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赏与分析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是 19 世纪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代表名作之一。
作品发表于 1886 年。马克·吐温在 1876 年出版了《汤姆·莎耶历险记》后, 曾对人说:“不久的将来,我要描写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让他亲口述说他一生流浪的经历”的作品。十年后,他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作品通过主人公哈克和黑人吉木的逃亡历险的故事,反映了美国在南北战争前社会生活的一幅广阔的图画,展现了密西西比河上城镇和乡村的破落、贫困和野蛮的凄凉景象。在这里,我们看到了甘洁佛和雪富生家族的野蛮的械斗、余奔上校的杀人逞凶,阿肯色镇上市民生活的庸俗和无聊,骗子手的横行无忌,破船上的谋财害命,以及人们对金钱的贪欲和资产阶级法律的虚伪等。尤其是揭发了美国蓄奴制度的黑暗和罪恶,提倡黑人和白人一样应享有自由和独立权利的思想。从而使这部小说成为 19 世纪美国文学中,最富有现实意义的作品之一。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现实主义技巧达到高峰时期的作品,表现了作家多方面的艺术才能。如巧妙的构思、生动的形象、细致的心理描写、幽默讽刺的手法等。小说是以马克。吐温喜欢采用的第一人称的方式写成的,它带有游记小说和惊险小说的特点。同时,作家把现实主义的描绘和浪漫主义的抒情揉合在一起,文字活泼,富有感染力。作品对密西西比河一带城乡生活和贫困景象的描写是现实主义的;对密西西比河上自然景色的描写,以及对人物渴望自由心境的描写带有浓烈的抒情气氛。马克·吐温把密西西比河木排上的自由生活和城镇窒息、庸俗生活对照起来,从而,更加肯定了主人公追求自由的理想。
小说的中心人物是哈克,这个人物早在《汤姆·莎耶历险记》中出现过, 他是个不能忍受枯燥乏味的生活方式,追求自由有趣的生活的儿童。在《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中,他的形象有了新的发展,他不仅自己渴望自由和向往美好的生活,而且积极帮助吉木获得自由,摆脱奴隶的地位。作家赋予哈克以勇敢、正直、机智等好品质。
哈克出身于流浪汉的家庭,他热爱大自然。资产阶级的文明教化使他受不了,他感到生活的窒息,只有“在木筏上使人感到自由、轻松和舒畅”。因此,他宁愿一辈子过流浪生活,而不愿意做“上流人物”。他对资产阶级的道德和教育方式公开提出了挑战。
作家在塑造哈克的形象时,大量采用了心理描写的手法。特别是描写了他在克服种族偏见过程中的心理活动。作为一个白人的小孩,哈克生长在蓄奴制的环境中,受过种族歧视观念的深刻的影响。最初,他和其余的白人小孩一样,对黑人总是爱揶揄的,作弄和欺侮他们。但他和吉木相处后,深深被他那忠厚、诚实的品质所打动,对他的恶作剧由衷的感到羞愧。例如有一
次,他们的木排在浓雾笼罩的密西西比河上航行,哈克向吉木撒了一个大谎, 企图让他相信这不是真实的事情,而是在作梦。当吉木谈到他如何为哈克提心吊胆,而现在哈克却用编造的瞎话来欺骗他时,哈克心里顿时难过起来, 他看着吉木说完话,便走到窝棚那儿去了,再也不吭声了。哈克认为“这已经够我受的了。这下子真叫我觉得自己太卑鄙,我恨不得要过去亲亲他的脚, 好让他把那些话收回去。我呆了足足有一刻钟,才鼓起了勇气,跑到一个黑人面前低头认罪——我到底那么做了,以后也从来没有后悔过。我再也不去出坏主意骗他了。”
在拯救吉木问题上,哈克也有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依照白人的道德,帮助黑人逃走是大逆不道的事情,教会还宣传死后要下地狱。哈克乘坐的木筏快到开罗镇时,哈克和吉木怀抱着两种不同的心情:一方面是吉木将要获得自由时,欢呼、雀跃的心情(他要从开罗上岸,逃到北方自由邦去);另一方面是哈克的沉重的痛苦的心情:“我在筏子上不耐烦地走来走去,心里暗暗地骂我自己,吉木也在我的旁边不耐烦地走去走来。我们两个谁也沉不住气。每逢他手舞足蹈地喊着说:‘那不就是开罗吗!’我一听这话,就觉得好像挨了一枪似的,我想假如那真是开罗的话,我大概会难受得死过去。” 他决定划船到岸上去报告;可是,当他所到吉木称他是“独一无二的朋友” 时,“我那冲劲就不知道哪儿去了”。
在《祷告岂能扯谎》一章中,哈克的这种内心矛盾达到了高潮。一方面, 他向瓦岑小姐写信,报告吉木的下落;另一方面,他想起了他和吉木在密西西比河上的漂流生活。他们一面聊天,一面唱歌:“他老是叫我‘宝贝儿’, 老是对我那么亲热,只要是他想得起的事,他总是拼命照顾我,他的好处真是说不完。”他把写好的信捧在手上,“连气也不敢出地”琢磨了好一会。才下决心说。“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他把信撕成粉碎。作家描写哈克克服种族偏见的心理活动,用以说明当时美国蓄奴制教育对人们毒害之深,即使是一个单纯的小孩,也难免引起一场思想斗争的风波。哈克思想斗争的胜利,用马克·吐温的话来说是“健全的心灵与畸形的意识发生了冲突,畸形的意识吃了败仗。”哈克由一个企图忠于蓄奴制道德的小孩,变成一个维护黑人自由,连“下地狱”也不怕的勇士,正体现了作家的民主思想,表达了作家不论种族肤色,人人平等的主张。
