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一统

皇帝名号的确立

公元前221年,强秦扫灭六国,实现了几代君主梦寐以求的夙愿。秦王嬴政(前259~前210)在胜利的喜悦中,为了显示自己的丰功伟绩,突出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力地位,遂令群臣讨论君主尊号问题。尽管博学多才的官员们歌功颂德地提出“泰皇”称谓,但秦王嬴政并未完全采纳群臣的意见,而是只采用了一秦始皇像个“皇”字,又下加一个“帝”字,“皇帝”于是成为至尊的称号。由于这是秦朝历史上的首位皇帝,故又称“秦始皇”,以标榜开新天下的功业。

“皇帝”称谓的出现,绝非帝王名号简单的变更,它反映了一个新的王朝诞生,一个新的统治建立。“皇”谓远古传说中英明盖世的部落酋长,“帝”谓人们想像中主宰万物的最高天神,“皇”“帝”连称,是表明德高三皇,功过五帝,拥有极高的权势。与此同时,秦始皇还采取了其他一些把皇权神圣化的措施,如废除古代的“谥法”制度,不准下一代皇帝为前一代皇帝定“谥号”;把一些常用字眼定为皇帝的专用名词,如称命为制,称令为诏,称印为玺,称己为朕,不准僭用。

自此以后,“皇帝”便成为我国历代封建君主的专用称谓,那些强化皇权的规定也成为世人不可冒犯的律条。直到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的最后一个皇帝,绵延中国长达2000余年的封建帝制才被彻底废除。

封建体制的构设

秦朝在确立“皇帝”尊号的同时,为了有效地加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总结了战国以来各国的官僚制度,建立起一套适应封建统一国家需要的中央政府机构和严密的郡县行政。

在中央机构中,实行“三公九卿”制。“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九卿”,即廷尉、治粟内史、奉常、典客、郎中令、少府、卫尉、太仆、宗正。“三公”中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及监察百官。“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隶属于皇帝,便于皇权集中。“三公”之下的“九卿”中,廷尉掌司法,治粟内史掌财政,奉常掌祭祀,典客掌外交关系,郎中令掌皇帝侍从,少府掌皇室收入,卫尉掌宫廷警卫,太仆掌宫廷车马,宗正掌皇族事务。无论“三公”还是“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一律不得世袭。

中央政府机构之下,秦朝全面推行郡县制度。这是秦始皇采纳李斯建议而废除封国建藩传统做法的一个创举。这项制度符合专制皇权和天下统一的要求,形成广大有序的封建统治网络。郡设郡守、郡尉、郡监,其组织机构与中央政府略同。郡以下设县,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满万户的设县长。令长为一县之首,掌全县政务,受郡守节制。下设尉、丞,尉掌全县军事和治安,丞为令、长的副手,掌全县司法。偏远地区则设道,由啬父掌事。县以下则设乡、里和亭。乡设乡官,如三老、啬夫和游徼,分掌教化、税收和治安。乡以下为里,里设里正或里典,负责行政事务和组织生产。此外还有司治安、禁盗贼的专门机构亭,亭设亭长。秦初始将全国分为36郡,后随边境的不断开发增至40郡。

通过层层政府的有效辖制,秦朝将天下权力汇集中央。这无疑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为中央集权统治提供了有力保障。但过于周密苛细的管理制度,也严重地束缚了各地的活跃因素。尤其是秦朝的严刑酷法、横征暴敛,不仅没有使秦始皇达到传位永世的预想,而且在他死后不久天下就分崩离析、改朝换代了。

秦始皇在政治上强化中央集权,在经济上也睡虎地秦墓竹简采取相应的严厉措施。首先,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财政大权,丞相参与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并贯彻实行皇帝的命令,各郡县则负责治内的征收租税和征发劳役。每年各级政府都要上报国家财政情况,经核实后评定政绩优劣给予奖罚。据《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载,县级首长必须及时检查县属官员的财物与账目,如有亏损必须赔偿,另外还要供应来县办事的中央官员的口粮。可以说,郡县实际任务就是为皇帝搜刮百姓脂膏,还要镇压他们的不满和反对。秦代严密的财政分工,严厉的财政立法,严格的财政监督,严明的财政奖惩,继续承袭着战争年代秦国的财政体系而发展,但显然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和平建设时期大一统帝国的要求。更为可悲的是,秦代统治者不但没能进行政策的及时调整,而且其种种暴虐行径使财政机构不能正常行使职能,甚至使生产管理系统处于瘫痪状态,后果当然不可料想。

