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的真实性

我们所要求的文艺,是作者真实的话,但怎样才是真实的话呢?我以为不能笼统的回答;因为文艺的真实性是有种别的,有等级的。

从“再现”的立场说,文艺没有完全真实的,因为感觉与感情都不能久存,而文艺的抒写,又必在感觉消失了,感情冷静着的时候,所以便难把捉了。感觉是极快的,感觉当时,只是感觉,不容作别的事。到了抒写的时候,只能凭着记忆,叙述那早已过去的感觉。感情也是极快的。在它热烈的时候,感者的全人格都没入了,那里有从容抒写之暇?——一有了抒写的动机,感情早已冷却大半,只剩虚虚的轮廓了。所以正经抒写的时候,也只能凭着记忆。从记忆里抄下的感觉与感情,只是生活的意思,而非当时的生活;与当时的感觉感情,自然不能一致的。不能一致,就不是完全真实了——虽然有大部分是真实的。

在大部分真实的文艺里,又可分为数等。自叙传性质的作品,比较的最是真实,是第一等。虽然自古哲人说自知是最难的,虽然现在的心理学家说内省是靠不住的,研究自己的行为和研究别人的行为同其困难,但那是寻根究底的话;在普通的意义上,一个人知道自己,总比知道别人多些,叙述自己的经验,总容易切实而详密些。近代文学里,自叙传性质的作品一日一日的兴盛,主观的倾向一日一日的浓厚;法朗士甚至说,一切文艺都是些自叙传。这些大约就因为力求逼近真实的缘故。作者唯恐说得不能入微,故只拣取自己的经验为题材,读者也觉作者为别人说话,到底隔膜一层,不如说自己的话亲切有味,这可叫做求诚之心,欣赏力发达了,求诚之心也便更觉坚强了。

叙述别人的事不能如叙述自己的事之确实,是显然的,为第二等。所谓叙述别人的事,与第三身的叙述稍有不同。叙别人的事,有时也可用第一身;而用第三身叙自己的事,更是常例。这正和自叙传性质的作品与第一身的叙述不同一样。在叙述别人的事的时候,我们所得而凭借的,只有记忆中的感觉,与当事人自己的话,与别人关于当事人的叙述或解释。——这所谓当事人,自然只是些“榜样”Model。将这些材料加以整理,仔仔细细下一番推勘的工夫,体贴的工夫,才能写出种种心情和关系;至于显明性格或脚色,更需要塑造的工夫。这些心情,关系和性格,都是推论所得的意思;而推论或体贴与塑造,是以自己为标准的。人性虽有大齐,细端末节,却是千差万殊的,这叫做个性。人生的丰富的趣味,正在这细端末节的千差万殊里。能显明这千差万殊的个性的文艺,才是活泼的,真实的文艺。自叙传性质的作品,确能做到一大部分;叙述别人的事,却就难了。因为我们的叙述,无论如何,是以自己为标准的;离不了自己,那里会有别人呢?以自己为标准所叙别人的心情,关系,性格,至多只能得其轮廓,得其形似而已。自叙凭着记忆,已是间接;这里又加上了推论,便间接而又间接了;愈间接,去当时当事者的生活便愈远了,真实性便愈减少了。但是因为人性究竟是有大齐的,甲所知于别人的固然是浮面的,乙丙丁……所知于别人的也不见得有多大的差异;因此大家相忘于无形,对于“别人”的叙述之真实性的减少,并不觉有空虚之感。我们在文人叙述别人的文字里,往往能觉着真实的别人,而且觉着相当的满足,就为此故。——这实是我们的自骗罢了。

相像的抒写,从“再现”的立场看,只有第三等的真实性。相像的再现力是很微薄的。它只是些凌杂的端绪Fringe,凌杂的影子。它是许多模糊的影子,依着人们随意凸起的骨架,构成的一团云雾似的东西。和普通所谓实际,相差自然极远极远了。影子已经靠不住了,何况又是模糊的,凌杂的呢?何况又是照着人意重行结构的呢?虽然想像的程度也有不同,但性质总是类似的。无论是想像的实事,无论想像的奇迹,总只是些云雾,不过有浓有淡罢了。无论这些想像是从事实来的,是从别人的文字来的,也正是一样。它们的真实性,总是很薄弱的。我们若要剥头发一样的做去,也还能将这种真实性再分为几等;但这种剖析,极难“铢两悉称”非我的力量所能及。所以只好在此笼统地说,想像的抒写,只有第三等的真实性。