作品中另一个主要人物吉木,是美国文学中塑造得最好的黑人形象之一。作家着重描写了他的纯朴、善良、诚实的高贵品质,以及他那顽强争取自由的意志。
吉木形象的塑造,体现了马克·吐温对美国进步作家民主思想传统的继承。首先是斯陀夫人的民主传统。她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曾揭发和谴责了美国的蓄奴制度。但马克·吐温笔下的吉木已不是汤姆叔叔那样只是个逆来顺受的黑人,而他具有爱好自由的思想和独立的性格。虽然长期的奴隶生活和地位,使吉木缺乏科学知识,迷信得可笑,但他维护人的尊严,不能容忍主人把他当作牛马一样卖来卖去,不承认奴隶制是天经地义的。因此, 当他知道瓦岑小姐以 800 元的代价,将他卖给黑人贩子时,他从女主人那里逃跑了。他想逃到美国北部自由州去,将来还要赎出老婆孩子,一同过自由幸福的生活。
吉木有一颗忠诚和无私的心,决不是一个为了自己的自由和安全,而不顾他人的人。在漂流中,他处处关怀和爱抚哈克;当他从菲力浦的田庄逃跑
时,汤姆·莎耶被打伤了。吉木自愿牺牲渴望已久的自由,冒着生命危险留下来照顾汤姆。以致老医生也十分感动地说:“我可从来没见过这么会伺候病人的黑人,也没有比他更忠心的;他简直是冒着让人逮住的危险来帮这个忙。”
马克·吐温从小与黑人在一起,他发现黑人有许多“优良品质”,因而“非常喜欢黑人”。他把这种感情体现在吉木的身上。在他写作的 80 年代, 虽然美国的蓄奴制已废除了,但黑人在社会上仍然受歧视和迫害,因此,他在作品中把黑人问题重新提出来,仍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作家以吉木的形象驳斥了资产阶级认为黑人是劣种人的反动谬论,指出黑人是人,和白人一样有自己美好的理想和高尚的情操。因此,吉木的形象在美国文学中占有一席极其重要的位置。
但应当指出,这部作品对社会的抗议带有个人反抗的性质。哈克所理解的自由,只是“无拘无束,不做任何人的奴隶”的自由,缺乏高尚的理想; 而吉木自由的获得最后是靠了好心女主人的“恩赐”,这在作品的思想性上是无力的。
讽刺和幽默是马克·吐温作品的艺术特色之一,也是他战斗的有力武器。马克·吐温常常通过诙谐幽默的描写,来抨击现实,揭发黑暗,批判庸俗不道德的行为。作品中以较大的篇幅描写了两个江湖骗子“国王”与“公爵” 的丑恶行径。这两个人物是以夸张和漫画的手法塑造出来的,揭发了他们各种卑鄙的念头和骗钱的手段,使读者对他们产生无比厌恶的情绪。从艺术上说,马克·吐温在情节中插入这两个人物,使作品增添了许多的笑料,同时, 也使读者加深了对骗子手横行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感性认识。两个骗子在阿肯色镇上表演“皇帝的麒麟”的场面,是作品中幽默讽刺最精彩的场面之一:
“末后,他(指“公爵”——引者)说得大家都眼巴巴地望着,净等着看好戏了,这时候他就把幕向上一拉,只见皇帝四肢着地、大摇大摆地爬了出来,全身一丝不挂。他浑身上下抹着红红绿绿的颜色,一圈一圈的条纹, 像一道彩虹似的那么鲜艳。并且——至于他身上别的装备就不必提了,那简直是胡闹到家了,可是也真够滑稽的。那些人差不多快要笑死了。皇帝在台上跳了个够,然后一下子就蹦到幕后去,那些人一边喊叫,一边拍手,像狂风暴雨似地大笑大吼,一直闹到他又跑回来,重新来了一遍;在这次以后, 他们还叫他出来跳了第三回。看那个老胡涂虫乱蹦乱跳的样子,大概连一头母牛也能给逗笑了。”
这段描写不仅对两个骗子下流无耻的表演进行了讽刺,而且也讽刺了镇上市民的低级趣味和无聊。
作品中对阿肯色小镇上二流子讽刺的描写也达到了维妙维肖的程度:“他们有时候张开大嘴,打个呵欠,伸伸懒腰——那是一群十足的无赖。他们总戴着黄色的大草帽,帽沿宽得像把伞,可是向来不穿上衣或是背心。他们彼此称呼毕鲁、白克、汉可、吉欧,还有安迭。他们说起话来总是那么懒洋洋的,慢吞吞的,还夹上许许多多骂人的话。在每一根篷柱上面,至少要靠着这样一个流氓。他的两手差不多总是放在裤袋里,除非有时候掏出手来拿一口烟嚼,或是抓一下痒。”
马克·吐温的讽刺和幽默带着浓厚的生活气息,并非作家主观虚构的结果。他曾说过:“只有建立在真实生活基础上的幽默才会不朽⋯⋯很多人都
不了解这一点:就是一个幽默的作家也应该有严肃的著作家所必须具备的那种观察、分析和理解的能力。”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一书出版后,被美国某些图书馆和学校列为“禁书”,指责这部作品“冒犯尊严、亵读宗教”,“具有破坏性”等。可见这部作品对资产阶级社会文明的揭发和对蓄奴制思想残余的打击,威力是多么的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