其次,制订土地政策,确认土地私有。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颁布“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令全国民众向国家呈报占有耕地的实数,国家据此进行土地登记并征收田租。这项政策意味着私有土地受到封建政权的保护,标志着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确立。这不仅是秦国土地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且是对各国土地制度发展现状的概括和总结。《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琅刻石曰“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说明皇帝即国家对全国土地拥有最高所有权。而“使黔首自实田”,又说明皇权已承认全国臣民拥有土地的世代继承和支配权。由此形成我国封建社会土地占有的两极结构,它既不是完整的国有制,也不是完整的私有制,而是国有与私有的综合体,这就使土地所有权具有不定性和流动性。土地所有权被国家和私人双方分割,表面上看全体社会成员有了人身自由,实际上民众还要依附土地提供赋役。“人迹所至,无不臣者”,足见封建土地制度是巩固封建统治的有效手段和经济基础。

再次,为了加强对天下臣民的控制,维护封建政权的长治久安,秦始皇实行迁徙豪富与移民实边的运动,直接调配全国人口。就在秦始皇统一天下的当年,“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把天下豪民置于首府直辖之下,不但消除了动乱的隐患,同时加强了关中地区的陶量经济优势。可见这种“强干弱枝”之术,实是强化了中央对四方的多重控制。随着边疆地区的不断扩展,秦始皇又更大规模地进行移民实边活动。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徙黔首三万户琅台下”。三十三年(前214),任蒙恬北逐匈奴,沿黄河一带设置44县,“徙谪实之”。在南部则略取“桂林、象郡、南海,以逋遣戍”。这些措施有利于巩固、开发边疆,也促进了各个民族的交流与融合。但由于迁富豪、罪民活动过急过猛,完全依靠封建政治强制推行,没有顾及到迁徙者的经济利益,故使天下动摇,民怨沸腾,陈胜、吴广起义便由此而发。

又次,面临战国以来长期分裂、各自为政的混乱局势,秦王朝为便利各个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使国家的财政职能正常运转,于是下令统一全国的经济计量。六国货币被废止,代之以在秦币基础上进行了加工的货币,使天下通行。《史记·平准书》载:“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二等。黄金以镒为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近年来,考古发掘出土的秦代“半两”钱较多,在秦始皇陵兵马俑坑及刑徒墓中,就出土“半两”钱600余枚,皆为方孔圆钱。统一币制后,克服了货币形状、轻重不同的弊端,解决了使用、换算上的困难,有利于商品交换和财政秩序,同时也促进了经济领域的行为规范。而秦之半两圆钱的式样,因其形体美观,使用方便,成为汉代及后世铜钱的滥觞。秦始皇还鉴于战国时代各国实行的度量衡制差别较大,于是下令废止各国混乱的计量,以商鞅变法时期的度量衡制为标准,颁行全国。如传世的商鞅方升上刻诏书,为统一度量衡的标准量器。秦朝还制造了许多新的标准器具,刻上诏书铭文发至全国各地,今陕西、甘肃、山西、河北、河南、内蒙古、辽宁、吉林、山东、江苏等地均有发现。可见秦代推行统一度量衡的工作确实雷厉风行,此举无疑是加强中央集权对全国经济控制的重要手段、货币的规范化和衡器的统一化,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整体化,当然更有利于促进国民的共识和国家的发展。

与政治、经济的要求相适应,秦朝确立了军权高度集中、军队高度统一的军事领导体制。皇帝既是国家首脑,也是全军统帅。所有将官由他亲自任命,所有军队也由他全面掌握。同时严格执行玺、符、节制度,即盖有皇帝御玺的军令才有效,持有完合的虎符方能调兵,打着朝廷颁给的旌节行军才能无阻。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能生效,以此保证军权不失。

