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生活
有人说,中国社会只是一盘散沙;有社会实质的绝少,只可称为“群众”罢了。因为有能力,有生机的社会,总要有细密的组织,健全的活动力;而中国社会很少具备这两个条件的。所以社会的效率便不能增进;而个人的效率也因之减少了。你看,我们的社会里所有的事,百分之八九十都是照例而行,新事业的创发,何其少呢?就使有人开了一个新的端倪,不是旋被摧残,就是横遭搁置,成功的又何其凤毛麟角呢?这可以深思其故了。
有心人“叔心焉忧之”,于是在教育上提倡“群育”,想从根本上设法,培养我们后一代人的团体生活的习惯和能力;俾将来的社会有充实的基础和健全的发展。这是近几年来的事;我佩服他们能见其大。但实施群育,却不容易!中国家庭的势力太大;在普通的人,家庭便是一切,便是全世界。在一般青年,家庭也有笼罩他们的力量;他们大部分的性习都在家庭里养成,他们在家庭里最长久,所见所闻,自以家庭里为较亲切,而对于家庭以外,就不免疏隔了!疏隔就不关心了!这种青年,群觉是有的,但太狭了,太束缚定了,不能遂其自然的发展。现在要转移他们已成的性习,使他们注意于大群的生活,这自然不是能一蹴而就的!还有,我前面提起过,我们的社会太散漫了,太没有活力了,也不能示范于青年人,使他们有所观感;那么,我们现在施行群育,是要无中生有的创作起来的,这自然要很大的力量了!群育本来是不容易的,在现在的中国,尤其是难上加难!
群性原是一种本能,人人都具有;群觉却因人而异,有广狭深浅之分。群育的目的,便是要培养一种深而广的群觉,替代那浅而狭的。在提倡群育之前,一般学校里的德育往往偏重个体的修养,对于群体,只消极的求大家能守那静的秩序而已;群体的机能的发展,是不曾顾着的。那时学校的办事人,百凡以“只求无事”为主,学生的动,他们是最怕的;他们以为一动就不稳了。他们不重群体发展的结果,是很明白的;个体也得不着正当的发展,所保存的,只是一些德育之形式而已。须知群体没有好好的发展,无论如何美丽的信条或严厉的教训,对于个体,都不能发生多大效力的!而且学校原来就是一个群体,一个社会;并非如一般人所想,只是具体而微的群体,只是预备的社会!惟其学校就是社会,所以群育是一日不可无的,而非专为“将来”应用计;惟其学校就是社会,所以群育须在群的生活里直接体验,而非纸上谈兵,可以了事。但我们虽大吹大擂的抬出群育的名字,群育却实在并没有什么神奇之处;群育的意义,只是要叫大家知道并且觉得两件事:一,在社会中做事的方法,必如何才最有效率?二,在社会中对人的态度,必如何才最能相安?只是要叫大家知道并且觉得:做事的第一要义,须忠实而有条理;做人的第一要义,须诚恳而富同情。有了这两个信条,才能有细密的组织和健全的活动力,才能有非群众的社会,才能有充实的,进步的团体生活。
我现在所要论的,是中等学校的群育,是中等学校的团体生活,我说的是中等学“校”的生活,并非只是中等学“生”的生活。这里我有一个意思:我很怀疑,一个学校应该是一个团体,而现在的学校却总是“一而二”,教职员与学生俨然为对峙的两个部分!因此造成了许多隔膜,误会,是不用说的!在中等学校,差不多都是这种情形。我以为这是群育上一个根本的症结;不除了它,群育是无从讲起,行起的!因为教职员本居于指导的地位,现在却和学生分了家,还有什么指导可言?就是要去指导,自己在学生外面,不明学生生活的真相,又何从措手呢?又何能得着实效,帮助学生生活的进展呢?所以我说中等学“校”的生活,就是说师生通力合作,打成一片的生活。这实是群育的第一义。现在谈教育的,只知所教育的是学生,自己是施教育的人——自己是无须受教育的了。其实这是错的:世界上何尝有完人?自己教育是要终身以之的;随时改善自己,随地改善自己,这都是教育了。至于“教育者”,自己受教育的机会更加多些;古语所谓“教学相长”,便是这种意思。谈到群育,也正须如此。现在中等学校的教职员,据我所知,也正和学生一样,并没有深而广的群觉,并没有坚强的团体生活的习惯和能力。他们自己先是一盘散沙,如何能粘合学生,呵成一气呢?我是不赞成教职员与学生分家的;但我却相信,必须教职员先自能团结,然后才能使学生们与他们团结的。关于这一点,我想没有什么具体的方法;我只有两个希望:一,中学校聘请教职员,应该慎重,应该特别着眼于“志同道合”——“对于教育有信仰”——这一点上。二,我们教职员应该看了学校里散漫的情形而自觉,尤其应该看了学生散漫的情形而自觉;自己教育自己,自己培养自己的团体生活的习惯和能力,自己联合起来,再去与学生联合起来;这样,学校便成了有生机的一个团体了。这第二个希望是尤其重要的!
