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随忆 陈继光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纯真的……
儿时有过许多荒唐事,记得从小学四年级开始,不知怎的,我们这些似懂非懂的小学生,居然开始懂得“男女之大防”了。大家最忌讳的,就是怕被别人说你有“老公”,或者有“老婆”。冬天的时候,我们男孩子常常靠在向阳的墙壁上,一面晒太阳,一面互相挤着,嘴里念念有词:“挤呀挤,挤出讨老婆!”这一来,即使是力气最小的同学,也一定会拼尽全力,因为倘若被别人挤出,就会在一片哄笑声中落得个“讨老婆”的可悲下场。说也怪,那时我们竟无一例外地把“讨老婆”和“嫁老公”看成是天下最难为情、最难以接受的事情。要是有一个男孩子和一个女孩子经常在一起玩耍,大家就会说他们是“两老姆”,“两老姆”是什么?大家并不知道,只知道“男的”和“女的”不能要好,一要好就是“两老姆”。要是你和一位同学吵了架,想报复,只要用粉笔和墨炭,在墙上或别的什么地方涂上他的名字,说明他与某某是“两老姆”,这可以说是最厉害的一招了,那位同学就立即会“声名狼籍”,受到大家的嘲笑。
我从小是个捣蛋鬼,调皮而且好胜,被“公认”为调皮孩子们的“司令”。当了“司令”,自然要“以身作则”。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要坚决表示自己是一个不要“讨老婆”的人。为此,我同桌的女同学,不知多少次,曾因她的手肘无意中“侵犯”了我划在课桌中间的“三八线”,而被我用拳头狠狠教训过。我的“立场”不可谓不坚决,可谁知“防不胜防”,有一次,我也险些儿在这方面跌了跟斗。幸亏我随机应变地搪塞了一番。要不,我也会“声名狼籍”了。只是,从此我失去了一个自己要好的小伙伴。
这个小伙伴,是我家邻居的小女孩。她比我小一岁,在同一个学校读书(当然比我低一年级)。小时候,我们就非常要好,到了两人都读书了,每天总是一起背着书包上学,放学回来,也总是形影不离:一起做作业,一起玩耍,要是有一天不在一起,彼此还挺想念的呢。真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到了三四年级,我们在家仍然很要好,一到学校就互相不理睬了。尤其是我这方面,唯恐被调皮鬼们知道了我与她要好的事而影响了我的“威信”——哪有一个“司令”想讨“老婆”的呢?
四年级下半年,学校为了使我们这些调皮的学生在放学回家路上不调皮捣蛋,宣布了一条纪律:凡家住同一地段的学生,必须编在一队排队回家。管辖这一队伍的“头领”,职务叫“路长”。我所属的这一路,路长就是这位小女孩。其实这“路长”能算几级干部?可当时,大家都认为“路长”是个很崇高的职务。于是,这一任命,激怒了我们四年级的一些男生。理由很简单:路长是个“女的”,怎么能管我们这些“男的”,再说,她“资格浅”,比我们低一年级呢。我的“副司令”就曾几次提议要给她来个“下马威”,只是,我这个“司令”没有表态,所以他们也不敢乱闹。“副司令”是个机灵鬼,他见我平时敢闹敢干,可对她却“态度暧昧”,认定其中必有缘故。一天,我正和那个小女孩在家里捉迷藏,“副司令”出现了。他先是大叫我一声,然后笑眯眯地望着我俩。那笑容可说是“高深莫测”,弄得我十分狼狈。当时我虽然还不知道什么叫“行贿”,但还是送了他一支铅笔。那意思很明确,希望他多多包涵,切莫把我和那位小女孩在一起捉迷藏一事到学校里去披露。
“副司令”收下铅笔,但并没有被“糖衣炮弹”打中。第二天,我们一行排着队刚离开大门,他就低声对我说:“今天得给她来个下马威。你同意不同意?”说完,还狡黠地笑了一笑。我不敢说“同意”,也不敢说“不同意”,“把柄”落在别人手里,尽管他是我的“部下”,我也奈何他不得了。
队伍一拐弯,“副司令”就回头看了一眼,我知道他是在“观察”后面有没有老师跟着。这时的我,倒真希望老师跟在后面呢,但老师没有跟着。只听“副司令”大喊一声:“冲啊!”就带着几个事先说好的调皮鬼一起冲上了路边的土墩,我也只好口喊“冲啊”,跟在他们的后面,以表示我与他们是“一心一意”的,而与那个小女孩是没有什么“暧昧关系”的。这时要是那小女孩不管倒也没事了,可偏偏她又十分认真地想履行“路长”的职责,一见我们离开了队伍,就大喊一声:“你们都回来!不回来,我就要告诉老师去了!”听她这么一喊,我们都站住了。“副司令”大摇大摆地走到她身边说:“你有什么权力叫我们回来?”