太尉秉皇帝之命统领全国军队,但他也只有带兵权,没有调兵权和发兵权。遇战事由皇帝直接任命领军作战的大将,战事毕即回朝交解兵权。秦朝除统军屯守边塞的大将外,军事将领均不专兵,以免他们拥兵自重。通过这种高度极权化的军事领导体制,使全国军事力量都受皇帝控制。这种兵制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继承发展,成为维护极尊皇权和天下安定的威慑手段。

秦朝兵役制度规定,凡成年男子都有当兵的义务。男子17岁均须到当地政府登记注册,注册之后就要开始服兵役或徭役。一般先在本郡服兵役一年,接受训练执行任务。然后再按武士俑征调次序,到京师或边疆服兵役一年。除此之外,每个适龄男子,每年还需在本郡县服役一个月,主要担负修筑城垣、道路、宫苑以及物资的运输等。服役期限则按军功授爵制度,依爵位大小决定免役的早晚。这种普遍征兵制度对后世影响很大,但具体实施中往往根据皇帝意愿执行。

秦军分中央直属部队和地方郡县部队两大部分。中央直属部队又包括皇帝侍卫部队、京师卫戍部队和边疆戍守部队,地方郡县部队主要接受军事训练和负责地方治安,也是中央直属部队的补充和后备。秦军的编成以陆军为主,陆军又分车兵、步兵和骑兵3个兵种。秦时车兵在战争中仍担负着重要任务,进攻时冲锋陷阵,打乱敌军队形;防御时,布成阵垒,阻滞敌军冲击。步兵为秦军主要兵种,选勇敢健壮者经正规训练而成。秦军步兵依武器装备,分轻装步兵和重装步兵。轻装步兵不穿铠甲,持弓、弩等兵器,战时居前排,放箭杀伤远距离之敌;重装步兵身着铠甲,战时先居轻装步兵之后,待接近敌人时,以戈、矛、钺、殳等长兵器与敌人拼杀。这种兵力的分设组合,是我国军制史上的一大进步。秦军骑兵主要配合车兵、步兵协同作战,尚不能独立完成作战任务。秦军作战时采用车、步、骑诸兵种混合编队,弥补各兵种所短,发挥各兵种所长,是当时较为先进的阵法。

秦军的武器装备也很精良。战国时出现的弩机此时更为完善,矛、剑的尺度也加长。将士身穿的甲衣已由金属叶片制成,并依不同兵种有不同的形式。秦军作战能力明显提高,无疑成为封建集权国家的坚强支柱。

统并举措的实施

秦始皇为统一人们思想,采取一系列文化措施,形成大一统的壮观局面。

第一,整顿文字的杂乱,建立规范的书体。战国之时,文字异形,造成各国文化交流的不便。尤其是秦统一天下后,妨碍了中央政府的法令条文的有效推行。因此秦始皇把统一文字作为当务之急,泰山刻石责令李斯等人对文字进行整理。李斯以秦国文字为基础,汲取六国文字中笔画简省的优点,创制出一种形体匀整划一、线条圆转流畅的新文字,称为“秦篆”,又称“小篆”。这是“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之后的新成果,作为官方文字颁行全国。与此同时,狱吏程邈因罪入狱,根据当时颇为流行的通俗字体,潜心创造出一种更为简便的文字。他将小篆的瘦圆字形改为椭方,匀连笔画改为断折,书写更为便利,很受徒隶欢迎。这种字体流布开来,被人称为“隶书”。两种形体的文字在当时都得以推广,但小篆作为书写皇帝诏书和官方文件的标准文字,而隶书主要用于非正式文件的日常抄写。不过此时的“隶书”是指秦隶,可以视为“小篆”的简率写法,因而字体、笔势仍带有篆意。这与后来的“汉隶”不同,“汉隶”字形再变为扁平,笔画再变为粗肥,改变了汉字形、笔的面貌,提高了书写的效率。汉字由此摆脱了图画性质,成为纯粹符号性的方块字。然而秦始皇时的小篆、隶变毕竟是汉字历史上的一大变革,推动了汉字发展的步伐。许慎《说文解字》中提到,秦始皇时定书体为8种,称“八体”,即大篆、小篆、虫书、隶书、刻符、摹印、署书、殳书。其实,后4种是因用途而别,前4种才是不同字体,其中又以小篆、隶书最为流行。秦始皇下令统一和简化汉字,为推行法令、传播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消除方言差别、区域隔阂以及促成中华民族的共同心理做出了贡献。