从“再现”的立场所见的文艺的真实性,不是充足的真实性;这令我们不能满意。我们且再从“表现”的立场看。我们说,创作的文艺全是真实的。感觉与感情是创作的材料;而想像却是创作的骨髓。这和前面所说大异了。“创作”的意义决不是再现一种生活于文字里,而是另造一种新的生活。因为说生活的再现,则再现的生活决不能与当时的生活等值,必是低一等或薄一层的。况说生活再现于文字里,将文字与生活分开,则主要的是文字,不是生活;这实是再现生活的“文字”,而非再现的“生活”了。这里文艺之于生活,价值何其小呢?说创作便不如此。我前面解释创作,说是另造新生活;这所谓“另造”,骤然看来,似乎有能造与所造,又有方造与既造。但在当事的创作者,却毫不起这种了别。说能造是作者,所造是表现生活的文字,或文字里表现的生活;说方造是历程,既造是成就:这都是旁观者事后的分析,创作者是不觉得的。这种分析另有它的价值,但决不是创作的价值。创作者的创作,只觉是一段生活,只觉是“生活着”。“我”固然是这段生活的一部,文字也是这段生活的一部;“我”与文字合一,便有了这一段生活。这一段生活继续进行,有它自然的结束;这便是一个历程。在历程当中,生活的激动性很大;剧烈的不安引起创作者不歇的努力。历程终结了,那激动性暂时归于平衡的状态;于是创作者如释了重负,得到一种舒服。但这段生活之价值却不仅在它的结束。创作者并不急急地盼望结束的到临;他在继续的不安中,也欣赏着一步步的成功——一步步实现他的生活。这样,历程中的每一点,都于他有价值了。所以方造与既造的辨别,在他是不必要的;他自然不会感着了。总之,创作只是浑然的一段生活,这其间不容任何的了别的。至于创作的材料则因生活是连续的,而创作也是一段生活,所以仍免不了取给于记忆中所留着的过去生活的影像。但这种影像在创作者的眼中,并不是过去的生活之模糊的副本,而是现在的生活之一部——记忆也是现在的生活;所以是十分真实的。这样,便将记忆的价值增高了。再则,创作既是另造新生活,则运用现有的材料,自然有自由改变之权,不必保持原状;现有的材料,存于记忆中的,对于创作,只是些媒介罢了。这和再现便不同了。创作的主要材料,便是,创作者唯一的向导——这是想像。想像就现有的记忆材料,加以删汰,补充,联络,使新的生活得以完满地实现。所以宽一些说,创作的历程里,实只有想像一件事;其馀感觉,感情等,已都融冶于其中了。想像在创作中第一重要,和在再现中居末位的大不相同。这样,创作中虽含有现在生活的一部,即记忆中过去生活的影像,而它的价值却不在此;它的价值在于向未来的生活开展的力量,即想像的力量。开展就是生活;生活的真实性,是不必怀疑的。所以创作的真实性,也不必怀疑的。所以我说,从表现的立场看,创作的文艺全是真实的。

