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苦乐

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鲁迅

从小就喜欢读书

1881年9月25日(农历八月初三),鲁迅出生于浙江绍兴城内东昌坊口新台门的周家。

当这个刚降生的男孩还来不及吃第一口奶,嘴里便被大人们塞进五种奇怪的东西,第一是醋,第二是盐,第三是黄连,第四是有刺的钩藤,最后才是甜滋滋的糖。

这是绍兴的习俗,意思是如果从小尝尽了酸甜苦辣,长大了以后便能够勇敢面对人生中遇到的各种苦难。

周家原来住在湖南道州,本来都是种地的普通农民,后来不断发家致富,有了很多土地,就成了当地的大地主。再后来迁居到绍兴,到鲁迅这一辈已经是第十四代了。

鲁迅出生的时候,他的祖父周介孚正在京城做官,当生了孙子的喜讯传到周介孚耳朵里时,恰好有一位姓张的高官来访,于是就给这小婴儿取了个乳名叫阿张,学名是樟寿,字豫山。可是后来发现,豫山的发音和雨伞接近,容易引起笑话,也不太好听,于是就改为豫才了。

鲁迅的父亲周伯宜,是位秀才,长期闲居在家。鲁迅的母亲鲁瑞,思想颇为开通,出身于绍兴近郊安桥头一户官宦人家,没念过书,但以自学达到能够看书的程度。

在绍兴,周家是一门望族,做官经商且都不说,单是人丁的兴旺,就相当可观。所以到鲁迅出世的时候,周家已经分居三处,彼此照应,俨然是大户了。

绍兴城并不大,像周介孚这样既是翰林,又做京官的人,自然能赢得一般市民的敬畏。周家门上那一钦点“翰林”的横匾,明白无误地宣告了周家的特殊地位。这就使鲁迅获得了穷家小户孩子所无法享受的条件。家里四五十亩水田,就是周介孚不从北京汇钱回来,日常生计还总是绰绰有余,足以将贫困赶得远远的。

鲁迅出生的年月正处于清朝统治即将瓦解的时期,保守落后的古老中国,被外国列强侵略,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主宰了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统治就要走到尽头,在中国大地上正酝酿着新旧时代的大交替。

鲁迅家庭的境况正如清朝的统治,在一步一步地走向衰败,其辉煌已经成为历史,但是还没有完全破落。

鲁迅家的住宅是一所聚族而居的朝南大宅院,一进大门,走过铺着石板的天井,就是一个挂着“德寿堂”匾额的大厅,两旁的柱子上,还写着一副对联:“品节泽明德行坚定,事理通达心气和平。”

从大厅进去,是一方天井。再往里走,北面有几间狭小的楼房,这是鲁迅一家的住所。楼下西边的一间,是鲁迅的祖母和保姆长妈妈居住的房间,东边的那一间,用木板隔开,前半间是吃饭和会客的地方,后半间就是鲁迅父母的卧室。

鲁迅小时候很调皮活泼,他的曾祖母不苟言笑,小孩子都很怕她。可鲁迅却故意从曾祖母面前走过,假装跌跟头倒在地上,引得老太太惊叫:“哎呀!阿宝,衣裳弄脏了!”这时鲁迅才满意,才不闹了。

周家是讲究读书的,周介孚甚至有过让儿孙考取翰林的想法,他有在门上悬挂“祖孙父子兄弟叔侄翰林”匾额的雄心,因此,那种书香人家的气氛,自然相当浓厚。

鲁迅家中有两只大书箱,从《十三经注疏》和《四史》,到《王阳明全集》和章学诚的《文史通义》,从《古文析义》和《唐诗叩弹集》,到科举专用的《经策统纂》,甚至还有《三国演义》和《封神榜》那样的小说,都堆在其中。

不但自己家里有书,众多亲戚本家中不少人也藏书甚丰。而且不单是那些枯燥难懂的正经书,更有许多使小孩子非常喜欢的好玩的书,从画着插图的《花镜》,到描写少男少女的《红楼梦》,几乎什么都有。

虽然《花镜》是一本介绍育花、养花知识的书,但是写得特别有趣,鲁迅因此特别喜欢读这本书。而且他越读越爱读,遇到看不懂的地方,他会向别人请教。入迷的时候,他还会捧着书来到庭院,对照着鲜花,检验书中所讲述的理论。

但他觉得总是去亲戚家看书不太方便,于是他开始把零用钱都节省下来。直至攒够了两百文钱,他便跑到书店,自己买了一本《花镜》。

买到书后,鲁迅经常捧着书在灯下细细品读。即使夜深了,也舍不得放下书本。后来为了检验栽花的理论,他还亲自动手在院子里种植各式各样的花。

对于那个时代小孩子来说,能够日日读书,还能用压岁钱买自己喜欢的书来读,这实在是能够享受的最好条件了。

鲁迅不仅喜欢看《花镜》一类的科学书,还喜欢看有图画的故事书。但是故事书在当时被看做是“闲书”,在私塾里是不允许阅读的。有一次,鲁迅就因看一本《儿童世界》而差点被私塾先生责打。

可越是这样,鲁迅对探求故事世界的好奇心就越强烈了。

儿时受到严格教诲

鲁迅聪明伶俐,很受长辈的称赞。有一年正月,那时他5岁,过年的时候大人们在厅里打牌,有一位长辈看他可爱,就逗他说:“你喜欢哪一个人打赢?”

