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改革(下)

敬德保民

崇天法祖

原始社会时人们还没有上帝的观念,只是普遍地存在着对自然的敬畏。母系氏族社会时期,人们将自然幻化为神灵的外在表现,但诸神之间是平等的。到了父系氏族社会,神获得了社会属性,不过权限也不超出本氏族或部落的范围,还没有一个统摄百神的至上神。夏王朝建立后,地上有了统一的君主专制制度,在多神之上便出现了百神之长,叫作“天”。天神的出现是人间秩序的反映,强调其至高无上和不可更改。天不变,道亦不变,这就使天子的一切行为成为天神在人间的意志而合理合法。夏君出师要讲恭行天罚,对内统治要讲永葆天命,所以,天神崇拜已不同于远古神话,它是经过加工的统治阶级的宇宙观,为顺承天意永保王位的继承,于是又出现敬祖以求王业不衰。崇天法祖观念的出现,是氏族社会各部落联盟逐渐兼并统一的产物,是思维对多神的属性加以综合概括的结果,也是人类探索世界统一性的一种尝试,当然亦是一种道德观念的树立。

因为有了鬼神,卜筮巫祝于是盛行。人们祈求鬼神以决疑,对鬼神的崇拜和对卜筮的虔诚可以说是最初的德。原始社会的解体,奴隶制度的到来,彻底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引起道德观念的深刻变化,原先天下为公的道德指向涣散为自私自利的现实追求。《礼记》言:“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在这种私有观念的强势动态中,只有强调社会秩序的尊严性,才能将人各为自己的欲望压抑在合理的部位,因而,崇天法祖、忠君孝亲就成为道德的基本要求,就成为整合社会观念的必要措施。

因为殷人尤重鬼神,所以“德”总是和宗教缘渊难分。在宗教威势下制定出礼制法度,当然是为了更好地驯化天下之人的道德修养。商代政权继夏代旧制,是由新的部落首领和氏族贵族构成,内部关系则依靠宗族血缘纽带来维系。奴隶阶级的构成,一部分是原来本部落的成员,另一部分则是外部落的战俘。需要指出的是,殷商时代把被征服的部落和方国整族地化为奴隶,这种种族奴隶聚族而居,并且有家室,基本上保持着原来氏族社会的组织结构。这就是说,不论是贵族还是奴隶,都还保持着氏族血缘关系。商代的“德”,正是建立在这种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司母戊鼎甲骨文中已有“德”字,是直视而行的形状,故“德”有“正”之意,表示行为要端正合宜,这可说是“德”的初义了。盘庚迁殷时,一再强调“德”字,“德”有顺应天意民心的内涵。盘庚说:“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汝克黜乃心,施实德于民,至于婚友,丕乃敢大言,汝有积德!”也就是说,做正义好心的事情才能积德,才有收获。当时贵族“傲上”而“离心”,根本不考虑国家利益,所以盘庚一再指责批评他们,说他们不能去追求幸福的生活,不能与王同心同德,心中藏着恶毒的念头,放肆而又贪图安逸。盘庚迁都的计划损害了许多贵族的利益,因此遭到他们的反对,他们到处散布流言蜚语,蛊惑民心。因而从正统观念讲,贵族们不讲德行,盘庚不得不反复给予说明和训斥。

贵族的“傲上”和“离心”是建立在聚敛和利己的基础上的,盘庚警告他们:“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即不要聚敛财货宝物,要好好谋生供自己享用。要施恩惠于民众,我们应同心同德。可见盘庚还是从国家命运出发,考虑上天的意志。他还说:“像你们这样今天没有明天地得过且过,以后在上天那里岂有你们的位置。”盘庚在借助上帝神威的同时,还请出祖先神对他们施加压力。说明他们必须顺从他的命令,否则先王也会抛弃他们,他们将无法摆脱惩罚。可见殷商时代的伦理道德,一方面要考虑到人民群众的要求,要考虑到整个国家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讲究纲常事理和法度秩序,并总是与神灵崇拜联系在一起。

