言”、“听臣之术”、“臣闻”、“臣以为”等语,又称魏为“吾”、“我”,内容反映了梁惠王时的情况。魏国吴起被谗奔楚,魏军力削弱,兵败迁都大梁,欲于衰落中中兴,“以武事成功”,且多次提到吴起,予以赞美,两次提到“吴起与秦战”。据此,似定为梁惠王时尉缭较合情理。近有学者考证,提出与梁惠王答对的尉缭,正是由大梁入秦的那个尉缭。《尉缭子直解》书影《汉书·艺文志》杂家著录有“《尉缭》二十九篇”,兵形势家著录有“《尉缭》三十一篇”。《隋书·经籍志》及《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只有杂家《尉缭子》五卷,兵家不见著录。自北宋景年间编纂的《崇文总目》始,复见兵家《尉缭子》五卷,宋神宗时并与《孙子》等一起被颁定为“武经”,而杂家不再见著录。今传世本即“武经”本。对于杂家、兵家、今传世本《尉缭子》之间的关系后人也有不同的意见,有的认为杂家和兵家《尉缭》本是一部书;有的认为是内容不同的两部书;有的认为今本《尉缭子》是原兵家书,杂家书亡;有的认为是原杂家书,兵家书亡;还有的认为是两部古代残书的合编本。从现有资料分析,《汉志》著录的杂家《尉缭》和兵家《尉缭》,由于《七略》中的两书提要被班固删掉而失传,究竟是内容基本相同或根本不同的两部书,还是同一书的重复著录,难以确断。但从以下情况看,《七略》的著录体例,多有同一个人的著作交叉著录现象,如被班固认为是重复著录而省掉的《伊尹》、《太公》等十家、二百七十一篇即是;唐魏徵撰《隋书》将《尉缭子》入杂家,兵家不入,而他同一时期撰《群书治要》时辑录的《尉缭子》,与银雀山西汉墓出土的《尉缭子》残简相应的文字大多类同,与武经本(即今传世本)的相应篇目也基本相同,这说明杂家和兵家《尉缭子》很可能是同一部书,只是因为兼有兵家和杂家的思想内容而归类不同罢了。

关于《尉缭子》的成书时间,自南宋陈振孙提出《尉缭子》疑非先秦兵书后,明清以后出现伪书说。1972年《尉缭子》残简在银雀山西汉前期墓葬中出土,内容与今传世本大致相同,不仅均不避汉初几个皇帝“邦”(高祖刘邦)、“盈”(惠帝刘盈)、“恒”(文帝刘恒)、“启”(景帝刘启)、“彻”(武帝刘彻)的名讳,而且书写字体隶书中带有明显的篆书风格,这说明抄写年代应在秦汉之际,成书年代当更早,似由战国时人整理写定,伪书之说不攻自破。

《尉缭子》自汉殷,历代均有著录,然卷、篇数不等,有五卷、六卷之分,三十一、二十九、二十四、三十二篇之别,其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流传中有佚失,二是分篇不同,如武经本将《兵令》和《兵教》分别分为上、下篇。今传世本共二十四篇,其篇目和主要内容是:《天官第一》,主要论述战争中“天官时日,不若人事”的道理,批驳唯心主义的天命论;《兵谈第二》,主要论述立邑、土地、人口、粮食与固国胜敌的相互关系,说明“战胜于外,备主于内”,“兵胜于朝廷”的道理,提出了治国治兵的一些方法和对将帅的要求等;《制谈第三》,主要论述政治制度和军事制度与战争胜负的关系,提出“凡兵,制必先定”,“修吾号令,明吾刑赏,使天下非农无所得食,非战无所得爵”等治军、治国方法;《战威第四》着重论述高昂的士气对于取得战争胜利的重大作用,激励部队士气的方法;《攻权第五》,着重论述进攻的战略战术,强调战前要有充分的思想、组织准备,要善于选择敌人的弱点发起进攻;《守权第六》,主要论述防守中的守城法则;《十二陵第七》,总结了治军的正反十二条经验;《武议第八》,内容很丰富,论述了战争的性质、目的和物质基础,将领的作用、条件和权力,刑赏的原则等;《将理第九》,着重说明执法不明会影响国计民生,造成军需亏乏,使国家危险的道理;《原官第十》,主要叙述国家分官设职的重要性,以及君臣职能和施政办法;《治本第十一》,主要论述治国要以耕织为本,提出了“往世不可及,来世不可待”的进步观点;《战权第十二》,主要阐述懂得战争权谋的重要性;《重刑令第十三》,主要讲惩处战败投降、逃跑将吏的刑罚措施;《伍制令第十四》,主要讲军队的连保制度及严格军纪、防止奸细的重要意义;《分塞令第十五》,主要讲军队营区的划分、建设和管理条例;《束伍令第十六》,主要讲战场上的赏罚制度和各级军吏的惩处权限;《经卒令第十七》,主要讲战斗组织、编队、佩戴标识符号及对战斗胜利的意义;《勒卒令第十八》,主要讲金、鼓、铃、旗四种指挥工具的作用和使用方法,以及军事训练和正确指挥的重要性;《将令第十九》,主要讲将军受命的郑重和将令的威严;《踵军令第二十》,主要阐述部队的战斗编成、各自的任务和行动部署,提出“欲战先安内”的观点;《兵教上第二十一》,主要叙述部队训练的方法、步骤和训练中的奖惩制度等;《兵教下第二十二》,主要阐述国君必胜之道和有关行军作战训练的问题;《兵令上第二十三》,主要讨论政治与军事的关系及列阵交锋的内容和要求等,提出“以武为植,以文为种”的观点;《兵令下第二十四》,主要讲述战场纪律条令及严格执行条令与战争胜利的关系。