鲁迅的回答很是出人意外,他说:“我喜欢大家都赢。”一句话引得大家都笑起来,连连称赞他,叫他“胡平尾巴”。这是一句绍兴话,意思是短小灵活,敏捷利落。

鲁迅的祖父周介孚,虽然脾气有些暴躁,有时候要打骂孩子,但是在教鲁迅读书这件事上,却显得相当开通。那时一般人家的孩子,开蒙总是直接就读四书五经,让一个6岁的孩子天天去念“学而时习之”,他会多么痛苦?

周介孚让鲁迅先读历史,从《鉴略》开始,然后是《诗经》,再后是《西游记》,都是选小孩子比较感兴趣的书。即使读唐诗,也是先选白居易那些比较浅白的诗,然后再读李白和杜甫的,这就大大减轻了鲁迅启蒙时的苦闷。

在祖父的指点下,鲁迅读了《西游记》、《水浒传》等小说,以及其他许多古典诗词。祖父给鲁迅兄弟规定了读诗的次序:初学先诵白居易诗,取其明白易晓,味淡而永;再诵陆游诗,志高词壮,且多越事;再诵苏轼诗,笔力雄健,词足达意;再诵李白诗,思致清逸。

在祖父的影响下,鲁迅除读了《诗经》外,还读了《楚辞》,以及陶潜、李白、李贺、李商隐、温庭筠、苏轼、陆游、黄庭坚等人的诗。

祖母更是特别疼爱鲁迅,每每在夏天的夜晚,让鲁迅躺在大桂树下的小饭桌上,摇着芭蕉扇,在习习的凉风中给他讲故事,什么猫是老虎的师父啦!什么许仙救白蛇啦!鲁迅直至晚年,还清楚地记得当时的兴味和惬意。

鲁迅的父亲周伯宜是个很有才华的秀才,他对鲁迅的管教很严厉,同时也很深沉。他家教虽严,却从不打小孩子。

鲁迅在《朝花夕拾》的那一篇《五猖会》中,记过父亲的一件事,就是在鲁迅快乐的童年时,偏偏逼他去背书。可实际上,周伯宜平时对儿子们的读书,监督得并不紧,常常很宽容。

那次鲁迅偷偷买回来一本《花镜》,被父亲发现了,他又害怕又绝望,因为这属于闲书,一般人家都不许小孩子看的。他心里想:“糟了,这下子肯定要没收了!”孰料,周伯宜翻了几页后,一声不响地还给了他,这使他喜出望外,从此就放心大胆地买闲书,再不用提心吊胆,像做贼似的了。

至于母亲鲁瑞,对鲁迅的挚爱就更不必说了,几个孩子当中,她最喜欢的就是鲁迅。

从人情来讲,父母总是爱子女的,可由于中国人祖传的陋习,这种父母之爱竟常常会演化成对幼小心灵的严酷摧残。

在鲁迅的散文《五猖会》中,记载了他7岁时看五猖会的情形。农历五月一日,是休宁县海阳五猖庙会之日。届时,四乡的百姓云集海阳烧香,祈求五猖神主驱鬼祛邪,消凶化吉。庙会游行,前引锦旗开路,执事沿途管理杂役。青白黑红黄绿蓝各色旗子飘扬,十景担、肃静牌、万民伞、纸扎猪马牛羊偶像、牌楼跟上,接下来的是地方戏队伍、杂耍队伍。

五猖庙会起源于明初。朱元璋和陈友谅在皖南曾打过几年拉锯战,军士百姓死亡很多。朱元璋做了皇帝后,下令江南百姓村村建“尺五小庙”,阵亡士卒“五人为伍”,受百姓供奉。《明史》记皇家祭祀有“阵前阵后神祗五猖”之说。如此世代相传,便衍成香火极盛的五猖神庙会。

这一年要到东关看五猖会去了,这是鲁迅儿时所罕逢的一件盛事,因为那会是全县中最盛大的会,东关又是离他家很远的地方,出城还有三十多千米的水路。

因为东关离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昨夜预订好的三艘明瓦窗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要搬得快。忽然,工人的脸色严肃起来了。鲁迅知道有些蹊跷,四面一看,原来父亲就站在他的背后。

“去拿你的书来。”父亲慢慢地说。

这所谓“书”,是指鲁迅启蒙时候所读的《鉴略》。七岁时,鲁迅就被父亲送进私塾,跟远房的叔祖父周玉田学习《鉴略》。这位老人藏书很多,像绘图本的《山海经》和《毛诗鸟兽草木虫鱼疏》这些印着奇花异草、飞禽走兽的书,最令鲁迅神往。

但是鲁迅的祖父认为孩子上学,应该先有一些历史知识作为基础,所以要鲁迅读的书,头一本就是《鉴略》。鲁迅的祖父常说,这比读《千字文》、《百家姓》有用得多,因为可以知道从古到今的大概。

此时,鲁迅忐忑着,拿书来了。可是《鉴略》里的文字有些深奥,鲁迅开始读的时候,一个字都不懂。

父亲让他同坐在堂中央的桌子前,教他一句一句地读下去。鲁迅担着心,一句一句地读下去。

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父亲说:“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他说完,便站起来,走进房里去了。

鲁迅似乎被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但是,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

