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闽吏第一
1815 年初,姚莹从广东回到久违的故乡,与家人团聚。转年春,一度去
杭州访友,路过南京时,拜谒了正在那里任教的叔祖姚鼐。秋天,便起程去北京参加吏部的铨选。
到 1816 年春,铨选有了结果。姚莹被授任福建平和县知县。依例办理手续后,告别京中师友,赶赴福建报到。夏末到达福建省会福州,秋初到平和任职。他的“经世”理想与抱负,第一次有了直接实践的机会,时年 32 岁。
平和,地处闽东南,时为漳州府所属县。今仍有平和县,属漳州市,但县治已迁移,不在旧地。关于这个与广东邻界的山区县,姚莹曾在《复汪尚书》中分析其民情说:“其地溪岭深阻⋯⋯无三里、五里之平远⋯⋯民皆依山阻水,家自为堡,人自为兵,聚族分疆,世相仇夺,故强凌弱,众暴寡”; 好斗、健讼,相沿成风。对此,姚莹认为应“因其俗宜”,以恩、威、信相结合而治之。姑息,并不是恩,而是软弱无力,不负责任;暴虐,并不是威, 只会失去民心,激化矛盾;贪诈,无从取信于民,必然难有作为,说话全无力量。过去的官员或姑息,或暴虐,或贪诈,因而失败。他坚信凭恩、威、信三字,不难成功。
于是,他以满腔热忱和全部精力,投入工作。天将亮,便升堂理事;事无巨细,都亲行决定;民间投诉,迅即审理决不耽搁,而且当众进行,令民共见,以示劝惩;访闻盗贼,即便是半夜得讯,也亲率员役,前往督捕,而且外出决不扰民,食用皆自备;每月朔望,亲至四乡,择适中之地进行劝谕, 召集缙绅民庶来听,至者予赏;诛锄强暴,雷厉风行,决不含糊。这些,都令百姓耳目一新,叹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从心眼里敬佩和服从这位廉、正、清、明的姚知县。
挑词架讼者被严惩,捏词诬陷者被当堂揭穿,谁还敢自投罗网来告歪状? 鼓动斗殴者被追究,借以讹诈者遭严办,有冤者知县自然为之作主,无理者骗不过知县,必遭申斥或令赔偿对方损失。确如知县宣谕的斗殴有百害而无一利,有理的变成无理,无理的错上加罪,谁还愿意小题大作、自讨苦吃地斗殴?于是,不到几个月的时间,平和的风气便有了明显的改观。正当姚莹依既定设想,准备陆续开展倡文教、劝农耕,俗将平和治理出个样子的时候, 上司却于次年冬决定调他为漳州府的首县龙溪县知县。尽管姚莹本人不愿意,平和士民百计挽留,皆无效果,只好遵命,到首县任官。
首县,一向由所属最得力的官员出任知县。姚莹被调的原因,就是由于他在平和的政绩甚著,官声颇佳。依例,首县皆与府治同城,但因漳州地位十分重要,故漳州镇总兵、省里所派的分巡汀(州)、漳(州)、龙(岩直隶州)海防兵备道,均驻漳州。因此,漳州一城中而聚集总兵、道台、知府、知县四个衙门。今漳州市仍有龙溪县,但已不辖市区。
别看漳州府城中衙门众多,但直接理民的龙溪知县却很不好当。姚莹在
《谢周漳州书》中,述当时龙溪难治的症结说:“其民习于强悍,恃众藐法, 久为通省最。东万松关,南九龙岭,劫掠不已,行者戒途;北溪一路七十余里,截河私征者十数处;城内文武、兵役通夜巡访,如临大敌;至于各乡, 大小一千有八社,积怨深仇,蔓延滋斗,视杀人如草芥,以虏刼为故常,一日之中,或十余命,一岁之内,伏尸盈千,剖腹刳肠,莫形凶惨,四郊近地, 皆为战场,⋯⋯官至,视兵役众则逃,少则抗。官但见民之梗顽,民亦视官为儿戏,上下隔绝,胥役缘以为奸。”
针对这种实际,姚莹认定不能以常规来治理。刚到任,便出其不意地亲率员役,夜入强社,逮捕著名积恶者数人,审明其劫掠、械斗、杀人之事甚
多,便悬榜城门,公布其罪状,分别于其为害之各当地,召万人环观而杀之。立即正法,可免“迁延岁月,株累无穷”;正法于当地,召众环观,影响远大于“正法省中”的“不足以警当地”。一番“下马威”立竿见影,“四境凶徒,闻风股溧”,发挥了法律的威慑作用。
接着,于各地张贴《召乡民入城告示》宣布:“各衙门兵役暂停拘捕, 听尔等各乡社士民入城来见”,“凡有旧仇夙怨者,各该社之家长务须约束小侄,静侯本县选派之公正绅耆到社为尔等排释调处,无许再行滋事。仍一面率带子弟入城来见,本县亲加访问,所有委曲无不可以面陈⋯⋯务使尔等无不达之隐,无不通之情”。以便彻底解决上下隔绝,官莫察民之情,民“视兵役如仇仇,望城市如陷井,经年不敢一入,于是讼师奸更得以任意舞文” 害民之积弊。对入城面陈者均接之以礼,许以自新,派其素所信重之绅耆相偕往察十数年仇怨相寻之故,巨细皆予辨白,知县又亲至各社见其头领,晓之以理,约之以法,“使侵地夺社者,各还旧业;焚庐毁屋者,偿价修葺; 死者之家,寡妇孤儿,命各社族人醵钱养卹;其杀人者,令家长自捕送,不使兵役妄拘;不听死者家妄诉连逮。”
通过这一系列细致工作和亲加抚辑,“一时弃刃修和者,七百余社”, “十余年著名械斗之区,听命息斗”。然后,“择其强有力者使为家长,给与信记官牒,约束族众,复择壮丁,大社百人,小社五十人,籍其名与年貌为乡勇,以逐捕盗贼,无事则交各家长董率业农。此皆横悍桀骜之徒,平时恃众无名,滋为不法,及名已入籍,有不逞,就各家长缚送县,无所逃匿, 自是帖然。凡捕盗贼及强梁恶民,皆处以重法”。于是,械斗与盗贼之积患, 初步得到解决,龙溪的治安大为好转。
经如此雷厉风行地大加整顿之后,姚莹又大力课农劝学,推行教化,倡导礼义,龙溪百姓因而大悦。姚莹的魄力、识见与干练,大为漳州知府所推重,不时向姚征求施政方面的意见,相处极为融洽,结成深厚的友谊。当时的闽浙总督董教增,亲见龙溪局面迅速改观,也高度评价姚莹的治绩,推他为“闽吏第一”,多次接见姚莹,就大政征询意见,凡有赴漳州任官者,都指示他们:“究应如何为官施政,可去问龙溪姚令!”
姚莹的成功,正如他所说的是当时文武上下,“合力同心,彼此信任, 毫不间言”的结果。当然也是他“治事自朝入夜,常不解衣而卧”,倾注全部精力,实心任事,“心神况瘁,气血为之虚耗”的结果。“闽吏第一”, 是用他“头发已白”换来的。两年后省里决定调姚莹为台湾县知县,漳州士民不肯放他走,纷纷要求留下姚知县。最后,省里略作妥协,答应留待转年春再赴新任,聊慰民望,但台湾还是得去,因为那里更需要这样有本事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