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发挥巡视监察的利剑作用

1.锻造巡视监督利剑 探索自我净化路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综述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重大的历史性成就。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不断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探索了一条实现党自我净化的有效路径,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制度优势,丰富了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共召开23次会议研究巡视工作,听取巡视汇报,审议巡视专题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每次都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巡视工作重大意义,明确巡视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为巡视工作深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党中央制定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确立巡视工作方针,深化巡视政治定位,完善巡视工作格局,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精神,共召开115次会议研究部署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巡视工作力度、广度、深度和效果大幅提升,成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发挥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全面贯彻落实党章要求 与时俱进创新巡视理论

形成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

全面遵循党章要求,明确巡视工作定位。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带头尊崇党章、自觉维护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把党章各项要求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环节。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中央巡视工作规划时,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强调中央巡视组是党中央直接派的,要当好“钦差大臣”,切实加强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无论是谁,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省区市党委书记的,都在巡视监督范围之内。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巡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科学界定了巡视工作定位,明确了巡视权威根本上是党章赋予的,巡视组的派出主体是党中央和省区市党委,体现的是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巡视工作深入开展定准了坐标、指明了方向。

准确把握形势任务,确立巡视工作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深刻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巡视汇报时多次强调,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对垒状态,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经济腐败和政治腐败交织,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任务尤为紧迫。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巡视工作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着力发现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当好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强调巡视组要落实监督责任,敢于碰硬,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促进问题解决,拔“烂树”、治“病树”、护“森林”,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习近平总书记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从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出发,对巡视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明确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有效解决了过去巡视“任务宽泛、职能发散”的问题;创造性提出“巡查式”、“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等方式方法,擦亮了巡视利剑,增强了巡视威慑力和实效性。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审议通过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深化了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与时俱进提出政治巡视理论,强调巡视工作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目的,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途径,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保障。政治巡视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政治尺子,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坚定“四个自信”,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

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巡视工作实践不断深化,从一开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到围绕“六项纪律”,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再到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站位越来越高,定位越来越准,工作越来越深入,成效越来越明显。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伴随着管党治党不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也不断丰富发展,形成了系统科学的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这是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建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为巡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管党治党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兑现政治承诺 彰显利剑作用

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

巡视全覆盖对全党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巡视全覆盖作出明确部署,要求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覆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党委要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实行“三个不固定”,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不搞“铁帽子王”,坚持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积极探索“巡查式”、“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巡视,通过“板块轮动、分类安排”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中央巡视组共开展12轮巡视,巡视了277个党组织,对16个省区市开展“回头看”,对4个中央单位开展了“机动式”巡视;各省区市党委共组织巡视了8362个党组织;中央军委组织开展13批次巡视,完成了对军委管理的党组织的常规巡视全覆盖和回访巡视全覆盖,并开展3批次专项“机动式”巡视。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巡视工作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全覆盖,体现了党内监督无禁区的鲜明立场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通过巡视全覆盖,深入揭示了省区市存在的腐败问题及其严重危害性,“一把手”腐败破坏从政环境、吏治腐败破坏用人导向、寻租腐败破坏经济秩序、基层腐败破坏社会风气;揭示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观念淡化、“两个责任”虚化、部门利益固化,“灯下黑”现象突出等问题;揭示了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弱化危及执政政治基础,利益输送危害执政经济基础,选人用人问题损害执政组织基础,“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削弱执政群众基础等问题;揭示了金融机构监管体制弊端积聚经济安全风险,违规违纪经营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寻租腐败严重凸显行业廉洁风险,利益冲突衍生监管道德风险等问题;揭示了中管高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存在偏差、党组织发挥政治功能存在偏差、从严管党治校存在偏差、管理体制机制存在偏差等问题。实践证明,巡视全覆盖既是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也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思想洗礼,唤醒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强化了管党治党政治担当,增强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力、号召力。

巡视全覆盖为反腐败零容忍提供有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全覆盖,才能零容忍。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深入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有力印证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案件中,超过60%的问题线索来自巡视。根据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孙政才、苏荣、周本顺、王珉、白恩培、王三运、黄兴国、卢恩光等严重违纪案件,以及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等重大案件,形成极大震慑和警示,展示了党中央猛药去疴、除恶务尽的立场决心,提振了全党全社会的反腐信心,凝聚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共识。在中央巡视的示范带动下,各省区市党委巡视组发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8万余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对1225名厅局级、8684名县处级干部立案审查。巡视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纪律审查的“前哨”,为零容忍提供有力支撑,促进了减存量、遏增量,推动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巡视全覆盖推动持续纠正“四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开篇之作,持之以恒整饬作风、激浊扬清,试出了人心向背。各级巡视机构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监督重要内容,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共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3.6万余件。巡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督促对“四风”问题立行立改,快查快结快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知畏知止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根据中央巡视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共处理党员干部3133人。

巡视对持续纠正“四风”发挥了“催化剂”作用,有力促进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人会所奢靡享乐等突出问题,深入揭示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领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四风”禁而不绝现象,督促严肃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问题。巡视不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带动作风整体转变,实现党内正气上升、社会风气上扬,进一步树立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凝聚了党心民心。