重孝任贤

“德”的观念在商代更多地表现为“重孝”和“任贤”。卜辞中的“孝”字跟“考”字和“老”字通解,都有“奉先思孝”之意。另外,“教”也与“孝”有关,商时政教合一,行政即所以施教,所以施教以“孝”也就可达某种行政上的目的。商人重孝的目的有二:一是如果子女对父母施行孝道并追宗记祖,那么人的祖先概念就不致遗忘或模糊,由于孝的行为可引起对祖先情感的深刻化,从而使血统关系就可以维系永久。二是如果统治者对父母祖先相率以孝,那么社会风气就会道德淳朴,无人作乱,他们给种族奴隶作出重孝的榜样,也就形成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从而以伦理感动达到社会治化,这就是殷人尊天地鬼神而以孝为教的用意。

关于能否“任贤”,也是道德的重要表征。商汤任用伊尹方成大业,君臣相得益彰。“得”与“德”在甲骨文中通解,含有得义、得体之意。故贤明之人一般能顺应历史潮流,任贤也就体现出明德。《墨子·尚贤》谓:“伊挚,有莘氏女之私臣,亲为庖臣。汤得之举以为己相,与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伊尹在商初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商朝有了一个好的开端,故得到世人称颂,而商汤也就具有大德。武丁中兴也是靠大力选拔人才方得以成功,他任命傅说为相就是大胆创举,同时他还善于广泛听取臣属的见解。正因如此,“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欢,殷道复兴”。可见所谓“德”即倡行天道,顺从民意,商代“重孝”“任贤”正是这一观念的反映。

德治和礼治总是不可相分的,殷人从建国之初就已倡导“德治”和“礼治”,就以“德”和“礼”作为维护统治权力的中心骨干。商代的“礼”和“德”更多地具有宗教意味,人间似乎是神鬼的乐园。因而“礼”多从外在形态上表示对鬼神的敬意,而“德”则更多地从内心修养上要求对鬼神的虔诚。当然,这也许是出于当时人认识的浅薄,也许是统治手段的需要,这总令人想起宗教的本质。但通过对神鬼的崇拜,借神鬼的威慑以维护社会的秩序,使人不敢放纵自己的言行,在当时不能不说是有效措施。因为人还没有认清自己的力量,还不敢与鬼神作对。但从商人崇神祀鬼的行为中,多少也可看到一些悲天悯人的信息。随着人的觉醒程度,对“天”的敬畏也就逐渐转向对“人”的思考。

周人从思想意识角度总结了夏、商两代的兴亡教训,他们在崇拜天的时候总是考虑到“德”的因素。在他们看来,夏、商的兴起,是由于他们的先主敬德,而其最终灭亡也是由于他们的后王废德。“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周人之所以兴起,也正是因为祖先能够“积德兴义”、“明德慎罚”。那么“德”从何而来?周人认为,德主要从民那里体现出来,即所谓“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因而民心向背是惟一根本。“古先哲王,用康保民”,所谓保民,当然就不能像商纣王那样一味酷虐,草菅人命,而应像周文王那样秉文经德,恭奉天命。

西周时期在意识形态方面显著的特点就是道德观念更加浓厚,从“文、武、康、昭、穆、恭、懿、孝”等谥号来看,就都赋予道德含义,其评判标准不言自明。在这一方面,周公提出了个人德行至高的典范,他说:“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兹四人迪哲。”而这四王中最圣明的又是周文王:“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鳏寡,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周公推崇文王为后王学习的榜样,所以要求周王从自身做起,以“保民”、“惠民”外得于人,以“敬忌”“无淫”内得于己,惟有如此,方能奉天承运。

勤政爱民

周人是后起的部族,尽管其取殷而代之,但政治上的得势并不能掩盖文化的贫瘠。他们接受了殷人天神主宰的观念,恭请上天保佑,祈求江山永固。但是周人对天的敬畏之情,已不同于殷人那种僵化的宗教迷信。他们思考,为什么殷商被天遗弃,而周人得到青睐。他们一方面声称“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视四方,求民之莫”,一方面认为人类的吉凶祸福都无法脱离天道所设之“德”,因而敬德便是从天,这就使虚幻的天命观念变得具体而现实。以此来考察夏、商的命运,其最终灭亡的原因是“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所以周人得出“天命靡常”的逻辑结论。