应用的物件已经搬完,家中由忙乱转成静肃了。

在百静中,鲁迅似乎头里要伸出许多铁钳,将什么“生于太荒”之流夹住;也听到自己急急诵读的声音发着抖,仿佛深秋的蟋蟀,在夜中鸣叫似的。

他们都等候着,太阳也升得更高了。

鲁迅忽然似乎已经很有把握,便站了起来,拿书走进了父亲的书房,一气背下去,梦似地就背完了。

“不错。”父亲点着头说,脸上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他站起身说:“好吧,去看五猖会。”

于是大家同时活动起来,脸上都露出笑容,向河埠走去。工人将鲁迅高高地抱起,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快步走在最前头。

但是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以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对于他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意思了。

后来鲁迅一想起这件事,还诧异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他来背书。虽然父亲的爱是严酷的,但正是这种严酷的爱,以及远房的祖父的严格教诲,使鲁迅在少年时代就已经博览群书,具有相当高的文化素养,为他日后创造我们民族的文学艺术高峰,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养成爱护书籍习惯

在鲁迅的童年生活中,有一个人给鲁迅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这个人就是和他长期相伴的长妈妈。可以说,长妈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对鲁迅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长妈妈和小鲁迅朝夕相处,她是一个勤劳、朴实、善良的农村妇女,但也有许多迷信观念,满肚子的烦琐礼节。

她经常和小鲁迅一起玩有趣的游戏,给他讲各种各样的故事,小鲁迅也总是睁着大大的眼睛认真地听着。长妈妈讲的故事总是那么吸引人,比如美女蛇的故事,太平天国军队的传说,她都能讲得活灵活现,绘声绘色,这点很吸引小孩的兴致。

正是因为长妈妈给他讲了太平天国的故事,才使年幼的鲁迅对当时诬蔑太平天国的宣传产生了怀疑。

有一次,鲁迅从远房叔祖玉田老人那里听说,有一部叫《山海经》的书,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等,可惜那本书不知放在哪里,当时没有找到。

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给吸引住了。他整天都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长妈妈也感动了。虽然长妈妈并不认识字,但对小鲁迅念念不忘的东西还是记在了心上。

大概几天之后,长妈妈探亲回来了。一见面,长妈妈就把一包书递了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长妈妈误将“海”记成“哼”。

一听这消息,鲁迅一时间高兴得不知所措,全身都颤抖了。他赶紧把包接过来,打开一看,啊!多么怪诞和神奇的世界:人面的兽,龙头的蛇,独角的牛,三脚的鸟,还有那掉了头还“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拿着盾牌与斧头狂舞的怪物“刑天”。鲁迅不禁再一次陶醉在美妙的世界中。

从此,长妈妈送的这本《山海经》便成为了鲁迅最为心爱的宝物。他总是小心翼翼地翻看着,看完后再小心地包起来,放好。一直到了晚年,鲁迅对这件事情仍记忆犹新。

《山海经》是鲁迅最初得到的最心爱的书之一。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鲁迅认识的字也渐渐多起来,他就自己攒钱买书。每适过年,鲁迅得到长辈们的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到一起,留着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很多的书。抄书这一习惯,使他受益终生。他的记忆力出奇的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不可分的。

他最初抄写的是古文奇字,就是把《康熙字典》里所列的所有古文,一篇篇全都抄写下来。到后来当他抄完这些古文,订在一起的时候,竟然订成了整整一大册。紧接着他又抄写《唐诗叩弹集》中描写梅花或者桃花的诗句……

就是在这样不断地抄写中,鲁迅受到了很深的文学熏陶。同时,他也真的抄出许多“故事”来。

他常常把这些抄出来的“故事”讲给自己的弟弟们听。有趣的是,他还经常把自己当做是故事里的主人公。

“这一天,我又住在仙山中了,山中有天然的楼阁,山里的蚂蚁像大象一样,但是它们都听从我的命令……”

很快,这些故事就在小伙伴之间传遍了,他们都跑来让鲁迅给他们讲故事。

鲁迅小时候就对书籍特别爱护。只要书买回来,他一定要仔细地检查。一旦发现书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要求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鲁迅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他是从来不放书的,脏手也是从不翻书的。他最恨的就是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折,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

鲁迅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1912年至1936年,就有9000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

鲁迅一生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整个人生。

喜爱自然和民间文化

绍兴是我国东部近海的一座城市,也是古代文化较发达的地方之一。

这里河网纵横交错,土地肥沃,素来被称为鱼米之乡。在城郊不远处,有兰亭、鉴湖、会稽山、大禹陵等古迹,是一个风光秀丽、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绍兴古代被称为“报仇雪耻之乡”。2000多年前,春秋战国时期的越国国王勾践曾在这里卧薪尝胆,艰难地复国。后来这里又出了陆游、王思任这样有民族气节、顽强斗争的著名人物。

民间还有各式各样的戏剧演出和传说故事。乡亲们最津津乐道的是两个“鬼”:一个是带复仇性的,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强的鬼魂,即“女吊”;另一个是腰束草绳、脚穿草鞋、手捏芭蕉扇、富有同情心的“无常”。