第二,打破关塞壁垒,修整交通要道。战国之时,纷乱不息,诸侯互相防范,修筑了众多的隘卡和城堡。各国车辆形制不一,道路宽窄有异,交通十分不便。秦始皇吞并六国后,这种局面严重影响了中央集权对所属各地的控制,因而下令拆除各种障碍,并定车宽以6尺为制。秦始皇二十七年(前220),开始修建驰道。驰道以咸阳为中心,主要有三大干线。一条向东直通过去的燕、齐地区,一条向南直达吴、楚地区,还有一条向北为加强对匈奴的防御而筑。驰道宽50步,平坦坚实。道旁每隔3丈,植树一株。除此之外,还在今云贵地区修“五尺道”,在今湖广地区修“新道”,使西南和东南地区加强了同中原的联系;秦始皇在完成统一大业后,为了显示其煊赫的功德,就开始了在全国各地的巡行。从称皇到去世的11年中,他兴师动众地在全国巡行5次之多。第一次巡行是从咸阳向西北,意在向边郡宣扬国威。第二次出函谷关至泰山行封禅大礼,又至之罘、琅立碑记德。第三次经博浪沙时遭到韩国贵族张良收买的义士狙击,但其不“为盗所惊”,仍悠哉游哉。第四次沿魏、韩、赵国界至碣石,照例刻石记功而还。第五次下东南上会稽山祭大禹,取道临淄西归,由于旅途疲乏劳累和平时纵情淫乐,身体虚弱一病不起。秦始皇的巡行对威慑旧有贵族势力、巩固新兴封建集权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借此拆除壁垒、修建驰道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则有利于全国各地的联系,这无疑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和中国版图的统一。

第三,加强法制观念,整肃人伦纲纪。秦始皇统治一个前所未有的封建大国,必须依靠完备的法律来巩固社会秩序,并以系统的伦理规范人们的心理。秦时法纲严密,条目繁杂,为我国历史上所少见。秦律几乎对人民生活的一举一动均作出明文规定,进行严格限制并对违者治罪。秦国自孝公任用商鞅变法始,就强调法律的尊严和无情。《史记·商君列传》载:“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其后历代条文不断充实、苛细,如“敢有挟书者,族”,“有敢偶语者,弃市”,甚至连穿鞋都作规定,致使百姓“毋敢履锦履”。百姓一旦触动法律,往往轻罪重罚。朝廷认为只有用刑才能杜绝犯罪,因而秦代酷刑甚多,如“黥”“劓”“笞”“戮”“宫”“枭首”“弃市”“腰斩”“剖腹”“族诛”“连坐”等,既有古代旧刑,也有自己新创。秦代据五行说从水德,也是实行严刑酷法的一个原因,并借法律条款矫正陋俗蛮习。秦国本较落后,自孝公以来,善用人才,励精图治,移风易俗,循法务实,社会风气很快扭转。秦始皇为整肃人伦,“以吏为师”,“以法为教”,之罘刻石勒写“建立法度,显著纲纪”以歌圣明,会稽刻石严令“禁止淫佚”以纠蛮俗。秦时还在各地设置专掌教化的乡官,负责道德思想的宣传教育。由于秦代法制过于苛刻,一方面镇压了社会的不满情绪,但另一方面也激化了遗留的历史矛盾,自诩为“大圣”的秦始皇因而留下“暴君”的声名。