小女孩理直气壮地说:“我是路长。”
“哼,你是路长,我是校长。”“副司令”说着,抬起右手,在我还未决定是否应该阻止他时,“啪 ”地一声,路长挨了一记耳光,“哇”地一声哭了起来,边哭边背着书包独自走了。望着她的背影我正害怕她会去向我父母告状时,“副司令”又对我说:“校长打路长,应该,你说是不是?”
我只好说“是”,唉!“把柄”在他手里嘛。
从此,每天放学回家,“路长”也不复存在了,她“自动放弃职务”。大约是第三天傍晚,我看见她正在院子里摘桂花,就上前招呼她(也许带一点讨好的味道)说:“你在摘挂花?”她一听,扭头就走,边走边说:“你们打我,我再也不和你好了!”
很难记起我当时是怎么一副窘相,只是有口难辩,我确实没有打过她,但谁叫我是“司令”呢?“部下”打了人,账还能不记到我的头上来?!或许她以为别人打她,是我在背后指使的呢,果真再也不理我了。
12岁的孩子心里有没有“爱情”?这是生理学家研究的题目。可说实在的,她一不理睬我了,我心里难过着呢。一天,我看见她拿着一束菊花,从我们班的一位男同学家里出来,知道她在他家摘的菊花,心里很不是滋味(大概是一种妒嫉吧),就想对她不理睬我进行一番报复。小女孩身穿一件红衣服,那位男同学有一只眼睛先天失明,再加上她姓董,我就以此编了两句顺口溜,教给比我小的邻居小孩,叫他们一见她就叫。这两句顺口溜是“红罗卜烂冬瓜,石眼屋里摘菊花”。(石眼,是我们家乡方言,意为独眼。大概我真有点“天才”,这个顺口溜居然马上传开了,而且直到我读到初中三年级时,我还听见有一群小孩一见她就叫呢。县城太小了,这类话传得也特别快。当然,她至今还不知道这顺口溜是我编的,现在还使她哭过好几次鼻子呢。
我和她互不理睬了很长时间,直到我穿着军装回家探亲时,她一见我还扭头就走。这时,我已到了向女同胞献殷勤的年龄,看见她这样对待我,心里真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感叹。
前些天,我和她在街上邂逅,这时的我们,已是“使君有妇,罗敷有夫”,儿时的怨恨自然早被时间驱散。她一见我,很热情地迎了上来。互致问候以后,我突然想起儿时那荒唐的一幕,竟不禁有点余悸,要是身边再突然出现一个“副司令”该怎么办呢?(是呀,儿时都怕被人在这方面议论,更何况成年人呢!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我们才能摆脱这种可恶的精神枷锁呢!)
可是,我终于还是忍俊不禁,独自大声笑了起来,惹得她和路人都投来惊讶的目光。——以为我的哪根神经出了毛病……
别人的快乐就是自己的快乐,别人的痛苦就是自己的痛苦,一个10岁的孩子这样说了,也这样做了。她的童心就是人间一轮圣洁的明月。