乡土传统与民间文化,深深地影响着鲁迅的一生。

鲁迅从小就表现出活泼的性格。因为外祖母家在农村,他一到外祖母家,就像一只刚出笼的小鸟,终日与小伙伴们一起玩耍。

在看完戏回家的路上,肚子饿了,小伙伴们就“偷”自家地里的豆煮了吃。那种香喷喷的味道一直留在鲁迅的记忆中。

鲁迅还在一个叫“百草园”的后园里,发现了大自然的无穷趣味。

百草园里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还有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还会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

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的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股烟雾。

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臃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

鲁迅于是就常常拔它起来,接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像人形。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

草丛里鲁迅是不去的。因为长妈妈曾经给鲁迅讲一个故事说:

先前,有一个读书人住在古庙里用功,晚间,在院子里纳凉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叫他。答应着,四面看时,却见一个美女的脸露在墙头上,向他一笑,隐去了。

读书人很高兴,但竟给那走来夜谈的老和尚识破了机关。说读书人脸上有些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

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的。

读书人自然吓得要死,而那老和尚给他一个小盒子,说只要放在枕边,便可高枕无忧了。读书人虽然照样办了,却总是睡不着。到半夜,果然来了,“沙沙沙!”门外像是风雨声。

读书人正抖作一团时,却听得豁的一声,一道金光从枕边飞出,外面便什么声音也没有了,那金光也就飞回来,敛在盒子里。老和尚说,这是飞蜈蚣,它能吸蛇的脑髓,美女蛇就被它治死了。

“记住了吧?长的草里不能去。”长妈妈嘱咐鲁迅,“如果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也万不可答应他。”

这故事让鲁迅觉得做人之险,夏夜乘凉,往往有些担心,不敢去看墙上,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走到百草园的草丛旁边时,也常常这样想。

碧绿的菜畦,紫红的桑葚;蟋蟀弹琴,油蛉低唱;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的何首乌;人首蛇身的“美女蛇”的传说。

冬天的百草园没什么意思,但是一下雪可又有的玩了。最惬意的是捉鸟儿。小伙伴闰土的父亲教给鲁迅一种捕鸟的方法,他看闰土的父亲一会儿便捉住了几十只,不由得手直痒痒。可是他自己上阵一试,费了半天劲,才能捉住三四只。

于是鲁迅很纳闷地问闰土的父亲,才知道是自己太急躁了,老是等不及鸟儿走到中间去。

闰土还经常把自己身边发生的许多新鲜事情讲给鲁迅听,什么稻鸡、鹁鸪、蓝背,还有夏天在海边拾贝壳,红红绿绿的,五彩斑斓。更有趣的是晚上和大人一起去看西瓜地,拿一把胡叉,神气地守在地头,看到狡猾的猹出来咬瓜了,便用力一刺……鲁迅因此向往着那个广博而充满活力的乡土世界。

与小朋友建立友谊

鲁迅十一二岁的时候,随母亲来到了乡下省亲。

那时,鲁迅的祖母虽然身体还好,但母亲也已分担了一些家务,所以夏天便不能多日的省亲了,只得在扫墓完毕之后,抽空去住几天。这时,鲁迅便跟着母亲住在外祖母的家里。

鲁迅的外祖母家在绍兴乡下,叫安桥村。这个村庄离海不远,有条小河从村中流淌而过,把全村分为南北两半。当时全村大约有30户人家,大半姓鲁,靠种田和打鱼为生的占多数,有很少一部分人经营副业,就是做酒,并开一家很小的商店。

就是在这里,鲁迅见识了许多更新鲜的风景和玩法儿,看到听到了“社戏”。鲁迅感到很幸运,能有这样新奇广阔的天地。

因为鲁迅从城里来,算是远客和贵客,所以村里有很多小朋友得到父母的允许,减少了日常劳作的分量,尽情地陪着迅哥儿玩耍。玩的方式很有趣,比如掘蚯蚓、到河边钓虾,或是一同去放牛,而最大的乐事却是看社戏了。这段时光是鲁迅最快乐的童年记忆。

鲁迅和小伙伴们每天的事情大概就是掘蚯蚓,掘来穿在铜丝做的小钩上,伏在河沿上去钓虾。虾是水世界里的呆子,所以到不了半天便可以钓到一大碗。这虾照例是归鲁迅吃。

其次,鲁迅便是和小伙伴们一同去放牛,黄牛、水牛都欺生,敢于欺侮鲁迅,因此他也总不敢走近身,只好远远地跟着、站着。这时候,小朋友们便不再原谅他会读书,却全都嘲笑起来了。

鲁迅在乡村第一盼望的事,就是到赵庄去看戏。赵庄是离平桥村250米的较大的村庄。平桥村太小,自己演不起戏,每年总付给赵庄一些钱,算是合作。

就在鲁迅十一二岁时的一年,看社戏的日期也眼看着等到了。不料这一年真可惜,在早上就叫不到船。平桥村只有一艘早出晚归的航船是大船,绝没有留用的。其余的都是小船,不适用。到邻村去问,也没有,早都给别人定下了。

鲁迅的外祖母很气恼,怪家里的人不早定,絮叨起来。母亲便宽慰她说,我们鲁镇的戏比小村里的好得多,一年看几回,今天就算了。鲁迅急得要哭,母亲却竭力地嘱咐他说万不能这样,怕又招外祖母生气,又不准和别人一同去,说是怕外祖母担心。