中等学校学生的团体生活怎样呢?我且分层来说。说学生们完全没有团体生活,自然是不对的。他们上课,吃饭……都是在团体生活的形式内的。便除了这些形式,他们也还有许多团体生活,只是效率极小罢了。第一,他们有自然的群,或因乡谊而结合,或因友谊而结合,往往是颇强固的;而前者为尤多。但这种群不是有意的结合,只是自然的安排,所以是不自觉的。这种群没有一定的计划和目标,也没有显明的效率。所做的事,大抵是谈天,散步,聚食,游戏,以及通通有无之类,如是而已;至于研究学问,办理事务,是绝无仅有的!而这种群又带有排斥性,只少数人各自结合,对于此外的人,一例漠视或歧视;本省省立各校常常闹什么县界,有时连教职员也牵缠在内,波谲云诡,绵绵无已,甚至酿成风潮,便是一个显明的例子。——因友谊而结合的自然群,影响却没有如此之大;但以亲疏不同,也容易与其外的人误会,妒争,甚至各分门户,以私情妨害公谊。所以这种群在群育上积极的价值很少,消极的害处倒很多。遏抑自然是不应该也不可能的;只当因势利导,使成为自觉的,有计划的,并当扩充范围,使不以私情的联络为限——如研究学问,可以多少减除些我见;办理公共事务亦然——这样,慢慢可以去掉狭隘偏私之见,使之纯化。
第二,中等学校的学生也有一种大规模的组织,便是学生自治会。这是“五四”运动以后才有的。这自然是一个好气象,学生知道自己的责任了,能为自己努力了!但据我所知,自治会成绩好的却极少!“五四”的时候,学生团结起来,参预政治及一般社会的事,收获了很优的结果;但“五四”以后,他们回过头来,参预自己的事,却反觉艰难了。干事的操纵,权限的滥用——有些自治会并不重自治,却重在治人,治学校办事人——是常有的事,而纷争,怠惰之习的养成,更比比皆是。大抵有能力的学生便从事于妒争与握权,没有能力的学生便滋长他们的惰性;两者皆借自治会之名而行,结果却同床而异梦,仍然是散沙的局面!为什么“五四”之时如彼,“五四”之后却又如此呢?我想“五四”运动是全国合力以行的,风声所播,莫有二言,所以成事较易。其所以能至此,则又因目标甚大,又是破题儿第一遭,群众感情,一时奋兴,如火之燎原,不可复遏,于是任情而行,不计利害。所以严格的说,这次运动实多含群众性,而非全是有计划的。自治会便不同了,范围只有一校,目标又小,却又不是暂时的事;得有详密的永久的计划才行,得有长期的忍耐与努力才行。而一班中等学校学生,从未受过团体生活的训练,骤然与这种大规模的制度——制度与运动不同——交手,自然不能措置裕如,而呈“尾大不掉”之状了。他们何尝没有详明的计划?但大部分是些不能兑现的计划!他们没有普遍的不断的努力!总之,他们并不觉得自治会“真”是他们自己的,“真”是他们自己所必需的!这并不是自治会制度的不好;这是他们不会运用!我以为这种大规模的团体生活,有其存在的价值;但总须以自由组织的小团体为基础,才能有效。这层容后面再论。
在自治会之前,还有一种校友会制度,总算是师生合作的。但连已去职的教职员和已毕业的学生包括在内,规模是更大了!这些已离校的人,是分明不能负责的;在校的人受了这个暗示,也不免减轻了责任心。师生合作原是很好的事;但因彼此不愿负责,所以也是徒存形式,并无实际。总之,在现在的中等学校里,校友会的目标实在觉得太大了,又太空了,便是在校的人也以为这不过是照例应有的东西,责任是很远的,可有可无的,比自治会又隔一层,决不曾有人觉着它是自己的东西!自治会没有小团体作基础,尚且不能应用,校友会更不用说了。但并非这制度的不好,也是显然的。