巡视全覆盖有力促进从严治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必先从严治吏,立明规矩、破潜规则,确立好干部标准,匡正风气、刷新吏治。巡视工作紧扣党中央要求,把选人用人特别是执行换届纪律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深入查找并推动解决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对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党组织选人用人情况开展了全覆盖的专项检查,发现重点问题1600余个,处理纠正问责4483人次。深入组织开展“三超两乱”、档案造假、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专项整治,集中解决了一批违规用人、“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突出问题,制定修订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一批制度。巡视成为从严治吏的重要平台,进一步严明了组织纪律,匡正了选人用人风气,树立了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夯实了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巡视全覆盖促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清除党内政治隐患,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巡视工作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对照“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着力查找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生态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中央巡视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8200余个,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发现相关问题5.2万余个。巡视深入揭示了一些地方和领域政治生态恶化,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好人主义盛行等突出问题,促进肃清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在全党造成的流毒影响,推动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把“四个意识”当口号、做“两面人”,对党中央大政方针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在重大原则上旗帜不鲜明、立场不坚定等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案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发现和推动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阵地管理风险和政治安全隐患。巡视监督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上全面透视党内政治生态,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了“四个意识”,强化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促进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巩固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

用好巡视制度利器 促进依规管党治党

探索破解自我监督难题

与时俱进修改巡视工作条例,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制定修订了8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制度规则不断完善,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随着巡视实践发展,党中央两次修订修改巡视工作条例,及时将政治巡视、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市县巡察等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落实依规治党要求,组织制定46项巡视工作配套制度,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扎牢了制度笼子。巡视工作许多重要制度成果,被吸收到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之中,促进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内监督制度体系。

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检查,促进依规管党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制度执行最终靠人,离开领导干部的以身作则、自觉担当,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稻草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执行党规党纪、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查找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巡视监督有力推动制度落实,督促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带头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用权,促进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依规管党治党水平。

探索党的自我净化路径,破解自我监督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通过巡视监督带动党内其他监督和群众监督,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每轮巡视进驻前都公布巡视对象,进驻后公开邮政信箱和举报电话、开门接访,与干部群众广泛谈话,巡视结束后公开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党中央给巡视撑腰,干部群众敢于说真话、道实情,中央巡视组共受理来信来访159万件次,与党员干部和群众谈话5.3万人次,有效拓展了发现问题的渠道,提高了发现问题的能力。同时,加强巡视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巡视工作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协作机制,巡视前充分听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部门的情况通报,巡视期间密切配合协作,巡视结束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和线索,实现了巡视成果共享、监督无缝对接的联动效果,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巡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利器,是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生动实践,探索了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的有效路径,充分发挥了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激发了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制度优势。

层层传导压力 完善巡视工作格局

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深化省区市巡视工作,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率先改进巡视工作,发挥了示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省区市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发挥省级巡视的基础作用。根据党中央部署,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巡视工作进行了全覆盖的专项检查,通过示范传导、检查传导、制度传导,不断推动省区市党委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各省区市党委对巡视工作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把抓巡视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全部建立了党委常委会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巡视工作制度,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表态更加鲜明、要求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具体。省区市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部建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明确为同级党委工作部门,组建了246个巡视组。省区市党委巡视工作不断深化发展,监督效果明显提升,有力促进了各级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规范中央单位巡视工作,促进解决“灯下黑”问题。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权力集中、地位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权力越大,越容易产生“灯下黑”,强化党内监督首先要把中央和国家机关管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组(党委)巡视工作作出明确部署,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党中央部署,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座谈会,督促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中央单位巡视工作规范发展。截至目前,已有6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展了巡视,共巡视了1730个党组织,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党的观念淡薄、纪律松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作用虚化等“灯下黑”问题,有力促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全面铺开市县巡察工作,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结合各地实践探索,把巡察制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创新举措,制定《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推动各省区市党委全面铺开市县巡察工作。截至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5个副省级城市全部建立了巡察制度,336个市地、2483个县区开展了巡察工作。市县巡察紧密结合基层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作为、乱作为、妄作为、胡作为等脱离群众问题,以及“雁过拔毛”、“村霸”等微腐败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管党治党新气象,增强获得感、受益感,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筑牢了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强化巡视成果运用 剑指问题倒逼改革

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加强统筹领导,善用巡视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把用好巡视成果作为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每次听取巡视汇报都旗帜鲜明点人、点事、点问题,对成果运用作出具体指示,明确要求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移交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强调党中央和国务院分管领导都要担起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统筹推动解决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机构共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分管领导同志通报巡视情况59次,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以及有关部门移交问题和线索9400余件,加强跟踪督促了解,及时汇总成果运用情况,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确保巡视成果落到实处。

严肃巡视反馈,狠抓整改落实。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的问题,根本责任在被巡视党组织,要原原本本反馈,直接找党委(党组)书记说事,坚决把整改责任压下去,对敷衍整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改进巡视反馈和整改工作,安排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参加反馈,要求被巡视党组织书记签收巡视反馈意见,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报送整改情况,并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舆论监督,体现中央巡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党的十八大以来,277个被巡视党组织根据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共制定整改措施2.1万余条,建立完善制度3.3万余项,问责追责45万余人次。通过巡视整改,强化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促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剑指问题,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既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巡视把个性、共性、规律性问题都找出来了,要加强归纳提炼,从体制机制管理上分析原因,为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机构针对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形成各类专题报告230份。中央政治局会议分别审议巡视省区市、中央企业、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政法单位、意识形态单位、中管高校等6项专题报告,对各地区、各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综合施策、集中整治,深入推进司法体制、金融监管体制、教育体制、中央企业领导班子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巡视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建立完善了一批制度,制定了一批改革措施,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弊端,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推动解决地方领导干部“一家两制”、中央单位“红顶中介”、国有企业“靠啥吃啥”、高校校办企业管理混乱等共性问题。巡视剑指问题、倒逼改革,发挥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巡视工作的重大举措和成效,集中展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刀刃向内的政治勇气、力挽狂澜的政治魄力、开拓创新的政治智慧、不忘初心的政治定力。巡视利剑经过5年磨砺,威力愈加彰显,成为“王者之剑”,破解自我监督难题,探索冲破“历史周期率”,有力印证我们党完全有决心、有能力、有韧劲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不懈用好巡视这把利剑,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坚持中深化 在深化中坚持