到了下午,鲁迅的朋友都去了,戏已经开场了,他似乎听到了锣鼓的声音。

这一天,鲁迅不钓虾,东西也不吃。母亲很为难,没有法子。到吃晚饭的时候,外祖母也终于觉察了,并且说外孙不高兴,他们太怠慢了,这是待客的礼数里从来没有的。

吃饭之后,看过戏的少年们也都聚拢来了,高高兴兴地来讲戏。只有鲁迅不开口,他们都叹息而且表示同情。

忽然间,一个最聪明的双喜提议说:“大船?八叔的航船不是回来了么?”十多个少年也立刻撺掇起来,说可以坐这艘航船,与鲁迅一同去。

这下,鲁迅高兴了。然而外祖母又怕都是孩子,不可靠。母亲又说是若叫大人一同去,他们白天全有工作,要人家熬夜不合情理。

正当大家迟疑之时,双喜又看出底细来了,便大声地说道,“我写包票!船又大,迅哥儿向来不乱跑,我们又都是识水性的!”

事实上,这十多个少年,确实没有一个不会玩水的,而且其中两三个还是弄潮的好手。外祖母和母亲也相信,便不再驳回。于是,鲁迅他们立刻一哄地出了门。

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平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拨前篙,阿发拨后篙,年幼的都陪鲁迅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

待鲁迅的母亲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孩子们的船已经开了,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他们架起两支橹,两人一支,一里一外,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背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鲁迅却还感觉船慢。

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渐地望着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声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那火接近了,果然是渔火。正是对船头的一丛松林,过了那松林,船便弯进了汊港,于是赵庄就真的在眼前了。

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糊在远处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鲁迅心中见过的仙境,就在这里出现了。

说到看戏,令幼时的鲁迅着迷的还有为了敬神禳家而演的“目连戏”,要从黄昏一直演到次日天明。全戏中一定有一个恶人,由于这个恶人恶贯满盈,所以天亮的时候他的魂魄就被阎王勾走。这时候,活无常穿着雪白的衣服,一直皱着眉头,看不出是哭是笑,一出场就先打100个喷嚏,同时放108个屁。他捏着破芭蕉扇,脸朝着地,一边跳一边唱:“难是弗放者个!哪怕你,铜墙铁壁!哪怕你,皇亲国戚!”

鲁迅觉得这活泼又风趣的活无常,在各种鬼中间最富有人情味了。他的铁面无私,也令鲁迅佩服。

有时这类戏演出之前,还要由演员扮鬼王,找小孩子来扮鬼卒。于是他还和小伙伴们一起学演戏、扮小鬼。他们在脸上涂上几笔彩画,手握一杆杆钢叉跃上台去,愉快地玩耍着。

农村对少年时代的鲁迅是很有吸引力的。在这片自由的天地里,鲁迅不仅学到了许多社会知识和生产知识,还和农民家的小朋友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逐渐了解了农民勤劳、质朴的性格,同时也看到了旧社会阶级压迫、阶级剥削的血淋淋的事实。

鲁迅和农民的孩子常念诵的一首渔歌中,就有这样的悲惨的句子:

一日七升,一日八升,两日勿落,饿得发白;一日七升,一日八升,两日勿落,要哭出声。

这些对鲁迅的思想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鲁迅知道“农民是毕生受着压迫的,受着很多苦痛,和花鸟并不一样”。

看戏得到批判意识

在鲁迅13岁的那一年,因祖父下狱,他和弟弟被安排到离城有三十多千米的皇甫庄大舅父的家中避难。

乡下的春天依然是美好的,罱泥船停满了河面,河两岸是青青的麦田,田埂上长着绿油油的罗汉豆。白天,大人们都到河里和田间劳作去了,鲁迅就和孩子们一同玩耍,或是钓鱼,或是剥着罗汉豆。

在皇甫庄和小皋埠这一带的农民主要的副业就是捕鱼。深夜,鱼儿都游出来了,吃食的吃食,游动的游动,捕鱼的人也在这时出动。二更以后,虾子也开始出来了。捉虾的人就划着小船,带着网兜去捞虾。天亮后,他们才吃一点冷饭团,到镇上去卖鱼虾,卖完了鱼虾才回来睡觉。

但凡有一点空闲时间,他们也不歇下来,而是筹划着演戏,在做戏时一显他们出色的本领。

在当时绍兴一带的农村里,演戏的日子简直多到数不清。正月的初九、初十是“灯头戏”;三月里,有“东岳大帝”生日,至迟不过二十八就要演戏;阴历五月十六“土地爷菩萨生日”,六月十七“包爷爷生日”,都要演戏;七月十六,“刘猛将军”的生日,农民们说他是“刘备的儿子”,因为到田间捉虾蜢跌死的,更要演戏。直至年底,还要演出不少的戏。演戏和他们的生活好像是分不开的。

其实,他们演戏的目的倒不仅是为了给菩萨看的,不过是借此表示自己的愿望,希望人口和牲畜平安,五谷丰收,能过上安居乐业的和平生活。

虽然,现实的生活并不如他们所期盼的那样,但他们的心中仍充满了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农民们总在迎神赛会这个属于自己的狂欢和示威的节日里,显示才能、智慧和力量。队伍接连排成好几千米长,人群像滚滚的浪潮,席卷过一个村庄又一个村庄。在队伍的上空招展着红的、绿的、黄的以及其他颜色的旗幡。