《尉缭子》继承并发展了《孙子》、《吴子》等的军事思想,具有战国时代的特点。它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的战争观,反对用唯心主义的天命观指导战争,提出“天官时日,不若人事”的进步观点。它认为战争有正义与不义之分,反对不义之战,支持正义战争,“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主张“王者伐暴乱”的战争要以“仁义”为本。还认为“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故不得已而用之”,既要“慎战”,又不能“废兵”。在战略上它提出了许多精辟的见解,这集中反映在它对军事与政治、经济的关系的论述方面。它把军事和政治形象地比喻为“植”(枝干)、“种”(根基)和“表”、“里”,指出“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文所以视利害,辨安危;武所以犯强敌,力攻守也。”意思是政治是根本,军事是从属于政治的,这与两千年后的克劳塞维茨的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认为经济是治国之本,是进行战争的物质基础,主张发展耕织,“明乎禁舍开塞,民流者亲之,地不任者任之。夫土广而任则国富,民众而治则国富。富治者,民不发轫,车不出暴而威制天下。”

《尉缭子》注重战前思想、物质和组织的准备,主张“权敌审将而后用兵”,“凡兴师,必审内外之权,以计其去,兵有备阙,粮食有余不足,校所出入之路,然后兴师伐乱,必能入之。”注重奇正的灵活运用,认为“故正兵贵先,奇兵贵后,或先或后,制敌者也。”主张集中,认为“专一则胜,离散则败”。进攻时,主张出其不意,先发制人;防守时,主张守军和援军要“中外相应”,守与攻相结合。

《尉缭子》的治军思想很丰富,重视将帅的政治品德和个人模范作用,要求将帅秉公执法,恩威并施,吃苦在前,临战忘身,为人表率;重视部队的行政建设,制定了较完备的战斗、内务、纪律条令,是研究先秦军制史的重要资料;注重军队的训练,论述了训练的目的、方法、步骤及训练中的奖惩制度,提出从最基层起逐级教练,最后合练的训练方法;重视赏罚,提出“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杀“赏”一人而万人喜者杀“赏”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的思想,在书中记述的各种条令条例中都有赏罚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尉缭子》问世后,受到历代统治者和兵家的重视。唐魏徵将其收进用于经邦治国的《群书治要》之中,宋代被官定为武学经书,后世兵家多有引述。很早就传到日本,日本研究、译注《尉缭子》的兵书有庆长十一年(1600)元佶《校定训点尉缭子》、林道春《尉缭子评判》等三十余种。此外还有朝鲜刊本。《尉缭子》是一部具有重要军事学术价值和史料价值的兵书。也应该看到《尉缭子》中也存有封建阶级的糟粕,如鼓吹用严刑酷法来维持纪律的执行等,是剥削阶级军队官兵对立的产物,是我们所坚决反对的。

《尉缭子》现存最早的版本是银雀山西汉墓出土的竹书抄本,可惜是残简,不是完帙。现存最早的刊本是南宋孝宗、光宗年间刊《武经七书》本。后世诸多丛书本大都源于此本。建国后研究《尉缭子》的主要成果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尉缭子注释》、中华书局1979年版《尉缭子注释》、中州书画1982年版《尉缭子校注》、中华书局1982年版《竹简帛书论文集·尉缭子斟证》、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尉缭子浅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