这一观点的提出,显然有其深刻的思考和政治的目的。天命既非固定不变,也非随意更改,而有其“靡常”的内在规律。在这一规律支配下,天子要以德配天,依天行事,而“天”意说穿了便是“民”心,“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因而“用康保民,弘于天,若德裕乃身,不废在王命”,“保民”就是“敬天”,“敬天”就是“厚德”,“厚德”乃保“王命”。殷商正是逆天而行,所以遭到天罚,这样就警告殷商遗民,要承认天命已经转移,不要轻举妄动,要服从周人统治。同时也告诫周人,仅仅依靠祭祀和祈祷无济于事,“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殷人奉神可谓竭力,但终被无情抛弃。问题从宗教范畴转到现实政治领域,提出“敬德”“保民”才是“尊天”,可见周人对“天”远没有殷人那么痴迷,而是显得非常理智清醒,这不能不是一种文化上的进步。

周人认为只有敬德才能取得民心和天佑,保持统治权的延续绵长,因而反复强调天命的归废转移是以“人士”能否“保民”为依据。从《尚书》颇多周人内部相互告诫之词的情况伯各卣即可看出,周人格外重视对内宣传其虚于“祈天”而实于“保民”的“敬德”主张。这就有意无意地承认了民的存在终究要比天的神旨实在,把天与民的关系说成民为主而天为属,无疑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与其说是周人在神化天,毋宁说是周人在神化民。

周人所以如此强调“保民”,无非是历史教训和现实要求交相作用的结果。周人说文王“笃仁,敬老,慈少,礼下贤”,其实这也就是基本的道德要求,惟此文王格外受到敬重。出于保民的考虑,统治者要节制个人的物质生活欲望,因为他们看到夏桀、商纣正是因淫逸而亡国,所以节俭被视为美德。周人斥责那些不知稼穑之难也看不起劳动人民的青年,以此作为道德规范殊可珍贵。从西周墓葬也可看出,人祭、人殉明显减少,体现出“仁”的意识的觉醒。对“尔心未爱”的贵族则加以批评,对“惠于庶民”的行为则给予赞扬,这固然有其本质的欺骗性,但不能讳言于民是有所顾忌的。“敬”原含警戒之意,有畏惧谨慎之心、无放纵淫荡之行,才合恭敬之实。

由于周朝贵族是由部落头领转化而来,由小到大夺取殷商政权,先天不足也使他们缺乏气魄。因而西周统治初时尚无那种华丽和暴虐,而具有朴实和谦虚的风尚,这从当时许多政治措施也可看出。武王伐纣一举成功,正说明得道多助、民心所向。在其后的统治中,“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恰恰反映出一种“战战兢兢”的心态。周公“一饭三吐哺,一沐三握发”,不难看到勤政爱民的精神。他在镇压反叛的同时,为维护社会的发展鞠躬尽瘁,从历史角度讲是有其进步意义的。至于后来下场不妙的暴君,则自食放任骄纵而失民失德的恶果。其实从整个中国历史来看,这也是一个普遍现象,开国之主和亡国之君的命运不能不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周人从商人的神鬼阴影下走出,而看到阳光下的凡人,不能说不是聪明善良的。

尚礼重法

“德”属于内在修养要求,而“礼”属于外在行为规范,“德”与“礼”互为里表,构成了人格塑造的内外统一。周人认为要完成礼治,必须加强养德,这样社会秩序才会令人心服,因而礼制无疑促进了道德的深化又反过来有助于实现礼制。

体现在西周礼器上,周人与商人也自有异趣。商人礼器可谓一种奉神之器,周人礼器则含有一种戒人之意,礼器的固定化与社会的法制化是相适应的。周礼的思想和制度藏于尊爵鼎彝等神物之中,这种宗庙社稷的重器寓含着法律条文的内容,这与商人偏重祭神功能和含糊人伦界定有所不同。由西周宫室建筑看,布局合理、规整、严谨,前堂后室连为一体,显然是依照宗法礼制,将生活场所和政务场所结合,体现出完整、系统、严密的“家天下”特征。在丧葬中,成批礼器也说明周礼的森严,其中尤以列鼎制度为甚。考古学证实,列鼎数目确因主人身份高低而有严格规定,其他随葬礼器多少也有相应的配置数目,都能反映出墓主生前的地位等级情况。这一切表明,西周的礼制确实得到强化,而道德自然要遵循礼制所规定的角色、如僭越,即为违礼,不愿安分守己而超越等级规定,便被视为道德品质出现问何尊题,就会受到社会谴责。