在这支浩浩荡荡的队伍里,人人都像生龙活虎一般:有耍狮子的,有跑龙船的,有踩高跷的,有的敲着锣鼓,有的扛着荷花铳,轰,轰,对着天空放它几响的。

在皇甫庄,戏台就搭在村子里一块叫做“火烧场”的地方。这里据说就是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失败之后,反动地主阶级残杀农民的屠场。这戏从头一天的下午就演起,一直要演到第二天天亮。

“起殇”是在太阳落尽的时候举行,台上吹起悲壮的喇叭,薄暮中,十多匹马,放在台下,一个演戏的人扮作鬼王,手执钢叉,此外还需要十多名鬼卒,普通的孩子们都可以应募。

他们爬上台去,说明志愿,脸上涂抹几笔油彩,手拿钢叉,待人聚齐,就一拥上马,疾驰到野外那些无主的孤坟上,然后拔叉驰回,上了前台,一同大叫一声,将钢叉一掷,钉在台板上,这才完结,洗脸下台。举行了这一种仪式,就意味着那些孤魂厉鬼,已经跟着鬼王和鬼卒,前来一同看戏了。

“起殇”仪式之后,戏文就接着开场,徐徐进行。一到“跳吊”时候,人们立刻紧张起来。台上吹起凄凉的喇叭,台中央横梁上放下一团布。看客们都屏住气,台上忽然闯出一个不穿衣裤,只有一条犊鼻裈,脸上涂了几笔粉墨的男人,这叫做“男吊”。他一登台,径奔悬布,像蜘蛛死守着蛛丝,又好像在结网,在这上面粘挂。

这之后,是“跳女吊”。台上又吹起凄凉的喇叭,不一会儿,门幕一掀,一个“女吊”,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的鬼魂出场了。大红衫子,黑色长背心,长发蓬松,颈挂两条纸锭,低头,垂手,弯弯曲曲地走了一个全台。内行人说,这是走了一个“心”字。

然后,“女吊”将披着的头发向后一抖,人们这才看清她的面孔:石灰一样白的圆脸,漆黑的浓眉,乌黑的眼眶,猩红的嘴唇。她两肩微耸,四顾,倾听,似惊,似喜,似怒,终于发出悲哀的声音,慢慢地唱道:“奴本是杨家女,呵呀!苦呀!天哪!”

这之后的下文讲她做童养媳时备受虐待,终于不堪忍受,只有投江自尽了。

唱完,就听到远处的哭声,也是一个女人,在含冤悲泣,准备自杀。女吊惊喜万分,要去“讨替代”了,却不断突然跳出“男吊”来,主张应该他去讨,由争论而至动武。“女吊”当然敌不过“男吊”,幸而台上另有一个神“王灵官”在这时出现了,一鞭打退“男吊”,放“女吊”独自去活动。

在鲁迅的记忆中,最深刻的就是这一幕,其他的场面当然也不少。从幼年时直至后来,他记忆尤深。鲁迅认为:这个复仇性最强的“女吊”,这个最美丽的最坚强的灵魂,也就是被压迫者的复仇意志的化身。

刻上“早”字自勉

鲁迅12岁时离开家,到绍兴城里最著名也是最严厉的三味书屋学习,读的是《四书》、《五经》一类。他的老师是有名的正直博学的老秀才寿镜吾先生。

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著名的私塾。三味书屋坐东朝西,北傍小河,有近35平方米。书房正中上方悬挂匾额,是清末著名书法家梁同书所书。书屋中间是老师的八仙桌和木椅,学生都坐在窗前壁下。鲁迅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座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三味书屋后面有一个园子,虽然小,但在那里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小园子给鲁迅和同学们带来了不少乐趣。

寿镜吾先生对学生要求严格,教育方法还是封建的老一套,除了背书、听书、习字、对课,不让学别的,甚至不让看有图画的本子,但活泼的孩子们往往背地里不听那一套。

那时鲁迅爱画画儿,用一种叫“荆门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孔孟的书没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最成功的是《荡寇态》和《西游记》的绣像。

小鲁迅用压岁钱为自己买书,特别是他心爱的画谱、画册。他最开始在皇甫庄见到《毛诗品物图考》时,喜爱极了。

后来他积攒了钱到书店去买到一部,爱不释手,偶尔发现有点墨污或别的小毛病,就觉得不满意,赶快拿到书店里去换,有时换了好几回。最后惹怒了书店的伙什,人家嘲弄地说:“这比你姐姐的面孔还白呢,何必换掉?”

这种刻薄的话曾使鲁迅很生气,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这个少年对书的痴迷程度。当鲁迅买不起书的时候,就自己动手抄,他从小就有抄书和描画的习惯,三卷《茶经》、《五木经》他都亲手抄过。

鲁迅对什么都充满了极大的兴趣,并且酷爱自然科学。他最喜欢的是一本上面带有许多图的《花镜》书,这是他花了200多文钱买来的,里面有许多宝贵的栽培知识,还强调通过人工培育可以改变植物的特性,宣传“人力可以回天”的思想。