至于自叙或叙别人,在创作里似乎不觉有这样分别。因为创作既不分“能”“所”,当然也不分“人”“我”了。“我”的过去生活的影像与“人”的过去生活的影像,同存于记忆之内,同为创作的材料;价值是相等的。在创作时,只觉由一个中心而扩大,其间更无界划。这个中心或者可说是“我”;但这个“我”实无显明的封域,与平常人所执着的我广狭不同。凭着这个意义的“我”,我们说一切文艺都是自叙传,也未尝不可。而所谓近代自叙传性质的作品增多,或有一大部分指着这一意义的自叙传,也未可知。——我想,至少十九世纪末期及二十世纪的文艺是如此。在创作时,只觉得扩大一件事。扩大的历程是不能预料的;惟其不能预料,才成其为创造,才成其为生活。我们写第一句诗,断不知第二句之为何——谁能知道“满城风雨近重阳”的下一句是什么呢?就是潘大临自己,也必不晓得的。这时何暇且何能,斤斤斟酌于“人”“我”之间,而细为剖辨呢?只任情而动罢了。事后你说它自叙也好,说它叙别人也好,总无伤于它完全的真实性。胡适的《应该》,俞平伯的《在鹞鹰声里的》,事后看来,都是叙别人的。从“再现”方面看,诚然或有不完全真实的地方。但从“创作”方面看,则浑然一如,有如满月;那有丝毫罅隙,容得不真实的性质溜进去呢?总之,创作实在是另辟一世界,一个不关心的安息的世界。便是血与泪的文学,所辟的也仍是这个世界。(此层不能在此评论)在这个世界里,物我交融,但有窃然的向往,但有沛然的流转;暂脱人寰,遂得安息。至于创作的因缘,则或由事实,或由文字。但一经创作的心的熔铸,就当等量齐观,不宜妄生分别。俗见以为由文字而生之情力弱,由事实而生之情力强,我以为不然。这就因为事实与文字同是人生之故。即如前举俞平伯《在鹞鹰声里的》一诗,就是读了康白情的《天亮了》,触动宿怀,有感而作。那首诗谁能说是弱呢?这可见文字感人之力,又可见文字与事实之易相牵引了。上来所说,都足证创作只是浑然的真实的生活;所以我说,创造的文艺全是真实的。

从“表现”的立场看,没有所谓“再现”;“再现”是不可能的。创作只是一现而已。就是号称如实描写客观事象的作品,也是一现的创作,而不是再现;因所描写的是“描写当时”新生的心境(记忆),而不是“描写以前”旧有的事实。这层意思,前已说明。所以“再现”不是与“创作”相对待的。在“表现”的立场里,和“创作”相对待的,是“模拟”及“撒谎”。模拟是照别人的样子去制作。“拟古”,“拟陶”,“拟谢”,“拟某某篇”,“效某某体”,“拟陆士衡拟古”,“学韩”,“学欧”,……都是模拟,都是将自己揿在他人的型里。模拟的动机,或由好古,或由趋时,这是一方面;或由钦慕,或由爱好,这是另一方面。钦慕是钦慕其人,爱好是爱好其文。虽然从程度上论,爱好比钦慕较为真实,好古与趋时更是浮泛;但就性质说,总是学人生活,而非自营生活。他们悬了一些标准,或选了一些定型,竭力以求似,竭力以求合。他们的制作,自然不能自由扩展了。撒谎也可叫做“捏造”,指在实事的叙述中间,插入一些不谐和的虚构的叙述;这些叙述与前后情节是不一致的,或者相冲突的。从“再现”的立场说,文艺里有许多可以说是撒谎的;甚至说,文艺都是撒谎的。因为文艺总不能完全与事实相合。在这里,浪漫的作品,大部分可以说完全是谎话了。历史小说,虽大体无背于事实,但在详细的节目上,也是撒谎了。便是写实的作品,谎话诚然是极少极少,但也还免不了的。不过这些谎话全体是很谐和的,成为一个有机体,使人不觉其谎。而作者也并无故意撒谎之心。假使他们说的真是谎话,这个谎话是自由的,无所为的。因此,在“表现”的立场里,我们宁愿承认这些是真实的。然则我们现在所谓“撒谎”的,是些什么呢?这种撒谎是狭义的,专指在实事的叙述里,不谐和的,故意的撒谎而言。这种撒谎是有所为的;为了求合于某种标准而撒谎。这种标准或者是道德的,或者是文学的。章实斋《文史通义古文十弊》篇里有三个例,可以说明这一种撒谎的意义。我现在抄两个给诸君看:

(一)“有名士投其母行述,……叙其母之节孝:则谓乃祖衰年病废,卧床,溲便无时;家无次丁,乃母不避秽亵,躬亲熏濯。其事既已美矣,又述乃祖于时蹙然不安,乃母肃然对曰,‘妇年五十,今事八十老翁,何嫌何疑?’节母既明大义,定知无是言也!此公无故自生嫌疑,特添注以斡旋其事;方自以谓得体,而不知适如冰雪肌肤,剜成疮,不免愈濯愈痕瘢矣。”