巡视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取得的所有成绩,究其根本,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得益于全党上下团结一心和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充分信任和积极参与;得益于广大巡视干部忠诚履职和辛劳智慧。巡视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形成了以下基本经验。

必须增强“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最大的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当代中国最重大的政治原则。巡视发现的所有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造成的。党中央强调“四个意识”,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四个意识”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集中体现为维护党中央权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巡视是政治巡视,必须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大局,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有机统一关系,善于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高度辨析问题,把讲政治作为首要标准,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把好政治关这个首要关口,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从政治上、大局上向核心看齐,用实际行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必须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制度优势。自我监督是世界性难题,我们党长期执政、全面执政,最大挑战就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必须不断探索破解自我监督难题,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党的巡视制度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营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创新成果,开创了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巡视工作必须加强历史、哲学和文化思考,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相结合,通过巡视监督带动党内其他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以及群众对党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实现同频共振,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党的肌体健康,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巡视全覆盖的创新实践,生动诠释了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的重要规律,真正做到了党内监督无禁区、无例外,体现了我们党与腐败现象水火不容、格格不入的鲜明立场和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视工作必须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不动摇,做到全方位扫描、全过程监督,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严格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紧紧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把握“树木”和“森林”关系,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促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决打赢这场输不起的斗争。

必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从严治党和深化改革相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的本质是组织和制度创新,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改革中深化。巡视工作必须突出问题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坚持党的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支撑。坚持破立并举,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实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统一,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必须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用好巡视成果,促进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巡视成果运用是考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只有真巡视、真发现问题、真整改,巡视才会真有效果。必须善用巡视成果,根据责任主体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照“四种形态”优先处置,对“四风”问题立行立改,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对有问题的干部发现一批、惩治一批、挽救一批。强化巡视整改责任,督促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各级党组织都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各项事业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发挥好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政治作用。

必须尊崇党章党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巡视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中央巡视组代表党中央去巡视,背负着党中央的权威和信用,既是信任、也是考验。

巡视工作必须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尊崇党章、敬畏党纪,严格依纪依规开展巡视监督,坚持实事求是,恪守党性原则,严格把握政策,通过深入了解作出准确分析和判断,全面客观反映巡视情况,对党中央负责,对被巡视党组织负责,对党员干部负责,确保巡视结果让人信服,做到讲事实辨真伪、讲原则明是非、讲政策衡利弊,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

必须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培养严实深细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巡视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切实加强巡视队伍建设,为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巡视工作,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选派到巡视组锻炼,发挥巡视锤炼干部的熔炉作用。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教育管理监督巡视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巡视队伍。

巡视工作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时俱进将巡视工作发扬光大,为新的时代条件下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作出更大贡献。

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

2. 高举巡视利剑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十八届中央巡视回眸

6月21日,随着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对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15所中管高校党委巡视反馈情况的集中公布,十八届中央最后一轮巡视反馈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布。

这标志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如期完成对省区市地方、中央和国家机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央金融单位和中管高校等5个“板块”的巡视全覆盖,实现了党的历史上首次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

回望4年多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巡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从2013年5月第一轮巡视正式启动,到2017年6月最后一轮巡视反馈结束,12轮巡视共巡视277个单位党组织,对16个省区市开展“回头看”,对4个单位进行“机动式”巡视,实现了党内监督不留空白、没有死角。

巡视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尖兵和利剑作用充分彰显,巡视制度被赋予新的活力,在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上实现重大创新与突破,兑现了向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认识达到新高度 — 把中央巡视作为着眼长远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不断完善丰富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

2013年4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关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工作情况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用“四个重要”强调了巡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

回顾巡视工作的发展历程,它始终都是党内监督的一项战略性制度安排。

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提出,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可以根据需要派出巡视工作小组。1996年中央纪委第一次派出巡视组。2001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派出巡视组开展巡视。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2009年,党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提升更名为中央巡视组。

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出发,把巡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4年多来,中央巡视代表党中央,始终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3—2017年)》。每轮中央巡视之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都要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每次听取汇报都详细审阅巡视报告,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评判,对重要的整改、处置工作作出指示,对巡视的目标任务、方式方法、成果运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中央给了巡视组尚方宝剑,是‘钦差大臣’,是‘八府巡按’,就要尽职履责,不能大事拖小,小事拖了,对腐败问题要零容忍。”

“要以问题为导向,派出‘侦察兵’,哪里反映声音大、问题多,就派到哪里去侦察,就像公安系统的110、路面巡警制度,要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

“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反馈时,要直指问题,一五一十把问题抖搂出来,根本不要搞任何遮掩,责成其认真整改。”

“巡视过的31个省区市,不是一巡视了就完事,要出其不意,杀个‘回马枪’,让心存侥幸的感到震慑常在。”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分类处置、注重统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

……

在中央全会、中央纪委全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等重要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巡视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始终亲自指导推动巡视工作明定位、抓重点、求创新、出实效。

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巡视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情况的专题报告》;

2015年1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关于巡视55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有关情况的专题报告;

2017年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全覆盖情况的专题报告》;

2017年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巡视中央政法单位情况的专题报告》;

2017年5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巡视中央意识形态单位情况的专题报告》。

……

在中央巡视通过“板块轮动”的方式,陆续实现省区市地方、中央和国家机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央金融单位等“板块”巡视全覆盖后;在通过分领域、分类别的方法实现对中央某一领域单位巡视全覆盖后,中央政治局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专题报告”,听取情况、分析问题、作出部署。

从2013年的“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到“2014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再到2016年,第九轮开始统一称为“十八届中央第×轮巡视”,名称统一的背后是认识的一步步深化。

