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编委会和编辑部

《历史教学》是一个由编委会主编的刊物。编委会主要由天津、北京及其他地方的一些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教育部门工作的史学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组成。编委会主要负责:(一)讨论决定刊物在一定时期的组稿方向,有关刊物编辑行政的重大问题,以及历史教学社或编辑部提请讨论的问题;(二) 审阅和决定刊物每期准备采用的稿件。编委会现有成员二十七人,其中在天津的十七人,外地十人。由于编委多系兼职,且散在各地,编委会日常工作,主要由在津、京的编委负责。

《历史教学》在 1953 年才有了由专职人员组成的编辑部,在编委会领导下处理日常编辑业务工作。1954 年编辑部并入天津通俗出版社,改为出版社的第三编辑组,对外仍用历史教学编辑部名义,行政由出版社领导,业务由编委会领导。1959 年成立历史教学社后,编辑部在编委会领导下工作主要负责:(一)根据编委会确定的一定时期组稿方向,制订组稿计划,组织稿件;(二)审读稿件,提出处理意见;根据编委的审定意见,对稿件进行必要的加工和整理;

(三)负责发稿、校对、出版及其他编辑业务工作;(四)及时委派编辑出席有关学术会议,组织稿件,加强通讯联络与信息报道工作。

《历史教学》采取每月举行一次编委会议制度,从创刊到现在,未曾间断。参加编委会议的主要是在津编委。编辑列席会。编委会议除讨论决定稿件处理和重要社务、编务问题外,还经常传达和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交流学术和教学动态,并据以讨论确定在刊物上如何贯彻,以及审稿时应注总的方针政策性问题。定期的编委会议制度,保证了编委会主编这个刊物所应发挥的实际作用。

《历史教学》的编委,按各人专业分工审阅稿件,指导拟订选题。处理稿件的程序是:编辑部初审,可用的稿件,分送有关编委审阅。经编委二人审定可用之稿,提请编委会议讨论,通过者再由编辑部整理发稿。郑天挺编委生前对这一处理程序曾经概括为三句话,即:编辑部把业务关,编委把学术关,编委会议把政治关。当然“三关”互有联系,并不截然分开。

《历史教学》由编委会主编,是创刊后一直廷续下来的一项重要措施。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上述制度,使刊物避免了发生重大的差错,也使刊物保持了一定的科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