(二)“尝见名士为人撰志。其人盖有朋友气谊;志文乃仿韩昌黎之志柳州也。——一步一趋,惟恐其或失也。中间感叹世情反复,已觉无病费呻吟矣;未叙丧费出于贵人,及内亲竭劳其事。询之其家,则贵人赠赙稍厚,非能任丧费也;而内亲则仅一临穴而已,亦并未任其事也。且其子俱长成。非若柳州之幼子孤露,必待人为经理者也。诘其何为失实至此?则曰,仿韩志终篇有云,……今志欲似之耳。……临文摹古,迁就重轻,又往往似之矣。”

第一例是因求合于某种道德标准(所谓“得体”)而捏造事实,第二例是因求似于韩文而附会事实;虽然作者都系“名士”,撒谎却都现了狐狸尾巴!这两文的漏洞(即冲突之处)及作者的有意撒谎,章实斋都很痛快的揭出来了。看了这种文字,我想谁也要觉着多少不舒服的。这种作者,全然牺牲了自己的自由,以求合于别人的定型。他们的作品虽然也是他们生活的一部,但这种生活是怎样的局促而空虚哟!

上面第一例只是撒谎;第二例是模拟而撒谎,撒谎是模拟的果。为什么只将它作为撒谎的例呢?这里也有缘故。我所谓模拟,只指意境,情调,风格,词句四项而言;模拟而至于模拟实事,我以为便不是模拟了。因为实事不能模拟,只能捏造或附会;模拟事实,实在是不通的话。所以说模拟实事,不如说撒谎。上面第二例,形式虽是模拟而实质却全是撒谎;我说模拟而撒谎,原是兼就形质两方而论。再明白些说,我所谓模拟有两种:第一种,里面的事实,必是虚构的,且谐和的,以求生出所模拟之作品的意境,情调。第二种,事实是实有的,只仿效别人的风格与字句。至于在应该叙实事的作品里,因为模拟的缘故,故意将原有事实变更或附会,这便不在模拟的范围之内,而变成撒谎了。因为实事是无所谓模拟的。至于不因模拟,而于叙实事的作品里插入一些捏造的事实,那当然更是撒谎,不成问题的。这是模拟与撒谎的分别。一般人说模拟也是撒谎。但我觉得模拟只是自动的“从人”,撒谎却兼且被动的“背己”。因为模拟时多少总有些向往之诚,所以说是自动的;因为向往的结果是“依样葫芦”,而非“任性自表”,所以说是“从人”。但这种“从人”,不至“背己”。何以故?从人的意境,字句,可以自圆其说,成功独立的一段生活,而无冲突之处。这是无所谓“背己”的;因为虽是学人生活,但究竟是自己的一段完成的生活。——却不是充足的,自由的生活。至于从人的风格,情调,似乎会“背己”了,其实也不然。因为风格与情调本是多方面的,易变化的。况且一切文艺里的情调,风格,总有其大齐的。所以设身处地去体会他人的情调而发抒之,是可能的。并且所模仿的,虽不尽与“我”合,但总是性之所近的。因此,在这种作品里,虽不能自由发抒,但要谐和而无冲突,是甚容易的。至于撒谎,如前第一例,求合于某种道德标准,只是根于一种畏惧,掩饰之心;毫无什么诚意。——连模拟时所具的一种倾慕心,也没有了。因此,便被动的背了自己的心瞎说了。明明记着某人或自己是没有这些事的,但偏偏不顾是非的说有;这如何能谐和呢?这只将矛盾显示于人罢了。第二例自然不同,那是以某一篇文的作法为标准的。在这里,作者虽有向往之诚,可惜取径太笨了,竟至全然牺牲了自己;因为他悍然的违背了他的记忆,关于那个死者的。因此,弄巧成拙,成了不诚的话了。总之,模拟与撒谎,性质上没有多大的不同,只是程度相差却甚远了。我在这里将捏造实事的所谓模拟不算作模拟,而列入撒谎之内,是与普通的见解不同的;但我相信如此较合理些。由以上的看法,我们可以说,在表现的立场里,模拟只有低等的真实性,而撒谎全然没有真实性——撒谎是不真实的,虚伪的。

我们要有真实而自由的生活,要有真实而自由的文艺,须得创作去;只有创作是真实的,不过创作兼包精粗而言,并非凡创作的都是好的。这已涉及另一问题,非本篇所能详了。

附注:本篇内容的完成,颇承俞平伯君的启示,在这里谢谢他。

19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