从第一轮巡视聚焦作风、贪腐、政治纪律和选人用人等问题的“四个着力”,到第三轮巡视增加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到第九轮巡视“把政治巡视的要求高举起来”,再到后面几轮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巡视监督内容不断扩展。

随着巡视工作实践的不断发展,中央巡视的定位越来越清晰,方向越来越明确,内容越来越聚焦,站位也越来越高。这充分证明: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利剑”,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着眼长远的战略性制度安排。

实践创造新成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巡视监督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2013年5月,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召开,党的十八大以后第一轮中央巡视正式启动。随后,10个中央巡视组进驻内蒙古、江西、湖北、重庆、贵州、水利部、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版集团、中国人民大学。

中储粮总公司“基层腐败案件高发多发”“虚报库存、掺杂使假等问题时有发生”;江西“有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存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4个月后,中央巡视反馈情况首次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官方网站和主要媒体,向社会集中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中央巡视组“不留情面”“严厉辣味”的措辞风格立即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动真碰硬的背后,是巨大的政治勇气和鲜明的政治态度。

从此,尖兵出动,利剑出鞘。中央巡视保持力度和节奏,踩着不变的步伐,向着纵深发展,向着全覆盖迈进。

截至2014年第四轮巡视,中央巡视在不到2年时间内,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全覆盖;到2015年第七轮巡视,完成对55家央企巡视全覆盖;到2015年第八轮巡视,完成对中央金融单位巡视全覆盖;到2016年第十一轮巡视,完成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全覆盖;到2017年第十二轮巡视,完成对中管高校巡视全覆盖。

中央巡视组以雷霆万钧之势,掀起了一场场惩贪去恶的“反腐风暴”和激浊扬清的政治生态“保卫战”。

第一轮巡视,中央巡视组进驻江西,发现了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严重违纪问题线索;第二轮巡视,中央巡视组进驻山西,由此揭开该省“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盖子,随后山西7名省部级干部被调查;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相继在巡视中被揭露;王珉、黄兴国、杨鲁豫、杨振超等一批“老虎”在巡视“回马枪”中纷纷落马。

……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50%以上是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的。

这些案例和数据,充分证明了巡视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尖兵和利剑作用、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 中央巡视监督推进了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

中央巡视组每次进驻,都通过权威媒体渠道第一时间公布联系方式,设置举报信箱,广泛开展干部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对待反映问题线索。巡视进驻公开、巡视反馈公开、巡视整改公开,发动了干部群众,赢得了党心民心。

截至第十一轮巡视,仅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就累计受理信访16万多件次,与干部群众谈话1.8万多人次;对55家央企巡视全覆盖中,累计与干部群众谈话1.1万多人次,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1万多件次。

实践证明,巡视是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形式,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形式。

— 中央巡视进一步倒逼改革、促进发展。

巡视反馈对“问题病症”一针见血、毫不避讳,坚持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归纳提炼,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

巡视整改对“政治体检报告”严肃对待、照单全收,落实责任、积极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地方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上海率先制定实施有关规定,进行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随之这项改革试点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推开。

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央企党的观念淡漠、党的领导弱化、只抓业务不抓党建等共性问题,中央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国企党建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领导力量、经费保障、责任落实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设立专职党委(党组)副书记。

— 中央巡视传导推动地方巡视工作深入发展。

省级巡视实现全覆盖。截至4月底,各省区市党委已顺利完成8362个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任务,实现了本届党委任期巡视全覆盖。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厅局级干部1225人,县处级干部8684人。

市县巡察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部署开展巡察工作,335个市(地州盟)、2220个县(市区旗)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共巡察基层党组织8.8万个。

从中央巡视到省级巡视再到市县巡察,巡视监督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已经形成全国巡视“一盘棋”的战略态势。

制度焕发新活力—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法规建设快速推进,巡视制度被赋予新的活力

5月26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这距离2015年8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印发施行还不满两年时间。

实践探索在前,理论总结在后。这么短的时间对同一个条例进行再度修改和完善,来自巡视工作理论和实践的快速变化和巨大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不断在创新中向纵深发展,新思路、新方式、新手段、新打法层出不穷。

2013年,第一轮巡视开始探索实行“三个不固定”,即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同时建立中央巡视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不搞“铁帽子”。

2014年,第三轮巡视在常规巡视的同时首次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即针对某个省区市、部门或单位的突出问题开展巡视,机动灵活、闻风而动,精准发现、定点突破。经过试点,专项巡视从第五轮起全面推开。

2015年,中央第六轮巡视开始探索分类专项巡视,实行“一托二”,即每轮一个组巡视2个单位,一个组长配备2名副组长,多个巡视组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第八轮巡视,在普遍实行“一托二”的基础上,开始试点“一托三”。

2016年,第九轮巡视首次开展“回头看”,对已巡视过的辽宁、安徽、山东、湖南等4省杀了“回马枪”。“回头看”是围绕政治的再巡视,既要检查上次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也要着力发现新问题。

2017年,第十二轮巡视试点开展“机动式”巡视。“机动式”巡视人员少、时间短、节奏快,通过“小队伍、短平快、游动哨”的方式灵活机动安排,着力发现“灯下黑”问题。

……

每年都有“第一次”,巡视利剑的“剑法”可谓不断出新,变化无穷。

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巡视工作取得的新成果新认识新经验新办法,逐渐上升为法规制度。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巡视全覆盖的目标首次在党的中央全会上提出。

2015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对2009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进行首次修订。对巡视定位、内容、方式、程序、纪律等各个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和规定。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首次在党内法规中对巡视全覆盖提出硬要求,全覆盖的内涵进一步扩展。