鲁迅不喜欢死记硬背,他更注重理解。在三味书屋读书时,他曾制作一张书签,中间竖写“读书五到:心到,口到,眼到,手到,脑到”10个字,夹在书页里。

读书时,读一遍书,自上而下盖上书签。这个办法同学们很赞赏,于是大家都仿效起来。

有的同学整天只想玩,常常背着老师拉别人一起玩。鲁迅为防止同学影响自己的学习,就在书桌的左上角贴了一张3寸长、2寸宽的红纸条,纸条上写着“君子自重”4个字。

鲁迅做事非常认真,他深恶痛绝那种夸夸其谈,一知半解的浮夸学风,做事总爱搞得明白透彻。这是鲁迅幼年时就养成的习惯。

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时候,听说汉朝的东方朔认识一种叫“怪哉”的虫,此虫系冤气所化,用酒一浇,虫便消失了。鲁迅觉得很奇怪,怎么也琢磨不明白。

有一次,听寿镜吾老先生讲完课,鲁迅赶紧向老师问这一问题。

老先生脸上充满怒气地答道:“不知道。”

鲁迅明白这是老先生不愿多讲课外的知识,于是他就去自己查询。他攒下钱来,购买了《毛诗品物图考》和《花镜》,并时时留心实物,将书籍上的记载与实物相比较。

鲁迅13岁时,祖父周介孚替亲友向浙江乡试的主考官行贿赂,事情败露之后被关进了杭州监狱。周家开始家道中落。鲁迅的父亲周伯宜由于与这场案子有牵连,不仅不允许考试,连原来的秀才身份也被革掉了。

周伯宜本来就不善于持家,这回为了营救老父亲,家里生活的重担又压在他身上,眼睁睁地看着家里的财产和土地都没了,他心里十分焦急,于是脾气更坏了,酒也喝得更凶了,终于得了严重的肺病。此后几经波折,病情时缓时急。

父亲长期患病,使得家里越来越穷。身为长子,鲁迅不得不过早地挑起家庭重担。营救祖父和为父亲治病,都需要钱。山穷水尽的他只好每天都去当铺,把衣服或首饰送上当铺的柜台,在诬蔑声中接过一点可怜的钱,然后再到药房里,站在和自己一样高的柜台前,给久病的父亲买药。

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

老师看到鲁迅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第二天,鲁迅早早地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那书桌是鲁迅从自己家里带来的。从此那上面的“早”字就成了鞭策鲁迅的记号。而老师得知鲁迅迟到的原因时,深深地自责起来。从此,他就更喜爱鲁迅,而且经常帮助他。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为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鲁迅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鲁迅再也没有迟到过。

直至晚年,鲁迅还清楚地记得这件事,并且在一次闲谈中告诉自己的亲人。这生动地表现了鲁迅自幼严格要求自己和认真学习的精神。

鲁迅的课本上全都是红圈圈,就是老师在批改作业的时候,认为写得好的。这是由于鲁迅思维敏捷,学习勤奋,读书多的缘故。

在鲁迅15岁那年,父亲周伯宜留下妻子和4个孩子,撒手归天,周家开始急剧陷入贫困。虽然如此,但是母亲坚持让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

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给鲁迅留下深刻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继续前进。

与闰土的深厚情谊

家庭的变故对少年鲁迅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鲁迅是家里的长子,上有孤弱的母亲,下有幼弱的弟妹,他不得不同母亲一起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天真活泼的童年生活结束了,他过早地体验到了人生的艰难和世情的冷暖。

父亲生病时,鲁迅经常拿着医生为父亲开的药方到药店去取药,拿着东西到当铺去典当。在过去家境好的时候,周围人是用一种羡慕的眼光来看待他这个小“公子哥儿”的,话语里包含着亲切,眼光里流露着温存。

但现在鲁迅家穷了下来,周围人的态度就都变了:话语是凉凉的,眼光是冷冷的,脸上带着鄙夷的神情。周围人这种态度的变化,在鲁迅心灵中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对他心灵的打击也太大了。这使鲁迅感到在当时的中国,人与人之间缺少真诚的同情和爱心。

当时的人们是用“势利眼”看人待物的:对有钱有势的人是一种态度,对无钱无势的人又是另一种态度。

多年之后,鲁迅还非常沉痛地说:

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我以为在这路途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

家庭的变故和变故后的人生体验,也使鲁迅从少年时候起就亲近下层人民。他的外祖母家住在农村,这使他有机会接触和了解农民的生活。特别是在祖父入狱的前后,鲁迅不得不到农村的亲戚家避难,长时期住在农村。

在那里,鲁迅与农村的孩子们成了朋友,与他们一起玩耍,一起划船,一起看戏,有时也一起到他们家的地里“偷”豆子煮了吃。在他们之间,没有相互的歧视和仇视,而是相互关心,相互友爱。

鲁迅一生都把他与闰土这样的农村小朋友这种朴素自然、真诚单纯的关系,当做人与人之间最美好的关系而怀念着,描写着。

在浙江乡下,鲁迅得以认识像闰土那样淳朴善良的农家孩子,并熟悉了中国农民的凄惨生活现状。

“闰土”的原名叫章闰水,他的家在绍兴城外三十多千米的道墟镇杜浦村。村子坐落在曹娥江边,当地的人叫做“海边”,江边有一片平坦的沙地,种着很多瓜果。

章家世世代代以农为生。章闰水的父亲章福庆勤劳善良,有很好的竹编手艺。过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常给人做“忙月”,就是在忙碌的月份给人打工帮忙,以此来补贴家用,勉强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章闰水从小就生活在这样一个贫苦的家庭里。他从小就跟着父亲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看瓜地,网鱼,晒稻谷,并跟父亲学会了竹编手艺。父亲在鲁迅家做忙月时,常常把他带了去。