在自治会之后,有我们校里的协治会的制度。“协治”的意思,就是师生通力合作,打成一片的意思。这没有自治会的偏枯,没有校友会的空廓,自然是较好的办法。但行了好久,虽有些成绩,总是很少。最苦的是学生对于这个会,也是没有爱!他们并不曾觉着自己的责任,并不曾觉着这个会是自己的;和别校学生对于自治会或校友会一样!凡做一事,总须教师们督着;没有人督着,就没有人管了!这样,教师们负的责任未免太重,而且趣味也要减少;实不合于协治的本旨。这种情形的原因,最重要的我想还是不曾有小团体的训练的缘故。
第三,我且来谈谈自由组织的小团体。杜威讲“美国之民治的发展”,曾说及发展民治的方法,内中有一条是“私人自由组织的团体之发达”。他说:
美国民族有一种特别性质,就是私人结会的众多。从小孩子到老年人,从小学到大学,从极琐屑的宗旨到极重大的主张,从“旧邮票收集会”到“国际联盟会”:——没有没有会的。这些无数的结会,乃是民治国家各分子之间的一种绝妙粘土。这种私人自由结会的团体,有两层大功用:(1)养成国民组织能力……(2)这种私人的自由组织往往是改良社会政治先锋。……
杜威说的是民治的国家;但我想同样的原则可以应用到中等学校的生活。在现在中等学校里实施群育,要有良好的团体生活,第一要能够“细大不捐”。从前的教育者能见其大,而未能见其细,所以不能得着健全的团体的发展。我们现在当使学校里有许多许多教师组织的,学生组织的,教师学生共同组织的,自由的小团体,为大团体的基础,为团体生活的基础。这种小团体不必有什么伟大的目的,只须是一种共同的生活,便可为组织的核心。而且这种小团体,也不必一定很长久的,须看所持目的的性质如何;非协治会等大团体有永久的性质可比。现在学校里组织团体,大概总将“研究学术,联络感情”标为宗旨。这八个字真成了老生常谈了,真成了口头禅了!但真正能够做到这两项中的一项的,有多少呢?十分之八九,只是拿来装装门面吧了!我的意思,研究学术,固然是很好,但组织团体,却不一定是为了研究学术;非研究学术不能组织团体,实在是谬误的信条;结果每个团体都名为研究学术,每个团体实在都不研究学术,这又何苦来呢?还有,学术的范围是极广泛的,笼笼统统的说研究,究竟从何处下手,又怎样下手呢?下手的方法不曾晓得,还能研究什么?至于联络感情一句话,因无具体的目的可以从事,因无具体的事可做,大家接触的机会极少——除了开什么讨论章程会时嚣嚣一番,开什么照例的常会时默默一番之外,大家是没有彼此剖示心怀,解说性格的机会的!——所以也是只说而不行的。这样的团体自然难有效率了!我说的小团体,都要以具体的事为目的,而不以学术为限。我们可以共同去远足;我们可以共同去聚餐;我们可以共同练习英语;我们可以共同练习音乐;我们可以共同去写生;我们可以共同去演戏;我们可以共同去买书,大家各买不同的书,共同观看;我们可以共同去读书,大家同读一部书。或各读一部书,共同讨论或交互报告;……诸如此类,多多益善!这种团体以“事”为主,不以“人”为主,所以可久可暂,可合可分;凡事大家商量,不必有什么规则,章程。譬如远足,聚餐等事,原是一时的,不必说了;就是练习英语,共同读书,也可一单元一单元的做去。一单元完了,可以另行组织或解散。如共读一本书,读毕之后,再读他书亦可,另做别事亦可;彼此分开,另组新团体亦可。只是在一单元完毕之前,却不能自由分散。我想这一点限制总要有的;若说连这一点忍耐都没有,我想是不至于的。况且还有教师的劝导和同学的怂恿呢。说到教师的劝导,这是最要紧的。这种劝导应该就是参预,并非从外遥控。组织团体究竟比散漫的生活要麻烦些,若无教师的诱掖,学生自己也许很懒得去做的。教师应该常常造出机会来,造出困难来,使学生觉着有组织团体之必要与可能。这时教师即参加在内,共同进行,随时指示适当的方法。平常学生团体容易有界域,而以乡谊友谊自封;教师应该使平常不多接触的人,有合作的机会,使他们彼此认识,彼此了解,不致永为路人。这种小团体并不要固定,变化愈多愈好。这种小团体也有三层好处:(1)养成学生组织能力于不知不觉之中——从极简单切近处下手。(2)养成运用大规模组织之能力。(3)有紧要的事临时发生,可从容应付,不至张皇失措。——关于这种小组织,本校前曾有过“黄昏音乐会”,成绩是很好的;正是一个有力的例。