2017年5月,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巡视工作条例再度“升级”,将总结吸纳巡视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制度来自实践,又进一步指导实践。4年多精心打磨,十二轮持续创新,十八届中央把巡视这把“利剑”擦得更亮,让巡视制度焕发了新的活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视也永远在路上。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目标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的开始。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巡视工作必将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继续前进,不辱中央使命、不负人民期待,继续书写全面从严治党的崭新篇章。(新华社记者罗宇凡、朱基钗)

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

3.积极探索实践 形成宝贵经验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

—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述

编者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试点省(市)探索实践,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本社今天播发长篇综述,对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总结,为在全国推开试点提供示范样本和实践经验,推动这一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试点顺利实施,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体系。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根据党中央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试点,为在全国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累经验。党的十九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健全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具有重大意义。

一、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试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6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通过改革和试点方案,对改革作出顶层设计,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7·26”重要讲话中作出重大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改革试点进展情况,2017年6月23日在视察山西时指出,“你们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上下了很大功夫,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要运用好这一改革成果”,为进一步做好改革及试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坚定了信心决心。

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王岐山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16次研究改革方案、10次研究部署试点工作,赴3省(市)调研指导。全国人大常委会迅速通过试点工作的决定,为试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中央组织部研究提出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干部管理体制和任免审批程序。中央政法委加强协调,统筹司法执法机关积极配合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细致做好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和线索移交,确保工作有机衔接。中央编办对试点地区涉改单位人员编制机构转隶进行具体指导。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齐心协力把党中央要求落到实处。

试点省(市)党委多次召开全委会、常委会和试点工作小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施工队”作用,积极坚定、审慎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试点任务,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完善了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体系。试点地区从关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将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谋划、部署和推进,探索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

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相统一。深刻认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是一体两面的辩证关系,认真落实“既完善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监督”的要求,在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同时,建立国家监察机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真正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体现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内在一致、高度互补。改革后,北京市监察对象达到99.7万人,较改革前增加78.7万人;山西省监察对象达到131.5万人,较改革前增加53万人;浙江省监察对象达到70.1万人,较改革前增加31.8万人。

准确把握监察委员会的定位。充分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确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明确监察委员会实质上就是反腐败工作机构,和纪委合署办公,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监督权,是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过程中,始终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综合分析政治生态整体情况,把握“树木”和“森林”关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党的政策策略体现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的政治效果,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今年1至8月,北京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546人次,同比增长47.2%;山西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7239人次,同比增长19.2%;浙江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4085人次,同比增长119.6%。

(二)健全了反腐败领导体制。试点过程中,3省(市)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化,决策指挥、资源力量、措施手段更加集中统一,党领导的反腐败工作体系更加科学完备。

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主体责任有效落实。3省(市)党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集中统一领导,把改革试点工作列入省(市)党委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省(市)党委全会工作部署,深入研究,靠前指挥,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3省(市)党委书记担任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带头调查研究,把握试点方向,抓住制定实施方案、人大选举、转隶挂牌、留置措施使用等关键节点,亲力亲为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省(市)纪委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精心做好组织协调;省(市)人大制定工作方案,确保监察委员会及时依法设立;省(市)党委组织部认真配合做好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组建配备工作;省(市)党委政法委牵头解决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执法机关协调衔接问题;省(市)检察院在省(市)党委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做好转隶,确保各项工作顺畅衔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形成纪委牵头推进、部门各负其责、合力协同攻坚的良好工作局面。通过试点工作,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敢抓敢管、动真碰硬,问责力度不断加大。今年1至8月,北京市问责204人、13个党组织。经党中央批准,北京市委对北京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管委会党委实施改组,这是北京历史上首例依据党章党规作出的改组决定。山西省问责2514人。浙江省问责1046人。

党委细化工作措施,对反腐败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试点地区党委切实加强对纪委、监委工作的领导,由原来侧重“结果领导”转变为“全过程领导”,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日常工作中。党委书记定期研判问题线索、分析反腐形势、把握政治生态,第一时间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对初核、立案、采取留置措施、作出处置决定等认真审核把关,随时听取重要事项汇报,确保党牢牢掌握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权。今年1至8月,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分别召开36次、25次、29次省(市)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管党治党、反腐败工作;省(市)党委书记批准谈话函询、立案审查、采取留置措施等事项分别达到90人次、44人次、22人次。

(三)构建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按照试点方案要求,试点地区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有效解决行政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等问题,实现由监督“狭义政府”到监督“广义政府”的转变。

集中力量抓好转隶,完成三级监委组建。3省(市)把转隶作为推进试点工作的关键,坚持高标准,逐个审核转隶人员档案,严把政治关、严格资格条件,对不适合到纪委、监委工作的不予转隶。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扎实做好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成熟一个组建一个,防止“一刀切”。截至2017年4月27日,试点地区全面完成省、市、县监察委员会组建和转隶工作,北京市共划转编制971名,实际转隶768人;山西省共划转编制2224名,实际转隶1884人;浙江省共划转编制1889名,实际转隶1645人。

全面覆盖公职人员,公权力受到有效监督。为实现对本地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试点地区将监察对象扩展到试点方案确定的六大类,并在此基础上作了深化探索。山西省将原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行贿受贿、失职渎职以及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职务侵占等罪名调整为监委管辖;浙江省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委派到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纳入监察范围。

适应监督全覆盖要求,将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和乡镇一级拓展。在各级监委全部组建的基础上,3省(市)根据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授予部分监察职能,实现监察职能的横向延伸。改革后,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分别为40个、35个、35个。探索授予乡镇纪检干部必要的监察权限,推动国家监察向基层延伸。山西省选择朔州市平鲁区、临汾市安泽县,通过县级监委赋予乡镇纪检干部监察员的职责和权限,协助乡镇党委开展监察工作。