第四,征服边境民族,扩展中华地域。自古以来,华夏族位居中原,在与其他少数民族的交往中,加强了互相之间的了解和融合。秦灭六国后,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居住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越族,因为他们的分支很多又称“百越”。百越地区与中原地区有着许多不同的文化特征,其中如“断发文身”、“铸铜为鼓”以及“无嫁娶礼法”。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灭掉楚国后,继而降服了居住在浙江一带的越族,建置会稽郡。接着又征服了福建境内的闽越,设立闽中郡。后又进攻两广地区,最终攻取南越并设三郡。又迁50万人戍守五岭,与越人杂居,双翼神兽从此岭南地区与中原地区紧密联系在一起。西南夷也有数十个少数民族,他们自成部落,很少来往。秦始皇派人修建了一条通往云贵地区的“五尺道”后,将陕、川、云、贵连成一片,使这些少数民族成为我国多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员。匈奴则是我国北方的游牧民族,他们仗恃骑兵行动迅速的优势,经常深入中原抢掠财物。秦始皇为解除这一威胁,派大将蒙恬率30万大军向河套征伐,一举夺回被匈奴占领的河套地区。为巩固对这里的统治,秦始皇还迁内地人3万户到此屯垦。这次大规模移民有效地制止了匈奴的南下侵扰,并促进了这里的资源开发和民族融合。在与匈奴的斗争中,秦王朝为免边患,于秦、赵、燕旧长城基础上,修筑起一条西起临洮东至碣石,绵延5000余公里而举世闻名的长城。长城对于抵御匈奴的骚扰、保障境内的安定具有重要意义。这样,秦朝完全彻底废除了周代以来的封邦建国制度,将东至大海、西达陇右、北抵阴山、南越五岭的辽阔版图统一于中央朝廷的权势之下,形成多民族大帝国的一统空间。

第五,焚书钳制思想,坑儒弭止诽谤。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一系列改革措施并非一帆风顺,当初以丞相王绾为首的一批官吏就主张分封制,只是廷尉李斯持坚决反对态度。他认为,分封制只会造成诸侯纷争的恶果,只有彻底废除才能免除祸乱。秦始皇采纳了李斯之见,认为“立封国”就是“树敌县”,于是在全国确定了郡县制。事隔8年之后,于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在咸阳宫举行的盛大宴会上,这个话题又被重新提起。当时仆射周青臣在为始皇祝寿时,称颂始皇“神灵明圣”,“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并说始皇“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秦始皇很高兴,但博士淳于越针对周青臣的阿谀奉承当场批评说:“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辅枝。”“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当即进行反驳,他指斥淳于越为“愚儒”,谴责儒生们“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人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他认为这样一群儒生是一种危险势力,建议始皇坚决制止他们的非法活动,并提出了焚书的具体建议:“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批准了这个建议,于是在全国点燃了焚书的烈火。就在焚书的次年,又发生了坑儒的事件。起因为秦始皇在享有极尊崇的地位和极富贵的生活后,十分怕死,他大兴土木,修筑阿房宫和骊山墓,并在方士的蛊惑下异想天开地要寻求长生不死之药。侯生、卢生见始皇残暴,怕因大言不能兑现被处死刑,于是诽谤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等等,并借口求仙药而去。始皇知后盛怒不止,遂以“妖言以乱黔首”之名进行追查,其后亲自圈定460余人活埋于咸阳。焚书坑儒是秦始皇镇压政治上的反对派的严厉举措,目的是扼杀先秦以来的诸家学说,封堵现今之世的噪杂口舌,这对巩固封建中央集权的稳定的确具有极大的效力。但这种极其残暴的手段也带来十分严重的后果,它使先秦大批文献古籍付之一炬,给中国文化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使春秋以来蓬勃兴起的自由思索精神,遭受到一次致命的打击。

秦始皇的一系列暴政、酷敛、专制和荒淫建立在饱受战乱的华夏废墟上,固然以不可一世的气焰振策于六合、称雄于海内,将诸侯割据的分裂局面重又一统起来,但是由此也激化了社会矛盾,促发了动乱。尤其是秦二世阴谋篡夺帝位之后,更为残忍昏谬。他采取“灭大臣而远骨肉”的手段,推行“杀人众者为忠臣”的政策,更使天下不胜其苦、不堪其虐,终于导致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大起义,秦王朝于是在风雨飘摇中寿终正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