由于周人坚持宗法制,殷人“孝”的思想也是“礼”的基础。殷人固然强调“孝”,但没有具体详细的实施。而周人不但建立起“孝”的权威,而且制定出较为完备的条律。他们相信祖宗鬼魂的存在,以向先祖献孝来加强周族的团结。同时对父母的奉养、服从、尊敬更切实地付诸日常生活中。因而,“孝”这一道德要求,成为周人重要的道德纲领。他们倡导敬祖,结合社会现实,道德规范具有能动性和有效性,使“天人合一”的宗教思想延展到“天人合一”的伦理思想。由宗教到伦理,是商周文化转变的重要特征。“以祖为宗,以孝为本”,家族血缘扩展到政治领域,自然形成合理有机的体制。

在宗法礼制日益完善的情况下,道德意识也深入人心。因而,在周礼的框束下,形成普遍的道德追求,以此建构起人人必遵的道德观念,形成社会的有序运转。谁若大逆不道,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是可忍,孰不可忍”。

总而言之,周人的敬德保民还是要服膺天命,但比较一下《商书》和《周书》就会发现,二者在宣扬天命时所强调上天授命的条件是有差别的。《商书》在讲上天授命给有德者以及有德者才能保天命时,德的内容重神而抽象,而《周书》所宣扬的周先王之德和诉说殷纣王的不德就重人而具体。周代形成的一套道德伦理规范,归结起来不外以“父权”为轴心的“社会伦理”和以“君权”为轴心的“政治伦理”,而这也正是天命的实际内容。他们极力宣传所建立的一切社会政治制度都是天帝的决定,“天秩有典”“天秩有理”,事实上是借用天命来神化社会的等级区分和人伦关系,遵从上天的命令和安排当然也是有德的表现。周人正是将天上人间结合起来,把“天命无常”和“敬德保民”连为一体,这体现出周人以德配天、注重人事的理性精神。只有周王有权祭天,那么不管春耕秋收,他都要率臣民求佑谢恩,人们相信人事可以影响天神的那种巫术成分。因而人间治理得好,便以为天降福祚;人间治理得不好,便以为天降灾殃。久而久之,周王一方面仿佛成为天神的化身,操持着天神的诸种事务,以君临国家统率万民;一方面又必须恭谨从事,以民为鉴,树立起良好的社会风气。正如郭沫若在《青铜时代》中所说,周人极端尊崇天的说话都是对殷人说的,而有怀疑天的说话都是周人对着自己说的,周人继承殷人的天的思想只是政策上的继承。也就是说,周人对天又怀疑又崇拜:怀疑只在统治集团内部讲,强调“敬德保民”才是治国之本;崇拜则对全社会讲,利用天命树立自己的高大形象。这完全是统治上的需要,而恰恰也说明周人头脑的清醒。

但是到了西周末年,随着周王室的衰落和各诸侯国经济、政治势力的发展,人们的神权和王权意识都在削弱。劳动人民的逃亡反抗,新兴封建势力的扩张,王室贵族之间的内讧,使僭越违礼之事层出不穷,既冲击着贵族专政的世卿世禄制,也不断动摇着上帝的权威。人们对上帝的怀疑和诅咒,对自然界变化的唯物解释,使西周以来的统治思想受到很大冲击。在这种新形势下,一方面统治者仍然宣扬自然变异是天在赏善罚恶,是人们违反道德规范的结果;另一方面,人们的天、德、礼、孝等思想观念,则产生了巨大的动摇和革新。这样,西周“敬德保民”的确曾带来过欣欣向荣的国势,但由于坚持不力,导致后世失政,最后造成西周覆亡。随着统治机构的崩溃,天命受到诘问,而民本思潮由此而兴,不能不说西周的道德、秩序完成了其承前启后的历史使命。

建立在敬德保民基础上的天神观念,在西周时人们宁信其有不信其无。它一方面保留了自然界百神之长的身份,另一方面又是宗法礼制的保护者,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纠缠在一起分辨不清。这种情况使中国文化长久以来形成天人关系的难解难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总不能分道扬镳,道德似乎便是一种天道与人德的结合。而由于西周天命神学的主要内容是为宗法国家作理论上的辩护,所以后来的中国文化对天命神学无论是继承、改造还是批判,都是围绕着对宗法制度的不同态度而展开。这种情形也就规定了中国文化以政治道德问题为主要内容,而不是把客观解析自然万象作为积极目标。尽管后来不断有人探究人主宰万物的能量,但总是很难反拨历史的巨大惯性。夏、商、周形成的坚实的文化基础,实在造就了传统观念的深刻程度。历代统治者祭祀地,表达出怎样的一种东方文化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