(四)实现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机构、职能和人员全面融合。试点地区实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对党委全面负责,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监察委员会不设党组,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同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兼任,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聚焦中心任务,科学设置机构。按照试点方案要求,试点地区纪委、监委共同设立内设机构,在力量配备上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北京市纪委、监委设立29个内设机构,监督执纪部门的机构数、编制数占总数的79%和74%;山西省纪委、监委设立21个内设机构,监督执纪部门的机构数、编制数占总数的76.2%和74.6%;浙江省纪委、监委设立25个内设机构,监督执纪部门的机构数、编制数占总数的76%和77.6%。

把握动态平衡,做好过渡期衔接。为保持工作连续性,试点地区都设置了改革过渡期,抓好各项政策和工作衔接,检察院对有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列出详细清单,转隶后移交监察委员会;以领导关系转隶为时间节点,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转隶前检察院反贪、反渎部门已立案、尚未办结的按原有程序办理,转隶后新立案调查的按监委相关规定办理。

加强思想引领,促进干部队伍有机融合。针对纪检干部和转隶人员的工作特点,试点地区纪委、监委对转隶人员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对原有人员加强宪法法律知识培训,补齐短板、发挥优势,有效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将转隶人员与现有人员融合编制,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同每名转隶人员谈心谈话,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转隶人员政治认同和归属感,把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好传统、好作风融合在一起、传承下去。北京市坚持机构组建与支部组建同步推进,发挥党建统领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山西省三级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逐一同转隶人员面对面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入户家访2807次,全省1.8万名纪检监察干部实现集中培训全覆盖。浙江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业务培训,有效推动理念和工作融合。

(五)实践运用调查权、发挥留置威慑力,充分行使监委职责权限。3省(市)各级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探索运用调查手段,严格规范权力行使,确保惩治腐败力度不减。

全要素试用调查措施,有效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能试尽试原则,试点地区监委在调查职务违法犯罪过程中充分运用12项调查措施和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今年1至8月,3省(市)已累计开具各类调查措施文书53448份,采取技术调查措施16批次,限制出境179批次633人。通过12项调查措施的运用,监委履职有力有效,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1至8月,北京市处置问题线索6766件,同比上升29.7%;立案1840件,同比上升0.7%;处分1789人,同比上升35.4%。山西省处置问题线索30587件,同比上升40.4%;立案11261件,同比上升26.4%;处分10557人,同比上升11.7%。浙江省处置问题线索25988件,同比上升91.5%;立案11000件,同比上升15.5%;处分9389人,同比上升16.1%。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分别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2人、9人、10人。

规范行使监察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宽打窄用,严把决策审批关,试点地区针对不同调查措施设置不同审批程序,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相关材料全程留痕、存档备查。严格按照刑事诉讼证据标准调查取证,对调查措施的适用条件、执行方式、程序要求等作出细化规定,统一文书格式,采取调查措施进行重要取证工作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调查措施的使用更加严谨规范。用“政务处分”代替“政纪处分”,调整处分审批权限,依法对职务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作出处置。今年1至8月,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分别给予政务处分284人、1180人和951人。

全过程测试留置流程,增强规范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改革试点,试点地区均以留置取代“两规”,解决了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法治难题,提升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细化审批权限、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把纪委原“两规”场所、公安机关看守所作为留置场所,对留置折抵刑期、异地留置进行探索,做好留置案件调查与审理工作对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留置期间注重对被调查人的思想教育和政策讲解,促使被调查人主动认识错误、如实说明问题。强化被调查人权利保障,采取留置措施及时书面通知家属,限定留置期间讯问时间、时长,坚守安全底线。今年1至8月,3省(市)共留置183人,其中北京市留置43人、山西省留置42人、浙江省留置98人。

(六)探索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部门分设的内部监督机制。试点地区各级纪委、监委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贯穿试点工作始终,创新体制机制,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实现案管、监督、调查、审理各环节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省、市两级实行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部门分设。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纪委、监委执纪监督部门分别为8个、8个、7个,执纪审查部门分别为8个、3个、6个。试点地区执纪监督部门与执纪审查部门均由不同副书记分管,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单位的日常监督、不负责具体案件查办;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初核和立案审查,不固定联系某一地区或者部门,一案一指定、一事一授权;充分发挥审理部门审核把关作用,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可退回执纪审查部门补充证据或重新调查。

统筹整合监督力量。北京市理清执纪监督、派驻监督的工作关系和重点领域,加强与巡视巡察监督的工作联系,形成了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监督联动的工作体系。山西省探索建立与派驻机构、巡视巡察机构联动监督机制,做到监察全覆盖、常态化。浙江省在不改变派驻机构组织架构前提下,统筹调配执纪监督部门和派驻机构人员力量,打通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

完善内部纪法衔接。试点地区省、市两级纪委、监委执纪审查部门既审查违纪问题、又调查违法犯罪问题,对监督对象既涉嫌违纪又涉嫌违法的案件,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同时启动、同步进行,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证据标准,使证据直接运用于司法审判,解决了长期以来纪律与法律衔接不畅的问题。北京市根据监察对象身份、案件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同步立案、先执纪审查后依法调查、先监委依法调查后由其他纪检组织执纪审查等不同模式,做好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的工作对接。浙江省分别设计纪检措施文书和监察措施文书、纪检立案程序和监察立案程序,明确以监委名义获取的证据可以用于认定违纪问题,使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既相对分开又有序衔接。

强化自我监督制约。试点地区在探索实践中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请示报告、回避、涉案款物管理、借用人员管理等规定,建立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报告和登记备案制度,形成严密的自我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严肃查处私存线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今年1至8月,北京市处置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164件,立案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14人;山西省处置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609件,立案8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2人,组织处理111人;浙江省处置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374件,立案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4人。

(七)形成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执纪与执法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在省(市)党委领导下,试点地区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的协调作用,加强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实现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对接、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制衡。