第四,还有一层,最要紧的。学校本是个自然的群;为促进学生群觉的发展起见,才有上述种种有意的组织。我们一面固然应当努力于有意的组织,一面也不能忘了那自然的群生活。学生在学校中,无论愿意与否,无论觉得与否,总之,已是在过团体生活了。我们要知道那些有意的组织总是有间歇的,不能时时支配着我们;只有这自然的群生活是没有一刻间断的——我们一言一动,都在这个群生活之中。我们施行群育,直接的下手处便在这里。我们应该使我们对于这个自然的群有自觉;虽不能全部分,也要大部分。——这自然群与协治会等范围虽或相同,但方面却较多,如上课的事也包括在内;总称为“学校”的便是。要对于这种群有自觉,须从日常起居饮食,言语动作入手,使它们不悖于群德。这须教师真能与学生共同生活,常常顾着他们,启迪他们,矫正他们,更须养成同学互相纠缠的风气,自己省察的精神。譬如现在学生平日相处,往往互相嫉视或敌视,以致吵闹打架,各存意见。各人之间如此,各班之间如此;还谈什么大组织小组织呢!这里真的需要教师不断的努力!从日常言动中施行群育,实在较自由的小组织尤其是根本切要的!
团体生活的信条便是群德。这本是很难列举的。据我所知,不外两种:(1)是同情,(2)是责任心;而(2)又是与(1)相连带的。所谓同情,分析言之,又有三端:即知人,信人,谅人。知人就是了解别人。了解别人,本不是容易的事;但因了常常的接触,总能做到一些。我们要常常留意我们同伴的能力,性情,长处短处,才可以帮助他或引他为帮助。信人是不轻易疑惑别人,不要过有深心和机心。别人做的事,与其疑其是恶意,不如信其是好意;这样自己安心,也可感动别人——即使他本来是有恶意的。不疑就是信;疑信之间,是没有两可的。但信人不是恶人,不如更进一步,信人是好人。这是大力量,要渐渐养成的。谅人是知人甘苦,是虚心,是无成见。能谅人才能与人共事;只坚执自己私见,只放任自己感情,事事凌人,事事想占上风,讨便宜,是不能得人同情的,是使人不能容受的!吵闹打架,因由于此;团体生活之不能进展,也由于此。能谅人而后能信人;能信人而后能知人。所以谅德是最要紧最要紧的!但却与“忍受”不同,忍受是客观的逼迫,“原谅”“宽容”却是主观的宏达;这态度的一转变之间,关系却很大的。至于责任心,也可分析说之:(1)表现,(2)抗议,(3)劝勉。表现是尽自己所能,谋群体之发展。抗议是对于害恶的不容忍,重在对事,不重在对人。真能表现的人,是有热情的人,也必能抗议。现在我们对于恶事,因种种关系,常常忍受,敢怒而不敢言,敢言而不敢行;对于好事却倒不能尽力去做:这正是我们的卑怯!我们应该的是:一见到恶事应嫉恶如仇!劝勉是相互间的事,在对人劝与勉共做好事。我们不能独善其身;时时与人为善,与人共同表现,与人共同抗议;这样,才有团体生活的效率。
关于中等学校的群育,我已说得颇长了。我相信要一般社会有细密的组织和健全的活动力,非从中等学校下手不可,非先使中等学校有良好有效的团体生活不可!这需要师生的合作,从日常言动中涵养起去!
1924年11月16日,《春晖》第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