章闰水和鲁迅的年龄差不多,两人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常在一块儿玩耍,并以“兄弟”相称,鲁迅总是亲热地叫他“闰土哥”。闰水成了鲁迅最要好的少年朋友,还给鲁迅讲了很多关于农村的新鲜故事。比如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刺猹,潮汛看鱼,这使少年的鲁迅对他产生了很深的敬意。

鲁迅和闰土情同手足,关系十分亲密。以至于新年过后做完忙月,父亲要带着闰水回乡下时,鲁迅急得大哭,闰水也躲在厨房里不肯出门。

这种友谊一直持续到青年时代。鲁迅去南京读书后,寒假回故乡绍兴时,还邀了闰水一块儿去南门黾山游玩。他们登上应天塔,绍兴古城尽收眼底,冷风吹来,顿觉神清气爽。他们还去参观轩亭口、大善寺,两人边走边谈,极其亲热。

章闰水父亲死后,他就挑起了一家的生活重担。这时的章闰水,脸上刻满了艰苦生活的印记。中等个子,黑黑的脸,剃了光头,穿着草鞋或干脆赤脚,戴着一顶毡帽或笠帽,身上是土布做成的蓝黑色的大襟衣裳。章闰水平时不爱多说话,整日挑土、摇船、做农活儿,手脚从不停歇,是一个勤快老实的庄稼汉。

章家只有6亩薄沙地,收获的粮食缴完租税后所剩不多。尽管章闰水起早贪黑地干,还是养不活一家人。1934年大旱,地里颗粒无收,逼债的、收捐的又找上门来,没办法,他只好把地卖了,成了一贫如洗的穷苦农民,只能靠租种土地和出外打工为生。

由于贫困和积劳成疾,50岁后,章闰水背上生了一个恶疮,家里又没钱医治,致使伤口化脓,一直不能愈合,而且越来越严重,终于在57岁时亡故。

“名医”开的药方

鲁迅每天看着父亲躺在病床上,受着疾病的折磨,心里难受极了。他既要坚持去三味书屋读书,又要忙着给父亲求医抓药。

后来听说城中有位名医,于是鲁迅每隔一天,就跑去请他来给父亲看病。这位名医每次看病,要诊金1元4角,出诊费10元,深夜加倍,出城又加倍。不仅如此,他用药很特别,用的药引子更特别。

一般医生开的药引子,都是诸如“生姜2片”、“竹叶10片去尖”什么的,而这位名医却不用这些。如果他要用芦根,那么鲁迅就得到河边去掘;如果他要经霜3年的甘蔗,那么鲁迅就得到处搜寻两三天……

可是,这样治来治去,父亲的病却越来越严重了,水肿逐日厉害,更是不能起床了。

有一次,鲁迅要找一种更新奇的药引:3年以上的陈仓米。他东奔西跑,到处也找不到。

这事后来被老师知道了,也不知道他想出了什么办法,一下子就弄到了两升陈仓米,装在钱搭里,搭在肩上,亲自送到鲁迅家里来了。鲁迅接过那些陈仓米,热泪无声地流了下来。

可是父亲的病,越来越严重了。

鲁迅又一次次地跑去请那位名医,但是那位名医问过病状后,却说:“我所有的学问,都用尽了。本城还有一位陈先生,本领比我高。我推荐他来看一看,我可以写一封信……”于是鲁迅又跑去请那位姓陈的名医。

这位名医的诊金也是1元4角,但是所用的药引更为奇特。芦根和经霜3年的甘蔗,他从来不用,常用的是“蟋蟀一对”,旁注小字:“要原配,即本在一巢的。”

虽然这倒不使鲁迅为难,因为走进百草园便可以容易抓上10对,但是鲁迅弄不明白为什么分居的蟋蟀变连做药的资格也没有了。接着这位名医又开了一个“败鼓皮丸”的药方,鲁迅也怀疑这用打破的鼓皮能不能起效。

但是有一次,这位名医开的药引子是“平地木10株”,这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了。鲁迅跑去问药店,问乡下人,问卖草药的,问老年人,问读书人,甚至去问木匠,可是他们都只是摇摇头。

后来,鲁迅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启蒙老师,那个种花木的玉田老师。他跑去一问,玉田老师固然知道,原来生在山中大树下的一种小树,能结像小珊瑚珠的红果,平常都称“老弗大”。

虽然如此,鲁迅为了能医好父亲的病,各种莫名其妙的药引子,他都设法找到了。他是多么希望父亲能早日好起来呀!

但是父亲的病依然不见好转,这位名医有些黔驴技穷,竟然说:“我想,可以请个巫师来看一看,可有什么冤愆……医生能医病,不能医命,对不对?这也许是前世的事……”这话听上去并不像是一个医生应该说的。

父亲吃了100多天的“败鼓皮丸”,终于还是撒手而去。一个16岁的少年,不得不和同样心情沉痛的母亲一起变卖家产,办理丧事。这时的鲁迅早早地告别了天真年代,无心与孩子们一样嬉闹了。

每次想起父亲临终前痛苦的喘气声,鲁迅的心里就不由得对那些贻误病人生命的庸医起了憎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