调查工作更加顺畅。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调机制,“法法”协调衔接全线打通、顺畅高效。北京市制定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案件办理工作衔接办法以及与政法机关在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协作配合工作规则,强化办案协调和工作衔接。山西省建立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司各单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探索实践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保证案件办理质量。浙江省以反腐败协调小组名义制定《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明确监察措施执行、移送起诉、刑事审判等方面衔接问题,在留置措施执行方面明确公安机关的监管责任,形成由监委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公安机关具体负责管理的工作机制。

案件处置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3省(市)在加强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制约制衡方面积极实践,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的职务犯罪案件由检察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有权退回监察委员会补充调查、自行补充侦查、作出不起诉决定。今年1至8月,3省(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监委移送案件219件281人,仅2件3人退回监委补充调查达到审查起诉标准后再次移送,已提起公诉76件85人,法院审结20件23人;检察机关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平均用时仅2.7天、22.4天,远少于法律规定的14天、45天。

(八)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为制定国家监察法提供实践基础。试点地区紧紧围绕改革试点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实践、认真归纳总结,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改革全面推开和制定国家监察法提供了实践支撑。

坚持以问题导向推动改革。对试点方案未明确规定、但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尝试。北京市研究提出中央在京单位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原则,探索向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大项目派驻监察专员。山西省针对铁路运输单位跨省域管理的实际,积极探索合理衔接、全面覆盖、有效监察的机制和办法。浙江省按照级别管辖和属地管辖相结合原则,细化案件管辖权限,特别是针对本行政区域内属于上级垂直管理单位公职人员的案件调查工作,经与所在单位党组织沟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辖。

归纳提炼各具特色的制度规范。在实践基础上,试点地区认真梳理总结有效做法和管用实招,探索建立了监察权有效运行的操作规程。

北京市研究制定36项制度,构建了以试点实施方案为核心,涵盖组织决策、执纪执法、纪法衔接、监督制约4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山西省制定了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审查措施使用规范、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图、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以及以省委政法委统筹支持配合试点工作的意见为牵引、公检法司各单位工作办法为主体的“1+4”制度体系。浙江省初步建立起一套涵盖监督、调查、处置各个方面、具有监委特点的“监言监语”制度框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试点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高校、国有企业和农村社区点多面广,监督力量仍然薄弱;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属地管辖和分级管辖在监督范围上存在交叉,少数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权尚不明确;一些地区对推进改革的方法论理解不透彻,在监察范围上过于求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党纪、法律水平不足,把握政策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在深化试点、推开改革、完善立法过程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经验

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所有成绩,归其根本靠的是党中央的坚强有力领导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试点工作的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是完全英明正确的,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强烈信号,给全党全国人民以坚定信心。在试点过程中,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挥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是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一丝不苟按照中央精神办事,重大事项一律报中央决定,把从政治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齐体现在改革试点的全过程。加强对试点中重大问题的指导,抓住转隶组建这个关键环节,要求试点地区做好工作衔接,保持平稳过渡,推动改革试点迈好第一步、站稳第一台阶。坚持有理想但不能理想化,准确把握改革的方向、力度和节奏,领导小组成员深入试点地区开展调研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沟通联络,及时就改革试点中的具体问题提供帮助,确保试点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

(二)试点地区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充分发挥“施工队”作用。试点地区承担着为监察体制改革探路的重要使命,必须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试点地区党委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党委书记站到改革第一线,当好“施工队长”,严格执行党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统筹协调有关部门依职履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走样、不跑偏。试点地区纪委切实负起专责,精心筹划,抓好改革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聚焦纪法衔接、依法留置、指定管辖等重点难点问题,先行先试、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路径。

(三)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涉及机构调整、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只有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才能最大程度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

试点地区坚持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提高政治水平、强化政治担当。高度重视转隶过程中干部队伍的稳定,摸清思想状况,强化“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意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严明纪律要求,在试点期间决不允许违反组织原则擅自行事,决不允许违反保密纪律随意扩散改革内容,决不允许传播小道消息混淆视听,使干部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四)坚持内涵发展、不搞外延扩张,做到精简高效。改革的本质是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必须立足内涵发展,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实现改革效益的最大化。在改革后监督范围更广、任务更重的情况下,试点地区纪委、监委机关全面整合机构职能和人员,内设机构数、派驻机构数、人员编制数“三不增”。将工作力量向主业聚焦,监督执纪一线部门进一步得到了加强,转隶人员和现有人员实现优势互补,达到“1+1>2”的效果。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充分使用原“两规”场所和公安机关看守所,不新建留置场所。查明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监察委员会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改变了以往多头调查、重复劳动的局面,提高了审查调查效率。

(五)加强纪检机关、监察机关和司法执法机关统筹协调,保障改革目标顺利实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多方联动协作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查处机制。试点地区紧紧围绕改革目标,在中央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试点决定的框架内,大胆创新、立行立改,纪检机关、监察机关和司法执法机关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协同配合、无缝对接,打通了有效衔接的关键环节,形成了合力推动改革的正能量,体现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积极稳妥引导舆论,形成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热点难点多、社会关注度高,迫切需要加强对改革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试点地区把试点过程作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坚持公开透明,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中央新闻媒体作用,对社会关心的重大问题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研判,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特别是对机构整合、人事安排等问题,积极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的舆论环境。

我们正处在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最近的历史时期,党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全面从严治党,最终是要探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的有效途径,破解历史周期率,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是中国特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着眼完善提高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这个目标,建设强有力的国家监察体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继巡视全覆盖之后,又一个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体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的重大组织和制度创新,通过建立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体系和制度,增强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4.用留置取代“两规”意味着什么?

— 解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时明确,“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19日,在回答记者关于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后,中央纪委工作会不会有什么变化的问题时,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表示,在党委领导下,纪委和监察委合署办公,充分体现了党领导的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反腐败的力量会更集中,反腐败覆盖面会更广,纪委和监察委的责任更重了,我们的工作也会更加有效。”杨晓渡说。

十九大代表、山西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主任任建华介绍,山西通过改革试点,极大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初步形成监察权有效运行机制,制度优势正转化为治理效能。今年4至9月,全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人次同比增长21.9%。

反腐败覆盖面会更广,将涵盖哪些人员?

监察部原副部长肖培此前曾表示,监察范围包括六大类人员:

第一,国家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第二,由法律授权,或者由政府委托来行使公共事务职权的公务人员;第三,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第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第五,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第六,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

十九大报告指出,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6月23日,国家监察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指出,国家监察法的立法意义是要通过立法的方式赋予各级监察委员会相应的职责权限,明确其职能,赋予相应的调查手段和调查措施。

“监察委未来履行职能,不是按照刑事诉讼法来行使侦查职能,也不是按照过去的行政监察法行使一般意义上的调查职能,而是一个全新体制,需要行使比较全面的调查权,所以要赋予它有效履行职能的措施和手段,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调查措施就是留置。”他说。

3月17日,全国首例监察留置措施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监察委实施,涉案人员余某并非党员,涉嫌贪污。

马怀德表示,用留置措施取代“两规”,意味着留置的审批权力是特定的,留置措施的期限是确定的,留置的条件也更加明晰。今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留置措施、留置的对象是谁、留置的具体方式方法等,在立法中都将明确规定。(新华社记者朱基钗齐雷杰)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延伸阅读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巡视工作连出“大招”

【学习进行时】巡视工作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反复强调要让巡视成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先后作出许多部署。新华社《学习进行时》原创品牌栏目“讲习所”今天推出文章,为您梳理解读。

5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巡视中央意识形态单位情况的专题报告》。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巡视工作连出“大招”。此次对巡视工作条例进行修改,可以说是巡视威慑力的又一次升级。

确保权威性让巡视“利器”生威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习近平反复强调,要让巡视成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

要让“利器”生威,就必须保证权威性。习近平严肃指出,“我们的巡视不是八府巡按,但必须有权威性”。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甫一启动,就明确了中央巡视组代表党中央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而是政治巡视。中央巡视组向中央的报告,不是汇报业务问题,而是反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情况。巡视直接针对相关地区、部门、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针对“关键少数”。

回看近年来的中央巡视工作,其实就是一个聚焦聚焦再聚焦的过程,焦点对准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肩负的政治责任,可以说是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

据统计,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50%以上是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的;中央组织部对巡视移交的、反映较为集中的选人用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已处理纠正和追究问责1100多人。

这次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加强巡视工作,必须“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政治巡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在习近平看来,确保巡视工作的权威性,更要将许多行之有效的巡视工作方针和经验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

2015年8月,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印发施行,其中特别将“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明确写入条例总则,使“全覆盖”成为“刚性”要求。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以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提高依规依纪巡视能力,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将“巡视全覆盖”写入条例总则,其深意就是要一抓到底。监督不留空白,“利剑”方能始终高悬。

截至目前,十八届中央已经完成十一轮巡视,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全覆盖。正在进行的第十二轮巡视过后,将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目标。

更专更活更准保持强大震慑效果

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巡视工作“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发挥标本兼治作用”。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正式印发施行两年来,巡视工作不断在创新中向纵深发展,新思路、新方式、新手段、新打法层出不穷。

这次条例修改,就是要总结吸纳巡视工作实践创新成果,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这些创新成果,体现的正是习近平对巡视更专、更活、更准的要求。

回顾前几轮中央巡视,专项巡视已经成为常态。这种打法“灵准狠”、节奏“短平快”的方式,把巡视从程序、时间、对象等固化模式制约中解放出来,赋予了巡视工作更大的灵活性。由于不拘泥于复杂的工作流程限制,往往能够收到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之效。

中央第九轮巡视的36个地区和单位中,32家单位属于专项巡视,首次对4个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巡视“回头看”,群众称之为“杀回马枪”,可以说是习近平就巡视工作的又一次“加码”。

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习近平严肃地说,要开展“回头看”,揪住不放,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山东省济南市原市长杨鲁豫,安徽省原副省长杨振超等“老虎”,均在巡视“回头看”工作中被拿下。

此外,十八届中央首轮巡视便开始探索“三个不固定”—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从第六轮巡视起,实行“一托二”乃至“一托三”,每轮一个巡视组巡视两个或三个单位,增强其针对性。目前正在进行的第十二轮巡视又对4个单位试点开展“机动式”巡视,首次派出“流动哨”。

可以预见,今后的巡视工作必将进一步实现有的放矢、精准打击,保持强大的震慑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 严的要求贯彻始终

全面从严治党,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习近平部署巡视工作,最突出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全过程贯彻一个“严”字。

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习近平都对当年巡视工作提出要求。

他要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及时跟进,所有问题都要有明确说法;被巡视单位党组织,自己的问题必须自己“买单”,不能发现问题后还当“看客”和“说客”;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一把手”对巡视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点出具体人头、提出具体意见,不能点个卯、表个态就完事。

习近平的要求非常细,但核心思想十分突出,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严的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巡视条例修订后,巡视工作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都纳入巡视范围。

与此同时,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向愈加明确。已经完成的十八届中央十一轮巡视,仅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就累计受理信访16万多件次,与干部群众谈话1.8万多人次。

层层监督,实是为“严”字托底。“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巡视工作坚持的必是严的标准,深化的也必是严的举措。“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一个“严”字也必将贯彻始终。(新华网记者王子晖)

来源:新华网,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